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上貿易的歷史源遠流長。早在秦漢時期,廣州已是我國主要的港口和海上“絲綢之路”的發祥地。到了唐宋時期,已發展成爲全國最大的港口城市,海外貿易和交通的中心,世界著名的商業大港。宋代在廣州設立“市舶司”,管理對外貿易。明清兩朝曾在推行海禁政策時,只留廣州一口岸對外貿易,獨攬了我國的對外貿易。
在廣州保存衆多與海上絲綢之路有關的遺址,其中有光孝寺、南海神廟、懷聖寺光塔等遺址; 同時在廣州還出土了不少海外的舶來品,如犀角、象牙、藍色玻璃碗、熏爐、銀盒、墨西哥、威尼斯和孟加拉銀幣等文物,都有力地證明廣州與海外各國早就有通商貿易往來。
本文擬通過對“却金坊記”碑與“却金亭碑記”兩方碑刻的碑文與歷史文獻記載互相引证,淺述明代廣州與暹羅(今泰國)友好貿易往來,以及當時主持外貿事務的李愷改革進出口貨物的手續,清正廉潔,增進了中泰兩國人民的友誼史迹。
一、明代與暹羅的友好貿易往來
在明初實行海禁政策下,明代廣州的海外貿易主要有貢舶貿易和商舶貿易,開始主要以官方貢舶貿易爲主。明政府規定從廣州入貢的國家有真臘(今柬埔寨)、暹羅(今泰國)、占城(今越南南部)、蘇門答臘、爪哇、三佛齊(今蘇門答臘東南)等十二國列爲“不征之國”(《太祖洪武實録》卷六十八),准許他們來中國“朝貢”,進行通商貿易。於是,“貢舶貿易”就應運而生。貢舶貿易是由明政府直接控制下進行的,是以“朝貢”和“回贈”形式進行的一種特殊貿易方式。其目的是在政治上爲了“懷柔遠人”、“羈縻”海外諸國,確立其宗藩從屬關係;在經濟上,主要爲明王朝采辦奇珍异寶,獲取財政收入。明代管理廣州海外貿易的機構是廣州市舶提舉司。市舶司於洪武三年(1370)“設置廣州城内一裏,即宋市舶亭海山樓故址”(今北京路與東横街交界處)〔1〕。當時市舶司管理辦法之一是確定貢舶“勘合”制度。所謂“勘合”,就是出示准許入港的憑证,經過審核,才能通行。明代統治者規定,海外各國若要與中國通商貿易,必須建立宗藩從屬關係,接受明王朝的敕封,稱臣納貢,才允許發給貢舶勘合,通貢互市。勘合最早發給的國家是暹羅國(今泰國)。凡是暹羅國開往中國的貢舶,每艘都要帶“勘合”一道,以備廣州港口檢驗。這説明瞭中泰兩國早有貿易通商往來。
勘合就是發給外國來向明政府朝貢是合法的憑证,明廷每改元一次,即换發勘合。如發給暹羅的勘合有二百道,其中一百道爲暹字,一百道爲羅字;另有號簿四册,其中暹字號兩册,羅字號兩册。把暹字號勘合一百道,暹字、羅字號簿各一册存放在内府保管,另羅字號勘合一百道,暹字號簿一册發給暹羅國,羅字號簿一册交廣東布政司保存。當貢使到達廣州時,即以所發勘合到廣東布政司驗對,確定無誤,才允許上京入貢。據《明會典》記載,明初,與明王朝建立貢舶勘合關係的國家有:日本、朝鮮、大琉球、小琉球、安南、暹羅(今泰國)、占城(越南南部)、渤泥(今加裏曼丹西北)、瑣裏、覽邦、爪哇、真臘(今柬埔寨)、蘇門答拉、彭亨、白花、三佛齊(今蘇門答臘東南)淡巴等國家和地區〔2〕。“却金坊記”的碑文記載“諸番稱貢,先驗剖符,官給鈔易,而暹邏、爪哇,實則蠲之。”碑文與《明會典》的記載如同一轍。
明政府還根據各國的“嚮化”、“内附”程度不同而規定不同的貢期、人數、船數等,各國來朝都得按章行事。據《明會典》記載:琉球國是兩年一朝貢;占城、安南、朝鮮、真臘、爪哇諸國是三年一朝貢;暹羅是六年一朝貢;最長是日本十年一朝貢。船數一般不超過三艘;人數則不超過三百。同時規定上述的真臘、暹羅、占城等十二國均由廣州入貢。貢使到廣州後,由市舶司派員隨同入京,朝貢以後,貢使由禮部派鴻臚寺官員伴送到廣州出海回國。
