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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嘉道年間黄埔古港繁榮的背後——從一塊告示石碑談起

  黄埔掛號口是粤海關在黄埔島設立的掛號口,專門負責廣州地區進出口貨物的税收、驗貨、放行和辦理有關夷船進出港的事務。自明清以來黄埔這個地方對外貿易活動不斷,加上政府向來允許來粤洋人到内地互市,更多的人有機會參與和間接加入到貿易的活動中去。特别是干隆二十二年(1757年)撤銷江、  浙、  閩三海關,到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這長達八十二年的壟斷貿易中,廣州成爲全國唯一的進出口貨物的集散地,使到廣州的對外貿易更加空前繁榮,貿易額年年飈昇,到道光十七年(1833年),粤海關的貿易收入達到歷年最高,來華的夷船也有1000艘之多。在黄埔的社會繁榮的背後存在的影響繁榮興旺的不利因素,存在着危害社會的黑暗面。當年黄埔村石基河堤上所立有一方石碑,正好從這方面引证了黄埔港這一社會歷史狀况,爲研究黄埔古港對外貿易及古港、古碼頭等歷史問題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資料。

  一

  原來黄埔村石基河堤上立有一塊“關於不準勒索運載洋人貨物船隻”告示石碑〔1〕,不知何時被作鋪路石塊用。1995年廣東革命歷史館的黎館長發現該石碑有歷史價值,即把石碑遷移到黄埔軍校中山故居前的空地(原來粤海關黄埔分關辦公樓的遺址)立起來。石碑用花崗岩石打制,高1300、寬625、厚195毫米,碑表面打制得比較粗糙,全碑字體書寫隨意,缺乏書法韵味,雕鑿紋深淺不均匀,碑文全文如下:

  “兩廣總督部堂鄧    批和南海縣疍户陳德貴郭亞鬆呈其人切——等西瓜扁船隻,常泊省河聽候輪運洋行餉貨或載往香山、澳門、南海、佛山、新會、江門、東莞、石龍過付客店,或連付番禺、黄埔濠墩獅子洋等處交納夷船。嘉慶三年船主陳朝耆船經各塘汛管理、口,及□□旬巡船漿艇無論輕船重載,屢遭留難勒索陋規,並被南番二縣戎河捕三廳差後□□奉造册結陋規,更有匪徒冒充兵後過□□□□取貨物,不遂呈兇尋毆,甚至種鬆擇食,經聯叩前糧憲吴批仰南海縣示船隻賴安。嘉慶五年示□□兩廢兵後棍徒故智復萌,羅朝耆又經聯赴,前署憲瑚批仰前藩憲常□前皋憲吴命同查禁,並諭□□各衙門,照在案迄今日久示廢與生,經有兵棍,不知前奉示復向蟻等船隻勒索,即如道光十五年底,船户何北水被棍匪崩牙二等訛詐不遂,串同營兵妄□移解番禺縣審釋拖累數月,乃近日兵差棍徒乃勒索訛詐擾慘難言,仰睹仁懸福星□□□粤除暴安民,勢得□□□前示聯叩。憲恩乞準照前常示嚴禁肖諭勒石迎□□以垂永久。仰兵後匪棍知法弊絶風情愚蛋□□頌,公侯初赴等情奉批該疍民等西瓜扁船隻,既係裝載餉貨並非走私,乃所到留難勒索一至此極,兵後關口執法滋擾相習成風,至使匪徒亦冒名尤而數之害,於□底可嘆可恨咨明。

  粤海關監督一體查辦外仰按察司會通布政司查明控情即日出示,嚴禁一面移行各菅縣,認真查究,毋任玩縱,貽害干咎□□,并發圓印到司奉此除咨移。粤海關監督一體查出,嚴禁並行廣州府移行各營縣,認真查究,外合行出示論南海、番禺、香山、新會、東莞各營縣捕兵□及西瓜扁船隻運載貨物遇徒毋許勒索陋規,節禮錢銀稽留並滯,以及强取貨物其該管衙門,亦只許照例編號造册,不許勒索,册結使該船户人等不得籍有告示,任意運載私貨及□禁物擾盤查□□各室凛遵母特示。

    道光十七年五月初十日

  附:郭亞鬆等道光十七年五月十八日聯禀請示勒石二十二日奉

  兩廣總督鄧    經司示嚴禁查明勒石,監立番禺縣黄埔等處,俾垂久遠,而擾累仰車按察司令會同布政司移行各縣知照,仍長飭題□,認真稽查倘該船户等籍示走,敕或攬載違禁貨物,亦即拿究,勿或并發(閥)。

   監立番禺縣地方處    諭。”

