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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廣東商品性農業生産的普遍發展



  明清時期,廣東的農業生産空前發展,特别是商品性農業生産异軍突起,更爲世人所矚目。

  本來,隋唐以前,廣東仍是地廣人稀、經濟發展水平比中原地區落後的地區。到兩宋時期,隨着中國第二次人口大遷移,黄河流域的大量人口從北方遷來廣東,在珠江、韓江三角洲修築護海堤圍,逐步開發沿海低地農業生産。到了明清時期,農業生産更發展到一個新臺階。首先是糧食單位面積産量提高,如順德龍山鄉,稻穀畝産達到7-8石。其次,最突出的和最具特色的是商品性農業開始發展起來。到了嘉靖以後,農作物的商品化程度不斷提高,從而逐步地改變了傳統農業生産的結構,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不斷擴大,成爲最發達的商品性農業部門。其中蠶桑、養魚、甘蔗、水果、花卉和蔬菜等,都先後形成了專門化的商品性生産。

  廣東的土壤和氣候適宜於種植熱帶和亞熱帶作物,且自宋元以來,人們已積累了一定的種植經驗。明朝初年,朱元璋又一再用法令在全國各地推行桑、麻、棗、棉的種植,使廣東各府、州、縣不乏種植桑、麻等,對經濟作物的栽培産生相當大的影響。特别是在同樣面積的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比種植糧食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的情况下,人們更是日益把經營眼光投向經濟作物,不僅“富者以稻田利薄,每以花果饒”,就連佃農也不惜以重價佃種經濟作物,而且勢頭越來越猛,特别是珠江三角洲更是以一馬當先的態勢走在全省的前列。

  廣東商品性農業生産最典型的生産方式是“基塘”生産。明清時期,桑基魚塘,種桑養蠶,一地多用,是土地利用的一種特殊種植方式,是其它地區所少有的。早在東漢年間(25-220年),這裏的人民就開始了種桑養蠶的生産,但發展不快,而且屬於家庭副業的非商品性生産。明初,蠶絲才首次在市場上買賣,數量達4100多斤〔1〕。這標誌着養蠶生産正式成爲商品性生産。嘉靖至萬曆年間(1522-1620),南海、順德、番禺等縣的基塘養魚和種桑養蠶相結合的專門化生産,躍居農業的首位或第二位。萬曆九年(1581),珠江三角洲各縣課税的魚塘已達到159828畝,按“三基七塘”(三是桑基,七是魚塘)的習俗計算,則桑田約占47984畝,説明當時廣東種桑面積是相當大的了。到明朝末年,一個“棄田築壩,廢稻樹桑”的高潮出現了。當時有人説,在南海縣周圍百餘裏地方,有居民數十萬人,田地一千數百餘頃,都是種植桑樹,以飼春蠶。特别是九江鄉,已經出現了門前屋後、院墻内外到處種桑養蠶的景象。而家庭婦女則以養蠶紡絲織布爲主要生産活動。到了道光年間(1821-1850),這裏竟成了境内没有稻田,糧食完全仰糴於外的專門種桑養蠶的生産基地。順德縣的大良、陳村一帶也達到了“民半樹桑”養蠶的程度〔2〕。這説明嘉靖以後,廣東珠江三角洲的蠶桑業已經是爲價值而經營的商品性生産。

  池塘養魚業,在唐朝咸通年間(860-873)興起後,經過宋元的初步發展,到明清時期,有了較大的發展。當時,飼養鱅、鰱、鯇、鯪四大家魚已經日益普及了。但明初的養魚業,仍然是以自給性生産爲主,它在農業生産中處於次要的地位。洪武十年(1377),在南海、番禺、東莞、順德、新會、香山等縣的田賦中,仍按田、地、塘的順序來排列征收。其中番禺、東莞兩縣則没有單獨開列魚塘項目。而且把田和塘合併起來征收。新會、香山兩縣魚塘的面積還不算大,商品化程度還不很高。但到明中葉以後,養魚則進入商品性生産時期。如下表所示,魚塘課税在各縣的田賦征收中有了明顯的反映。