各國貢船來廣州時,先停泊於“澳”(舶口),當時的舶口有新寧的廣海、望峒、奇潭,香山的浪白、十字門,東莞的虎頭門、屯門、鷄栖等處。以上各舶口設澳官,貢船到達時,即行驗實,申報海道撫衙門,然後由鎮巡官及廣東三司委官與廣東市舶司官員驗對勘合,對照無誤,才派員護送貢使沿北江至南雄,經梅嶺入京。對隨舶貢品加以檢驗封識,造册户部,隨貢使解京;辦完朝貢手續後,由皇帝回賜金銀貴重物品。對隨貢而來的商貨,在會同館互市三天至五天拍價。對私貨官府給價收買,貴細解京,粗重貯存於廣豐府,令民“博買”。史稱“永樂改元,……貢使畢至,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庫市,貧民承令博買,或多致富,而國用亦羡裕矣”〔3〕。由此看來,朝貢實質上是一種變相的貿易。l405年(永樂三),因朝貢貿易不斷發展,前來朝貢的貢使和番商日益增多,所以明政府在廣州十八甫建懷遠驛,有房舍120餘間,作爲招待外國貢使和番商之用。
1509年(正德四)有暹羅番舶因風飄至廣東,停於廣東海岸碼頭。當地官員以軍需開支爲理由,對其貨物征税(在這之前朝貢貿易是不征税的)。從此,廣州市舶司開始實行了抽分制, “將暹羅、滿刺加國並吉閘國夷船貨物俱以十抽三”〔4〕;在“却金坊記”碑的碑文記載:“愛有榷征,舶志量衡,易官互詰,課三之一,餘許貿遷。叢委兑交,供億頓煩,利害均焉。”這記載了當時對外船進口貨物征收百分之三十的進口税,説明在廣東正式建立番舶征税制度。
由於市舶司抽解、博買不當,有的官員挾權勒索,貪瀆不法,有舶貨到,“擇其精者,售以低價,諸司官屬復相囑托,名曰和買”,海商“獲利既薄,怨望越深,所以比年番船頗疏,征税暗損”。正如“却金亭碑記”的碑文所載:“人之得委抽分也,往往以賄賂而速官謗,則又妄蓋番人之税,以掩其迹,何取哉。”由於市舶司管理弊端日深,已經直接影響了海外貿易發展,嚴重損害了外國商人的利益和中國國家政府的聲譽。
二、兩通“却金”廉正碑
與一些貪瀆不法、貪官污吏相反,當時也出現一個忠於職守、清正廉潔、勤政爲民、爲促進中泰友誼的廉吏——李愷。李愷却金的事迹在“却金坊記”碑和“却金亭碑記”以及《崇禎東莞縣誌》均有記載。
在明嘉靖年間,廣州東莞已成爲當時主要的港口之一,嘉靖十七年(1538),暹羅商人奈治鴉看帶着本國國王的文書引信、貨物來到東莞港,要求進行通商貿易。當時番禺縣令李愷主持對外貿易事務,他認爲檢查進出口貨物的一套制度手續繁冗,主張要簡化管理,簡便手續,决定“更制設規”加以改革。因而對暹羅國商人只需自報貨物數量進行檢驗。檢查時“不封舶,不抽盤,嚴禁人役,毋得騷擾”,對外商采取既合規範,又不刁難的做法,深深地感動了暹羅國商人,他們自願贈金百兩,報答李愷。李愷再三堅持不接受重金。暹羅國商人越發感動,“相率壯其事於十竹王子”(《却金亭碑記》),懇請要求將贈予的款項用於樹坊掛匾,築亭立碑,以表彰李愷却金廉政之美德。據《崇禎東莞縣誌》記載,暹羅商人爲番禺知縣李凱樹坊掛匾的地點在教場左邊,即現東莞城區光明路與教場街交界處,匾題“却金”兩字。嘉靖二十年(1541)東莞縣縣丞祁門李楣,認爲李愷拒收重金之事,立德立公,應該讚揚,他請王希文撰文,立了《却金坊記》碑。但是,碑文對“却金”一事,提得不多,而對李楣之所以立碑頌揚此事原由以及王希文的一番暢論,着墨不少。因此,到第二年,巡按廣東監察御史姚虞(宗舜)來粤視政,據《却金亭碑記》:“(姚虞)蓋數聞却金事,及歷東莞,又見却金扁(匾),於心實慕焉,駐馬遲回久之。蓋重感李子之政,良心之在諸夷未嘗泯也。”這是,正好在旁邊的知事蔡存微對他説:“扁(匾)以旌廉,盛事也,不有碑之,吾懼其偎焉圮也。”姚虞也頗有此感,并且親自撰文,“記其實以貽不朽”。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也在教場左建立却金亭置碑。
