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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古廣信的兩項考古發現



  文/邱立誠

  本文所述的兩項考古發現,雖然不是出自古廣信的地域範圍,但却與古代廣信的歷史有直接的關係,對探討嶺南地區的歷史文化具有重要價值。

  一、漢“廣信令印”

  1953年,在湖南長沙子彈庫清理了一座漢代墓葬,編號爲23號墓。這是一座土坑竪穴墓,長3.8米,寬2.2米,存深1.75米,出土隨葬品有銅鏡、銅帶鈎、鐵刀、石壁、石壓板(黛硯?)和陶鼎、陶罐、陶薰爐。此外,還有陶五銖錢。從隨葬器物分析,此墓當爲夫妻合葬。最爲重要的,是在墓室中部發現一枚滑石質,印面近方形,邊長2.5×2.6厘米,背有環形鈕耳,通高2.3厘米。印面陰刻“廣信令印”四字,隸體,刻字草率,當爲隨葬之冥器。墓葬年代爲西漢中期,發掘者進一步推定在武帝時期[1]。廣信縣,漢爲蒼梧郡所轄,王莽時稱廣信亭,最早建於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是漢滅南越國之時所置,因此,有理由認爲這座墓葬的主人可能就是廣信縣的第一任縣令,其原籍爲湖南長沙人,武帝時被派遣到廣信縣任職,死後歸葬原籍。以武帝元鼎六年算起,到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歸西,其間共24 年,如墓葬年代推斷無誤,則廣信縣第一任縣令在職時間不會超過24年。

  漢代的縣官在异地任職,死後歸葬原籍,這在徐聞也有一例。1990年在廣西合浦縣廉州鎮黄泥崗清理的一號墓,是東漢初年的磚室木椁墓,有墓道,分前後室,前室長1.9米,寬3.7米,後室長5.3米,寬3米,隨葬品極爲豐富,銅器有劍、鏡、燈、壺、碗、釜、蒸酒器和明器倉、井、竈;陶器有罐、壺、罍和明器屋;玉器有璧、佩、琀、帶鈎;還有玻璃杯、琉璃串珠、水晶串珠、琥珀串珠、金花球串飾、金帶鈎、“貨泉”銅錢等。其中玻璃杯、琉璃串珠、水晶串珠、琥珀串珠似爲舶來品。此墓亦當爲夫妻合葬。值得給予特别關注的是發現一枚滑石印,印面方形,邊長2.3厘米,瓦形鈕,通高2厘米。印面陰刻“徐聞令印”四字,篆體,刻工草率。另有一枚龜鈕銅印,陰文篆書“陳褒”二字[2]。由此可知,該墓主人名叫陳褒,推斷是從合浦郡派去徐聞縣任職縣令,死後歸葬合浦。因合浦、徐聞都是漢代對外貿易的港口,故隨葬器物中有玻璃杯、琉璃串珠、水晶串珠、琥珀串珠這類舶來品。

  將“廣信縣令”墓與“徐聞縣令”墓相比較,我們可以看到後者較之前者更爲富裕,這反映了嶺南地區東漢時期較之西漢時期在經濟上有了很大的發展,但與徐聞縣作爲對外貿易港的地位也有極大的關係,故有“欲拔貧,詣徐聞”之説[3]。

  廣信縣的經濟或許比不上徐聞、合浦,但其政治地位却不低。先秦時期,廣信縣的地域範圍就是百越先民較多的聚居地,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的遺址、墓葬分佈很多,令人注目。秦南平百越,這裏是雙方交戰的主戰場,秦軍過靈渠,下漓水、賀江,在廣信轉入西江,再通向南海郡番禺(廣州),故廣信一帶極爲重要。南越國時,趙佗封趙光爲蒼梧王,其地當在廣信地域。武帝時滅南越,即置蒼梧郡,廣信縣爲郡治之所,其後又曾一度作爲交趾刺史部的駐地,廣信縣地位之重要亦由此可見一斑。 

