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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新穎的斷代社會經濟史
——李龍潜《明清經濟史》評介
李龍潜著《明清經濟史》由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這是我國目前少有一的部明清時期的斷代社會經濟史書。李龍潜教授自五十年代始,在著名經濟史專家樑方仲教授的指導下,悉心攻讀和刻苦鑽研明清經濟史。三十多年來,他不顧研究環境和條件的困頓,蓽路藍縷,辛勤筆耕,勇於探索,一面搜集資料,一面作微觀專題研究,發表了數十篇明清經濟史的論文。在此基礎上從1982年開始編著本書,並經過幾年的教學實踐和反復修改,於1987年完成付梓。全書共分爲五章十七節五十四目,洋洋四十二萬言。筆者讀完本書認爲,李著無論是從内容還是從形式上看,都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其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生産力與生産關係的具體變革辯證地考察明清時期的基本經濟問題,闡明封建社會後期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律。
著者認爲,明清時期生産力發展的顯着特點之一就是“先進工具的推廣使用”。(本書第20頁,以下只注頁數)。例如在農業生産方面,除了繼續使用宋元以來的犁、耙、鏵、鐮、鋤、鐝、镈、耰、水車等十七種農具外,明中葉以降、在陝西、四川、湖南、湖北、廣東等地出現了“木牛”代耕犁,這可以説是最原始的犁地機械,其效率比牛耕提高一倍。正因爲耕作農具的不斷改進,大大促進耕地的開墾,使耕地面積不斷增加。據統計,洪武十四年(1381)全國耕地面積爲366771500畝,二十六年(1393)增至850762368畝,雍正十二年(1734)又增至890138724畝,道光十三年(1833)再增至911976606畝。〔1〕同時,“深耕、熟耰”,精耕細作亦得以實踐,從而提高單位面積的産量,對農業生産的發展起了巨大的作用。著者對水利工程也作了詳盡的介紹。據洪武二十八年(1395)統計,南北各省共開塘堰40987處,浚河4162處,修建陂、堤岸5048處。接着用相當多的篇幅具體地叙述明萬曆六年(1578)張居正任命潘季訓爲右都御史兼工部侍郎總理何漕,和康熙帝於康熙十六年(1677)任命靳輔爲河道總督整治黄河以及干隆年間整治衛河、子牙河、永定河、運河等水利工程。對於農業生産的技術如適時播種、施肥、復種輪作、適當密植、田間管理等也作了詳細的叙述。最後用文獻數據證明明清時期興修水利和不斷改進生産技術對於提高糧食産量的密切關係,使明代全國糧食總産量達到696億斤,清代增至2320億斤,〔2〕比宋代的464億斤分别增加百分之五十至四倍。這樣,使讀者具體地認識到明清時期農業生産發展的實際水平。
著者還用了相當重的份量去闡明這一時期的土地佔有形態、封建剥削方式和勞動組織等。認爲,在明清時期生産力空前發展的情况下,土地佔有形態分爲官田與民田兩大類。其中民田“約占全國耕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第43、321)而“民田絶大部份爲地主階級所壟斷”;“地主階級……又可分爲縉紳地主和庶民地主。”(第321頁)説明地主土地所有制是明清時期主要的土地佔有形態。這個時期的社會經濟、政治以及文化問題的錯綜復雜,皆根源於此。因而,著者對於以地主土地所有制爲基礎的封建地租和封建賦役制度進行深入的剖釋,認爲明清時期的租佃關係存在三種形態:“嚴格的隸屬關係、從嚴格的隸屬關係向單純的納租關係過渡、單純的納租關係。”與地主土地所有制有密切關係的封建賦役制度,著者着力介紹了萬曆年間(1753-1620)實施的“一條鞭法”和康雍年間(1662-1735)“攤丁入畝”的改革的原因及其意義,指出推行“一條鞭法”和“攤丁入畝”最根本的原因乃是“明中葉以來商品貨幣經濟發展的結果。”(第187頁)其意義是“廢除了兩千多年的人頭税”,“使賦役制度具有近代財産税的性質。同時,……封建人身依附關係進一步鬆馳,有利於生産力的發展。”(第398頁)從而説明明清時期社會生産力的高度發展是與生産關係的不斷變革息息相關。
第二,注意從上層建築的反作用來闡釋明清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避免了就濟論經濟的形而上學。
總覽全書,著者在撰寫明清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繁榮、蕭條、危機和衰落的演變過程時,總是先分析每個相應階段明清政府所實行的各種政策和制度,説明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衰落無不與政策有關,因而在全書的架構上也打破了一般經濟史書按農業、手工業、商業、貨幣和賦税等塊塊安排的結構,而是把每個階段的政治狀態、政策、法令和農、工、商的興衰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編寫和論述,使讀者獲得一個鮮明的概念:那怕是在封建社會裏,執政者所制訂的政策正確與否,將會促進或阻滯社會經濟的發展。
