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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歷史研究刍議



  一、澳門歷史研究的現狀

  澳門雖然是一彈丸之地,但自從明中葉開始發展成爲廣州對外貿易的外港和東西方國家國際貿易的中轉港之後,一直爲世人所矚目。400多年來,無數中外學者對澳門歷史進行研究,出版和發表了不少專著和論文。在國内方面,早在干隆十六年(1571),有印光任、張汝霖合著的《澳門記略》一書問世。接着有張汝霖的《澳門形勢篇》、《澳門篇》;張甄陶的《澳門圖説》、《澳門形勢篇》、《制馭澳夷論》;薛韞的《澳門記》;汪兆鏞的《澳門雜詩》等專著印行,論及澳門的地理、經濟、文化、政治諸問題的歷史進程。辛亥革命以後至今80多年來,研究澳門歷史更加深入發展,取得更多的研究成果。例如有陳沂春的《澳門》;王仲達的《澳門地圖》;黄培坤的《澳門界務争持考》;樑嘉彬的《明史佛郎機傳考證》;周景濂的《中葡外交史》;劉萬章的《澳門考略》;陳正祥的《澳門》;戴裔煊的《明史佛郎機傳箋证》;費成康的《澳門四百年》;元邦建的《澳門史略》;黄鴻釗的《澳門史綱要》;黄啓臣的《澳門歷史(自遠古—1840年)》;鄧開頌的《澳門歷史(近代)》等著作出版,對澳門歷史的對外貿易、人口變動、政治體制、宗教、文化等作了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不少新的見解。與此同時,學者們還發表了不少關於澳門歷史的專題論文。據不完全統計,自1909年至今,共發表論文100多篇。其中1909年至1929年發表的有《澳門歷史》(載《東方雜誌》第6卷第4期)等9篇,主要内容是介紹澳門的歷史及劃界問題;1930年至1949年發表的有張維華的《葡萄牙人第一次來華使臣事迹略》(載《史學年報》第1卷第5期);陳祖源的《明代葡人入居濠境澳考略》(載《歷史學報》1936年第1期);朱杰勤的《葡萄牙人最初來華時地考》(載《社會科學》第4卷第12期)等18篇,主要考證葡萄牙進入和租居澳門的年代及過程,申明澳門主權一直屬於中國;1950年至1980年發表的有戴裔煊的《關於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年代問題》(1957年油印本)等5篇,主要是揭露葡萄牙人企圖把澳門變成殖民地的歷史事實;1980年以來,有黄文寬的《關於澳門史的考訂》(載《嶺南文史》1983年1-2期);黄啓臣的《明清時期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衰》(載《中國史研究》1984年第3期)等數十篇論文發表,着重閘述自16世紀以來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起、發展、繁榮以至衰微的進程,分析其原因及其對中國、世界社會經濟的影響,並有不少論文闡述澳門工商業發展的狀態,這可以説國内研究澳門歷史一個突破。

  在國外方面,研究澳門歷史者也不乏其人,發表的專著和論文也不少。主要者有Andrew Ljungstedt,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ements in China (1836);A Margues Pereira,As alfan-degos Chinese de Macau (1870);Jaime de Inso,A Mais Antiga Calomia Eurpeia no Extremo-Oriente(1836),Bento da Franca:Subsidios Pora Historia de Macau(1888),C·A·Montalto de Jesus:History Macao(1902);Tien tes Chang:Sino—Portuguese Trade From 1514—1644,A Synthesis of portuguese and Chinese Sortces(1934);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m:Annd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1555—1644(1936);J·M·Braga:The Western pioneers and their Discovery of Macao(1949);Macao,A short Handbook Information and Tourism Department,Macao Government(1970);Austin Coates A Marratiue (1978);Manuel teyxeyra,Ouvido—ressin Macau(1979);The portestant Cemiteries of Macau(1984)等100多本專著。這些外國專著的主要内容是闡述16世紀以來,葡萄牙人利用澳門這個港口進行東西方貿易攫取暴利的進程及影響。與此同時,外國學者也發表了不少學術論文,例如日本著名史學家滕田豐八的《葡萄牙人佔據澳門考》(載《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史論叢》);矢野仁一的《明代澳門的貿易及其興衰》(載《史林》第3卷第9期);J·E·Wills,Macaos Impac on Chinese Foreign Policy,1608—1808;Roderich fendinand Georg Ptak, The Transportation of Sandalwood from Timort Macoao and china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1985)等數十篇。主要内容是論述了葡萄牙人在澳門經營貿易的情况,和明清中國政府對澳門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上述澳門歷史研究的狀况表明,在世界範圍内,研究澳門歷史的學者爲數不少,研究成果層出不窮,研究領域不斷擴大和深入。如何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再拓寬澳門歷史研究的領域,進一步深入研究澳門的歷史,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迫切任務。