  秦漢時,縣官有“令”與“長”之别,“萬户以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萬户爲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4]。但是否如此嚴格,尚有討論的餘地。按《漢書·地理志》載,蒼梧郡領縣十,包括廣信、謝沐、高要、封陽、臨賀、端溪、馮乘、富川、荔蒲、猛陵。總户數爲24379,人口146160。雖然没有編入户籍的應爲數不少,但以十縣之數,平均每縣户數爲兩千多户,即使廣信縣兼作蒼梧郡治之所,户數與人口是其它縣的兩倍甚至更多,但要達到萬户亦不容易。這種情况在南海郡和合浦郡也是同樣存在。合浦郡領縣五,含合浦、徐聞、高凉、臨允、朱盧,户數爲15398,人口78980,平均每縣户數爲三千多户,以合浦縣爲郡治所在,人口應不會少於徐聞,這個統計數字尚難證明合浦和徐聞的户數能在萬户以上。南海郡領縣六,含番禺、四會、中宿、博羅、龍川、揭陽,户數爲19613,人口94253, 平均每縣户數亦只有三千多户,番禺縣爲南海郡治所,有萬户之數估計不成問題,但龍川縣能否有萬户之數則存疑問。因此,嶺南各郡之縣大概都無法按萬户之數來界定“令”的稱謂。不足萬户而稱“縣令”,也許是中央王朝給邊陲地區的一種特許。從出土印章看,廣信、徐聞均稱縣令;另據文獻所載,趙佗在龍川任職時也是稱“令”的[5]。需要討論的是在湖南出土的一枚“龍川長印”,能否説明龍川縣曾因户數不足萬户而稱“長”呢?這枚印是1994年在湖南郴州國慶中路3號墓發現的,滑石質,印面近方形,邊長3.2×2.9 厘米,陰刻篆隸體,背面有覆瓦形鈕。墓爲帶墓道的土坑竪穴,墓坑長3.8米,寬4米。隨葬品有小鐵刀、陶器罐、盒、鼎等[6]。隨葬品的種類不多,數量也較少,似乎與縣官的身份不大相符。有學者以這枚印爲证,説明南海郡的龍川當時爲長沙國的屬地[7]。按該墓的年代如判斷無誤,則時爲南越國時期。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將象郡、桂林、南海等郡封給長沙王吴芮,其實是虚封而已,不過是象徵性地遥奪趙佗的權力,因爲那是無法執行的事情。實際上,趙佗在此之前(公元前205~公元前204年)已發兵擊並桂林和象郡,以秦三郡之地建立了南越國。龍川地屬南海郡,那是趙佗立南越國之前爲官之地,後人稱爲趙佗興王之地[8],趙佗也是不會輕易放棄的,龍川東去不遠的五華山下(今五華縣華城鎮)有趙佗的行宫長樂臺(獅雄山建築遺址[9])就是明证。因此,以郴州出土的“龍川長印”並不能論定龍川曾是長沙國屬地,恰恰相反,更進一步證明長沙王吴芮也曾虚封了一位“龍川長”。以趙佗曾任龍川令的邏輯,斷不會將龍川縣官一職從“令”降爲“長”。而這位“龍川長”因從未到任,他的墓葬隨葬品與其身份不那麽相稱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不過,這枚“龍川長印”,或許説明當時龍川縣的户數實際上是不足萬户的。

  二、晋“廣信侯”墓

  2001年,在肇慶市城區北面的坪石崗清理了一座東晋泰寧三年(公元325年)的磚室墓,墓室由墓道、前室、過道、後室、耳室、壁龕六部分組成,全長9.55米。隨葬品雖略有散失,仍收集到50件,包括有金器手鐲、指環,銀器釵、簪、耳勺,銅器甗、盒、弩機,鐵器矛、劍、刀,青瓷器罐、碗、盞、魁、洗、唾壺、薰爐、燈、虎子、水注,陶器瓮、罐和作爲明器人俑、馬、城堡、水田、井、畜圈、鷄籠。還有一件屬舶來品的玻璃器[10]。可以肯定,這是一座級别較高的夫妻合葬墓,又以隨葬器物中有劍、矛、刀等武器,男性墓主無疑當是一位武將,遺憾的是未見隨葬的墓主人印章,未能得到墓主姓名及所任職務等信息。所幸的是,在一塊墓磚的平面陰刻有草隸“高□□□廣州蒼梧廣信侯也”,由此而推斷墓主人生前曾被封爲“廣信侯”。廣信縣最早建於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其後一直爲蒼梧郡所轄。其時蒼梧郡的轄地包括了今肇慶城區一帶(屬高要縣)。一般地説,埋葬之地應就是墓主家鄉,廣州黄埔姬堂西晋墓(M3)墓主爲南海郡增城縣西鄉樑蓋可作例证,故坪石崗東晋墓墓主應爲蒼梧郡高要縣人,如判斷無誤,則是蒼梧郡人在本郡域内被封侯的一例。再以此推論磚銘的“高□□□廣州蒼梧廣信侯也”,其意很可能是“高要某某”爲“廣州蒼梧廣信侯也”。東晋永和七年(公元351年),從蒼梧郡中又分設了晋康、新寧、永平三郡,今肇慶城區一帶劃屬元溪縣,爲晋康郡所轄。據此,肇慶坪石崗這座“泰寧三年”墓,是蒼梧郡轄屬該地的歷史見证。

