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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雙:反對和遏制“台獨”的新思路
http://www.CRNTT.com   2018-01-24 00:24:32


 
  陳立雙談到了目前形勢下反對和遏制“台獨”的新思路與新方法。

  他指出,第一要細化“一中原則”的內涵,敦促各國遵守“一中”原則的基本要求。“統一大業需要依靠全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努力,爭取世界各國廣泛的支持,極力遏制“頗有用心”的國家,尤其是美國和日本等可能破壞祖國統一大業的行為。”

  二是團結島內一切力量,揭發“台獨”本質、孤立少數“台獨”核心勢力。陳立雙表示,“台獨”勢力中大部分是“投機台獨”分子,其“台獨”目的只是借機拉選票達到攫取權力之目的。打擊投機分子,首先需要揭發其不可告人的陰謀;其次,動用群眾的力量對其嚴加打擊。如果民眾能夠識破“台獨”分子不可告人的“秘密”,知道被利用的後果,絕大部分台灣同胞是不會去選擇支持“台獨”分子的。這就需要我們一方面能夠團結島內可以團結的力量、借助台灣地區的民主政治環境培育促統媒體、大力支持有影響力的個人或團體,助其對大陸的經濟發展、民生福祉和對台政策加以積極有效的宣傳;同時通過網絡、媒體、社交平台對“台獨”對台灣地區經濟社會的破壞與陰謀加以揭發和警示,以從內部化解“台獨”勢力及其影響。

  三是定期認定“台獨”核心成員,借反分裂法對其進行必要的管控和懲治。陳立雙說到,打擊投機“台獨”分子,最後還需要對其進行必要的懲治,讓其付出高額的政治投機成本和代價,以促其回歸主流民意和“理性”。“台獨”勢力已經對兩岸和平統一帶來了嚴重威脅,對台灣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破壞,對於這一股重要力量和核心成員,我們切不可忽略其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但也不放棄對其寄予有限理性的“幻想”。因此,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台獨”勢力核心成員和主要團體,並充分發揮反分裂法的“常規化”作用,進行有針對性的引導、管控和懲治。具體措施可以考慮:充分發揮情報工作作用,深入了解哪些政黨、團體、個人是我們可真正依靠和團結的對象,哪些是我們需要爭取的對象,哪些是真正的“台獨”分子。對於堅決打擊的對象,可依據反分裂法,觀察一定時間周期,在這一周期內對有從事反分裂活動和“台獨”行為者,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並通過島內促統派人士和團體對其加以警告,屢教不改者可採取必要的措施對其加以懲處,例如在可能的情況下,設法凍結其在海外個人賬戶和資產,禁止出入境、嚴禁來大陸參與任何活動等。

  四是構建“台獨”行為和勢力綜合影響指數,爭取兩岸關係管控主動權。陳立雙談到,綜合性指數將對蔡英文當局的所有“台獨”活動及其惡劣影響進行系統性評估,或可請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打分的方式,通過設立不同嚴重程度的指數值範圍,以決定是否採取必要的手段和方式對其加以管控和遏制,或者把這一內容作為補充條款寫進《反分裂國家法》,從某種程度上切斷“台獨”勢力的文化“台獨”之根;另外,還可以考慮構建台海和平發展指數,兩岸統一信心指數、和平統一指數、武統指數等系列指數。

  他指出,這些指數一方面可讓兩岸同胞看清大陸發展的大好形勢和兩岸統一的大趨勢,同時能夠實時把握“台獨”的惡劣影響,揭發“台獨”分子不得人心的政治蓄謀。尤其重要的是,能夠爭取大陸在處理和管控兩岸關係上的主動權和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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