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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多元視角下的“嶺南文化中心地”

    一

  “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這個説法,筆者覺得基本上還是可以接受的。

  數千年來,從“番禺”到“廣州”,盡管地名屢有變更,但廣州基本上保持着嶺南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地位,這是歷史事實。

  根據這樣的歷史事實,説“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基本上也是不錯的。

  筆者連着使用了好幾個“基本上”,這種限制語,則是希望能够促使“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的説法更增强其科學性。

  倘然没有“基本上”這種設限,那麽,“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的判斷,勢必將産生出趨向絶對化的如下理解來:

  1.時間意義上,從古至今,廣州始終是嶺南文化的中心地,年年月月日日,從來没有變過。

  2.空間意義上,嶺南大地上,僅有廣州是嶺南文化的中心地,只此唯一一處,單獨孤立無匹。

  3.文化意義上,嶺南文化的整體全部、所有内容,統統都憑依廣州爲中心地。不管嶺南文化哪一種具體局部或者枝杈支流,它們産生發展的中心地也只能無一例外地固定在廣州這個地方。

  就邏輯演繹而言,如果缺乏“基本上”的限制,從“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導衍出上面那幾條推論來,不可不謂順理成章。然而,此種絶對化的趨向,是否符合歷史事實呢?則恐怕還是會遇到不少問題的。

    二

  “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其“中心地”是否在時空意義上始終唯一不變,學界已有所争鳴,在秦漢以後的歷史方面,尤其不少專文詳論及之。

  筆者拙見以爲,有關先秦時代,似尚可稍稍補充説幾句。

  嶺南地區在先秦時代也有文化,“嶺南文化”在那時就已經存在了。那時“嶺南文化”的内容、形式,不排斥可能會有中原文化、楚文化等外來文化傳播到嶺南來,可是占主流的,仍是百越文化或者説南越文化。但當時的“嶺南文化中心地”又何在呢? 

  古文獻記載嶺南先秦的或傳説或史實,有些可以掛到廣州(番禺)名下來,例如楚庭、五羊等。另一些或傳説或史實,而且影響相當重要的,例如越棠、安陽王、西甌君譯於宋等,却似乎還未能輕易確定也掛到廣州(番禺)的名下來。 

  在這種情况下,説“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行不行呢?至少就先秦時代來考慮,如果一定要説,則不妨説那時“廣州是嶺南文化的中心地之一”。换言之,在先秦那個歷史時代裏,與其强調“廣州是嶺南文化的唯一的中心地”,毋寧承認那時的“嶺南文化”曾經有過若干個“中心地”,而廣州只不過其中可能的一個罷了,這樣或者更接近於歷史的真實。

  先秦時代的嶺南文化,無疑地是“嶺南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第一個歷史階段。即使在其它的歷史階段裏,廣州都是唯一的一個“中心地”:而若然在這第一個歷史階段裏,廣州很可能只是那時的“嶺南文化中心地”之一;那麽,就“嶺南文化”的包括各個歷史階段的整體來講,廣州的“中心地”地位便已無法再稱唯一無匹、從來不變,至多也不過可以稱“基本上”保持着“中心地”地位而已。

    三

  再從文化意義上來看。

  “嶺南文化”是個大整體,它包納着許多具體的文化內容。

  没有這些具體内容做爲組成部分,也就不可能聚成“嶺南文化”的大整體。

  而這些具體的文化内容,其發生發展的歷史實際情形,是不是統統都以廣州爲“中心地”呢?

  肯定有相當數量的具體文化内容,發生、發展的“中心地”確實在廣州。例如繪畫美術方面的“外銷畫”、嶺南畫派等;又如音樂戲曲方面的粤謳、廣東音樂、粵劇(佛山也屬“廣州府”)等;還可以舉出一大批。

  然而,我們無法逥避的,不能不正視的,則是仍有相當數量的具體文化内容,例如六祖惠能開創的南禪思想、冼太(冼夫人)紀念、天後(海神)崇拜等,它們當然也是“嶺南文化”的組成部分,甚至是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它們的發生、發展的歷史過程中,廣州不能説絶對無份,有的或者還可以説與之關係匪淺,但是否必居其“中心地”者也非廣州莫屬呢?則似乎還頗待商榷。

  縱或退一步講,承認廣州是南禪思想、冼太紀念、天後崇拜的“中心地”,那也只能是“一個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因爲至少對於南禪思想,還有韶州;對於冼太紀念,還有高州;對於天後崇拜,還有(福建)泉州;都無論如何没法不同時承認它們各也是“一個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

