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出版研究 >> 詳細内容

向好書商學點什麽

http://www.CRNTT.com 2007-03-06 04:06:09 莫雅平


  所謂好書商,是指遵紀守法、經營有方的書業個體户。衆所周知,由於合作出書的客觀存在,很多較成功的個體書商實際上已成爲僅僅没有三審權和書號的“個體出版社”。這種説法一點也不夸張,因爲無論從編校質量,還是出書章法或是經營規模看,一些較成功的個體書商已足以與一些國有出版社分庭抗禮,甚至讓一些國有出版社感到了某種鋭不可當的威壓。隨着新世紀的來臨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個體書商的進一步壯大是可以想見的事,在中國加入WTO之後更是如此。在這種形勢之下,爲了提高自身的競争力,國有出版社有必要更多地瞭解自己的競争對手,向好書商學點什麽——這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念並不矛盾的。 

  那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念,在出版業中該如何理解呢?我認爲,簡單地説就是,“社會主義”四字的要義在出版業中最根本地體現爲“三審制”,以此保证正確的道向;在這一大前提下,把“市場經濟”四字落到實處,那就是,國有出版社的出版經營活動應像其他商品的生産經營一樣市場化,换而言之就是,國有出版社應當成爲堅持“三審制”的“好書商”。按照這種理解進行推測,將來中國出版業改革的模式之一可能是這樣的:國家設立獨立於出版社之外的專門機構負責所有圖書的三審或終審,改組後的國有出版社將變成編輯製作公司,它們與“個體出版社”或“公私合營出版社”的本質區别,僅在於資本的搆成成分不同。限於篇幅,本文僅對當前條件下的國有出版社有必要向好書商學點什麽談點粗淺的看法,與其説是想得出某些結論,不如説是想提出一些問題。 

  以當前情况而言,國有出版社享有“社會主義”四字所意味的政策優勢,而“個體出版社”則在“市場經濟”的大旗下各顯神通。值得注意的是,經過這些年的發展與自我完善,一些較成功的書商已從低質量、無章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轉入瞭高質量、講章法、雙效並重或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向社會效益要經濟效益的階段,其架式儼然堂堂正正的國有出版社,甚至賽過了某些國有出版社。好書商在學國有出版社,國有出版社向好書商學點什麽也是理所應當的——它體現的恰好是“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聯姻的理念。 

  我認爲,在圖書的編輯、出版、發行等方面,好書商至少有三大點值得我們學習:一、與市場聯繫更密切,市場敏感度更高;二、因不拘泥於專門分工,選題思路更廣;三、操作的速度和靈活度更大,更有成效。 

  個體書商與市場聯繫更密切,主要取决於兩點:一是他們直接與市場打交道,有最直接的信息反饋,他們的很多選題是在市場(讀者)的直接啓發或要求下産生的;二是他們投入的是自己個人的資金,直接的利害關係使他們不得不時刻緊盯住市場。相比之下,在國有出版社中,選題的設計、實施者和圖書的直接銷售者往往是不同的人,因此市場信息的反饋及其所起的作用就更具間接性,加之出書所投入的又是公有資産,這就决定了國有出版社人員與市場相對更大的疏離。爲了加强與市場的親和,國有出版社有必要做人員功能的雙向擴展,即編輯發行員化,發行人員編輯化。同時,也有必要讓編輯、發行員等都承擔一定的經濟風險。在改革過程中,考慮一下以下三個問題料想是有益的:是否可以給編輯一定的發行自主權並要求他們定期參與發行工作呢?是否可以給發行員一點選題制定權和組稿權呢?是否可以讓編輯和發行員作爲合伙人共同進行利潤承包呢?

