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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當被告 評論家稱不必大驚小怪

http://www.CRNTT.com 2007-08-24 03:10:29
  近日,廣州市文聯專職副主席、知名報告文學作家吳東峰因為在一篇葉飛將軍軼事的文章中,涉及另一位將軍王勝昔日的負面事件,文章中個別描述字句惹惱了身在南京的將軍家屬而被告上法庭。記者獲悉,南京白下法院受理此案後,雙方律師經二次協商暫無進展,開庭前吳東峰曾致信王勝家人期待官司和解,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他再度表達了對和解的期望。

  將軍後人索賠6萬元 

  現任廣州市文聯副主席的吳東峰,迄今共採訪了200余位開國將軍,所著的《開國將軍軼事》擁有眾多讀者。事情起因是吳東峰在北京某報發表署名文章《“殺了我的頭也不檢討”——葉飛上將三五事》和在博客上刊登文章《“混血兒”葉飛》,這兩篇文章中有兩百多字涉及王勝將軍。原告認為,文章對“王勝事件”進行了惡意篡改的描述,將我軍二旅“把物資往大汶口搬運”定義為“偷運物品”,在描寫時任二旅副旅長的王勝將軍時採用了“傲氣十足”,“二旅官兵即如鳥獸散也”,“副旅長王勝亦大懼,束手就擒,稱罪不迭”等貶損、詆毀之辭,醜化了將軍在公眾中的形象,已經侵犯了將軍的名譽權,請求被告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 

  昨日,吳東峰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真實是傳記文學的底線,而文章中有關“王勝事件”一段事實主要是根據《葉飛回憶錄》和他本人1995年2月26日採訪湯光恢的素材,他認為關於“葉飛捆綁王勝帶回”的情景表述都有依據,沒有誇大或捏造事實,對於“王勝事件”的性質也早有定論,問題不在於基本事實,而雙方分歧主要在於對一些文學化描述的界定上,而這個目前仍是法律上的空白。 

  作者致信望官司和解 

  吳東峰告訴記者,開庭前考慮到王勝家屬史易年事已高,曾致信願意和解此官司。吳東峰在信中說:“王勝將軍是1927年參加革命的老紅軍,是我軍一位英勇善戰而又忠厚老實的軍事指揮員。筆者對王勝將軍敬仰已久。我也是新四軍的後代,曾在部隊服役32年,並採訪過200多位老將軍,對為中國革命做出卓越貢獻的老將軍、老革命一直懷有深深敬意和感情,也包括王勝將軍與阿姨。因此在寫這篇文章時,決沒有貶損王勝將軍的任何意圖。” 

  信中還說對葉飛將軍和王勝將軍在此事件中的表現都是以表述事實為主,無褒貶某人之意。吳東峰表示,其實,在戰爭年代類似“王勝事件”的情況很多,那是特殊環境造成的,大多數讀者都能理解,也不會因這樣的情況而否定一個人的功績。“我寫過一百多位開國將軍的軼事,也有寫到他們打敗仗的,走麥城的,犯紀律的,而他們的親屬都能理解,認為解放軍將領也不是神,只要這樣才能更真實、更形象、更全面地反映他們的風采。”吳東峰在信中還表示,很願意寫一篇王勝將軍軼事,以全面反映他的戰功和事蹟。 

  據悉,吳東峰的信是7月11日發出的,直到開庭前都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

  評論家稱不必大驚小怪 

  “紀實文學或報告文學能不能寫有名譽有地位的人的問題和缺點?文學寫作的自由空間究竟有多大?”吳東峰遭遇官司時拋出這些問題,也在廣東作家當中引起強烈反響。有人擔心,倘若吳東峰敗訴,將會為紀實文學創作帶來不小的衝擊,可能會讓相當一部分作家感到束手束腳,甚至就此擱筆。 

  對此,廣東省作協專職副主席呂雷卻認為不必為此事大驚小怪,讀者對作品提出不同意見是很正常的,“這只是極個別現象,談不上文壇風向標事件,也不會有太大衝擊。”他透露自己曾經讀過吳東峰的《開國將軍軼事》一書,認為寫得很好,文字流暢,內容也非常有教育意義。他認為,作家要撰寫一部數十萬字的作品,行文中出現個別有爭議的瑕疵是很難避免的,何況作者本人並非事件親歷者,只是根據當事人的回憶進行再演繹;另一方面,讀者包括將軍後人也不必要對作家求全責備。他認為最好的方式是各退一步達成和解。(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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