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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介紹“31條措施”落實工作最新進展
http://www.CRNTT.com   2018-06-13 11:38:44


新聞發言人馬曉光(中評社 徐夢溪攝)
  中評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徐夢溪)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於6月13日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馬曉光就“31條惠及台胞措施”落實工作回應媒體提問時介紹說,6月1日,上海市發布《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共55條,涉及經濟領域28條,文化社會領域27條。6月6日,福建省發布貫徹落實“31條措施”實施意見,包括擴大閩台經貿合作、支持台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深化閩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閩安居樂業等四個方面共66條具體措施。在職業資格考試方面,落實“31條”工作也有新進展。

  實錄如下:

  海峽之聲廣播電台記者:在之前幾次發布會上,發言人曾經多次介紹了各地各部門落實“31條惠及台胞措施”所取得的新進展,今天請發言人為我們介紹一些新的情況。謝謝。

  馬曉光:謝謝大家對“31條措施”落實工作的關心。6月1日,上海市發布《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共55條,涉及經濟領域28條,文化社會領域27條。其中既包括對應“31條措施”在上海落地的內容,也包括上海公共政策領先於其他地方開放實施,以及具有上海特色的措施。例如支持台企在滬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台資企業參加將於今年12月在上海舉辦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示、銷售和採購,支持上海台企通過股權托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享有與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對台青來滬創新創業就業給予初創期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

  馬曉光:6月6日,福建省發布貫徹落實“31條措施”實施意見,包括擴大閩台經貿合作、支持台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深化閩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閩安居樂業等四個方面共66條具體措施。其中有37條對應落實“31條措施”,24條是福建先行先試的,另有5條是複制推廣有關試驗政策的。這66條措施既涵蓋台企在行業准入、金融服務、資金扶持、通關便利等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也涉及台胞在福建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勞動保障、就醫、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還包括深化閩台文化交流的各項舉措。例如,台資企業可參與福建省高速公路、軌道交通、港口運輸、城市內河整治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特許經營項目。台灣同胞來閩就業創業的,按規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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