  二、深入研究澳門歷史之内容

  (一)廣泛搜集中外文的文獻資料,編輯出版澳門歷史資料專輯。這是深入研究澳門歷史的基礎工程。樑啓超説過:“治科學者——無論其爲自然科學,爲社會科學,罔不恃客觀所得之數據爲其研究對象”(《中國歷史研究法》)。據我所知,明中葉以來,時人撰寫關於澳門的中外文獻數據散見在各種書刊、檔案以及碑刻是不少的。例如明嘉靖年間(1522-1566)編篡的《廣東通誌》卷69,就有專論《澳門》的寶貴數據。其它如收集在《明經世文編》一書的吴桂芳:《議阻澳夷進貢疏》(卷342);龐尚鵬:《題爲陳末以保海隅萬世治安疏》(卷357);清康熙年間(1662-1722)刊行的《撫粤政略》一書也收有李士禎:《澳門關閘請設專官管轄疏》(卷1)、《請豁澳門旱路征收缺少銀兩疏》(卷2)、《請除市舶澳門旱路税銀疏》(卷2);收入《中西聞見録選編》的《澳門近事》;《康煕香山縣誌》的《澳門》、《道光香山縣誌》的《澳門》;《池北偶談》的《香山澳》以及《廣東新語》的《澳門》等等,都是研究澳門歷史的珍貴資料。特别是流落在葡萄牙首都是裏斯本國立多爾·杜·東坡檔案館(Arquivo Nacicnal da Tarre do Tombo)的干隆六年(1714年)到光緒 二十一年(1885年)的1500多件清朝官方關於澳門的公關檔案,更是研究清朝時期澳門歷史的極爲珍貴的第一手檔案資料,對於説明1887年前,中國明清政府在澳門行使主權等澳門歷史問題,將提供充分的證據。另外存放在澳門何東藏書樓二樓的四大木箱的中文檔案,雖然絶大部分是關於文學的,但涉及澳門歷史、地理的也有50卷,可供參考,建議將這些資料匯編成册出版,供研究者使用。

  外文資料的收集對研究澳門歷史也是十分重要的,特别要盡量利用目前在澳門的大批葡文檔案等資料。例如,存放在原賈梅士博物館一樓兩個金屬書櫃内的參議會1630年至1900年的316卷檔案;存放仁慈堂後巷8號一個地下入口處的七個木櫃内的500卷仁慈堂自17世紀以來商業和宗教活動的檔案;藏於澳門大教堂内的五教堂區檔案;藏於風順堂街的聖勞倫斯的風順堂教區檔案;藏於花王堂街的聖安東尼教堂的花王堂教區檔案;藏於聖拉查羅街的對拉查斯(S Lazars)教區檔案;藏於筷子基街的法帝馬(Fatima)教區檔案;藏於凼仔的卡娜(S.N.Senhora)教區檔案等,對於研究澳門的政治史、經濟史、社會史、文化史、宗教史等,都是極其豐富翔實的資料。建議組織力量趕快搶救這些將霉爛的檔案,供研究澳門史的學者參考。