  這是一方兩廣總督鄧廷楨批處的一則“民告官”的官司裁决告示石碑,道光十七年(1837年)五月十八日船民郭亞鬆等聯禀請求把這方石碑立在黄埔村河堤上。該碑正好從另一側面,反映了黄埔港這個粤海關設置的掛號口在繁榮興旺的港口,反映了在繁榮發達的背後的隱藏的一種醜惡的社會現象。告示石碑用通俗的語言,講述了運載貨物的疍民、船户駕駛的西瓜扁船經過在塘汛關口時,屢守衛在塘汛關口的遭營兵和匪徒惡棍搶劫勒索的事實,及兩廣總督鄧廷楨批處該案公正的裁决决定。對我們研究清朝嘉慶、道光年間黄埔村及廣州的社會歷史狀况,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歷史資料。

  鴉片戰争前,在廣州的中外貿易中,中國始終處於貿易國的出超地位,以最重要的中英貿易而論,1781年至1790年,中國輸英的商品,僅茶葉一項,就達96267832銀圓,英國輸華商品16871592銀圓。18世紀後期,英國進行了産業革命,工業特别是棉紡織業迅速發展,英國急於擴大海外市場,積極推行對外侵略政策,要把中國變成他們的商品市場和原料供應地,中國要自衛,給來華參加貿易洋商制定了相應的規定和限制,因而在中英廣州交往中,矛盾尖鋭,英國政府蓄意破壞和侵犯中國司法主權,英國水手在廣州口岸胡作非爲,殺害中國居民事件時有發生,明目張膽地破壞中國司法主權。英軍武裝侵擾,1808年(嘉慶十三年)8月派英軍艦隊在澳門登陸,企圖强佔澳門。當時兩廣總督吴熊光下令斷絶英國貿易,英軍頭子率英軍艦3艘闖進黄埔,然後率英軍200多人坐舢板在廣州登陸,寄居廣州的商館。英國派遣的勞律卑未經廣東地方政府允許,擅自到廣州商館;而最大的矛盾則是英國爲了改變對華貿易逆差的不利處境而大量走私鴉片。鴉片最初是作爲藥品輸入,數量很少。明末清初已經有人吸食,鴉片開始逐漸增加。但1772年輸入的鴉片才200箱,而到了1790年,鴉片輸入達4054箱。

  早在嘉慶四年(1799年),中國當局就禁止鴉片進口。嘉慶皇帝曾多次發佈這種禁令。但禁令没有收到什麽效果,鴉片仍源源不斷地輸入中國。1834年東印度公司鴉片壟斷權被取消後,英國對華貿易幾乎都以走私形式進行。鴉片走私的集散地,由珠江口外伶仃洋擴展到整個東南沿海:從虎門到廣州的花地的珠江沿岸,竟有30多艘鴉片走私船穿梭其間。道光元年(1821年),在廣州的海口上,形式上加强了禁煙。隨着鴉片的大量涌入,19世紀30年代,中國出現了煙害泛濫,給中國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白銀外流,使到國内的流通貨幣减少,影響正常的商品交换和流通,造成市場蕭條。嚴重削弱了政治、經濟、軍事力量,加深了封建統治危機。吏治腐敗,積欠税款越來越多,加深了財政困難。損害了中國人民的身心健康,削弱了清朝軍隊的戰斗力。

  然而在嘉慶、道光年間,在與洋人的互市中,有些“番舶”以販貨爲名,行以洋錢收購紋銀之實,致内地的銀兩日少,洋錢漸多。有些洋人藐視清朝當局的規定,履禁屢犯,特别有些英國商人“自恃富强,横行無忌,”甚至態度“桀驁”,他們携帶鴉片煙泥入口,偷帶内地官銀出洋〔2〕。如道光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1838年11月8曰),清朝政府就在大沽一帶緝拿了“金廣興洋船”,在船上搜查出有烟土八十二袋,重約十三萬一千五百餘兩,並一舉繳獲了烟具、槍械等貨物〔3〕,據審訊參與走私的三水人鄧然交代,他與南海人餘暉、順德人崔四和福建龍溪人郭有觀等各出資本,向夷船代買烟土八十三擔。在十三行和聯興街有販賣鴉片的店鋪。姦商也可到店與夷人交易時可以“議價”和“立券”,然後憑证到躉船上去取貨。早在嘉慶四年(1799年)就禁止鴉片進口,皇帝也曾經多次發佈禁令。道光元年(1821年)起,形式上加强了禁煙,規定了凡是洋船到廣州,先由行商出具所進黄埔貨船並無鴉片甘結,方準開箱驗貨,如若行商容隱,一經查出就加等治罪。當時爲了抑制洋人的走私活動,外國的商船可以駛到黄埔江面來停泊,洋人的兵船隻能駛入到珠江口一帶的江面,鴉片走私的船隻也停泊在珠江口附近的伶仃洋一帶水域。政府還規定若有携帶槍械、砲位的商船進入黄埔港以前也要一律拆卸。洋人不準在廣州過冬,必須每年六月進口,九、十月就要回國。外國商人除了每月規定的日子到規定的地方遊玩,其餘時間不準離開商館,還不準携帶婦人到廣州城裏。當西方殖民主義者們正以冒險者的身份到世界上他們所可以到的地方爲所欲爲的時候,清朝政府的這種限制和規定,是起到民族自衛的作用的。