據《番禺縣誌》記載,李愷,字克諧,福建惠安人,嘉靖壬辰(1532)進士,授番禺知縣。東莞番舶所輳,由縣令征税,久或侵漁,愷征税如額,夷商歡呼。後擢湖廣按察副使,除平苗寇。著有《介山集》。
立《却金坊記》的李楣,南直祁門縣人。監生,嘉靖十八年(1539)十月任東莞縣縣丞。
爲《却金坊記》撰文的王希文,字景純,城西圓沙人。少倜儻負氣慨。弱冠時,方伯吴策以蘇民十二事,文條畫精詳,語皆經濟,由是知名。嘉靖戊子,鄉薦第一;已醜,進士;授刑科給事中。世廟明察英斷,臣工莫及,奏覆少稱旨者,獨於文改容。税珰恣横,所在多暴斂不法,而粤珠池、市舶尤棘。文疏劾悉罷之。文遇事敢言,大有骨鯁之稱,才名尤籍。
立《却金亭碑記》的蔡存微,福建晋江人。嘉靖二十年(1541)十二月任東莞縣知縣。
四百多年前的一個小小的番禺縣令李愷,主持對外貿事務,堅持原則,改進管理,大大促進了進出口貨物的經營,他自己爲官清廉,不受酬金。外國人爲他立“却金”匾致敬,當時官吏也立碑以爲榜樣。正如三國時,諸葛亮提出“儉以養德”,德就在於“廉”。廉是對爲政者最起碼的要求,也是一種的品德。因爲,無廉則不潔,無廉則不明。有了廉,便可能做到“正直”和“公正”,這也是千百年來被稱譽的美德。中華民族之所以能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克服各種困難遭遇,不斷進取,不斷發展,是與中國人民共有的美德分不開的。歷史上像李愷這樣拒重金,主持公正,在某種程度上正是體現了“廉正”的美德, 自然會受到人民的尊敬和敬仰。
近日,筆者去過東莞市,在市博物館見到館藏的《却金坊記》的石碑,碑長1.57米,寬0.74米,大理石質,弧首方座,四周刻雲海紋,碑額有篆書“却金坊記”四字。碑文爲楷體,字體工整,鎸刻精緻。此碑爲嘉靖二十年(1541)東莞縣縣臣祁門李楣立,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任巡按廣東監察御使閩惠安劉會重修。在東莞城區光明路與教場街交界處,見到《却金亭碑》,碑高1.84米,寬1.02米。以紅砂岩爲底座,青石爲碑。碑首爲弧形,碑石四周雕刻雲海紋。中間爲紅日雲海紋,碑額篆書“却金亭碑”四字,碑文楷體,字體工整,鎸刻精良。此碑爲明嘉靖二十一年(工542)東莞縣知縣蔡存微立,也是由巡按廣東監察御使閩惠安劉會重修。
却金所記,發生在廣州屬下較小的港口,不算是什麽大事。而當地竟樹坊立匾,一刻《却金坊記》,再刻《却金亭碑記》,就不能小看此事。一方面反映了民意,正是頌德的一種具體表現。另一方面反映了明代我國與泰國海上友好貿易往來。既是廉正的豐碑,也是中泰兩國人民友誼的豐碑,更是海上絲綢之路的歷史豐碑。
注 釋:
〔1〕杜臻:《閩粤巡視記略》卷十
〔2〕《明會典》卷一○五。
〔3〕嚴從簡:《殊域周咨録》卷九。
〔4〕《嘉靖廣東通誌》卷六六,《外夷三》。
(作者:黎麗明,廣州博物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