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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居民信仰宗教的歷史回顧與前瞻



  宗教是社會狹義文化的内容之一。澳門是16-18世紀中西文化交流的橋樑,因此,澳門居民信奉的宗教充分體現了中西文化交融的特點,無論是中國居民篤信的道教和佛教,還是葡萄牙等外國居民信奉的天主教、基督教新教等多種宗教,都在澳門長期和平共處,各自擁有自己的組織和信徒,和獨立開展活動,産生自己的社會影響。

  一

  自16世紀中葉澳門開埠以來,在澳門定居的中國居民信教者,絶大多數信道教和佛教。現在澳門有三大古刹之稱的媽閣廟、蓮峰廟和觀音堂(普濟禪 院)的興建和世代重建,裝飾一新,香火不絶,便是最好的證明。

  媽閣廟的弘仁殿是明成化二十年(1484)興建的道教廟宇。史稱:

  又北爲秋風角,爲娘媽角。一山崷然,斜插於海,磨刀犄其西,北接蛇埒,南直澳門,險要稱最。上有天妃宫。〔1〕

  天妃,是宋代以後福建、廣東沿海城鄉漁民和航海者建廟供奉的神靈,相傳她姓林,福建莆田縣人氏,是林願的第六女,生於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卒於雍熙四年(987),享年28歲。據説天妃年幼時聰明伶俐,能預言兇吉,長大持齋不嫁。其長兄外出航海經商,忽遇風暴驟起,她在家瞑目出神前往救援,死後又屢屢顯靈海上。由是澳門航海者均奉祀她爲護航海神。元、明封建帝王,叠更封諡,初號爲通顯女神,至元八年(1271)加封爲天妃。清帝立廟於北京,晋封爲天後。天後、天妃,福建人稱爲娘媽或媽祖。所以,今天的媽閣廟原稱娘媽閣。明、清以來,媽閣廟香火極旺,逢年過節,男女老幼,頂禮神前,膜拜接踵。海員、商人及其家眷都到廟裏祈求天妃保佑航海經商平安無恙。這種自然神奇色彩,成爲澳門中國居民信教的傳統,經久不息,今日甚至不减當年。凡澳門漁民出海打魚,商人航海經商,當船舶航經媽閣廟前海面時,總得在船頭燒香放鞭砲拜祭一番,寄託天妃神靈保佑,以增强航海的順利信念。

  蓮峰廟也有三百多年曆史,初名天妃廟,又名關閘廟,繼稱慈護宫。清嘉慶年間(1796-1820),香山縣知縣許乃來改稱蓮峰廟。據有關典籍所記,蓮峰廟也是建於明崇禎年間(1628-1644)。《鼎湖山志》提到栖壑和尚行狀時説:“癸酉(崇禎六年,1633),相國何公衆岡,翰林伍公鐵山等延至香山,講金剛經。”現在蓮峰廟内祖師壇上,祀奉栖壑和尚爲開山祖。即以此爲計算,至今亦已有三百六十年了。而其初名爲天妃廟,亦與澳門居民出海航行密切相關。特别是到了康熙二十三年(1684)開海貿易之後,隨着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廣東、福建貨船頻繁往來,無數商賈船工,多來蓮峰廟托庇神庥;甚至成爲東南亞國家來澳門貿易商民參拜的場所。請看現在蓮峰廟兩旁的門聯曰:

  濠鏡借神庥,陸處舟車,共沐和風;蓮峰崇廟貌,民安物阜,欣看巷舞。〔2〕

  這正好説明蓮峰廟與媽閣廟一樣,都是明清時期澳門居民祈求神靈保佑航海平安的場所。

  此外,還有建於干隆五年(1785)的關帝天後古廟,同治四年(1865)建成的天後古廟和干隆五十七年(1792)建成的天後聖母廟等,都是道教的廟宇,供居民頂禮膜拜。

  至於居民信奉佛教者則應以觀音堂爲象徵了。氣魄雄偉的觀音堂(普濟禪 院)是崇禎五年(1632)所建。其後山的普濟寺普同塔碑記雲:

  本山自天啓三年由循智祖師斥衣鉢資購下,崇禎五年建斯普同塔。雍正癸卯比丘天樹,干隆丙午比丘静持,同治癸酉比丘暢瀾,均重修之。至民國丙子,塔漸頽毁,比丘遐齡比丘濟航經營之,遂成今觀矣。〔3〕

