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精神”是一個看似簡單和平實的概念,實則不然。它是一個複合性概念,是具有深刻内涵和豐富内容的概念。今天,在建設廣東文化大省的時候,給予“廣州人精神”以文化學的闡釋,似乎更能爲“廣州人精神”的研討和理論提煉,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厚的文化内涵。同時,也能爲“廣東人精神”的建設提供合理的資源,進而爲廣東文化大省的建設提供精神動力。本文擬從文化學的層面,對“廣州人精神”内涵和範圍的確定,以及最終的提煉、概括,做一個文化學方面的理論闡釋,試圖提供一個參考性的思路。
“精神”是一個合成詞。“精”具有精力、精神、精華等意義;“神”具有意識、精神、神奇等含義。“精神”一詞,在中國古代指天地萬物的精氣,也指神志、心神,精力、活力。在現代,主要指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的心理狀態;也指宗旨、主要意義、活力等。
從本質上看,“廣州人精神”是一種文化精神。所謂“文化精神”,是指一種文化特有的精神,是一種文化中具有决定性力量的價值系統。由這個價值系統所决定的人們在價值取向、態度、評價、心態、情緒等方面所表現出來的精神品質,即是一種文化獨具一格的特色。文化精神是一種文化的内在品質,亦即基本的、整合的價值系統。文化精神由該文化内的平均人格類型來反映。文化精神又被稱爲“主旨”。“廣州人精神”作爲一種文化精神,其所謂“文化”,是指精神文化,亦即價值取向、思維方式、理想人格、市民品性、審美情趣等處於深層結構的文化的總和。但作爲廣州文化建設的重要内容,從其形成的基礎和實踐條件來看,“廣州人精神”所謂的文化,是指廣義的文化,亦即廣州人的生活方式、生存樣式。於是廣州人的獨特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樣式,孕育了“廣州人精神”。“廣州人精神”内在地包藴着、體現着廣州人的價值取向、思維方式、人格追求、市民品性、倫理觀念和審美情趣等方面的內容,是對這些方面的理論提煉和現代概括。文化精神既可是民族文化意義的,也可是地域文化意義的。“廣州人精神”作爲地域文化的表現,其文化精神當然也是屬於特定地域的。因此,“廣州人精神”的概括和提煉,應當而且必須既能够反映中國文化的精神,更能够體現廣州人獨特的精神風貌、生活方式、心理狀態和品味追求。
“廣州人精神”是工商爲本的精神。自明代中葉以來,廣州就是重要的通商口岸,是内貿和外貿的重要港口和集散地。重商精神,是廣州人一以貫之的傳統。重視商業活動,重視商業在生活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以傳統的“重農輕商”觀念爲尚,而以商業文明爲追求,是近代以來廣州人逐漸形成的優秀傳統。改革開放以來,廣州的商業文明逐漸發展並日益成熟,成爲引領國内風尚的商業文明策源地,是商業文明的典範。廣州的各種形式的商業機構和商業活動,從八十年代早期的“個體户”到今天的包括諸多大型商業機構在内的公私商業團體和機構,爲廣州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其形成的新型重商精神,成爲當代中國文化精神的重要資源。在重視商業的同時,廣州人也重視工業。從國有大型企業到遍佈全市的私人企業,其所生産的産品和形成的價值追求,對於廣州人精神的孕育,起了重要的作用。現在馳名全國的廣州本田汽車,以及其他的相應的以製造業爲基礎和特點的廣州工業發展模式和生産格局,體現了廣州人新的時代精神。這種工商爲本的精神,既是對傳統中國重農抑商思想的再突破,也是對近代以來工商皆本的進步思想的發揚光大,更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社會經濟、創新中國文化精神、培育中華民族精神的新創造。
