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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申請返還扣押物 北檢“鬼遮眼”
http://www.CRNTT.com   2018-01-12 12:14:42


王炳忠等人秀出證人費新台幣500元。(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領取去年12月19日出庭作證的“證人旅費及日費”(證人費)新台幣500元,他不滿北檢看到12月29日聲請狀上寫的聲請證人費,卻沒看到要求返還扣押物,讓人感到北檢是“鬼遮眼、活見鬼!”。

  王炳忠、王父王進步、陳斯俊及新黨青年共8人上午一起到北檢領取證人費,遭北檢訊問的7人之中,只有林明正因屬於被拘提,沒有證人費;另侯漢廷及王炳忠的母親都託人代領。

  王炳忠等人先進入北檢辦理登記領證人費後,再向媒體表達感想。

  王炳忠表示,明明聲請返還扣押物和聲請證人費寫在同一張聲請狀上,而且是去年12月29日就已遞交北檢,但北檢只看到證人費,卻沒看到聲請返還扣押物,讓人感到檢是“鬼遮眼、活見鬼!”否則就是北檢騙北院,院檢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王炳忠感嘆,1219當天北檢就應發給的法定證人費,竟然要律師提醒後,主動聲請才有,領取還限制這麼這麼短時間內就逾期,真是造成一般上班時間須要工作的民眾莫大困擾,相比1219當天要他們作證,就可凌晨6點上門抓人,這種對待證人的粗暴態度,社會自有公評。

  王炳忠不滿少數媒體自認“引用北檢”說法,以肯定語氣將他們出庭作證視為定罪,因此誤導社會大眾,未來將予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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