  鴉片的泛濫,吏治腐敗,正是由於出現上面所述的社會現象問題,導致很多人在吸食鴉片,官兵、匪徒要吸食鴉片,吸食的經濟來源從何處來,搶劫是取得經濟來源的最大、最快的途徑。鴉片走私官府要進行查扣,理應該查扣洋人的船隻,但那些守衛塘汛關口的營縣捕兵對運載洋行“餉貨”的西瓜扁船等船隻檢查走私,乘機對運載貨物的船民以查扣鴉片爲名進行敲詐勒索,這給那些腐敗貪婪的兵痞和胡作非爲的匪徒有了一個的機會,給安定的社會製造一股不穩定的、危害社會的不良因素。兵痞正是利用當時限制鴉片走私爲藉口的特殊原因,特别對運載洋行“餉貨”的來往船隻,他們打着檢查走私爲名,實行搶掠爲實,大肆搶掠船民、疍户的運載的物資,既可以中飽私囊,又滿足自己的貪婪欲望,船民、疍户屢遭留難,這是國家吏治腐敗的表現。

    二

  道光年間,這方告示石碑的年代正是在這種社會歷史背景中産生的,道光十七年(1837年)正好是對外貿易最紅火的一年,石碑爲我們描繪了黄埔江面的景象,在黄埔、琶洲一帶的江面,被廣東人稱之爲“省河”或“海”,在這片水域,有不少運載洋行餉貨的西瓜扁船、烏槽船、駁鬼貨扁船,他們常常在這段江面上停泊,聽候洋行的差遣,他們有的要把貨物從這裏運到香山、澳門、南海、佛山、新會、江門、東莞石龍的“過户客店”,有的則把洋行的“餉貨”運送到番禺、黄埔的濠墩、獅子洋,交付給停靠在那裏的洋人的貨輪。

  黄埔舊名鳳浦,是珠江水道上的島嶼,清朝時屬番禺縣茭塘司管轄,昔日這裏四面環水,海闊天高,在宋代時就是海船停泊的天然良港,據説島上羅姓氏族自宋嘉佑年間就遷來定居,村内北帝廟也有“自宋以來歷盛不衰”的記載。因隋、唐時期的港口碼頭原在扶胥港,後來由於珠江前航道淤積,不便於海船航行,地處珠江後水道的黄埔、琶洲一帶的黄埔村從明代開始便成爲對外貿易的貨物進出口口岸。

  黄埔掛號口是康熙二十四年(1865年)粤海關成立後設立的,粤海關總關設在省城五仙門内,俗稱爲“大關”,隨即在虎門設立總口,還在澳門、廣州等設立了不少的“正税口”、“稽查口”和“掛號口”〔4〕,黄埔村是粤海關設立的二十個掛號口之一,税口是專門負責征收來往商船的税收機構。黄埔距省城“大關”僅三十裏路,水陸交通便利,除此以外,政府並在此設立税館、買辦館、夷務館、兵營〔5〕等。自清康熙二十四年粤海關在這設立掛號口,凡從廣州進出貨物都要在這個税口納貨税、報關、檢查驗貨等。那時黄埔村有買辦館、夷務館,還有熱鬧非凡的海傍街,昔日的海傍街店鋪雲集,那裏有專門爲洋人服務的“修整鬼船木匠鋪”,“修整鬼船漆匠鋪”等。美國人威廉·C·亨利在他的《廣州“番鬼”録》就描述了外國商船一般在夏秋兩季乘季候風達到黄埔,冬春乘東北季候風返航,其實是清朝政府限制他們活動的一種規定,清政府規定不準洋商在廣州過冬;他還説黄埔這個地方18世紀中已經是“一個住有好幾千人的市鎮”。當時這裏還是一個風光相當優美的地方,  黄埔的“華山”實際是一個較高的丘陵,站在上面可以看到“五洲”,這就是琶洲、官洲、新洲、小洲和長洲,每年都有洋商、船員來這裏一帶遊玩,