  光緒八年(1882)所立碑石記道:“普濟禪院祀壇之建,創自明天啓七年,閩省南邑許望冠所造也。”説明觀音堂至今已有三百六十多年的歷史了。後來斥巨資重修觀音堂的首功者,要算大汕和尚了。大汕和尚原名釋大汕,字石濂(亦曰石兼),號石蓮,原籍一説江蘇吴縣人,一説江西南昌。〔4〕生於崇禎六年(1633),十六歲開始信仰佛教,在蘇州削髮爲僧。中年時南游廣州,住廣州長壽寺。他不滿滿族入主中原,常以僧人身份掩護進行反清活動。康熙三十四年(1695),他應越王阮福周之請,前往安南的順北、會安等地傳法。時適逢越南大旱,他爲國王祈雨,因緣際會,竟然天降甘露。於是,越王引至宫中,奉爲聖僧。他在越南借盛名積極串聯志士,募捐巨款,密謀推翻清朝統治。回廣州後仍住長壽寺,並斥資大修長壽寺,營繕白雲山麓的彌勒寺和清遠的峽山寺,然後來到澳門以巨款重修普濟禪院。在此,他宣傳和號召澳門居民信仰佛教,借此組織反清活動,甚得居民熱愛和敬仰。現在祖師堂大汕和尚畫像兩邊的對聯曰:“長壽智燈傳普濟,峽山明月照蓮峰”。就是後人稱頌大汕和尚修繕寺院的紀念。他晚年被清政府放逐,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死於押解途中,享年七十歲。經過大汕和尚修繕的觀音堂,規模宏大,屬中國古翚飛式的佛教建築,占地廣袤,廟貌巍峨,深入三進,横連數座。首座一邊爲大雄寶殿,二進爲長壽佛殿,後座正殿爲觀音殿。大雄寶殿的西廳,首座爲天妃殿,次座爲地藏殿,後座爲語清室、龍華堂、祖師堂;大雄寶殿東側,首座爲關帝殿,次座爲大客堂,後座爲檀越堂。依東而建的還有報恩堂、妙香堂、齋堂、方丈廳、藏經樓等。院後有廣闊幽深的花園,形成一座規模宏偉壯觀的佛寺建築群。

  澳門佛教的寺廟還有菩提園、藥王禪院、功德林、竹林寺、菩提堂(園)、西雲寺和佛梵社等。

  由上所述, 不難想象,明清時代澳門中國居民信奉宗教者幾乎是道教和佛教。所以,嘉靖三十四年(1555)來澳門傳播天主教的耶穌會士公匝勒斯(Gregorio Gonzalez)在觀音堂看到澳門居民篤信道教、佛教的供奉情景是最好的説明:

  這些人民,都是些偶像崇拜者:普通他們都尊敬天,……有的尊敬月,還有的尊敬日,那完全是由於個人嗜好。……在他們的廟宇内,有一件大祭臺和我們的祭臺相仿,祭臺並不靠墻,在四周都可以通行。祭臺上面供奉着一個儒者的像(這是孔子的像)。他們很恭敬他。……死者精靈是長久存在的,若是他們生平浄作善事,就變作神仙;不然就變成牛、狗。人民所以敬禮神仙,向他們奉獻祭品,是爲祈求他們令自己也變爲神仙,而不至變爲畜牲。〔5〕

  後來,利瑪竇(Mastteo Ricci)等耶穌會士來澳門傳教也爲澳門居民如此之篤信道教和佛教而大爲感嘆。1584年,利氏寫道:

  在中國還有三種不同的教派,内中以儒教最爲通行。〔6〕

  時隔五百多年,今天澳門絶大多數的中國居民信仰道教和佛教者增加數十倍。據統計,全澳居民中信仰道教、佛教人數占總人口的76.74%,共38.4萬人〔7〕,可謂“滿天神佛”。全澳門有道教、佛教廟宇四十多間,大小土地廟數十間。這三十多萬道、佛教徒均集中在“澳門儒釋道教聯合會”和“澳門佛教聯合會”的旗幟下,開展各項活動和社會福利事業,深受居民稱贊。

  二

  澳門居民(主要是外籍居民)信仰天主教是以天主教傳入澳門爲契機的。天主教、正教和基督教新教並稱基督教三大派别。而基督教傳入中國共有三次。第一次是唐貞觀九年(635)由基督教聶斯脱裏派(Nestorianos)主教、叙利亞人阿羅本(Olopen)傳入,唐人稱爲景教,至武宗會昌五年(845)便銷聲匿迹了;第二次是元朝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羅馬教廷方濟各會修士約翰·孟特·高維諾(Giovanni de Monte corvino)傳入中國,並在北京、泉州等地設立了教堂,當時蒙古人稱之爲“也裏可温教”(Arcoum),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亡而再次消失。第三次是明朝萬曆年間(1573-1620),天主教耶穌會來澳門傳教,並以澳門爲基地,向内地傳播。這次天主教在澳門以至内地的傳播,時間長,範圍廣,影響深。

  自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之後,隨着澳門—果阿—裏斯本貿易航綫的開通和東西方貿易的發展,耶穌會(Sociedade de Jesus)會士紛紛隨商船來澳門傳播天主教。嘉靖三十四年(1555)左右。耶穌會士公匝勒斯(Gregorio Gonzales)來廣州傳教,被廣東政府視爲“奸細”抓起來,成爲“廣東葡囚”。第二年獲釋後到澳門傳教。嘉靖四十一年(1562)7月在日本養老的神父巴爾達·撒加高(Baltasar Sarogo)、狄野高·貝勒拉(Diego Pereira)、方濟各、貝勒兹(Francisco Perez)、代宰拉(Emanuel Teixeira)和蒙德慈·平托(Mendez Pinto)等人,相繼來到澳門傳教,並得廣東政府允準,在今聖安多尼教堂(俗稱花王廟)附近用稻草建築一間名曰天主聖母堂的小教堂,開展傳教活動。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澳門已有8名耶穌會士進行傳教,教友約六百人。有鑒於澳門傳教業已開展,教宗庇護五世(Pinos V)即於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命卡内羅(Melchior Carneiro)爲澳門主教,並於隆慶二年(1568)5月扺澳門供職。時澳門尚未建立教區,故卡内羅不是職衔上稱的澳門的第一位主教,但實際上已執行主教的職務。