  (二)開展澳門史系統的綜合性的研究。澳門史的研究是一項開拓性的工作,有許多問題還没有解决。以前研究澳門歷史,往往側重於政治史,或是論述葡萄牙人如何入居澳門,或是分析葡萄牙人何時何地入居澳門。而作爲綜合的、總體的歷史研究是很不够的。澳門史應當包括政治史、經濟史、交通史、文化史、宗教史,等等。這些互相聯繫、不可或缺的專門史和整體史還研究得很不够。主要原因是研究澳門史的力量比較薄弱。從大陸情况來看,目前還没有專門研究澳門歷史的機構,只有中山大學歷史係、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南京大學歷史係、上海市社會科學院少數學者兼搞澳門史的研究。而澳門、香港、臺灣等地區,和日本、歐美各國專門研究澳門史的學者也很寥寥。建議國内學者和港、澳、臺以至外國研究澳門史的學者加强合作和交流,互相補充,共同努力,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對澳門史作綜合性的研究。先編寫出澳門的政治史、經濟史、文化史、宗教史等專史,然後在這一基礎上編寫出多卷本的澳門通史,以反映澳門歷史的全貌

  (三)研究澳門歷史的重點和特點。要提高研究澳門歷史的質量和水平,必須研究和把握澳門歷史的重點和特點,舍此不可能有所突破和創新。澳門歷史的重點是什麽?我認爲是澳門經濟史,特别是澳門的對外貿易史。澳門自16世紀中葉開埠以後,直到鴉片戰争約300年間,一直是中國對外貿易的開放港口和東西方國際貿易的中繼港。當時租居澳門的葡萄牙人以此爲基地,大力開展澳門與印度果阿(Goa)直到裏斯本;澳門與日本長崎;澳門與馬尼拉直至墨西哥、秘魯的國際貿易。這是以澳門爲中轉港的全球大循環的國際“大三角貿易”。東方國家特别是中國的多種商品如絲貨、黄銅、陶瓷等經澳門轉運到西方各國;世界各國的商品如毛織品、胡椒、象牙、蘇木等又經澳門轉運來中國及日本等東方國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中國經濟仍處於先進地位,歐洲、美洲、亞洲、非洲各國還不能拿出象樣的商品與中國商品交换的情况下,世界各國均運來大量的銀元到澳門購買中國商品,這對中國和世界各國經濟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澳門在當時世界貿易發展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而澳門本身的經濟(包括手工業、商業、漁農業)也獲得長足的發展。鴉片戰争之後,由於香港崛起,澳門在東西方國家國際貿易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但仍然不失爲中國與西歐國家貿易的一個重要中轉港。因此,澳門的經濟仍然繼續發展。特别是本世紀80年代以來,澳門經濟更取得突破性的發展,其增長速度高居世界各國前列,人均國民生産總值在亞洲僅次於文萊、日本、新加坡、香港和臺灣地區,成爲第六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被人們譽爲也是亞洲地區的一條小龍。可是,過去對澳門歷史的研究,較多地側重於政治史,澳門經濟史的系統研究不够,澳門經濟史的著作尚付闕如。有鑒於此,建議組織有關專家學者,編寫一部系統的全方位的澳門經濟發展史。這不僅可以反映澳門經濟發展的歷史過程,而且對於今後進一步繁榮和發展澳門的經濟,也將提供一個很好的歷史借鑒。

