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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居住證者不得參選公職 蔡政府列優先法案
http://www.CRNTT.com   2019-02-18 18:24:23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中評社 楊騰凱攝)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記者 楊騰凱)“行政院”18日中午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召開記者會說明會報內容。關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中,也包括對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的限制。Kolas說明,領有居住證者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者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情報機關等“機敏機關”的限制會更嚴格。

  記者會中媒體提問,外傳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針對馬英九、吳敦義去中國大陸可能受阻?

  Kolas表示,這個修法並非針對特定個人,而是要規範曾經在公務機關,特別是曾在“國安”系統中擔任過正副首長的公職,以及中將以上退役將官等,這些職務退役下來的公職人員,不能到中國從事任何彰顯中國主權的行為,這是作為在台灣退役的公職人員,必須要遵守的。

  媒體提問,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中,也包括對領有大陸地區居住證者的限制,可否說明。

  Kolas指出,對於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的規範,“行政院”與“立法委員”有達成共識,領有大陸居住證者要向台灣政府報備,而且不得參選“機敏”公職。至於領有居住者假如刻意隱瞞,會不會有罰則?則需要等待協商,“行政院”院會也還沒通過草案細節,除了參選受限之外,目前對於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的其他權益未有進一步規範,投票權也不受影響。

  Kolas表示,針對參選的這個範圍大家是支持的,不過機敏公職的定義還需要再加以確認。

  記者會結束後Kolas補充說明,對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有關居住證部分的規定,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者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情報機關等“機敏機關”的限制會更嚴格。

  不過,Kolas也表示,居住證部分全案仍在“行政院”內審查,尚未通過“行政院”院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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