  從上表可以看出,在田賦征收中,除了番禺、香山兩縣的民塘税額和該縣的上則民田税額相等外,其餘五縣的民塘税額比民田税額多30.5%-40%。這就從一個側面説明魚塘生産收益比稻田高。隨着商品性養魚的發展,魚塘的面積也大爲增加了。明洪武十年(1377),南海縣的魚塘面積僅有323畝,其它各縣均無魚塘面積的記載。但到萬曆九年(1581),珠江三角洲各縣有税魚塘的面積已達到159828畝,其中南海縣有48326畝,順德縣40084畝,番禺縣10702畝,新會縣6588畝,三水縣10250畝,香山縣711畝,寶安縣2698畝,東莞縣32659畝〔4〕。而南海縣的魚塘面積約相當於今天魚塘面積10700畝的50%。番禺、新會兩縣的魚塘接近現有的魚塘面積。三水縣則超過今天魚塘的面積。只有順德、香山兩縣的魚塘面積少於今天的魚塘面積。可見,萬曆年間(1573-1620),除順德縣之外,其它各縣的養魚業基本上達到今天的水平了。到了清朝,更形成了以南海縣九江鄉爲中心的基塘式養魚區。干嘉以後,九江鄉民多改業桑魚。道光年間(1821-1850),九江鄉已經是“境内有桑田,無稻田”〔5〕的大規模純粹桑基魚塘生産區域了。從此,西江一帶魚花生産的銷售權謚,完全爲九江所專有,出現了專事捕撈養殖“魚花”的專業户。九江的魚花運銷省内各地和廣西、湖南、江西和福建等地。從而出現“九江估客,魚種爲生,左手數魚,右手收錢”的民諺。粤西的電白、高州也利用坑塘和淺海發展養魚業。特别是高州的低坑村已發展成爲商品魚苗專業村,利用全村的魚塘生産魚苗,批發給吴川的“梅緑客”,然後轉運到欽州、廉州、瓊州等地銷售。順治年間(1644-1661),電白縣已經成爲“魚佃爲生”的地區,並享有盛譽。

  甘蔗本來就是一種商品性農作物,明清時期已在廣東全省各地廣爲種植。從瓊州到韶州,到處均有蔗田。瓊州府的甘蔗有黄、紫、鐵數種,小黄長節者名曰芒蔗。欽州的甘蔗有青、紫兩種,“其味脆而干,靈山、合浦人煎以爲糖”〔6〕。廣州的甘蔗,有赤色者名曰崑崙蔗,節疏細短;白色者名曰荻蔗;粗長似竹者名曰竹蔗。惠州和肇慶均有種植甘蔗,不過大面積種植甘蔗還是東莞、增城、徐聞、陽春等縣。如東莞縣石龍有“千畝潮蔗”;篁村、河田一帶種植甘蔗“動連千頃”〔7〕。增城西洲人采用輪作制,在土地上輪流種植甘蔗和香蕉,蔗種在原先種香蕉的地裏, 既生長茂盛,又很甜美。徐聞縣的農民一年收入糖蔗之利幾與谷等。這樣大面積種植甘蔗,顯然是把甘蔗當作商品性生産來經營的。事實上,明中葉以後,廣東各地的甘蔗和蔗糖已經是“天下所資”的商品了,具有全國甚至是世界性的商品生産意義。

  廣東水果也是商品性農業生産的主要項目之一。荔枝、龍眼、柑橙、香蕉四大名果和桃、李、梅、梨、菠羅、楊梅、楊桃、柚子、金橘、檸檬、橄欖、西瓜、黄瓜、番石榴、枸櫞、海棗、木瓜等數十種嶺南佳果已大面積種植。正如時人屈大均其名著《廣東新語》卷22、25中記載:

  廣州諸大縣村落中,往往棄肥田以爲基,以樹果木,荔枝最多,茶、桑次之,柑橙次之,龍眼多樹宅旁,亦樹於基。

  番禺鹿步都,自小坑、火村至羅岡,三四十裏,多以花果爲業,……種柑桔四五十株……自黄村至朱村一帶。則多梅與香蕉、梨、栗、橄欖之屬,連岡接阜,彌望不窮。

  金保著《嶺海焚餘》一書,則談到順德縣種植水果的情况:

  順德有水鄉曰陳村,周四十餘裏……居民多以種龍眼爲業,彌望無際,約有數十萬株。荔枝、柑橙諸果居其三四,比屋皆焙取荔枝、龍眼、以致末富。

  瓊州府澄邁縣的荔枝也很出名,有的品種比福建荔枝還要好。時人丘濬有咏荔枝曰:

  世間珍果更無佳,玉雪肌膚罩絳紗。

  一種天然好滋味,可憐生處是天涯。

  潮州府海陽縣(今潮安縣)的荔枝有金鐘、黑葉、緑羅、色貢子等多個品種,該縣的龍眼以丁家種爲上。廣州及附近地區的荔枝、龍眼種植,除了不斷向丘陵山地擴展外,迅速向基塘發展。凡屬基圍堤岸,均種荔枝、龍眼,如南海縣的平浪、三山以東地區,荔枝、龍眼“蔽於百裏,無一雜樹參於其中”。南海多水枝,增城多山枝。增城縣沙貝一帶土質黄潤多沙,種植荔枝最好,特别是掛緑荔枝,甘甜核細,可口美味,最負盛名,“歲收數千萬斛,販於他方”。水枝以黑葉荔枝爲最好,尤其以番禺古壩所産爲上。廣東荔枝品種繁多,成熟有先有後,最早是三月熟,最遲爲七月熟。所謂“東家夸三月之表,西家矜四月之紅”。欽州的荔枝,四五月熟者稱爲火山;六七月熟才叫緑羅袍。龍眼熟於初秋季節。