  卡内羅到澳門任職後,曾兩次到廣州向廣東政府請求入廣州建立會所傳教,未得批準。他旋回澳門,於隆慶三年(1569)建立仁慈堂(Santa Casa da Misericordia),辣匝禄麻瘋院(Hospital de S.Lazaro)和拉法醫院(Hospital de Rafael),用收留棄嬰和孤兒替人治病爲手段,號召和引誘澳門華人居民信仰天主教;同時,在澳門建立第一個正式教堂望德堂(Igreja de Sao~ Lazaro)進行傳教活動。澳門從此成爲天主教在遠東的駐地。在卡内羅開展傳教活動取得進展的情况下,教宗額爾略第十三世(Gregorio XIII)於萬曆四年(1576)1月23日,承葡王士斯巴斯梯亞(D·Sebastiao)的請求,頒佈詔令;正式成立澳門教區,管轄中國、日本和安南(越南)的天主教傳教事務,受轄於果阿宗主教。由於設立了教區,耶穌會士來澳門傳教者絡繹不絶。他們以卡内羅爲榜樣,不斷興建教堂,以便開展傳教活動。據史料記載,從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至干隆二十三年(1758),先後在澳門建立了下列教堂:即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聖保禄堂(Igreja de Sao Paulo,俗名大三巴),隆慶二年(1569)的聖望德堂(Igreja de Sao Lazaro,俗名瘋堂),萬曆三年(1575)的聖老楞佐堂(Igreja de Sao Lourenco,俗名風順堂),八年(1580)的聖方濟各堂(Igreja de Sāo Francisco, 俗名加斯欄堂),十二年(1584)的聖奥斯定堂(Igreja de St. Agostinho,俗名龍嵩廟或大廟),十五年(1587)的聖多明我堂(Igreja de Sāo Domingos, 俗名板樟堂),五十六年(1608)的聖安多尼堂(Igreja de st. Antonio, 俗名花王廟),崇禎七年(1634)的聖嘉勒修院教堂(Convento Igreja de Santa Clara,俗名尼姑廟),唐人廟(别名進教寺)和清干隆年間(1736-1795)的聖若瑟堂(Igreja de Sao Jose)等十所教堂。其中以望德堂,風順堂和花王廟最著名,至今稱爲澳門三大古教堂。隨着教堂的興建,澳門居民信仰天主教者也與日俱增。至崇禎十七年(1644),教徒已達到40000人之多。當時“唐人”(中國居民)進教者約有兩種:一是在澳門進教,一是各縣每年赴澳門進教。其在澳門進教者,久居澳地,漸染已深,語言習尚,漸化爲夷。但其中亦有數等,或變服而入其教,或入教而不變服,或娶兒女而長子孫,或藉資本而營貿易,或爲工匠,或爲兵役。〔8〕可見天主教在澳門傳播之廣深。

  耶穌會士群集澳門,不僅是爲了在澳門傳教,更高的目標是以澳門爲基地進入中國内地開展廣泛的傳教活動。鑒於前述貝勒兹等人因不懂中國語言而難於入内地傳教的困境和教訓,耶穌會總會决定派主張用中國語言在中國傳教的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來澳門及内地傳教。羅氏於萬曆七年(1579)7月22日扺達澳門,請一個中國畫家教他學習中文。史稱:“羅明堅神甫之第一授業師爲一中國畫師,利用其毛筆教授中國文字形義。迨彼自信所學已足之時,遂欲入中國内地。”〔9〕同時,卡内羅教他學習中國的禮儀。

  在謁見(中國)長官的時候要跪着,要磕極深而又經過工夫很長的頭;在提到别人的時候,要用贊美的口吻;在説到自己的時候,却要用很謙卑的詞句。〔10〕

  羅明堅經過兩年又兩個月的漢語學習,掌握12000個漢語單詞,和中國的主要禮儀。於是,他於萬曆八年至十一年(1580-1583)隨葡萄牙商人三次到廣州參加定期市(交易會),從中實踐講中國話和接近中國廣東地方政府官員。由於他彬彬有禮,搏得兩廣總督陳文峰的好感,於萬曆二年(1582)承總督之請到肇慶(總督府駐地)去長住,從而拉開了天主教入中國内地傳教的序幕。接着,耶穌會派遺懂得中國語言的意大利會士範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爲遠東教務視察員,來澳門視察傳教情形。他悉聞羅明堅已打開了中國内地傳教的門路,於是即派剛從印度來澳門的會士巴範濟(Francisco Pasio)陪羅氏於萬曆十一年(1583)同往肇慶開展傳教活動。總督迎爲上賓,撥天寧寺給他們居住。但不久陳文峰因罪被革職,羅、巴只好回澳門。後新任總督郭應聘和肇慶知府王泮又派人到澳門請羅、巴兩氏再來肇慶,時因巴氏已調往日本,耶穌會即改派萬曆十年(1582)8月7日剛扺達澳門的意大利會士利瑪竇陪羅明堅同赴肇慶,仍住天寧寺,於是,羅、利兩人便在肇慶開始傳教活動。這是耶穌會士進入中國内地傳教之濫觴。