  又如,由於地方性(如潮汕、廣府等)或群體性(如客家)的話語差异,“嶺南文化”大整體之下,相應出現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廣府文化等具體的話語文化。廣府文化,廣州無庸争辯就是“中心地”;可是,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廣州能不能也當它們的“中心地”而當之無愧呢?那就不免要頗費斟酌了。

    四

  以上説歷史事實。即從時間意義、空間意義、文化意義此三方面,來審察嶺南文化及其具體組成部分的歷史發展實際情形,能不能得出“廣州是嶺南文化的始終唯一的中心地”的結論呢?看來很難。反之,倒是視廣州爲嶺南文化中心地之一,這樣的結論,似乎距離歷史真實更貼近些。

  説罷歷史事實,還可以説一説的,則是歷史哲學(歷史觀念)。

  歷史哲學(歷史觀念)又比歷史事實更深入了。不光是就事述事,而是就事論事。

  聯繫到“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的討論,即是要思考一下,探索一番:一種文化(例如嶺南文化)、一種文明(例如珠江流域文明),發生、發展的内在規律性的一些東西。

  涉及内在規律性的東西,譬如説,是一元化發生發展的呢,還是多元化發生發展的呢?

  落實於“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這個議題,問題便表現爲:嶺南文化的發生發展只應有、只能有唯一一個“中心地”呢,還是應該可能有多個“中心地”?

  不加“基本上”的限制,而斷言“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其歷史哲學(歷史觀念)的實質即是一元論,即是認爲嶺南文化發生發展只應、只能有一個“中心地”。

  此種一元論的歷史哲學(歷史觀念),在我國可謂源遠流長,影響深廣,古已有之,近代猶烈。

  我們曾經長期很堅定地以爲,黄河是中華民族的摇籃,黄河流域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而在同時又不承認任何其它地方也可能是摇籃或發祥地的情况下,實際即是認定黄河流域是中華文明的唯一摇籃、唯一發祥地。

  近年來考古發掘的新成果,不斷出土的新文物,則逐漸地已在嚴肅修正着長期以來我們曾經很堅定地相信的那種一元論的歷史哲學(歷史觀念)。

  黄河流域固然是中華文明的一個摇籃、一個發祥地,只不過長江流域(例如河姆渡文化、三星堆文化……)、黑龍江流域(例如紅山文化……)、珠江流域(例如馬壩文化……)等,南北東西,多方位的考古重大發現,越來越不容辯駁地在證明着它們也各曾是中華文明的一個摇籃、一個發祥地。

  與此同步變化的,便是學術界也越來越傾向於這樣的觀點:中華文明的發生發展,  並非只應、只能有唯一一個摇籃、一個發祥地,而應該並可能或先後或同期有過多個摇籃、多個發祥地。

  對於中華文明的發生發展的客觀進程,我們的歷史哲學(歷史觀念)已經漸漸變化。那種陳舊的、盡管曾經根深蒂固而其錯誤性却明顯日甚的一元論,不得不無奈地漸漸退出我們的頭腦;取而代之的,則是一種嶄新的、得到越來越多的考古發現的强力支持的多元論。

  對應地,着眼於嶺南文化發生發展客觀進程之際,我們又應該秉持何種歷史哲學(歷史觀念)呢?是固執一元論呢?還是承認多元論呢?何去何從,洵乎值得我們深長思之。

  當我們申述“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的時候,看來同樣應該從歷史哲學(歷史觀念)的深層次上,首先嚴肅考慮一下:是一元論視角下的“中心地”,還是多元論視角下的“中心地”?

  既然如前文已述的,視廣州爲從來唯一、始終不變的“中心地”,從時空、文化等意義上未必全能符合嶺南文化的歷史發展事實。

  那麽,爲什麽我們就不可以嘗試一下,轉用多元論的視角來思考這個“中心地”問題呢?

  即或仍不放棄“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的判斷,也與其堅守一元論的“始終唯一中心地”,莫若改取多元論的歷史觀,爲這個判斷加設“基本上”此類的限制語,而使之在事實上更貼近歷史客觀實際,在思維上更靠緊歷史内在規律呢?

