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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政策性保護體系的發展階段
文/朱光文
隨着第一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公佈,我國正式拉開了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的序幕。針對衆多歷史小城鎮、古村落没有得到有效保護的客觀實際,從政策和法律上首先進行保護便成爲當務之急。本文從分析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和廣東傳統村鎮的概况入手,結合國家對歷史文化名鎮(村)政策和法律保護措施,簡要回顧了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的政策性保護體系的起步、醖釀到開始建立三個階段,認爲不管是從屬於傳統文物保護體系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還是作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的“歷史文化保護區”中的“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都不意味着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獨立體系的建立。盡管此前廣東省已陸續擁有了三批共5鎮8村,共13座國家級史文化名村鎮,2007年,開平碉樓與村落”成爲世界遺産,使廣東省擁有了世界級的歷史文化村鎮;但直到從2007年廣東省開始評選第一批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廣東才開始真正邁出建立獨立的省級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的第一步。
一、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
國際上對歷史小城鎮、村落保護一直都十分關注,國際古迹遺址理事會(ICOMOS)先後於1975年和1982年通過了《關於保護歷史小城鎮的决議》(Resolu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smaller Historic Towns)1 和《關於小聚落再生的Tlaxcala宣言》(ICOMOS Declaration of Tlaxcala on the Revitalization of Small Settlements)2 ,均對如何保護和繼承歷史村鎮的文化遺産提出了極有價值的措施建議。我國歷史文化悠久,歷史小城鎮、古村落衆多,它們是各地傳統文化、民俗風情、建築藝術的真實寫照,反映了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脈絡,是先人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産。但是近年來不少歷史文化村鎮在進行經濟發展和大規模建設過程中,忽略了歷史文脈的科學保護,一味地采取拆舊建新或營造仿古建築、仿古一條街的做法,對歷史文化村鎮的傳統風貌、街區建築造成很大程度上的破壞。如何科學有效地保護歷史文化村鎮,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係,首先從法律和國家政策上對歷史文化村鎮保護就成爲當務之急。
1986年國務院在公佈第二批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時,首次涉及到了歷史文化村鎮的保護,提出“對文物古迹比較集中,或能較完整地體現出某一歷史時期傳統風貌龢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小鎮、村落等也予以保護,可根據它們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核定公佈爲地方各級‘歷史文化保護區’”。3
2002年在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明確提出了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即“保存文物特别豐富并且有重大曆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的城鎮、村莊”。4 而在此之前各類研究以及各種官方文獻中多以“傳統村鎮”、“傳統聚落”、“古鎮”、“古村落”等名詞出現,而且與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街區、古建築群等混合使用,概念還相當混亂。
2003年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在聯合公佈第一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時,又對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作進一步完善,即“保存文物特别豐富并且有重大曆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能較完整地反映一些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鎮(村)”。可以認爲,歷史文化村鎮包括兩部分,即歷史文化名鎮和歷史文化名村,也可稱歷史文化名鎮(村),或簡稱名鎮(村)。
二、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政策性保護體系的發展階段
廣東地處嶺南,屬南亞熱帶温暖潮濕氣候,背山面海,地形復雜,既有南嶺山地河谷,又有珠江三角洲河網平原以及臺地、臨海平原等地形。歷史上這裏是南越族等百越民族居住地,秦漢以來,隨着中原漢文化的南來和受外來文化的影響,廣東形成以漢族廣府、客家、潮汕三大族群文化爲主體,既保留有古越族等民族底層文化和又深受西方文化的薰陶,導致在歷史文化村鎮及其民居方面也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
