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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下西洋與廣東
鄭和在他主張“欲國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不顧。財富取之海洋,危險亦來自海上,……一旦他國之君奪得南洋,夏華危矣。我國船隊戰無不勝,可用之擴大經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覬覦南海也”〔1〕的海權思想指導下,執行明朝永樂皇帝的開海政策,率領船隊七下西洋(1405-1433),其規模之大,人數之多,時間之長,航程之遠,均是當時世界上絶無僅有。孫中山在他設計規劃的《建國方略》宏偉藍圖中,高度讚揚鄭和下西洋是“中國超前軼之奇舉”。確實如此,在人類航海史上,鄭和下西洋要比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早87年;比達·伽馬發現東方航綫早93年;比麥哲倫環球航行早116年。稱它是中華民族在世界航海史上的偉大壯舉,當之無愧。
值得注意的是,鄭和下西洋的壯舉,却是與廣東有着密切的關係。本文擬就鄭和下西洋與廣東的關係作一探索。
明代稱屬廣東管轄的南海以東經109°(相當於雷州半島、曾母暗沙以及加裏曼丹島西岸)爲界,在此以東海域爲東洋(包括菲律賓群島、加裏曼丹島、爪哇島、蘇拉威西(Sulawesi)、烏烏魯島、蘇門答臘島、印度、斯裏蘭卡、阿拉伯海、波斯灣、紅海、地中海沿岸等);以西爲西洋(指南海以西海域及印度洋)。就是説,“東洋”與“西洋”是隔廣東南海相望,所以,經廣東至厄加勒斯角航綫的開闢,實際上就是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命使臣劉叔勉“以即位詔諭其國”出使西洋鎖裏,〔2〕和洪武三年(1370)八月命御史張敬之、福建行省都事沈秩出使渤泥,〔3〕以及後來爲衆所周知的鄭和下西洋所開闢的經廣東南海到西洋的航綫。這條航綫是明初海上絲綢之路航程最長的遠洋航綫。現根據《婁東劉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之碑》(見錢穀編:《吴都文粹續編》)和現存福建長樂的《福建長樂南山寺天妃靈應之記》(見鄭鶴聲等:《鄭和下西洋資料匯編》上册第42頁,齊魯書社1980年版)碑文所記及參閲其它文獻資料,將鄭和經廣東南海六次下西洋以及第二次下西洋首從廣東啓航所開闢之航綫略述如下:
一下西洋
永樂三年(1405年)六月,明成祖命鄭和及王景弘“將士卒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多賫金幣。造大船,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復自福建五虎門揚帆”〔4〕出海,經廣東南海到達西洋,史稱:
永樂三年……中官鄭和、王景弘、張大等造大船百艘,率卒二萬七千餘……滿載陶瓷、錦綉、布帛,歷漳、潮、瓊崖,至占城,又沿星羅灣……至印度諸邦,達波斯灣耀兵西洋。〔5〕
這就説明鄭和從江蘇劉家河出發,沿海岸邊經福州、泉州、加禾千户所(厦門),經廣東省的南澳山(今南澳島)、大星尖(今廣東省惠東縣東南小星山島對面突出之海角處)、獨猪山(即獨州山,今海南省萬寧縣東南之大洲島),到七洲洋(南海七洲列島),然後到占城、爪哇、蘇門答臘、錫蘭山(錫蘭)、古裏(今印度喀拉邦北岸的卡利庫特,Calicut)、舊港(今巨港,Palembang)等國家和地區。永樂五年(1407年)七月,返回南京向成祖復命。〔6〕
二下西洋