  如果説澳門經濟史是深入研究澳門歷史的重點的話,那麽,與此密切相關的澳門文化史,特别是以澳門爲橋樑的中西文化交流史的研究,則應是研究澳門歷史的特點。中西文化交流源遠流長,但具有近代意義的中西文化交流,則似是以澳門開埠始。以後西班牙、荷蘭、英國等西方國家接踵而來澳門貿易。貿易的航道同時是文化交流傳播的通道。隨着澳門爲中轉港的中西貿易的日益發展,大批天主教耶穌會士(The Society of Jesus)也紛紛隨商舶而來澳門和入中國内地進行傳教活動。他們傳播天主教的目的,是“使中國人同基督教國家的大衆一起承認和崇拜上帝”,〔1〕但是,這些東來者“大都聰明特達之士,……其所著書多華人所未道”,〔2〕特别是“意大利耶穌會士利瑪竇等;以傳授科學知識爲佈道手段,他們帶來的科學知識不僅爲中國所無,而且在西方也還是很新穎的”。〔3〕因此,一個不以耶穌會士主觀意志爲轉移的客觀效果和社會功能得以實現。這就是:耶穌會士努力瞭解、熟悉和研究中國傳統文化,並向歐洲他們自己的祖國介紹與傳播,激盪着歐洲各國近代資産階級啓蒙運動的開展,促進歐洲國家近代資産階級文化的發展;而中國的有識之士,則通過耶穌會士學習和吸取歐洲西方國家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促進中國近代科學的發展。兩者互相影響,互相吸收,取長補短,共同提高。舉凡在中國儒家哲學思想的影響下,德國千古絶倫的哲學家萊勃尼兹(Gofu-ried Wiltelm Leibmiz)、沃爾夫(Ghristian Wolff)康德(Lmmanuel Kant)和黑格爾(Hegel)創立了德國古典哲學;在中國重農經濟思想影響下,法國的魁斯柰(Ftancoios Quesnay)、杜爾哥(Anne RobettJacques Turgot)和英國的亞當·斯密(Adam Smith)合鑄成法英古典政治經濟學。而中國的語言文字、古典文學、工藝美術、繪畫、建築術以及風俗等,無一不影響着歐洲國家,使之文化繁榮一時。與此同時,西方國家的天文學、曆法、水利、數學、地理、物理、幾何、醫學、音樂等近代科學文化也傳入澳門和中國内地,促進中國近代科學文化的發展。這一以澳門爲橋樑的中西文化交流的特點,在深入研究澳門歷史時,應當給予足够的重視,組織力量編寫一部系統的以澳門爲橋樑的中西文化交流史。這對於弘揚中國文化和吸取西方國家有益於我國的先進科學技術文化知識,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設,不無意義。

  (四)研究澳門有關地區的關係史。澳門歷史是一個港市史,屬區域史的範疇,自然要以澳門特定區域爲主體。但要整體研究澳門史和研究澳門史的重點和特點,總是不可能與其周邊地區完全隔絶而孤立進行的。特别是澳門成爲東西方國家進行國際貿易的中轉港之後,必然與全世界各有關國家和地區發生交通的、經濟的、政治的、文生化的聯繫和關係。例如,澳門一直與包括廣州在内的珠江三角洲地區各縣、鄉鎮保持着密切的聯繫,與香港保持直接的聯繫;同歐洲葡萄牙、西班牙、英國、法國等的密切聯繫,同美洲和亞洲各國的密切聯繫等等。因此,研究澳門歷史,就應開展穗港澳關係史、省港澳關係史、澳葡關係史、澳美關係史以至華橋史等等的研究。這樣,澳門史的研究才能取得更大的突破和進展。爲此,我建議國内外的學者加强聯繫,分工合作,互通有無,共同設計研究課題和承擔研究任務,把澳門史的研究深入一步,求得新的突破。

  三、研究澳門歷史的方法

  (一)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方法。歷史,就其本身而言,是客觀世界的發展過程。澳門歷史是其本身客觀發展的進程,不是人們可以想象的。既然如此,我們必須運用實事求是這個馬克思主義精髓的方法去進行研究。就是説,我們只能以澳門歷史發展過程的事實爲根據,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去分析,從客觀歷史實際中得出科學的結論。唯其如此,我們應組織力量搜集有關澳門歷史的中外文資料進行整理、比較、鑒别、訂正,使我們的研究建立在堅實的基礎上。有一分材料,説一分話,只有如此,才能真實反映澳門歷史本來的真面目。例如,過去往往籠而統之説,“澳門的歷史就是葡萄牙統治四百年的歷史”。這樣的結論就不是實事求是的。歷史的事實是,從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算起,到清朝光緒十三年(1887年)的334年,中國政府采取了“建城設官而縣治之”〔4〕的方針,即允準葡萄牙人賃居澳門,但要建設城池,設置官吏,對之加强管理。300多年來,明清政府一直在澳門設置議事亭、澳門縣丞、澳門海防軍民同知(亦稱廣州府海防同知關防)、參將府、粤海關澳門關部行臺(簡稱關部行臺)等行政的、軍事的、司法的、海關的機構,派遣守澳官、縣丞(副縣長)、同知、參將等文武官員直接管理澳門的行政、軍事、司法和關税等國家事務,對澳門有效地行使主權。其中有不少廉潔剛正的官員,在澳門行使主權的各項事務中,作出了卓越的政績,使澳門的主權一直牢牢地掌握在中國政府手中。只是到了光緒十四年(1888年)四月二十八日,葡萄牙政府與清政府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换文生效之後,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才遭到破壞,“由葡國永駐管理澳門及屬澳之地”。〔5〕即使如此,澳門的主權仍屬中國,因爲條約同時“定準由葡國堅允,若未經中國首肯,則葡國永不得將澳地讓與他國”。〔6〕而且,這個條約還留下一個澳門劃界問題未解决,而成爲一個不完整的條約。所以,實事求是地説,葡萄牙人租居澳門440年,而管理(或説統治)澳門至今應該是105年。可見,過去有些西方國家的史學家認爲葡萄牙人於1557年取得澳門主權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而國内有些學者,從感情出發,籠而統之斷言葡萄牙人統治澳門400多年的觀點,也是不符合澳門歷史實際的。