如以廣州西關大屋、佛山東華里、三水大旗頭村、東莞南社村和塘尾村等爲代表的單門獨院式的粤中廣府歷史文化村鎮及其民居;以大灣民居建築群爲代表的粤西歷史文化村鎮及其民居;以粤北始興滿堂圍、粤東大埔泰安樓、粤中深圳大萬世居、鶴湖新居等爲代表的客家歷史文化村鎮及其民居;以揭陽丁府、潮州許附馬府等爲代表的潮汕歷史文化村鎮及其民居;5 還有連南南崗古瑶寨等爲代表的少數民族歷史文化村寨,廣東各城鎮騎樓街區、赤坎、汀江圩、開平碉樓與村落等受西方文化影響的近代僑鄉歷史文化村鎮及其民居。此外,廣東沿海地區營造了一批具有軍事防禦功能衛、所、銃城,保留至今的有深圳大鵬所城、饒平大埕所城、大埔三河城、陽西雙魚所城、汕尾捷勝所城、陸豐碣石衛城、惠東平海所城、雷州康港所城、南澳獵嶼銃城、揭陽青嶼汛城、珠海東澳島銃城等。
至2007年,廣東省共開展了三次全省文物普查,初步摸清了全省歷史文化資源情况,廣東省將認真做好《廣東省文物保護“十一五”計劃》編制,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核定公佈,全省歷史文化資源普查登記,完善省市縣(區)三級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實施《廣東省文物保護管理條理》。6
本文所提及的“政策性保護”主要以國家、省市地方政策依據國家文物法規、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文化村鎮、街區等形式公佈的歷史村鎮和古建築群。
1、從屬於傳統文物和名城保護體系中的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起步階段(20世紀70,80年代中期-2002年)
(1)從屬於傳統文物保護體系的歷史文化村鎮
1986年,國務院在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時,首先提出“對文物古迹比較集中,或能較完整地體現出某一歷史時期傳統風貌龢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小鎮、村落等予以保護”7 。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不少省份陸續開展了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命名工作。從此,拉開了我國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的序幕,也爲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的保護奠定了法律基礎。與全國一樣, 廣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中歷史文化村鎮的保護從一開始從屬於傳統文物和名城保護體系,并且從名稱看來,大都以“古民居建築群”的形式出現。其中,從屬於傳統文物保護體系的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從上個世紀70、80年代的第一、三兩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兩座歷史文化村鎮列入文物保護,開始了廣東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的第一步。
繼1978年7月18日,粤北雙峰寨列爲文物保護單位後8 ,1989年6月29日,在廣東省公佈的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中,又把人境廬及其周邊的客家村落民居古建築列入保護範圍。9 到2002年,從屬於傳統文物保護體系中的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進入瞭高潮階段。這一年,廣東省公佈的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中,作爲嶺南文化載體的歷史文化村鎮大量出現。體現了廣東省文物保護體系中對歷史文化村鎮的空前重視,昭示着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新時代的到來。10
這一大批被定爲廣東省第四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文化村鎮,涵蓋了花萼樓、石寨土樓、饒平土樓、泰安樓、龍田世居、茂盛世居、鶴湖新居、大萬世居、橋溪村古民居建築群、人境廬及古民居建築等粤東和東江下遊客家民係傳統村鎮古建築群;粤中(珠江三角洲)元勛舊址、南社村古建築群、塘尾村明清古建築群、黎氏大宗祠及古建築群、大旗頭村古建築群、資政大夫祠建築群、林家廳及古民居群、金樓及古建築群、粤西的大灣古民居建築群、功武村古建築群、僑鄉歷史村鎮赤坎舊鎮近代建築群、汀江圩華僑近代建築群等廣府民係傳統村鎮古建築群。此外,還有大埕所城,大嶺山抗日根據地舊址(即東莞大王嶺客家歷史村落)等。
進入20世紀90年代,廣東省的歷史文化村鎮開始成爲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首先是1996年,在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中,廣東省的滿堂圍客家村落民居列入保護,成爲第一座登上國保的廣東歷史文化村鎮11 ;2001年,國家公佈的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廣東3處歷史文化村鎮(包括古鎮中歷史街區和村落群)成爲國保:大鵬所城、開平碉樓(含近代僑鄉村落)、東華里古建築群(佛山古鎮歷史街區)12 ;2006年公佈的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廣東歷史文化村鎮(古民居)包括:雙峰寨、南社村和塘尾村古建築群、道韵樓、廣裕祠(包括其保護環境的錢崗古村)、從熙公祠、陳芳家宅13 。
作爲國家和省級文物保護政策的延伸,這一時期,廣東各地級市也紛紛開展文物普查,公佈的本級文物保護名單中包括了大批的歷史文化村鎮。廣州、清遠、惠州、佛山成爲市級文物保護體系中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的主要代表。
