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書情觀察 >> 詳細内容

香港出版社連捉“假金庸”十餘家機構成被告

http://www.CRNTT.com 2007-11-17 12:37:39 新京報
  《金庸(blog)作品集》盜版案昨日又有新進展,香港明河社起訴北京中智博文圖書發展發行有限公司銷售其盜版圖書一案在二中院開庭審理,原告要求賠償89.1萬元,這也是該社第一次在內地起訴《金庸作品集》的盜版案。 
  
  盜版出自地壇書市   
  
  原告代理律師劉興成稱,2005年10月3日,在地壇公園的北京秋季書市北京中智博文圖書發行有限公司攤位發現其大量經營銷售盜版《金庸作品集》,原告在現場花410元購買了一套定價爲1980元的精裝評點本的《金庸作品集》,並取得蓋有“北京延邊圖書發行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發票”(該公司已被吊銷)。而整個購買行爲已被公證。  

  由於原告明河社於2002年1月1日與金庸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裏面規定,金庸授予原告在中國境內除以圖書形式發行《金庸作品集》簡體字中文版本以外的其他專有使用權,因此,明和社認爲被告給金庸先生和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損害和財産損失,要求索賠89.1萬元。此資料是根據:作品每套定價1980元×15%×3000冊得出的,因爲明和社向金庸支付版稅爲15%,而3000冊是出版界的一個保本印刷數量。 

  十余家機構成被告 

  對此,被告方的王律師稱,中智博文的確參加了2005年的地壇書市,但是並不能說明這套叢書就是從其攤位上購買的。書市上有些攤位之間有樹,這些樹也就成爲了部分書販的流動攤位,王律師稱很有可能原告是從某個流動攤販手中買的此書。他還表示,中智博文從來就沒有銷售過《金庸作品集》。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從2005年起,擁有《金庸作品集》內地簡體版本版權的廣州出版社就一直在大力打擊盜版行爲,已相繼在北京、天津等地起訴了十餘家銷售盜版的機構,至今爲止已有6起案件開庭,3起案件宣判,原告方全部勝訴,獲賠金額15.6萬元。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