  晋代的“侯”,在當時已多是一種榮譽性的封號,並無實際權力。如許多“關内侯”、“關中侯”、“關外侯”、“亭侯”等[11]。那麽,這位“蒼梧廣信侯”作爲武將,其時所任何職、官階幾品呢?雖然墓中没有資料作更多的交代,但我們可以同類墓葬來進行探討。

  1997年,在廣州東部黄埔區大沙鎮的姬堂山清理的3號墓,由墓道、前室、過道、耳室、後室以及七個小壁龕共六部分組成,全長8.52米。僅長度較之前述的“廣信侯”墓略短,壁龕數則較多。隨葬品有金釵,銅器鏡、鼎、甗、耳杯、洗、帶飾、弩機,鐵器環首刀、削刀、刻刀、鑷子、剪刀、劍鈎,青瓷器罐、盒、碗、碟、鉢、盂、盅、托盤、燈盞、虎子、壺,陶明器水田、井、牛圈、畜圈。還有硯、墨條、滑石猪及“牙門將印章”銀印、“關内侯”石印,最爲重要的是滑石銘牌和謁牌,正是根據滑石銘牌和謁牌推知墓主爲“牙門將宣威將軍武猛都尉關内侯”南海郡增城縣西鄉樑蓋,卒年60歲[12]。需要注意的是,該墓使用了不少東漢時期的墓磚,其中有“熹平四年”(公元175年)的磚銘。據姬堂山同一墓群中的2號墓爲西晋“永嘉元年”,推斷樑蓋墓的年代亦屬西晋永嘉年間(公元307~313年)。將“關内侯”樑蓋墓與“廣信侯”墓相比較,兩座墓的入葬時間僅相距十餘年,兩者的墓葬結構、隨葬品的種類和數量都可説是大同小异,同屬夫妻合葬墓,總體上是屬於同一規模和等級,即同屬“侯”級。魏晋時期的職官,牙門將爲第五品,宣威將軍則是五威將軍中品級最低的一種,也是第五品[13]。再者,“武猛都尉”與“武猛中郎將”、“武猛校尉”一樣,都是武將中的官階,其秩均爲二千石[14]。以此類比並論及“廣信侯”在軍隊中的官位,亦當是其時在蒼梧郡任職的一名將軍,屬第五品,秩比二千石,並被封爲“廣信侯”。墓主“廣信侯”與“關内侯”樑蓋的身份相當,墓葬結構、規模及隨葬器物的種類也大體相近,由此看來,當時各地有着共同遵循的埋葬禮儀與習俗。

  (作者單位: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參考文獻:

  [1]周世榮:《長沙出土西漢印章及其有關問題研究》,《考古》1978年4期;湖南省博物館編:《湖南省博物館藏古璽印集》二七頁、一五二頁,上海書店出版,1991年;王人聰:《兩漢王國、侯國、郡縣官印匯考》,載《秦漢魏晋南北朝官印研究》,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出版,1990年。

  [2]蔣廷瑜、王偉昭:《黄泥崗1號墓和“徐聞令印”考》,《海上絲綢之路研究》,科學出版社,2006年。

  [3][唐}《元和郡縣誌》。

  [4]《漢書·百官公卿表》。

  [5]《漢書·西南夷兩粤朝鮮傳》。

  [6]周世榮、龍福廷:《從“龍川長印”的出土再談漢初長沙國的南方邊界》,《考古》1997年9期。

  [7]同上。文中將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誤爲公元前211年。

  [8][清]樑廷楠:《南越五主傳·先主傳》。

  [9]邱立誠、劉建安:《廣東五華獅雄山漢代建築遺址》,《文物》1991年11期。

  [10]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肇慶市博物館(邱立誠):《廣東肇慶市坪石崗東晋墓》,《華南考古》第1輯,文物出版社,2004年。

  [11]參閲葉其峰:《古璽印通論》第七章〈魏晋南北朝官印〉,第118頁,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

  [12]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丁巍):《廣州晋代考古的重要發現——黄埔姬堂晋墓》,《廣州文物考古集》,文物出版社,1998年。

  [13]《通典·職官》。參閲葉其峰:《魏晋南北朝時期的將軍及有關武職官印》,載《秦漢魏晋南北朝官印研究》第172、177頁,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出版,1990年。

  [14]參閲葉其峰:《秦漢南北朝官印鑒别方法初論》,載《秦漢魏晋南北朝官印研究》第218頁,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出版,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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