廣州市共進行了四次大規模的文物普查,在這幾次的普查中陸續發現不少的歷史文化村鎮,1999年7月,在廣州市公佈的第五批文物保護單位時,首次把作爲歷史文化村鎮的横沙古村(公佈的名稱爲“横沙民俗建築群”)列入保護;14 2002年7月,在公佈的第六批文物保護單位時,又把高溪村民居、聚龍村民居、黄埔古港遺迹和黄埔村早期建築列爲市級别重點文物單位;15 同時公佈了包括大江埔村古建築群、崗埔圍壟屋、西溪祖祠與松柏堂村、鐘樓村古建築群等歷史文化村鎮在内的廣州市登記保護的文物單位名單。在廣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歷史文化村鎮是本次普查中發現的普遍而又十分突出的一類,大多分佈於城郊,有廣府式民居村落,也有客家式民居村落。這些古村落規劃統一,布局有序,規模宏大,保存較完整,祠堂、更樓(碉樓)、門樓、書塾、書舍、廟宇、牌坊、古井、古橋、古樹、池塘、山丘、石路、田野等相映成趣,與鄉村自然風貌融成一體,幽静恬雅,古意盎然,反映中國人歷史上重讀書、求功名、講風雅的傳統,是中國人文化靈魂的最具體生動的體現,成爲人類學研究的活的範例,有很高的歷史價值。作爲普查成果之一,2005年9月22日公佈的廣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記保護文物單位中龍潭村興仁書院及古橋(含迎龍橋、利溥橋、匯源橋及康濟橋),招村清代民居、包括南滘門樓、武帝古廟、陳永澤堂水埠在内的水鄉古建築群、三吉堂古建築群、練溪村古建築群16 ,而廣州市新一批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還在醖釀當中。
惠州方面,從上世紀80年代初至今,該市多次對歷史文物展開大規模的普查,先後公佈了4批惠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22處,特别是2002、2003這兩年,更是加大力度,對過去文物普查時疏漏的、有待考證查實的、在舊城改造後遺留下來確有保存價值的各類近現代優秀建築、有特色的傳統民居建築、文物、有紀念意義的其他歷史遺存也一並進行調查,歷時2年多,收集文物綫索上千條,2004年,經過半年多時間的普查,又公佈了第5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63處,爲惠州市的文物保護單位體系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至此,惠州市共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92處,其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85處。本次公佈的第5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有幾個特點,一是以有特色的客家古民居爲主。17 這類古民居可分爲3種:傳統的客家圍龍屋;帶有西洋風格的華僑故居;有紀念意義的、曾經歷過革命活動的古民居。二是古民居從形式上分有圍龍屋和傳統的二、三進的多進多開間型民居,圍龍屋有建築平面呈方形和馬蹄形的、四角形設碉樓的等,多爲磚木結構。三是藝術構建非常豐富,惠州市正組織力量對這批新公佈的文物做出保護規劃,將切實做好新公佈文物保護單位的説明碑、保護範圍、專人管理和資料、檔案的工作,對存在險情的新公佈文物保護單位進行搶救性修繕。
清遠方面,該市境内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 (連州惠光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2處,市級3處,縣(市、區)級95處。歷史文化村鎮是清遠市歷史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據調查初步統計,清遠市現存古村落18處,其中較有代表性的有堪稱“中國排瑶第一寨”的連南南崗古寨、“九廳十八井”,連州的東北古鎮、豐陽古鎮,英德的浛洸古鎮、大灣古鎮,陽山的七拱古鎮,佛岡的龍山鎮民安墟、上岳古屋村等。近幾年來,清遠市文化部門對重要的歷史文化村鎮進行了調查摸底,對具有較高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的歷史文化村鎮建築列入文物保護單位,按文物“四有”做好保護工作,南崗古瑶寨、九廳十八井2004年曾推薦申報爲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佛山方面,2004年之前,市政府已公佈了三批的文物保護單位,其中,第二批的葉家莊、任圍,第三批的隔塘霍氏家廟建築群、區家莊、石路巷古民居群、適安裏古民居群、培德裏古民居群、石頭霍氏家廟祠堂群就屬於歷史文化村鎮的保護範疇。
(2)從屬於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中的歷史文化村鎮
到20世紀90年代末期,依據國務院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通知,廣東省在公佈第二批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時就把當時的歷史文化村鎮棉湖、碣石兩鎮列入。18 作爲廣東省會城市和國務院公佈的首批24座國家級别歷史文化名城的廣州,在廣東省内率先把保護歷史文化村鎮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之中,並在立法保護方面走出了第一步。此間的歷史文化村鎮保護名稱多以“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形式出現。
1998年6月12日,廣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1998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準、199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以下簡稱名城)内,應當予以保護的主要内容就包括“體現傳統特色的街區、地段、村寨等”;第十條還規定:在名城内,文物古迹比較集中的區域,或比較完整地體現某一歷史時期傳統風貌或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鎮、村寨、風景名勝,應當劃定爲歷史文化保護區。19 此後不久,廣州市公佈了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和内部控制歷史文化保護區,其中,歷史文化村鎮成爲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
