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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利益的結構與實踐路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08 00:12:29  


從經濟共同利益到政治共同利益
  中評社╱題:兩岸共同利益的結構與實踐路徑,作者:倪永傑(上海),上海台灣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所謂兩岸共同利益,廣義來說,就是兩岸之間凡是對兩岸雙方不構成零和的、獨享性、排他性的利益交集;狹義來說,兩岸之間暨兩岸涉外事務中,相同的並且可以通過相互合作共同謀求的利益重疊。

  ‧推動兩岸關係永續發展,基礎在於非政治性的經濟、文化、社會、生存發展的共同利益,關鍵在於培植更多政治性共同利益,特別是要在高政治性共同利益方面有更多的利益共同點、增長點,以利於積累經驗、營造氛圍、創造條件,早日破解兩岸關係政治難題。

  ‧由於兩岸分隔六十年,影響兩岸共同利益發展的障礙千絲萬縷,既有台灣內部的障礙,又有來自台灣外部的阻隔。逐步削弱、消除阻礙兩岸共同利益增長的不利因素,化阻力為助力,是現階段培植兩岸共同利益的當務之急。

  ‧面向未來,兩岸有必要、也有條件走共同發展之路。大陸在規劃發展綱要時,要將台灣納入到國家整體發展戰略中來;台灣在制定所謂“黃金十年”規劃時,也應自覺地加入到大陸的大國發展戰略中來。

  當前,和平發展成為兩岸的主流民意,也是兩岸同胞最高的價值選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是不斷培植兩岸共同利益、形塑兩岸共同價值的過程,兩者將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騰出時空縱深與戰略迴旋,使之螺旋上升、不可逆轉。筆者曾發表《兩岸共同價值的意涵與形成機制》一文,對兩岸共同價值的內涵、形成機制進行探索。(注1)如何更快、更好地培植兩岸共同利益,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大理論與實踐課題,本文擬就此進行探討,以便深化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的認識與研究。

  兩岸共同利益的意涵

  近代西方功利主義者邊沁認為個人利益是“增大個人快樂之總和,或者減少痛苦之總和”。一般而言,任何利益的構成均有三個要素:需求、關係及手段;利益是有層次的,可分為個體利益、團體(集體)利益及國家利益;利益還有差異,可分為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注2)兩岸各種利益糾葛構成兩岸關係總和,其中有共同利益、也有特殊利益;有些是相容相吸的,有些則是衝突排斥的;有些是短暫的利益結盟,有些則是永久的利益牽掛。胡錦濤總書記在“12.31”講話中指出,“今天,兩岸同胞往來之頻繁、經濟聯繫之密切、文化交流之活躍、共同利益之廣泛是前所未有的。”(注3)所謂兩岸共同利益,廣義來說,就是兩岸之間凡是對兩岸雙方不構成零和的、獨享性、排他性的利益交集;狹義來說,兩岸之間暨兩岸涉外事務中,相同的並且可以通過相互合作共同謀求的利益重疊。因此,兩岸共同利益是與零和博弈相反、與兩岸單方特殊利益迥異的利益共享,是兩岸雙方利益的交集,可為兩岸同胞所分享。兩岸共同利益涵蓋兩岸關係的各個領域,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能源、環境,以及外交、軍事、安全等諸多層面。

  兩岸共同利益具有明顯的兩岸特色,反映兩岸關係現狀、吸納中華文化內涵,具有經濟性強於政治性、民間色彩多於官方色彩、區域分佈不均衡、各階層各團體功能強弱不一致等特點,還具有多變性、持續性、不可逆性、超意識形態等特徵,使兩岸共同利益呈現出多元格局、多維合力、多面流向、多方調整的態勢,各種利益主體、利益要素互為關聯,相互促進。

  培植兩岸共同利益是建構兩岸共利共享結構、增加休戚與共的民族認同、形塑兩岸共同價值的不二途徑。兩岸共同利益越多,兩岸同胞之間合作雙贏的機會就越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越堅實;兩岸共同利益越多,兩岸民眾情感融合的管道就越多,兩岸民眾就越能互尊互諒、相互包容,誤解、曲解、甚至敵意、仇恨的可能性越低,對抗、衝突的概率就越低,形塑共同價值的可能性就越高,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越不可逆轉。因此,我們相信,兩岸共同利益越多、越廣泛、越多元,兩岸同胞的情感交流越順暢、越深入,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動力就越強勁,兩岸就會漸行漸近、漸行漸順,斷不會漸行漸遠、漸行漸難。