  柑橘的種植更爲普遍,粤北的南雄府盛産金橘、柑、橙和香櫞。柑橘是統稱,實際上是包括柑、橙、柚、檸檬、枸櫞、金柑等多種産品。萬曆《廣東通誌》和其它府縣誌記載柑橘種類時,常常提到肇慶多橙、柚;廣州府多柑、柚;潮州府多柑橘、柚、橙,其中“以柑爲第一品”,其“味柑而嗅香,肉肥而少核,皮厚而味美”。廣東的柑橙苗也在16世紀傳至歐洲,然後傳至美洲種植。現在美國的甜橙,即是廣東橙的改良品種。

  橄欖、檳榔、椰子種植也發展很快。橄欖多産於高州、雷州、瓊州、韶關、潮州、肇慶諸府各縣。廣州番禺黄村一帶也産橄欖和栗子,“連岡接埠,彌望無窮”。廣州番禺黄村一帶也産橄欖和栗子,“連岡接埠,彌望無窮”。瓊州各縣以産檳榔爲盛,正德年間(1506-1521),産於文昌、瓊山、會同(今瓊東縣)爲多,以後逐步發展到萬州、儋州、崖州、文昌、澄邁、定安、臨高等縣。其産檳榔運銷到廣東内地和廣西大陸地區,約占30%左右;運銷交趾、扶南約占70%。水果種植與手工業生産相結合,成爲一大規模的商品生産,供應國内外市場需要。富商大賈又以經營水果及其加工産品的外銷貿易而獲大贏利。

  廣東盛産香料,有嶺南香國之譽。瓊州、高州、廉州、廣州、肇慶、羅定等府、縣均産香,特别是東莞、新安(今寶安)、高明、德慶等縣所産尤多。明末,從化縣和西寧縣(今鬱南縣)均用水車帶動香碾,進行香料加工。産香以東莞爲最多,石涌、牛泥石、馬蹄岡、金釵腦、金桔嶺等處,人多以種香樹爲業,每畝地可種300多株香樹。富者種千樹,貧者種百樹。莞香販運至北方各省,“歲售逾數萬金”〔8〕。此外,番禺沙亭鄉等地也有種植排香草的習慣。

  廣東又以種花著稱於世,其中以菊花、素馨花(大葉茉莉花)、茉莉花、指甲花、牡丹花、梅花、桂花、木棉花、孔雀花、蘭花等爲著名。廣東不僅花種多,而且開花時間比北方時間或早或遲,甚有市場銷路。明朝中期以後,廣東種花也發展成爲一種商品生産,不少地方農民以種花爲生。羅浮山的梅花村就有“萬樹梅花自一村”之美稱。廣州對河的芳村更享有“嶺南第一花鄉”之盛名。珠江南岸的莊頭村“人以種素馨爲業”,“周裏許,悉種素馨,亦曰花田”。干隆時,廣州太守趙翼爲此作《花田詩》,大咏“十裏芳林傍水涯” 的一派花田景象。清初,廣州也出現和形成了買(賣)花的花市,使種花更具商品性。屈大均在《廣東新語》卷2《地語》中説:

  東粤有四市……一曰花市,在廣州七門,所賣止素馨,無别花。

  可見當時花市以素馨花爲“拳頭産品”,難怪詩人黄子高詩雲:“何不莊頭村裏住,一生衣食素馨花。”説明花農是以種素馨爲生,以便進入花市市場。早期花市設在“七門”城門口和藩署前(今北京路北)、西湖路、三角市,後來向城西關擴展,再集中於醬欄路。當時的花農,多集中在珠江南岸,他們以小艇運花過河,在城門口擺賣,雖然只賣素馨,亦可够“一生衣食”。當時婦女喜愛素馨,以其潔白可愛,備受青睞,名列首榜,而且不斷擴大市場,歷久不衰,成爲當時的廣州“市花”。起初“花市”是早市。每年歲末除夕早上尤爲熱鬧。《番禺縣續志》記載:“花市在藩署前,歲除尤甚。”清中晚期,花市逐步演變成大規模的迎春花市,而且不僅專賣素馨,亦兼賣其它花種。《廣州竹枝詞》有詩描寫:

  羊城世界本花花,更買鮮花度歲華;