  羅、利兩氏定居肇慶後,即向中國廣東地方官府“請求一塊小小的空地建造一處寓所和一座教堂,以便在那裏唸經和祈禱、隱居和默想”。〔11〕後在郭應聘、王泮的幫助下,於萬曆十二年(1584)在肇慶城東崇寧塔附近,耗資250兩銀子建立一所教堂和寓所,作爲傳教的場所,這是耶穌會在中國内地建立的首座歐式天主教堂。一天,利氏見到城墻下有一位年老病者,便叫入寓所爲之診治,病愈,令受洗入教。這是内地受洗禮的第一個天主教徒。爲了吸引民衆的歡心和接近民衆,以宣傳教義,他們將自己帶來的西洋奇器如西洋鏡、日昝、自鳴鐘、三棱鏡、油畫聖母像等擺在教堂内陳列公開展覽,讓更多民衆參觀。頓時,不少達官貴人和民衆出於好奇心,都紛紛前來參觀,熱鬧非常。特别是利瑪竇繪製的《山海輿地全圖》,更吸引不少觀衆,一致認爲是古今奇觀。最後,利氏索性把這些西洋産品統統送給肇慶府的官員,從而搏得官紳的支持和尊重、信任。他們還聽從住在南雄縣的瞿太素(禮部尚書瞿景淳之子)的勸説,放棄袈裟,改穿儒服,以便傳教活動。史稱:

  瑪竇初至廣,下船髡首袒背。人以爲西僧,引至佛寺,摇手不肯拜,譯言我儒也。遂僦館延師。讀儒書,未一二年,四書五經皆通大義,乃入京。〔12〕

  羅、利兩人在肇慶雖然花了大力氣傳教,但效果並不理想,到萬曆十三年(1585)底,所得教徒僅20人。於是,在新任總督劉繼文的同意下,利瑪竇於萬曆十七年(1589)遷往韶州(今韶關)傳教,並得總督免費撥給光孝寺前靠河邊的官地,建築一座中式教堂進行傳教。此時,範禮安又從澳門派鍾鳴仁和黄明沙兩個中國籍青年會士來韶州協助利氏工作。可見,此時利瑪竇實際上已成爲在中國内地開展傳教活動的創始人和領導者了。

  利瑪竇在韶州傳教時,不僅是信教者寥寥,而且他還目擊萬曆二十年(1592)7月發生了一起酒徒賭徒夜間襲擊教堂的事件。他認識到僅依靠廣東地方官員的好感而進行傳教是不穩定的。於是,他决心尋找機會去北京謀求皇帝對傳教的認可。後得禮部尚書王忠銘和南京禮部尚書祝石林的幫助,幾經周折,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1月24日第二次進入北京,並在太監們的精心安排下,向明神宗進貢古畫天主聖母像一幅、時畫天主聖母像一幅、天主經(日課經)一册、聖人遺物、各色玻璃珠鑲嵌字架一座、萬國地圖一册、自鳴鐘大小兩架、映五彩玻璃石二方、大西琴一張、玻璃鏡及玻璃瓶大小共八器、犀角一角、沙刻漏二具、干羅經(福音聖經)一册、大西洋各色鎖袋共四匹、大西洋行使大銀錢四個。〔13〕明神宗收了禮物,雖然未接見利氏,却允準他在北京居住,並由禮部安排於禮部接待外國使節的“四夷館”住宿。後又經禮部趙邦靖斡旋,於萬曆二十三的(1605)在宣武門買了一座有四十個房間的大宅院,作爲“北京會院”(今南堂),開始在北京進行傳教活動。他以尊儒奉佛爲名,經常與馮應京、李之藻、徐光啓等名流碩卿討論學術,深得官員、士大夫們的推崇,來訪者絡繹不絶,每天達二十多人次。他身爲中國傳教區區長,除北京外,還要負責南京、南昌和韶州三地的教務。在他領導下,各地傳教事業日益開展,信仰天主教者日益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從利瑪竇到肇慶接受第一名教徒開始,到他逝世的萬曆三十八年(1610)的二十七年間,國内天主教徒已增到2500人〔14〕,其中包括徐光啓,李之藻、楊廷筠等有學問的高級官吏。

  在利瑪竇入肇慶、韶州、南昌、南京、北京傳教期間,耶穌會總會長任命龍華民(Nicolao Longobardi)繼任中國傳教教區區長,並不斷派遺大批耶穌會士經澳門入内地傳教。耶穌會總會吸收羅明堅、利瑪竇的成功經驗,規定凡入華傳教的耶穌會士,一律先在澳門學習中國語言文字和禮儀。於是,範禮安向羅馬耶穌會總會長建議在澳門創辦一間大學,專門培訓進入中國内地以至日本等東方國家傳教的耶穌會士。經批準,果阿耶穌會長魯得拉斯(Antonius de Luadros)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12月1日委托貝勒兹、代宰拉和平托三人,將澳門原來只有小學規格的聖保禄學院(Colégio de Sāo Paulo)擴大和昇格爲大學,按傳教需要設置課程,共開設中文、拉丁文、神學、哲學、數學、醫學、物理、音樂、修辭學等。招生對象是歐洲的耶穌會士及中、日的修生。萬曆二十八年(1600),“在這裏規模宏大的聖保禄學院中居住的耶穌會士,竟有六十、八十或八十以上之名額”。〔15〕曾先後在學院任教的耶穌會士有30多人,其中著名者有:教數學的艾儒略(Giulio Aleni)、畢方濟(Francoi Sambiasi)、鄔若望 (Jean Uremon);教哲學的孟儒望(Jean Monteiao)、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aes);教神學的王豐肅(Alfonso Valignano)、李若望(Joao Pereira)、陽瑪諾(Manuel Dias Junior)等。曾在學院攻讀畢業入華傳教的會士達200多人,其中有年代姓名可考者達122人左右,占萬曆十一年(1583)至干隆三十五年(1770)入華傳教的467名會士的26%左右。〔16〕可見澳門聖保禄學院已成爲耶穌會士入華傳教的培訓基地。