  他們把琶洲塔稱爲“黄埔塔”。這裏也是外銷畫家們作畫的首選題材和素材,在清代的外銷畫中就有“黄埔船塢”、“珠江塔影”、“黄埔停泊所”和“黄埔帆影”等。特别是干隆二十二年關閉了其他口岸,實行一口通商後,除了俄國商隊跨越中國北方邊疆,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商船來往澳門以外,中國和西方列國的全部貿易都集中在廣州,當局爲了防止洋人與内地人接觸,規定了來華進行貿易的番夷都要找洋行代理所有的進出口業務,專門負責征收那些進出商船的貨税、管理外船的事務;粤海關還規定了凡是進出口的貨物都要在黄埔這個税口交納貨税,報關及檢驗進出口貨物。全國各地的茶葉、絲綢、樟腦、糖、菸草、紙、漆器、藥材、黄銅、麝香、瓷器等貨物源源不斷地從這裏運往世界;外國商品如象牙、紫檀、毛織品、自鳴鐘、玻璃器皿、嗶嘰緞等又從這裏運到中國各地。從干隆到嘉道年間,每年的貿易額不斷飆昇,特别是嘉慶、道光年間,貿易額猛增。外國商船入口數量(以艘計算),干隆十四年至二十四年(1749—1759年)到中國的商船隻有194艘,到了嘉慶二十五年至道光九年(1820—1829年)增至876艘;到道光十年到十八年(1830—1838年)這短短八年當中,進口的商船就猛增加到1101艘之多。這説明廣州的對外貿易形勢是日益繁盛的。我們看到只是繁榮的一面,但對其在繁盛的背後的一面,却鮮爲人知,石碑爲我們填補了這方面的史實,對這種隱藏着黑闇的勢力、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的邪惡勢力,石碑碑文述説得非常詳盡,嘉慶三年(1798年)一位名“羅朝昇”的人,運載貨物的船經各塘汛關口時,屢遭留難勒索;營兵兵痞們把貨物搶到手即大肆揮霍。有些匪徒還冒充營兵大肆搶掠,一旦搶劫未遂則呈兇鬥毆,船民疍户們被留難搶掠嘗够了苦頭。石碑還記述了道光十五年(1835年),船民何北水被綽號叫“崩牙二”等一伙匪徒勒索,爲能得逞,崩牙二等即串通官府兵差,把何北水抓到番禺縣的一個衙署,關押數月才被釋放。凡此等等,只是其中一個小小縮影,它充分反映了當時在黄埔掛號口這個充滿繁榮興旺的背後的一種危害社會的不利因素,可以從這一角度來窺到清朝嘉道年間黄埔村的社會現狀之一斑。營縣捕兵以搜查運載走私鴉片爲名,行勒索船民貨物爲實,這種執法腐敗的行經,致使一些守法的船民屢遭搶劫,損失慘重。更有甚者,一些土匪竟然冒充兵差更是大膽妄爲,其醜惡的行徑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船民、疍户們忍無可忍,以致引發起南海縣船民陳貴德、郭亞鬆等人狀告官差搶劫勒索一案,兩廣總督鄧廷楨對次訴訟進行了公正的裁决。鄧廷楨在處理這樁民告官的官司中,對這些違反民衆利益的兵痞匪徒的不軌行徑,不護短,而是采取公正的裁决,明確規定了凡是進出黄埔港的貨物,只有粤海關才有權監督、查辦,其他的營縣捕兵無權没收貨物,“只許照例編號造册,不許勒索”〔6〕。”同時也告誡所有參與運載貨物的船隻也“不得籍有告示,任意運載私貨及禁物干擾盤查”,阻止官兵正常的盤查。

  鴉片走私、吏治腐敗、兵痞搶劫、匪徒擄掠,像一個個毒瘤嚴重妨礙了黄埔民衆、船民、疍户的正常的生活和勞動,擾亂了黄埔這個地方的社會安定。黄埔村的民衆和外來的船民、疍户,面對來自兵痞、匪徒的敲詐勒索和官府的欺詐,不畏强暴,敢於用事實狀告官兵匪徒的醜惡嘴臉和醜惡行經,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歷史總是多元素的、多層面的,從這塊告示石碑所出現的材料,可以從另一角度反映出黄埔村輝煌的一頁,反映出鴉片戰争前夕黄埔村的社會歷史狀况。

  注 釋:

  〔1〕  告示石碑的的題目“關於不準勒索運載洋人貨物船隻”  是1999年廣州市文物普查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參加文物調查時撰寫該條目時所加的。

  〔2〕  《清實録廣東史料》第281頁。

  〔3〕《廣州簡史》第189頁。

  〔4〕《粤海關志》卷五,口岸——“大關圖”、“黄埔口圖”。

  〔5〕《粤海關志》卷十一。

  〔6〕見“不準勒索運載洋人貨物的船隻”告示石碑。

  (作者:黄佩賢,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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