  兩岸共同利益的結構

  按利益的所有權屬性,兩岸共同利益可區分為不同階層、不同區域的共同利益;按利益的經濟屬性,兩岸共同利益可以區分為經濟利益與非經濟利益、物質利益與非物質利益;按利益的重要性,可區分為兩岸共同的核心利益、重大利益、一般利益等。還有人區分出兩岸虛幻與真實的共同利益,等等。(注4)若按利益的政治屬性,兩岸共同利益可以區分為政治性共同利益與非政治性共同利益,其中非政治性共同利益可劃分為經濟、文化、社會、科技、能源、環境、資訊等諸多方面;政治性共同利益可區分為低政治性共同利益與高政治性共同利益,涉及政治、外交、軍事、安全、戰略等領域。本文擬以政治屬性角度對兩岸共同利益進行區分。

  (一)兩岸非政治性共同利益

  兩岸非政治性共同利益,不僅指兩岸經濟、物質層面,還包括文化、社會等內容,涵蓋兩岸同胞生活各個方面。隨著兩岸關係持續發展,兩岸非政治性共同利益不斷增多,構築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物質基礎、思想文化基礎以及社會互動基礎。

  1、經貿交流合作。兩岸經貿交流數十年,貿易、投資已十分活躍。截至2010年4月底,大陸方面累計批准台商投資專案80883個,實際吸引台資502多億美元,加上經第三地來大陸投資的實際台資金額逾千億,培育了上千個知名台資品牌,兩岸品牌成為真正的世界品牌。目前兩岸雙向投資亦已啟動,陸資赴台投資掀起熱潮。兩岸貿易額歷年累計高達9500多億美元。蕭萬長日前呼籲未來以兩岸經濟圈的模式,發展一套新的產業分工模式,結合雙方人才、資金、及技術,共同發展華人品牌,開拓世界市場。(注5)陸客赴台帶動台灣旅遊經濟,帶來人潮與商機。自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陸客赴台旅遊達128萬人次,帶來消費658億新台幣。若加上商務、探親等多達201萬人次,消費1100億新台幣,預計今年陸客赴台將達150萬人次,成為台灣最大的境外遊客來源,陸客、陸資成為振興台灣經濟的重要活水。兩岸攜手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相互扶持,共克時艱,更是促動台灣經濟從金融危機深淵復蘇的強心劑。大陸對台大額採購,既是讓利,也體現血濃於水的同胞情誼,更是為了兩岸共同發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推進兩岸經貿關係進入制度化、機制化、正常化的新階段,使兩岸共同利益獲得機制性、法制化的保障。

  2、文化交流合作。胡錦濤曾稱:“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瑰麗燦爛,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寶貴財富,是維繫兩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紐帶。中華文化在台灣根深葉茂,台灣文化豐富了中華文化內涵。”傳承並弘揚中華文化是兩岸同胞共同責任。文化是軟實力,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先導力,中華文化培育了兩岸同胞,滋養了兩岸共同的文化利益。兩岸擁有相同的中華文化思想體系、相似的媒體、電影、文化、創意、教育、文物、藝術、宗教體系等,兩岸經由長年的文化交流合作,產生共同的文化價值、文化需求與文化利益。特別是因為兩岸雙方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為兩岸文化共同利益的發展提供重大契機。(注6)

  3、兩岸同胞生存發展共同需求。隨著冷戰的終結與全球化的開啟,與兩岸同胞生存、發展的命運息息相關的共同利益,也是兩岸共同利益的重要內容,而且是長期的、全局性的。當前,兩岸對於公共衛生、環境保護、防災減災、抗災救災、海上搜救、護航、反恐、能源開發利用、以及太空探索、資訊與互聯網資源的合作、共享,兩岸在諸多方面的共同利益日趨增多。(注7)

  4、兩岸社會發展。台灣由傳統社會向現代工商社會轉型較為順利,大陸當前正在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進入社會全面轉型的關鍵期。兩岸在社會福利、養老、保險、社會運作機制、保障機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關聯性、相似性,易於培植兩岸社會的共同利益。

  一般而言,兩岸非政治性共同利益是兩岸共同利益的基礎與前奏,兩岸政治性共同利益正是在非政治性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得以演繹、涵化、發展及壯大,可以為兩岸政治性利益的培植提供更多的平台、管道,醞釀更多的機制,累積更多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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