  在澳門經過聖保禄學院培訓的耶穌會士紛紛入内地傳教之後,傳教活動得以在全國的南北直隸、山東、山西 、陝西、河南、四川、浙江、江西、廣東、廣西等十二個省迅速發展起來,信仰天主教者不斷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從萬曆十三年(1585)的20人,增加到雍正十三年(1733)的三十萬人。〔17〕而且,不僅一般人信教,就連明清的宗室内臣,皇親眷屬信教者也不乏其人。如崇禎末年,宗室親王信天主教者144人,内官信教者40人,皇帝賜封的浩命夫人入教者也達80多人。地方政府的“許多重要的官員,如督憲、縣知事、總兵等,因爲好奇心所衝動,公然到小聖堂裏參加彌撒祭禮”。〔18〕可見,明清時期,耶穌會以澳門爲基地向内地傳播天主教實在廣深矣。

  盡管天主教在中國内地廣爲傳播,但它畢竟是西方的宗教思想和神學文化,從根本上與中國以寺廟爲代表的泛神信仰的傳統文化相牴牾,使後者備受衝擊和挑戰,從而發生接二連三的教案。據神父曾德昭(Alvalo de Semedo)統計,僅明代後期的90年,就發生59起教案,尤以廣東省發生者爲多。〔19〕萬曆二十八年(1610),龍華民接任會長執掌中國教務後,一反利瑪竇尊儒的傳教方法,嚴行禁止天主教徒尊孔祭祖的傳教禮儀,激起社會各界人士以至官員的劇烈反對。禮部侍郎署南京禮部尚書沈淮,從5月至8月和12月三次向皇帝上疏,論説禁止天主教的理由,乞請皇帝立限驅逐。萬曆四十四年(1616)12月8日,神宗頒佈了驅逐耶穌會士的命令。次年,龍迪我、熊三拔、王豐肅,謝務録等26名耶穌會士被押解送往澳門,是爲南京教案。到了康熙初年,由西班牙多明我派教士馬拉來斯(Morais)挑起歐洲天主教各派的“禮儀之争”。廣州主教兼領福建教監梅古羅特(Maigrot)極力反對利瑪竇等耶穌會士尊儒的傳教主張,禁止天主教徒尊孔祭祖,並得教廷的采用而制定了教廷禁約,於康熙四十三年(1704)派多羅(Charles Maillard de Tournon)帶來中國公佈。結果激怒了康熙皇帝,從康熙四十六的(1707)三月十七日頒佈禁教諭令:“自今以後,若不遵利瑪竇的規矩,斷不準在中國住,必逐回去。”康熙五十八年(1720)後更明確批示:“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20〕以後雍、干、嘉三朝皇帝都嚴格執行康熙禁教的命令。雍正十年(1739)八月,將各省傳教的耶穌會士全部驅逐至澳門。干隆四十九年至五十年(1784-1875),干隆帝又在全國搜捕數十名耶穌會士和數百名教徒,並將會士“押送回粤(指澳門)”,和對教徒“勒令悛改”的處理。嘉慶十年(1805)12月31日又指令廣東督撫,嚴禁耶穌會士由澳門入内地傳教。至此,在中國内地傳教的耶穌會士幾乎全部被趕回澳門。嘉靖二十三的(1818),澳門的耶穌會士僅剩下5000人了。

  與此同時,歐洲各國也輿論一致地攻擊天主教。加上耶穌會士在各國宫廷中搞陰謀活動,而紛紛被各國政府下令驅逐。其首先發難者是葡萄牙政府。1758年9月3日晚上,葡王約瑟一世被刺客行刺受傷,有人指控此事與耶穌會士有關,於是首相朋巴爾立即下令將全國耶穌會士盡行逮捕。1762年7月5日,朋巴爾的命令到達澳門,澳門總督府陸軍奉命包圍聖保禄堂和聖約瑟堂,將兩處的耶穌會士全部逮捕入獄。同時葡兵將24名耶穌會士全部逮捕入獄。同年11月5日,葡兵將24名耶穌會士押上開往裏斯本的船隻,送回葡萄牙,後囚禁在聖猶裏安塔内。澳門的聖保禄堂和聖約瑟堂被封閉,摒棄不用。同時,葡、西、法三國政府還聯合要求教皇解散耶穌會,西班牙於1767年將6000名耶穌會士驅逐出境。教皇克萊孟特十四世(Clemente XIV)迫於形勢,於1773年7月21日,頒佈了《我們的上帝和救主》〔21〕通諭,下令解散耶穌會。1782年,羅馬傳信部接受法王提議,命訟味增爵會(又名遣使會)來澳門取代耶穌會。1783年12月,兩名遣使會士扺達澳門。1791年後,遣使會士福文高(Domingos Ferreira)、李拱辰(Jose Ribeiro)、畢學原(Caetano Pires)、高守謙(Verissino Monteiro Sera)、南彌德(Ludovico Francisco Lamiot)等人陸續來到澳門,將聖若瑟修院改爲本會修院,培養中國修士,共72年(1784-1856)。至此,曾在澳門以至中國内地傳教活躍了二百年之久的耶穌會退出了澳門教史的舞臺。