    五

  在現實的詮釋中,如果没有“基本上”此等的附加限制,因而難免陷入一元論的“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這個論斷,便將會釋放出排他性的潜臺詞:除廣州之外,所有與嶺南文化發生發展有關的其他地方成爲“中心地”的歷史資格都遭到了無情的剥奪。

  不但就“嶺南文化”總體而言的“中心地”,杜絶了廣州以外的至少廣東、廣西、海南三省所有市縣鄉鎮的歷史競争的一切可能性。而且,就“嶺南文化”的各種具體文化内容而言,它們各自或可能或曾經擁有的,至少作爲傳統“中心地”之一的那些地方(例如南禪思想的韶州,冼太紀念的高州,天妃崇拜的泉州等等)的年代久遠的輝煌歷史,也將不得不忍受粗暴的抹殺。

  説“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而不附加“基本上”此等限制,在現實的詮釋中,勢必將會要求由廣州獨佔有關“嶺南文化中心地”的全部歷史光輝,只准許那些歷史光輝一概歸入廣州這個唯一“中心地”的界内。這種一元論視角下的排他性,不止未必符合歷史事實,而且將不可避免地損害及兄弟市縣鄉鎮的群衆情感,顯然不利於我們今天建設和諧社會的盛世大業。我們務必慎重處之,未宜率爾輕言。

    六

  總而言之,愚見以爲,對“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這個論斷,似應加置“基本上”此等限制語爲宜。

  之所以宜附加“基本上”的設限,從史實上,是尊重歷史事實的豐富性;從觀念上,是承認歷史哲學的多元化。

  加設“基本上”限制之後,“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的内涵,便大致可歸納爲如下幾點:

  1.嶺南文化的發生、發展,應該可能是多中心的。

  2.時空意義與文化意義上,承認廣州是嶺南文化的一個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但未必是從來唯一、始終不變的中心地。

  3.同時承認除廣州以外的嶺南其他市縣鄉鎮也可能是或曾經是嶺南文化的一個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但它們各各也都並非從來唯一、始終不變的中心地。

  4.在首先承認“嶺南文化中心地”的歷史多元化,又承認廣州與嶺南其他市縣鄉鎮競争“中心地”的歷史平等性,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當然也應充分注意到:在“中心地”的歷史競争中,廣州之與嶺南其他市縣鄉鎮之間,仍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5.這種巨大的差别,並非先驗的規定,亦非後人的臆測,而是具體地展現於嶺南文化客觀發展的歷史進程之中。

  6.在嶺南文化的最初一個歷史發展階段,即先秦時期,這種差别或者還未特别明顯。那時以百越文化或南越文化爲主流的“嶺南文化”,其“中心地”呈現爲自發的多元化。廣州(番禺)似還只是其多中心之中的一個“中心地”而已。

  7.這種差别日趨懸殊,主要是發生在秦漢以後。

  8.秦漢以後,盡管遭到封建中央王朝的大一統文化勢力的不斷打壓或消解,百越文化或南越文化被嚴重削弱,退居劣勢,轉變爲支流,但仍然如野草般頑强地生存着,艱難曲折地傳播着。曾經自發呈現於先秦時期的那些南越文化諸“中心地”,許多消亡了,却並没有也不可能消亡盡絶。有的“中心地”歷盡劫難依然保存下來了,例如連山作爲盤古崇拜的中心地;有的則是新冒出來的,例如高州成爲冼太紀念的中心地。

  9.即使是秦漢以後,封建中央王朝的大一統文化勢力南下,逐漸佔據了嶺南的主流文化位置,但在其實際進程中,仍還可能而且曾經表現出多中心的情形。例如潮州成爲韓愈紀念的中心地,韶州成爲南禪思想的中心地,等等。

  10.雖然多元化在秦漢以後的嶺南,無論對於主流文化還是支流文化,都不乏其例,廣州仍不免是多個“嶺南文化中心地”行列裏的一個而已,可是廣州却越來越不再甘心和别的“中心地”平起平坐了。

  11.因爲,隨着秦漢開始的郡縣制的堅决實施,廣州(番禺)一再地、長期地有幸被挑選爲封建中央王朝管治嶺南地區的行政中心地,同時廣州(番禺)作爲嶺南經濟中心的地位更得到不斷躍進式的强化,廣州對於嶺南文化的向心聚匯能力和中心輻射作用相應也理所當然地加速提昇,而且這種提昇的幅度和達到的高度,令其他“中心地”越來越望塵莫及了。

  12.於是,鳥瞰秦漢以來的二千年史,我們便不難發現:廣州(番禺)不僅僅是嶺南文化中心地之一,尤其是在嶺南文化的多元化歷史發展過程之中,基本上一貫牢穩地保持着最悠久、最强大、最主要位置的一個中心地。

  13.綜上所述,然後我們纔可以得出結論説:“廣州是嶺南文化中心地”再加個“基本上”,那就基本OK啦!

  關於多元視角下的“嶺南文化中心地”,拙見區區,敬陳如上,妥當與否,盼候指教。

  (作者:汪叔子,廣州市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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