第三,資本豐富而翔實,做到言必有據,據必足征。
三十多年來,著者一直注意在浩如烟海的資料中搜集和整理有關明清經濟的史料,然後編寫本書。我統計了一下,本書引用資料的注釋共2610條,95頁之多,約占全書五分之一的篇幅;如果把引用的資料原文統計在内,估計占全書的五分之二左右。可謂豐富至極。所引文獻資料包括馬列著作、正史、政書、實録、會典、會要、方誌、文集、筆記、詩歌、檔案、族譜、家譜、專着、論文、外文等不下千種(部)。這樣豐富的資料不僅是爲本書的論述提供充足的論據,也爲廣大讀者研究明清經濟史提供極大的參考方便。尤其可貴的是,著者對引用的史料還盡可能作了校勘和訂证,去僞存真,並從中提出自己的發現和見解,糾正某些研究者引用史料的錯誤。
從上三方面所述,説明李著確實是一部以馬列主義理論爲指導,内容充實,資料豐富,架構新穎,體系完整,綱目分明,詳略適中,舉要中肯的成功之作,值得高等院校曆史係、經濟係的師生以及從事經濟史科學研究工作者閲讀參考。
當然,金無赤足。本書並非完滿無缺。我感到美中不足之處是著者比較少注意從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宏觀來把握和考察明清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歷史地位及其意義。即少把明清時期社會經濟發展同世界各國社會經濟作横向比較,使讀者難以得到關於明清時期中國經濟發展居於世界何種地位的鮮明概念。十五世紀末至十八世紀是人類社會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的過渡時期,也是中國與歐洲各國在經濟領域進行大規模的直接交流時期。從現在我們的所掌握的資料來看,在干隆中期(十八世紀五六十年代)以前,中國的經濟發展在世界各國中仍然是居領先地位的。例如明清時期中國的糧食畝産量一般達到354斤,〔3〕最高爲749斤(第201頁),而此時西歐各國的糧食畝産量却因戰亂、灾荒和瘟疫的侵襲而不斷下隆,直到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英國的糧食畝産量只不過量188斤。〔4〕生鐵産量方面,明末已達到45000噸,〔5〕而英國在1625—1635年(天啓五年至崇禎八年)只有26000噸,〔6〕到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又下降爲17000噸,〔7〕紡織業生産則是遥遥領先於歐洲各國。絲織業占絶對優勢不在話下。如果李著能加以比較撰述和分析,我想對於讀者瞭解明清時期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世界歷史地位和探索中國近代經濟落伍的緣由是很有意義的。
同時,李著在運用計量經濟學方法把資料編制的明清時期土地、人口、糧食産量、商船、賦税等十三個統計表格中,均缺少“指數”這一項在統計學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使讀者一時難以看出統計數字增長或遞减的比率。這是不少歷史研究工作者進行統計時往往疏忽的。其餘由於忙中有失或印刷校對不慎而出現的字句筆誤或缺漏亦時有發生。這些技術性的缺點糾正並不困難,完全相信本書在重版時會得到更正。盡管本書有些“小疵”,但並不掩其大醇。我完全同意湯明檖教授在序言中的評價:“這是一部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爲指導,内容翔實的好書。”
注 釋:
〔1〕樑方仲:《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第9—10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參閲沈定平:《從國際市場的商品競争看明清之際的生産發展水平》,載《中國史研究》1988年第3期。
〔3〕Dwight H·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1368—1968,(《中國農業的發展1368—1968》)第20頁,按江蘇、湖北、廣東、廣西四省平均數。
〔4〕格裏格:《人口增長與農業變革》第36頁。
〔5〕周世德:《我國冶煉鋼鐵的歷史》,載《人民日報》1958年11月22日。
〔6〕迪恩:《第一次工業革命》第103頁。
〔7〕保爾·芒圖:《十八世紀産業革命—英國近代大工業初期的概况》第217頁。
(原載《學術研究》199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