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浩渺的大乘佛典裏,作為佛法總綱的《華嚴經》對“有”的營建,超越了般若空宗因悟“空”而遁世修身的理路,而將主體對“空性”的領悟廣泛播撒于豐富的救世事相中,表現了對社會、倫理、生活世界和個人幸福體驗的深切關注。總體而言,華嚴精神在兩個層面展開:向內體悟空性,向外拯救世間,這是主體同一個精神進路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在《華嚴經》看來,只有這兩個層面的完美結合,才能成就一個“完成”的人,一個悲智雙運、解行並重的“大我”。就其入世救世的取向而言,與儒家社會理想具有深刻的精神趨同性,而就其對主體自我的關注來說,《華嚴經》的言說理路始終貫穿著對“我執”的否定和人性的洞觀,有效補救了儒家以群體(宗族、社會、國家)的名義遮蔽個體價值的缺陷。
儒家的普世情懷出發點是對血緣、宗法、族群關係的體認,其極致則是這種血緣親情倫理向整個宇宙(天、地、人)的推衍,其思想體系以倫理的善為趨歸,以服務於社會大眾、構建秩序井然的社會政治制度為其價值理想的實踐展開之道,以天地合德、天人合一為其普世價值的終極實現。
最能體現這種精神價值的就是《大學》的“三綱八目”(“三綱”: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是一套完整的自救救人、以達到自我完善和天下太平的方案。“三綱”以“明明德”始,以“止於至善”終,德固是德,善亦是德,因此“三綱”實際是以德始,以德終。中間設置“親民”的環節,是為了將“明德”普及于民眾、百姓、社會,滲透到實際事務,將救世之心落到實處,廣泛展開于差別世相中,以使“明德”在萬別千差的具體世相中得到磨礪、驗證和提純,最後歸於至善之境。“三綱”的三個環節具有層次累進性,描述的是一個動態展開的過程,表明君子人格的培養永遠處於不斷提升和完善的過程中,“至善”其實是沒有止境的。“八目”仍然以“三綱”為圭臬,將“自救救人”分為兩大階段八個環節,如果純粹從自我立場出發,我們可將“自救”視作人的內在自我完善階段,含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四個環節,是一種指向主體性自我的不及物動作,而“救人”則可視作人的自我外在實現階段,含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四個環節,是一種指向物件性自我(即物化的他者)的及物動作。經過這種內在的自我完善和外在的自我實現,君子人格乃得大成,救世之心得以施展,道德完成的同時天下亦致太平。這內外兩個層面的統一構成了儒家的“大我”。在理論上,“三綱八目”也盡可能登上了中國人生哲學與道德哲學所能抵達的高峰。
“三綱八目”之說是儒者修身濟世的綱領,歷來被人們奉為圭臬。這種觀念在佛法總綱《華嚴經》裏也獲得了深刻的共鳴。《華嚴經》集結編訂於西元2-3世紀的西域一帶,中印兩地的哲學觀念通過“絲綢之路”在此地交融並在《華嚴經》中得到完整表述,《華嚴經》在形成過程中吸收了儒家的積極入世思想和修身養性觀念並將其融入“空性”本體論的道說,豐富了自身的理論架構,強化了積極入世的救世意識。此經強調不離世間而成佛,將成佛的道場設置于現實人間,認為只有洞察人類困境的根源並給以現實的解決,才能最終歸於佛境。而趨向於佛境的初始因心便是結合現實的、日常的生活境遇磨礪身心,自淨其意,同時將一種淨願指向他者,以克服對自我的迷執,完成“大我”的營建。《華嚴經•淨行品》就為行者設計了一百四十一個生活的細節,含在家的生活方式、出家修道、坐禪、行乞、甚至洗浴、安寢等,將求佛之道落實於具體的生活事相中,磨礪妄心,超越自我,通過服務於大眾而體驗“大我”的成長,並以此為基礎建構人與宇宙之圓滿和諧的關係。由於全部《華嚴經》都含蘊著《淨行品》的基本精神,故此我們不妨把此經視作《大學》之“三綱八目”的佛學表述。
然而更為重要的是,《華嚴經》不僅吸收了儒家的積極入世精神,更對這種救世之心進行了本體論提升,《華嚴經》展開的理路充分利用了佛教固有的本體論優勢,即對於“空性”的透徹領悟,“空”論是潛伏于《華嚴經》之“有”的表層敍事之下而貫穿華嚴始終的本體論之音,正是借助于對宇宙人生的本體論反思和生命苦難的本質體認,華嚴的慈悲救世精神因而具備了應有的理性意識與哲學深度,這種本體論深度是儒學所欠缺的。如同海德格爾揭弊西方哲學一樣,儒學建構的歷史其實是存在的真理被遮蔽被遺忘的歷史,“存在”晦蔽於關於“存在者”的敍述之中,儒學在展開其“存在者”(血親、宗族、國家、王道、等級秩序等)的道說時,忘失了對“存在者”之“存在”的追問,忽視了對“存在者”的本體論反思。與此一脈相承的是,儒家哲學雖然提出了“天”、“道”、“理”、“氣”等一系列本體論範疇,但在儒學話語裏,這些範疇提出之時即被賦予了某種令人疑慮的自明性,缺乏嚴密的邏輯界說,導致儒學成為本體論晦暗乃至缺失的哲學,主體(個體的“人”與類化的“人”)在本體論缺失和存在被遺忘的文化語境裏,其內在自我完善和外在自我實現的終極根源(即“我”為什麼要“明明德”?為什麼要“修齊治平”?其理論依據何在?)是缺乏明確闡釋而有待追問的。
在華嚴語境裏,作為充分闡釋的本體之“空”“覺”特徵及其繁育萬物的功能預設決定了本體具有確鑿的自明性,既是用以展開整個華嚴理路,建構佛法體系的可靠依據,又是主體進行自我完善與自我實現的終極精神根源。以其內在於人及其“空”“覺”特點而言,這種預設不僅肯定了人與世界具有精神上的統一性,而且將認識自我與世界的權能還歸於人,充分肯定了人的存在價值,並應許了人向自我的歸來,只要自淨其意,明心見性,證得不生不滅的空性,就能融物我為一,親見萬物皆備於我,“我”(主體)是與世界融通為一的“大我”,所謂自我完善的過程就是將世界內化於主體的空性體認之中,使主體普及於世界的“大我”的營建過程。以其繁育萬物的特點而言,由於空性本體生養了人與萬物,因而人意識到自我與萬物、與他者同根,空性的否定力量所帶來的一切生物的苦難與生滅無常使具有物我同根意識的主體不能不生起救渡世界的衝動,所謂自我實現的過程就是主體以深刻的同情獻身於使一切有情離苦得樂的普世情懷的展開過程,這是空性本體邏輯地賦予主體的必然的與最高的使命。
要言之,華嚴精神在本體論層面提升並完成了儒家式的普世情懷的書寫與“大我”的營建。
来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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