  (二)把文獻資料研究與實地調查相結合。研究澳門歷史,特别是研究澳門的近現代史,除了依靠史書、檔案、碑刻、族譜、册籍、契約等文獻資料外,應盡可能做一些實地調查。研究的過程,同時也是一次社會歷史調查過程。很可能有許多材料尚未被人發現,爲我們前所未知。我們可以通過向當年當事的老澳門人作調查,獲得可靠的資料和實证。當然,這種社會調查一定要實事求是,一定要反復核對材料,做到盡量真實可靠,並盡可能與文獻材料相印证。例如,我們研究澳門的宗教史,特别是研究澳門的天主教史,就不妨多些訪問文德泉神父、潘日明神父和林家駿主教、羅啓瑞副主教和其它天主教士,他們即可講述本世紀初以來澳門天主教的傳教歷史概况,也可以從他們那裏得到一些罕見的中外文獻資料。

  (三)做好定量分析工作。數理統計、經濟數學方法和數理模式在歷史學研究中的大量運用,是有助於建立一套能被更多的史學研究者認可的論证方法,使研究結論更加精確。上面説過,我們要研究澳門歷史的重點,即研究澳門的經濟史,特别是研究澳門的對外貿易史,有大量的農業、手工業數量統計和大量的進出口商品統計,這就需要我們做好定量分析研究,才能使澳門史的定性分析更加科學。在澳門史這種區域性研究中應用計量方法,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更能科學地、全面地反映社會底層人民大衆的生活情况、生活方式和社會心理狀態。這就使得我們從平民百姓的平凡生活活動中,找出某種統計規律性,從中把握深層次的澳門歷史發展的趨勢與哲理,使澳門史的研究更加深化。

  (四)正確處理中文資料和外文資料。澳門雖然是一個特殊的區域,但它是中國的領土與中國密切相關。因此研究澳門歷史應該以較爲可靠的中文記載的史料爲主,結合外文資料互相印证。這樣引出的結論才比較科學。同時,在使用外文資料時要有所選擇和考訂。因爲西方殖民者爲了掩蓋他們逐步佔領澳門的實質,在記録史實時,往往是混淆是非,指鹿爲馬。如果我們完全當作信史資料加以利用,就會得出與歷史不符的結論。例如葡萄牙耶穌會士曾德昭(Alvarus de Semedo)於1641年出版的《中國及鄰近地方傳教志》一書,提出“葡萄牙人幫助明朝政府驅逐海盗,明政府以澳門送給葡萄牙人作爲酬勞”的記載,就是錯誤的荒謬的史料,不足取。而類似這樣的記載,在中文的各種資料中是没有的。所以,曾德昭的“驅逐海盗得澳説”是靠不住的,是不可以作爲論據的。又如澳門主權問題,瓊格斯特(Andrew Ljungstelt)在其着《中國葡萄牙殖民地史略》(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Boston1936)第76頁中,説到順治八年(1651年),清朝因葡萄牙人承認其主權,免地租三年,也是不足爲據的。

  注 釋:

  〔1〕《中國叢報》1836年。

  〔2〕《明史》卷326,《外國傳·意大利》。

  〔3〕 周揚:《三次偉大的思想解放運動》,《光明日報》1979年5月8日。

  〔4〕 盧坤:《廣東海防輯覽》卷3,《險要》

  〔5〕〔6〕《中國海關與中葡裏斯本草約》,第74頁,中華書局1983年版。

  (原載《中山大學學報》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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