“永樂五年秋九月,命太監鄭和使西洋諸國,首從廣東往占城國起”(見下頁原文)〔7〕到暹羅(泰國)滿刺加(馬六甲)、渤泥(文萊)、蘇門答臘、錫蘭山、柯枝(Koci,今印度西南岸的柯欽,Cochin)、小葛蘭(今印度南部西岸的奎隆,Quilon)、古裏、加异勒(Kayal,今印度南部東岸的卡异爾鎮,Call)等國家。永樂七年(1409年)夏,回國。此次鄭和出使,以大量的絲織品、香爐、花瓶、燭臺、燈盞、金蓮花、香油、蠟燭、金一千錢、銀五千錢等貴重物品向當地佛寺布施。〔8〕史料記載這次鄭和下西洋是從廣東出發的。但是具體從廣東哪一個港口起航,尚待進一步研究發現。
(《萬曆廣東通誌》記載鄭和二下西洋“首從廣東往占城國”原文)
三下西洋
永樂七年(1409年)九月,鄭和“統領官兵二萬七千餘人,駕駛海舶四十八號,往諸番國開讀賞賜。是歲秋九月自太倉劉家港開船,十月到福建長樂太平港 停泊,十二月於福建五虎門開洋”。〔9〕經廣東南海,到占城、爪哇、滿刺加、暹羅、蘇門答臘、錫蘭山。然後將船隊分成兩支,一支由鄭和親自率領到葛藍、柯枝、古裏;另一支前往加异勒、甘巴裏(今印度南端科摩林角)。最後兩支隊伍均到達印度南端海岸。永樂九年(1411)六月,返回南京。〔10〕
四下西洋
永樂十年(1412)十一月啓程出海,經廣東南海,到達吉蘭丹(今馬來西亞與泰國交界處吉蘭丹州首府哥打巴魯)、彭亨(今馬來西亞彭亨州彭亨河口處北岸一帶)等地。然後繞過馬來半島西行,經加异勒到達古裏。並由此西北行,到達忽魯謨斯(今伊朗霍木兹海峽克歇姆,Qushm東部的霍木兹Hormou島)。鄭和向忽魯謨斯國王及后妃大臣賞賜沙羅、彩帛和錦綺等高級絲織物。此次鄭和下西洋,多次從錫蘭山及印度南端兩岸諸地派出分船隊分别到阿拉伯半島南端的阿丹(今也門之亞丁),東非的木骨都束(Mogalshu,今索馬裏首都摩加迪沙)、不刺哇(今巴拉韋)、麻林地(今坦桑巴亞的基爾瓦·基西瓦尼)。永樂十三年(1415)七月回國。〔11〕
五下西洋
永樂十四年(1416)十二月,此次航行路綫與四下西洋路綫基本相同。任務是偕送爪哇、古裏、滿刺加、占城、錫蘭山、木骨都束、馬溜山、南渤利、不刺哇、阿丹、蘇門答臘、麻林地、刺撒、忽魯謨斯、柯支、南巫裏、沙裏灣泥、彭亨諸國及舊港,賜柯枝國王印誥,并封其國中之山爲鎮山。〔12〕永樂十七年(1419)六月回國。
六下西洋
永樂十九年(1412)正月,鄭和偕送忽魯謨斯、阿丹、祖法兒、刺撒、不刺哇、木骨都束、古裏、柯枝、加异勒、錫蘭山、溜山、南渤利、蘇門答臘、阿魯、滿刺加、耳巴裏等十六國使臣返國,並訪問這些國家。〔13〕永樂二十年(1422)六月回國。
七下西洋
宣德六年(1431)六月,因爲明宣宗“踐阼歲久,而諸番國遠者猶未朝貢”,鄭和、王景弘率官兵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人,船大小共十六艘,遍歷忽魯謨斯、錫蘭山、古裏、滿刺咖、柯枝、不刺哇、木骨都束、南渤利、蘇門答臘、刺撒、溜山、阿魯、耳巴裏、阿丹、佐法兒、竹步、加异勒等20個國家和舊港。〔14〕宣德八年(1433)回國。
鄭和七下西洋,是明朝政府組織的大規模航海活動,而且都是經過廣東南海水域到達西洋諸國的,其中第二次則是首從廣東啓航出發到占城,而且規模巨大。第一、第三、第四、第七次下西洋人數均達到兩萬多人,每次出航時間長達兩三年之久,堪稱一支强大的遠洋船隊,前後歷時28年,到達亞洲、非洲39個國家和地區,最後到達“去中華絶遠”的南緯8°55′的麻林地(今坦桑尼亞的基爾瓦·基西瓦尼)和比刺(今莫桑比克),以及孫刺(索發拉以南),史稱:
“和經事三朝,先後七奉使,所歷占城、爪哇、真臘、舊港、暹羅、古裏、滿刺加、渤泥、蘇門答刺、阿魯、柯枝、大葛蘭、小葛蘭、西洋瑣裏、瑣裏、加异勒、阿撥把丹、南巫裏、甘把裏、餳蘭山、喃渤利、彭亨、急蘭丹、勿魯謨斯、比刺、溜山、孫刺、木骨都束、麻林、刺撒、祖法兒、沙裏灣泥、竹步、榜葛刺、天方、黎伐、那孤兒,幾三十餘國。”〔15〕
鄭和下西洋雖然只有第二次是從廣東啓航出發,但其它六次從江蘇出發,到福建五虎門放洋後,均是要經廣東的南澳島、大星尖、獨猪山、七洲洋,到達南洋各國的〔16〕。這説明廣東是鄭和下西洋必經之地和第二次下西洋啓航之地。關係極爲密切也。
