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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辦:指控馬教唆殺人毫無證據、胡亂指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10 13:05:59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10日電(記者 倪鴻祥)參與2007年7月28日前“立委”蔡正元南港服務處遭開槍恐嚇的槍手翁炳堯今天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當年因中影交易案,受到馬英九、中影董事長郭台強、郭妻羅玉珍及莊婉均等人指使,馬、郭等人涉嫌教唆殺人。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中午駁斥其毫無證據、胡亂指控。

  徐巧芯表示,“中華民國”是有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不代表言論能夠無限上綱,講話應該要憑證據。這起槍擊案發生在2007年7月28日,馬英九第一次擔任黨主席是2005年8月19日至2007年2月13日,第二次擔任則已經是2009年的事了。由此可見翁的說法單單只是從時間點上來看,就完完全全說不通,馬英九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參與此樁槍擊案。

  她指出,仔細閱讀控告馬英九涉及教唆殺人的理由,竟然只有一條“顧慮及馬英九時任‘總統’大位始噤聲”。在翁炳堯所述“犯罪事實”當中,完全沒有直接指出他參與槍擊是來自於馬的教唆,也並未提出任何證據,卻把馬也列入教唆殺人的告發對象,實在是荒唐至極。

  徐巧芯強調,或許很多人各自有不同的目的,用各種手段針對馬英九,但真相只有一個,馬從未涉入翁炳堯所指控的教唆殺人案;馬絕對經得起最嚴格的檢驗,也請這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千萬不要低估民眾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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