  個體書商可以完全不受專門分工的限制,國有出版社難以做到這一點,但是不以專業分工爲由作繭自縛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盡管有專業分工的限制,國有出版社擴展選題思路的空間其實還是很廣闊的,因爲學科與學科之間存在很多的交叉領域。幾年前某書商操作了暢銷書《蘇菲的世界》,爲我們樹立了一個開拓思路和出版交叉學科圖書的典範,因爲此書是一本以文學手法創作的哲學書。無論由社科類出版社還是文藝出版社出版,都不會犯規。又如《安徒生童話》等兒童文學作品,少兒出版社和文藝出版社都是可以出版的。湖南科技出版社的品牌書“第一推動叢書”中有一本書題爲《莎士比亞、牛頓和貝多芬》,我認爲光是這個書名就極富啓發性。 

  開拓選題思路的一個重要原則是: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一些市場敏感度和操作靈活度都較高的書商在這一點上是做得比較好的。比如説,在有關方面大抓小説原創,致使各類小説(虚構作品)比比皆是的時候,一些有眼光的書商及時走上了“非虚構”之路,他們推出的“哈佛經典管理叢書”、“世界著名律師辯護實録”、“世界偉大考古報告”等叢書在市場中創造了很好的銷售業績。要做到“人無我有”和“人有我優”,除了需要視野廣闊和嗅覺敏鋭之外,最重要的是要用不拘一格的新觀念武裝自己的頭腦,要靠與衆不同的點子取勝。比如説,在别的社花大力氣請作家們“原創”小説、詩歌、散文等純文學作品的時候,我們是否可以擴大“原創”的語義,請一位精於哲學的作家“原創”一本趣味哲學讀物,請一位懂音樂的作家“原創”一本古典名曲欣賞書,請一位史學造詣深厚的作家“原創”一本歷史啓示録呢?衆所周知,作家沈從文的《中國服飾史》和翻譯家傅雷的《西洋美術十二講》都是人們有口皆碑的。 

  書商的操作速度之快,是多數國有出版社望塵莫及的。後者之所以慢,原因有很多,如:一、選題論证環節多,耗時長,因而常常錯過商機;二、付酬標準偏低,與書商相比缺乏競争力;三、出版週期遠比書商的長,等等。爲提高競争力、國有出版社有必要簡化選題論证程序,實行更靈活的付酬標準並盡可能縮短出書週期。我認爲有必要在這三方面賦予(承擔了經濟責任的)編輯一定的自主權利。只有在責權利得到合理結合的情况下(如書商那樣),責任才有條件得到履行,權力才不會被濫用。爲了實現上述目標,以下做法是值得考慮的:是否可以在堅持三審制的前提下編輯自己定一兩個選題呢(可以用可用資金限額防止濫出書)?是否可以讓編輯在—定的浮動範圍内自定付酬標準呢?能否有一定數額的書由責任編輯像書商那樣自己聯繫印製業務以達到縮短週期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呢?或者,能否允許責任編輯按預定的規章以開勞務費的形式奬勵爲縮短週期和降低成本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印製人員呢?

  在國有出版社中,傳統意義上的編輯工作到出書就結束了,但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却要求編輯的功能要擴大到圖書出版發行的全過程中,就像書商所做的那樣。如前文所説,編輯發行員化是新形勢下生産和擴大再生産的需要。由於分工機制等原因,國有出版社的編輯在發行員工作不力的情况下常常只有乾着急的份,没法像書商那樣“一杆子插到底”。爲改變這種無奈的被動狀態,促成編輯和發行員的主動和互動狀態,能不能授權責任編輯在一定的折扣自主範圍内與社内或社外發行人員直接商談發行事宜呢?能不能授權編輯在—定的折扣範圍内以開勞務費的形式奬勵有關發行人員以促進發行工作呢?(只要是在制度允許的範圍内有監督地進行,就可以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只有當編輯像書商那樣有了一定的經濟自主權的時候,他才能真正地走進市場並對發行施加實質性的影響。(個體書商搞發行的兩大武器是:降折扣和搞回扣。) 

  以上主要從編輯工作的角度淺談了一下應向好書商學點什麽,還提出了一些相關的問題,其宗旨是如何改進工作,做一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下的更成功的出版者,或者説一個堅持“三審制”的“好書商”。由於文中的問題是在吸取了個體書商在選題策劃、組稿、印製和發行等方面的長處的基礎上提出來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引出了本文的最後一個問題:是否可以在堅持三審制的前提下讓編輯每年當一兩回“個體書商”,全權負責自己所編的一兩本圖書的全過程呢?我個人認爲這是可行的,也是有益的——既能鍛煉隊伍,又能做管理方面的經驗探索。不是嗎?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