  冬盡人人争買花,水仙頭共牡丹芽。

  足見花市之事盛矣。

  茶葉也是廣東的一大土特産。嘉靖以來,茶的種植首推南海縣的西樵山和廣州珠江河南。西樵山號稱茶山,七八村的人都依靠種茶制茶爲生。此外,增城的羅浮茶、肇慶的鼎湖茶、潮陽的鳳凰山茶、瓊州的有靈茶和樂昌的白毛茶均享有盛名。

  種葵在新會有較大的發展。該縣的西沙頭、西涌等鄉種葵達6000多畝,號曰葵田。而且《萬曆新會縣誌》記載,此時新會的“蒲葵之數,幾遍天下”。

  明清時期,菸草從吕宋傳入廣東開始大量種植,並成爲商品性生産。干隆年間(1736-1795),南雄種煙幾與禾稻相等,年産值銀百萬兩,從而成爲馳名遐邇的菸草專業産區。粤西的欽州,靈山縣(1965年劃入廣西管轄)等地也有菸草種植並販運各地。

  與此同時,蔬菜種植也突破了家庭種植自給的傳統農業生産結構,形成商品性蔬菜生産。除了種植芹菜、枸杞、韭菜、竹笋、白菜、黄牙白、蘿蔔、薑、莧菜、蒜、葱、藕等中國古老蔬菜外,還從歐洲、美洲、非洲和東南亞各國外引進了荷蘭豆(Pisum Satimm, L)、椰菜(Brassica Caulovapoa Capitata)、菲蘭豆(Brassica Caulovpa)、辣椒(Capsicam annum)、菠蘿(Spinacia Oleracea)、苦瓜(Momordica Charantia)、洋葱(Allium Cepa)、茄子(Solanum melongena Varesenma)、木瓜(Crica Papaya)、西洋菜(Masturtium Offi Cinate)、蕃茄(Lycopersicum escu Lentum)、南瓜(Cucurbita Pepo)、菾菜(Beta Vulgaris Var Cicla)、馬鈴薯(Solanum tuberosum)、椰菜花(Brassica deracea Var botrylis)、胡蘿蔔(Daucus Carota Var Saiva)、芥藍(Brassica alboy Labra)、黄瓜(Cucums Sativam)、沙葛(Pachyrrhizus erosus)、大蒜(Allium Sativum)、芫荽(Coriandrum Sativum)、蕹菜(Ipomoea aquatica),等等。使得廣州附近發展成爲種植蔬菜的基地〔10〕,史稱:

  廣州西郊,白浮丘以至西場,自龍津橋以至蜆涌,周回二十餘裏……回泮塘,土基肥腴,多膏物,種蓮者十家而九。〔11〕

  從上所述可知,明清時期,廣東商品性農業生産不僅種類多,數量大,而且已經逐步形成大小不等的農業商品性生産的專業區域,和出現專門從事某一經濟作物種植的專業户,如“魚花户”、“種香户”、“素馨户”、“荔枝户”,等等。説明這些專業户不是依靠傳統農業維持家庭生計,而是“衣食於茶”或“以花作衣”了。

  與此同時,廣東由於經濟作物的大量種植,不少農户將大量肥沃稻田改種經濟作物,結果使糧食作物的種植面積不斷减少。如東莞、番禺、增城等縣的“蔗田幾與稻田等”〔12〕,甚至有棄稻田而種果樹者。這種情况加上城鎮人口的增加,使廣東從嘉靖以後至清朝,出現缺糧的局面,以至震動了清朝統治者,三番五次下令限制經濟作物的擴大種植。但經濟發展的規律並不依統治者的意志所能逆轉。廣東商品性農業仍然不斷向前發展。在這種情况下,糧食又變成商品而卷入了市場,出現了大批米商從廣西、湖南等地販米到廣東銷售的現象。這樣一來,廣東農産品就全方位地在市場上互相交换,使廣東的“不少府、州、縣的農業商品化的程度,已超過江南五府而躍居第一位〔13〕。

  注 釋:

  〔1〕金光祖:《康熙廣東通誌》記:“永樂四年……順德龍江、龍山兩堡土絲每擔税銀之錢,歲納銀二十五兩”,按此税銀推算。

  〔2〕劉伯淵:《廣東蠶業調查報告》,1922年。

  〔3〕、〔4〕轉引自《珠江三角洲農業志》第3册。

  〔5〕朱次琦:《光緒九江儒林鄉志》。

  〔6〕林希光:《嘉靖欽州志》卷2。

  〔7〕〔11〕〔12〕屈大均:《廣東新語》卷27,《草語》。

  〔8〕屈大均:《廣東新語》卷25,《木語》。

  〔9〕屈大均:《廣東新語》卷26,《香語》。

  〔10〕楊寶霖:《自力齋文史農史論文選》第313-348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

  〔13〕李華:《明清時代廣東農村經濟作物的發展》,載《清史研究集》第3輯。

  (原載《古今農業論叢》,廣東經濟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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