  1814年,耶穌會在歐洲得以復興。1890年,澳門重新現出現耶穌會,天主教得以在澳門死灰復燃。1893年,耶穌會士獲准回澳門主持修院院務。1926年,葡萄牙由薩拉沙(Salazar)執政,他重新允準耶穌會傳教自由。於是信仰天主教的澳門居民又不斷增加。據統計,今天全澳門的天主教徒爲23365人〔22〕(其中葡籍人占40%,中國居民占60%),〔23〕占澳門總人口的5%,現在澳門教區有神職人員共360多人(包括司鐸68人,教區修士1人,修會修士14人,修女178人等)。澳門天主教區設有六個“本堂區”和“傳教中心”。各堂區均獨立管理自己的行政和財政。這些本堂區是:主教座堂(聖母聖誕堂)、望德聖母堂(聖拉西禄堂)、聖老楞佐堂、聖安多尼堂、花地瑪聖母堂、凼仔嘉模聖母堂;傳教中心是:路環聖方濟各小堂、九澳七若聖母小堂,望夏聖方濟各小堂,還有下屬的聖堂及小堂:聖奥斯定堂,玫瑰聖母堂,聖若瑟修院聖堂、聖嘉辣堂、路環聖母聖心小堂、聖衣聖母小堂、聖若望飽思高小堂、無原罪聖母小堂、聖彌額爾小堂、慈悲者聖母小堂、海崖聖母小堂、聖母雪地殿小堂、聖雅各布伯小堂等。教區組織有澳門主教公署、教務行政處、教區秘書處、教區總務處、聖方濟各葡語牧靈中心、教區事務統籌秘書處、主教座堂咏禱司鐸班、澳門教區司鐸諮議會。主教公署設主教、副主教管理教務。現任主教爲林家駿神父,副主教爲羅啓瑞神父。現將澳門教區的主教列表於下,以見一斑。

  三

  基督教新教(Protestantism)是19世紀初傳入澳門的。1807年基督教倫敦佈道會(即倫敦差會)派遣教士羅特·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取道紐約乘坐美國船經太平洋到達廣州。當時,清朝政府嚴禁基督教新教傳入,於是轉到澳門居住,並在那裏與東印度公司的一位高級職員的女兒瑪麗·摩登小組結婚。此後,馬禮遜即在澳門開展基督教的傳教工作,並往來於廣州與澳門之間。此爲基督教(新教)傳入澳門之始。當時,由於天主教禁止教徒同馬禮遜來往,所以他平時在廣州自己的寓所裏舉行家庭禮拜,每逢星期天到澳門舉行正式的禮拜。他在澳門和廣州工作了六年之後,倫敦才於1813年派教士米伶(Milen)來澳門協助馬氏工作。後因受清朝政府及公司之反對,於1815年4月17日到馬六甲去,在那裏的華僑中傳教。爲了便於傳教,馬禮遜把《聖經》釋譯成中文,並編輯《神道論贖救世總説真本》、《答問淺注耶穌教法》、《古時如氏亞國(即猶太國)歷代略傅》、《養心神詩》等佈道小册子,請澳門的印刷工人幫助印刷發行。有一位幫助他印刷的澳門工人蔡高(亦稱蔡亞高),深受馬氏之影響,於1814年7月16日在澳門海濱某小山山側的泉水中接受馬禮遜的洗禮,成爲澳門(也是中國)信奉基督教(新教)的第一個教徒。三年之後,其兄蔡世興也成爲基督教徒,1816年,受雇於馬禮遜而跟隨米伶到馬六甲去的印刷工人樑發(高明縣三洲司古勞村人),在當地接受洗禮而成爲教徒,而且成爲第一個牧師。1822年,米伶死後,樑發接替了他的工作,並於1824年回到澳門協助馬禮遜工作。1828年,他回高明,爲其妻黎氏和好朋友古天青洗禮成爲教徒,後又將幼兒樑進德携至澳門在馬禮遜面前求洗,説明 樑發信奉基督教新教之虔誠。1830年春,樑發又爲屈亞昂洗禮入教。