“廣州人精神”是城市精神。城市是社會文明發展的産物。廣州是一座有着二千多年建城歷史的城市。城市品味、城市風貌、城市風格,是廣州人精神的重要内涵。廣州的城市精神,這是以吸納外來文化爲重要標誌,追求時尚爲顯著特色,融貫古今中西而又自成一格的獨特的精神。商業文明,源自城市;工業文明,規範城市。商業文明和工業文明的載體和集散地,就是城市。工商爲本的廣州,以“市民味”、“平民味”而凸現自身風格,本身就顯示了城市精神的追求。
“廣州人精神”是平和質檏的市民精神。廣州没有北京的雍容,没有上海的洋派,没有西安的古檏,它擁有的是平和與質檏。廣州人的穿戴和行爲,隨意、率真,不刻意修飾,不故作莊嚴。廣州人做事,不盛氣凌人,不夸夸其談、嘩衆取寵,重視的是實事、實效、實功。2003年上半年的“非典”事件期間,廣州人從容應對,不談“非”色變,不追逐風潮,學校不停課,工廠不停産,市場不關門,機關不休班,該做什麽就做什麽,市面平静,人心穩定,廣州人平和質檏的市民精神起了重要作用。
“廣州人精神”是一種兼容并包的精神。“道不同,不相爲謀”的决絶態度,在這裏被化解爲“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的寬容精神。對合理傳統的認同和弘揚,對外來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的消化,以及對港臺文化的吸收,反映的是廣州人的開放兼容態度。最近二十年來,千百萬民工到廣州打工,各自在不同程度上實現了自己的人生理想。特别是以接受瞭高等教育爲主體的大學生、碩士、博士乃至博士後,來到廣州,經過磨合,最終都在不同崗位上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地。“嶺南文化新客家”,成爲廣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之一。這些,反映了廣州人的開放兼容,反映了廣州這個城市的包容度。甚至,“廣州話”裏面所保留的古代漢語的某些發音,所吸納的某些英語以至别的語言的表達方式和語音,都可看作“廣州人精神”兼容并包的氣質。
“廣州人精神”是綜合創新的精神。平心而論,“廣州人精神”、廣州文化、廣州人,並不是單一的、平面化的概念,屬於廣州人原創性質的或者俗話所説的土生土長的文化理念,並不彰顯。我們現在所説的“廣州人精神”,其實是廣州人經過歷代的淘洗,通過文化整合,對中原和嶺南,本土和外國,傳統和現代,甚至廣州和港澳的比較、選擇,綜合各種新的文化質素,從而形成了廣州文化的基本風貌,創造出了“廣州人精神”。因此,我們可以説,“廣州人精神”是一種綜合創新的精神。
“廣州人精神”是“現代精神”。廣州獨特的地理位置,特别是廣東在近代中國的獨特遭遇,使它經歷了比别的城市和地區更多的血與火的洗禮,承擔了更爲艱巨的歷史使命和時代責任。近代的嶺表風流,當代的改革開放,使廣州得現代精神滋養之先,並轉而不斷創新現代精神。因此,追踪世界文明發展的潮流,勇於革故鼎新,不斷進取,“日新日新又日新”,成爲“廣州人精神”的基本特質,而這個特質,説到底,就是近代化、現代化。
“廣州人精神”是“廣東人精神”的主體内容和價值先導。正在研討和實踐之中的“廣東人精神”,從地域文化特别是縣域文化的層面看,是由不同地區(市縣)的精神質素所搆成。“廣州人精神”、“深圳精神”、“佛山人文精神”、“廣東精神”,等等,交融貫通,提煉整合,就成爲“廣東人精神”。其中,“廣州人精神”理所當然地成爲“廣東人精神”的主體内容和價值先導之一。道理十分簡單,廣州作爲華南地區無可置疑的中心城市,作爲具有深厚歷史積澱和現代意識熏陶的城市,作爲具有很强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城市,它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地理名詞,或者城市的符號,而是一種新型價值觀的代表,一種新的時代精神的象徵。因此,在研討和建設“廣州人精神”的時候,我們應當理性地、自覺地注意提昇和彰顯它的先進性、示範性和前瞻性。