上述鄭和六下西洋必途經廣東南海水域和第二次下西洋首從廣東啓航的歷史,對廣東産生了極爲深遠的影響。大家知道,中國歷史發展至明清時期,朝廷基本上是實“時開時禁,以禁爲主”的對外貿易政策,但對廣東則實行開放對外貿易的特殊政策。歷史的事實是,鄭和下西洋結束後,明朝廷仍然實行朝貢貿易政策,設置浙江、福建、廣東三市舶司對外貿易。至嘉靖元年(1522),由於發生寧波的“争貢之役”,於是撤銷浙江、福建二市舶司,獨存廣東市舶司對外貿易至明末,使“廣州幾壟斷西南海之航綫,西洋海舶常泊廣州。”〔17〕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皇帝宣佈撤銷海禁,開放鬆江、寧波、泉州和廣州口岸對外貿易,並於次年設立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和粤海關進行管理。但到干隆二十二年(1757),由於發生“洪任輝,(James Flint)事件”,清政府又撤銷江、浙、閩三海關,規定外國番商“將來只許在廣東收泊交易,”〔18〕直至道光二十年(1840)。於是,廣東成爲全中國惟一開放對外貿易的省份,史稱“一口通商”。可見,在明清政府實行海禁政策時期,廣東省處於合法開放對外貿易的得天獨厚地位。從而使明清時期廣東對外貿易蓬勃發展並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全國性的意義。而在對外貿易發展的拉動下,廣東的商品貨幣經濟异軍突起,後來居上,“不少府、州、縣的農業商品化程度已經超過江南五府而躍居第一位”。〔19〕時至今日,廣東省的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爲世人所矚目,追根溯源,與鄭和六下西洋途經廣東和第二次下西洋首從廣東啓航而帶動廣東的商品貨幣經濟的日益發展不無關係。
附:鄭和六下西洋途經廣東海域圖。
(採自向達整理《鄭和航海圖》)
鄭和下西洋途經廣東海岸圖(據《鄭和航海圖》編制)
注 釋:
〔1〕弗朗索瓦·德勃雷諾著、趙喜鵬譯:《海外華人·序言》,北京新華出版社1982年版。
〔2〕《明史》卷325,《外國六·西洋瑣裏·渤泥》,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
〔3〕《明史》卷325,《外國六·西洋瑣裏·渤泥》,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
〔4〕《明史》卷304,《宦官一·鄭和》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
〔5〕《晋江新志》上册,《西山雜誌》。
〔6〕《明太祖實録》卷71,永樂五年九月壬子。
〔7〕郭棐:《萬曆廣東通誌》卷6,《藩省誌六·事紀五》。
〔8〕鞏珍著、向達校注.《西洋番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
〔9〕馬歡:《星槎勝覽》,前集,《占城國》。
〔10〕《明成祖實録》卷116,永樂九年六月乙已。
〔11〕《明成祖實録》卷168,永樂十三年九月壬寅。
〔12〕《明成祖實録》卷183,永樂十四年十二月丁卯。
〔13〕《明成祖實録》卷233,永樂十九年正月戊子、癸已。
〔14〕《明成祖實録》卷670,宣德五年六月戊寅。
〔15〕《明史》卷304,《宦官一·鄭和》,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
〔16〕慎熊賞:《海國廣記·安南·占城》。
〔17〕謝清高著、馮承鈞注:《海録》卷上,中華書局1955年版。
〔18〕《清高宗實録》,干隆四十一年。
〔19〕李華:《明清時期廣東農村經濟作物的發展》,見《清史研究》第3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原載《嶺南文史》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