  1831年,荷蘭教會派遣傳教士郭實臘(Charles Gutzlaff)由暹邏乘坐一艘中國商船而來,12月13日扺達澳門,受到馬禮遜的熱情款待。郭實臘利用自己能説流利中國話的有利條件,以行醫爲名進行傳教。同時,他要自己英國籍的妻子温施蒂(Wanstall)在澳門自己的寓所内創辦一所女塾,專門招收一些貧苦家庭的女孩子入學佈道。1834年8月1日,馬禮遜突然得急病去逝,次年由英國大鴉片商查頓(William Jardine)和顛地(Lancelot Dent)倡儀和組織了馬禮遜教育會,每月向温施蒂提供15英鎊的贊助,在她的女塾中附設男塾,作爲後來馬禮遜學堂的預備。家住與澳門一水之隔的南屏鄉的年僅7歲的容閎就是於1835年入這所男塾讀書的(詳後)。在學塾中,温施蒂教學生讀英語,其餘多數時間致力向這些孩子灌輸基督教新教的教義。1839年11月,應邀而來的美國傳教士、耶魯大學畢業生塞繆爾·布朗(Samuel Robbins Brown),在澳門正式辦起中國近代第一座西式學校——馬禮遜學堂。布朗論述當時這所學校的教學情况,説:

  (1839)十一月一日,我們搬進教育會訂置的屋中,四日上了課,有六名小學生。……我們安排他們半天讀漢語,半天讀英語,早上六點鍾開始,到晚上九點鍾結束,其中讀書八小時,其餘三四小時在露天場地上運動和娱樂。……孩子們和我家庭混合在一起,我們勉力待他們如親生兒子,鼓勵他們對我們具有親密無間的信任,做他們最好的朋友。他們可以自由地參加我們家庭的早晚禮拜。簡言之,我們是在努力使他們感到是同在家裏一樣,給他們以一個基督徒家庭的教育。〔24〕

  這是一個基督教徒爲傳教而在中國創辦的“洋學堂”,學制爲三至四年,課程設置有英語、漢語、算術、代數、幾何、物理、化學、生理衛生、地理、音樂等。許多中國近代政治改良思想家就是從這所學校培養出來的,例如近代政治改良家容閎和中國近代第一位著名西醫生黄寬就是馬孔遜學堂的高材生,而成爲中國近代第一代到歐美各國留學的青年。1846年塞繆爾·布朗夫人回美國時,容閎、黄寬、黄勝隨同於1847年4月12日扺達紐約。後在布朗的幫助下,進了馬薩諸塞州的孟鬆學校讀高中。兩年畢業後,容閎考取美國耶魯大學,四年後成爲中國第一代留美的大學畢業生。他學成回國後,曾往南京謁見太平天國洪秀全之侄干王洪仁玕,“因言七事:一,依正當之軍事制度,組織一良好軍隊;二、設立武備學校,以養成多數有學識軍官;三、建設海軍學校;四、建設善良政府,聘用富有經驗之人才,爲各部行政顧問;五、創立銀行制度,及厘訂度量衡標準;六、頒定各級學校教育制度,以耶穌教聖經列爲主課;七、設立各種實業學校”。〔25〕容閎後來在上海建立江南製造局,成爲我國早期機器製造業的著名工廠,並成爲後來洋務運動的一個重要據點。容閎還向清政府當局建議派遣幼童留學美國,以造就現代化人才。1871年,清廷接受他的建議在沿海地區遴選12-14歲的少年12人分四批赴美國留學。這些學童全部是廣東人,“多半爲香山籍”。〔26〕黄寬考取英國愛丁堡大學醫科,成爲中國第一代留英學生,1857年畢業回國,在廣州博濟醫院行醫,成爲中國第一代西醫師。

  馬禮遜在澳門和廣州傳教擴展之後,美國基督教“美部會”也紛紛派傳教士來中國傳教。1830年2月,美國第一個傳教士裨治文(Eligah Colemen Bridgman)來到廣州,接着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伯駕(Peter Parker)也分别於1833-1834年來到廣州,幫助馬禮遜傳教。伯駕曾一度在澳門開設醫院,一邊醫病,一邊傳教。接着是南浸禮會傳教士叔本士(John Lewis Shuck)於1836年帶家眷一起來澳門傳教。另一教士羅孝全(Issachar Jacot Robert)於1837年自費城來澳門傳教七年,1842年離開澳門經香港入内地傳教。1839年,又一教士載華爾(William Beck Diver)也來澳門傳教。

  基督教新教傳入澳門後,馬禮遜等教士雖然在傳教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於當時是清政府禁教時期,加上澳門耶穌會又禁止天主教徒與基督教新教士來往,因而基督新教徒發展不快。到1831年,僅有10個人左右。正如樑發在1839年給“倫敦道會”報告中所説,“在此數年中,已有數人信從教主,加入教會。此地差不多有十人,一心一志,繼續事主”。〔27〕這10人就是蔡高、樑發。古天青、屈亞昂、李新、樑冲(樑發父親)、樑進德(樑發子)、劉 茂泉、何福堂、周學等人。

  鴉片戰争後,基督教新教在澳門發展教徒也不多,只是到了近十多年,發展較快。據統計,現在有教徒2500人,占澳門總人口的0.5%。有華人教會40多間,但均屬小型教會,計會員50人以下的占24間,50人至100人的占7間,100-200人的僅有一間,200人以上者亦僅有一間。較著名的有:澳門聖公會聖馬可堂、白馬行澳門浸信會、志道堂、宣教堂等。各教會均獨立掌握和管理自己的行政和財政。基督教新教的經常活動是做禮拜,可用廣州話和英語主持。少數用英語主持聖餐禮拜的,是在白鴿巢前地舊基督教墳場中聖公會教堂舉行;多數用廣州話主持的,分别在各長老會、宣道會、浸信會、七旬節堂會、路德會、主臨萬邦會和猶太會教堂舉行。

