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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紓困條例草案 拒隔離最重罰百萬
http://www.CRNTT.com   2020-02-20 12:07:00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中評社 洪德諭攝)
  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記者 洪德諭)“行政院”今天召開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總計18條條文,分為防治、紓困、振興與罰則4大面向,特別預算上限為新台幣600億。“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條例三讀通過後,2週內即完成相關作業程序並辦理發布,600億則將在下次院會提出。

  “行政院”也祭出最新罰則,民眾不遵守隔離、檢疫等規範者,將處以10萬至100萬的重罰!希望可以阻止民眾不遵守防疫規定,擅自出門的現象,而對於疫情假訊息等,在直播中都有說明相關罰則。


  針對被隔離、檢疫者,“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2年內得申請防疫補償,金額多少等則由“衛福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行政院”20日召開院會,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進行陳報,也針對疫情相關措施-製造業紓困及輔導轉型方案等進行報告。會後召開記者會,由“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主持,政委羅秉成、龔明鑫、“衛福部次長”何啟功、“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出席。

  羅秉成表示,草案架構共18條,分為防治、紓困、振興與罰則4大面向。

  羅秉成接著說,防治方面,針對公、私立醫療機構防疫、醫療、照護人員等應予以補助或發給津貼,工作卓有績效者應予獎勵,因執行致傷病、身心障礙或身亡者,應予補償、補助各項給付,或其子女教育費用。

  羅秉成指出,防疫照顧假方面,任職單位給付薪資,政府得就該薪資金額2%自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防疫隔離假不視為曠職,且隔離者2年內可申請防疫補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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