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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洩密案一審無罪北檢上訴 馬辦不滿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8 12:01:38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 9月18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案一審判決無罪,北檢決定提起上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書面回應表示遺憾,呼籲北檢能夠依照證據辦案,切勿為了定人入罪而羅織罪名。

  馬英九被控涉嫌洩密及教唆洩密罪一案,除了台北地方法院8月25日針對北檢提起公訴的部分作出一審判無罪,尚有當事人柯建銘自訴案在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高院預訂10月11日作出二審判決。

  馬辦發言人徐巧芯針對北檢召開記者會說明上訴理由作書面回應指出,“我國”“元首”依法處理關說案卻變成違法洩密,而所洩漏的那個秘密,竟然就是柯建銘的關說醜聞;“總統”基於“總統”的權力與責任,與“行政院長”及幕僚討論憲政風暴的危機處理,竟然被起訴洩密!北檢從不提柯建銘的行為是否是關說、柯建銘指控馬英九指揮辦案並非事實,反而總是以憑空臆測的方式推論,令人感到不可置信。

  徐巧芯呼籲北檢辦案必須經得起檢驗、有憑有據。檢察官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謹慎執行職務,切勿傷害人民對於司法公正的期待。

  北檢記者會說明上訴理由,認為國民黨“立委”、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所涉及的司法關說案,並非屬於院際爭議,北院法官誤解“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判決違背法令,與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就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有罪定讞判決(黃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5000元)的見解有重大歧異,因此有上訴必要,請求二審撤銷改判。

  馬英九因2013年9月柯建銘與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在聽取黃世銘報告後,指示黃向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報告;並告知江宜樺與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研議如何因應,遭北檢依涉嫌洩密及教唆洩密罪起訴,北院8月25日一審判馬無罪,北檢今天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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