  基督教新教也積極參與澳門的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業業,計興辦中學3間,小學7間,在校學生3000人;青年活動中心7個,托兒所3間,圖書閲覽室6間。1990年1月14日,成立澳門基督教聯合會,推選蕭卓芬牧師爲第一届執委會主席,陳隱靈牧師爲副主席,楊學義先生爲司庫,黎美賢姑娘爲司數,徐濟時先生爲文書,左羽翔先生爲傳道部,王康弼牧師爲宣傳部, 辦事處設在東望洋街15號澳門神召會處。

  澳門少數居民信奉伊斯蘭教(Islao)也有二、三百年的歷史,但發展十分緩慢,也很少活動。目前僅有伊斯蘭教徒100人左右。

  巴哈伊教(巴海大同教)是在20世紀50年代傳教入澳門的,現在僅有教徒200多人。

  此外,澳門還有100多人信仰回教,和極少數人信仰瑣羅亞斯德教、摩門教、基士拿教新使徒教會,神慈秀明會等。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澳門居民信仰的宗教種類繁多,歷史悠久、教堂林立,各種宗教徒竟占澳門總人口的88.13%,其中尤以信仰教佛教和天主教者爲多,占86.13%。曾經有人以“滿天神佛”來比喻澳門,那是不過份的。唯其如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中,十分注意和尊重澳門居民的這一歷史的和現實的傳統習慣,在第四款中明確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

  澳門特别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居民和其它人的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遊和遷徙、罷工、選擇職業、學術研究、宗教信仰和通訊以及財産所有權等各項權利和自由。

  並在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政策的具體説明》第五條中,對於保障澳門居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作了詳細的説明:

  澳門特别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原有法律所規定,澳門居民和其它人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宗教信仰、教育和學術研究的自由。……

  澳門特别行政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在其宗旨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内照常活動,並可同澳門以外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關係。屬於宗教組織的學校、醫院、慈善機構等均可繼續照常開辦。澳門特别行政區的宗教組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地區宗教組織的關係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爲基礎。

  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别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34條規定“澳門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第六章第128條對澳門宗教的信仰更作出了非常明確的具體規定:

  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根據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内部事務,不干預宗教組織和教徒同澳門以外地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不限制與澳門特别行政區法律没有扺觸的宗教活動。

  宗教組織可依法開辦宗教院校和其它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它社會服務。宗教組織開辦的學校可以繼續提供宗教教育,包括開設宗教課程。

  宗教組織依法享有財産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捐獻的權利。宗教組織在財産方面的原有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有據於此,完全可以相信,在澳門進入過渡時期和1999年12月20日起設立澳門特别行政區以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執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下,澳門居民(包括葡裔)完全可以按照原來的傳統習慣自由信仰宗教和獨立進行宗教活動;各種宗教組織舉辦的教育、文化、醫療、慈善救濟等各項社會福利事業可以照常進行,并且將會得到澳門特别行政區的法律保障和行政的大力支持。

  注 釋:

  〔1〕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上卷,《形勢篇》;參閲《澳門媽祖閣五百年紀念碑記》,1984年。

  〔2〕門聯是筆者於1984年夏在澳門訪問考察時所鈔録。

  〔3〕碑文是筆者於1984年夏在澳門訪問考察時所鈔録。

  〔4〕潘耒:《與樑藥亭庶常事》,載謝國楨先生;《瓜蒂庵藏明清掌故叢刊,救狂砭語》第5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汪宗衍:《廣東文物叢談》第170頁。

  〔5〕 〔6〕 〔10〕裴化行著、蕭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第98、252、188頁,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

  〔7〕見《旅遊指南》第3頁,澳門旅遊司1979年版。

  〔8〕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上卷,《官守篇》

  〔9〕費賴之(Louis Pfister)著、馮承鈞譯:《入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册第24頁,中華書局1995年版。

  〔11〕高龍信:《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卷,第169頁。

  〔12〕張爾岐:《蒿庵閑語》。

  〔13〕《洪業論學集》第162頁,中華書局1981年版;羅光:《利瑪竇傳》第116頁,學生書局印行。

  〔14〕魏特(Vath)著、楊丙辰譯:《湯若望傳》第78頁,商務印書館1949年版。

  〔15〕費賴之著、馮承鈞譯:《入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24頁,商務印書館,1958年版。

  〔16〕據費賴之書名人傳略統計。

  〔17〕根據Prospero Intorcetta(殷鐸澤),Compendiosa Narratione,1612年刊本,和德禮賢:《中國天主教傳教史》一書的數字統計。

  〔18〕裴化行著、蕭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第191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19〕Alvaro de Semedo,Imperio de la China,P. 317

  〔20〕陳垣輯緑:《康熙與羅馬教皇使節關係文書》影印本(二)、(十四)。

  〔21〕Columba Cary-Elvers(China and the Cross)p.167。

  〔22〕《旅遊指南》,澳門旅遊司1979年版。

  〔23〕《澳門天主教手册》,1986年。

  〔24〕容閎:《西學東漸記》第38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5〕同上書,第119-120頁,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26〕同上書,第154頁,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27〕王冶心:《中國基督教史鋼》第153頁,青年協會書局1930年版。

  (原載《文化雜誌》1997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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