“廣州人精神”是當代中國文化精神的先導。當代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人們可以做很多見仁見智的概括。但競争意識,效率意識,契約觀念,法制意識,社會公正意識,等等,這些傳統中國文化所缺乏而在改革開放以後首先在南粤大地(主要是在廣州)滋生開來的新型文化精神,應當通過“廣州人精神”的研討和貫徹實踐,推廣開去,轉化爲我們民族文化的内在精神。因此,我們説“廣州人精神”是當代中國文化精神的先導,並不爲過。我們需要努力的,是要將這種精神的先進性、示範性揭示出來,並通過切實的現代化建設實踐,使其傳播開去,得到全社會的認同。
“廣州人精神”是對當代中華民族精神的弘揚、實踐和培育。以愛國主義爲核心,以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强不息爲基本内容的中華民族精神,經歷了五千年的文明發展歷程。以敢爲人先、務實進取、念祖愛鄉等内容爲導向的“廣州人精神”,對於中華民族精神的積極的弘揚,是切實的實踐,也是敢爲人先的培育。在這個意義上,“廣州人精神”與中華民族精神是一致的,是互相發明、互爲助益的。
從文化空間的視野考察,“廣州人精神”屬於地域文化的範疇。地域文化亦可稱爲地區文化。按照地域大小,地域文化可以分爲文化圈、文化群體、文化個體。就世界範圍而言,有歐美基督教文化圈、阿拉伯伊斯蘭教文化圈、印度佛教文化圈、東亞儒學(教)文化圈。文化群體的地域規模,小於並從屬於文化圈,一般以國家民族爲單位,如東亞儒學(教)文化圈裏面就有中國文化、日本文化、朝鮮文化等。文化個體的地域範圍,比文化群體要小。它是文化群體亦即國家、民族文化内部的組成單位。例如,嶺南文化、巴蜀文化、齊魯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等等。其實,就是嶺南文化,也還可細分爲廣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更小的地域的文化個體。顯然,作爲嶺南文化或者當代中國文化的組成部分的廣州文化,只是特定地域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只是一小部分。因此,我們在研討“廣州人精神”的時候,應當看到它的獨特的地域性,努力合理地詮釋它的特質,揭示它的價值。同時,也要看到文化個體與群體之間以及與文化圈之間的關係。質言之,要看到“廣州人精神”與“廣東人精神”、“中國人精神”之間的關係,以及與世界文明發展潮流的關係。既要有地方特色,也有要全國觀念,更要有全球意識。
“廣州人精神” 應當是廣州文化乃至廣東文化(包括傳統的嶺南文化)的精華。從文化學的角度審視,文化精華作爲文化的特殊標記,作爲特定文化的主要趨勢和模式,它應當具有普遍性,可以爲社會的絶大多數人所認可、接受。因此,在詮釋“廣州人精神”的時候,毫無疑問要充分考慮到廣州人的接受心理、認知模式和行爲方式,特别是生活方式,不能脱離廣州社會生活的實際。
“廣州人精神”的研討,並不是個單純的學術問題,更爲重要的是,它是一個迫切的現實問題。一個國家、民族,一個地區的人民,一個團體,没有精神支撑,是不可能持續强勁發展的,甚至是不可能存在的。“廣州人精神”的研討和最終提煉、概括成功,將會通過社會熏染(社會化),通過文化再解釋,通過文化整合,而産生積極的作用,形成廣州人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形成廣州社會普遍的、自覺的健康文化心理,促進廣州文化的傳播和合理變遷,從而爲廣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重要的精神力量。同時,也可爲“廣東人精神”的研討,爲廣東社會經濟文化的健康、協調發展,爲率先實現現代化做出應有的貢獻。
(作者:李宗桂,中山大學哲學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