廣州市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長洲鎮(島)(内含深井村)、小洲村、横沙街(即原横沙村)、坑背-蓮塘村、聚龍村、鐘樓村、松柏堂20 ;廣州市内部控制歷史文化保護區:安寧西街(沙灣古鎮)、大嶺村、朗頭村、高溪村田心莊、瓜嶺村、鳳院村、大江埔村、木棉村、錢崗村、東風殷家莊、大墩村。21
2、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的醖釀階段(2002年?006年)
經歷了從屬於傳統文物和名城保護體系中的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發展以及延伸階段後,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開始進入醖釀建立自己獨立體系,制訂歷史文化村鎮保護基本條件和評價標準的階段。2002年,新出臺的《文物保護法》明確提出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2003年和2005年國家先後公佈兩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是該階段的主要政策性推動力量。
到2002年,新出臺的《文物保護法》中又明確提出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並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名鎮(名村)在我國遺産保護體系中的地位。22 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以國家的强制力來保護這些優秀的文化遺産。以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都是依靠鄉規民約、依靠宗教、依靠當地一批文人志士的聰明才智來保護,没有建立國家的强制保護。這在市場機製作用力日益强大的今天是遠遠不够的。23 2003年10月8日,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公佈了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鎮(村),指出:“從今年起在全國選擇一些保存文物特别豐富并且具有重大曆史價值或革命紀念意義,能較完整地反映一些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鎮(村),分期分批公佈爲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對由於人爲因素或自然原因,致使歷史文化名鎮(村)已經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將撤銷其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稱號。”24 廣東省的大旗頭、鵬城兩村率先成爲首批廣東省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其中大旗頭村被譽爲“廣東第一村”。
國家公佈首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不但在經濟發達的珠江三角洲地區引起了地方政府决策者和專家學者極大的重視,而且在廣東省各地也掀起了申報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熱潮。其中,地處粤西的雷州最值得關注。雷州市委市政府根據建設部《關於全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建設廳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市的實際情况,積極開展申報全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工作。根據有關村的實際和經濟能力,最後敲定八個村做爲第一批參加申報評選:南興鎮東林村、龍門鎮潮溪村、北和鎮鵝感村、附城鎮土角村、調風鎮禄切村、調銘村、英利鎮青桐村、昌竹園村。
2005年9月16日,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再次聯合公佈了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在《關於公佈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通知》中再次强調:“對由於人爲因素或自然原因,致使歷史文化名鎮(村)已經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將撤銷其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稱號。”25 廣東的沙灣、吴陽、南社、自力、碧江5座歷史文化村鎮成爲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
2002年,廣東省人民政府啓動了江門開平碉樓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項目。2002年7月26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務會議通過,以省長令的形式頒佈的廣東省第一個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項目棗江門開平碉樓的專項法規《廣東省開平碉樓保護管理規定》26 ,該規定是我國所有世界文化、自然遺産的保護法規中第一個以省長令的形式通過的法令,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散落在開平田野之間的1833座碉樓有了“金鐘罩”。在國家對歷史文化村鎮概念的明確和保護政策力量推動下,2005年12月,基於開平碉樓與村落的息息相關、不可分割性,根據有關權威專家的建議,開平碉樓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項目名稱在日前正式由“開平碉樓”變爲“開平碉樓與村落”,衝刺世界文化遺産,這延伸了開平碉樓的文化内涵和歷史價值,更有利於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申報點的名稱、保護規劃也作了相應調整,原來五個申報點合併成四個:迎龍樓改名爲“三門裏村落”;自力村、方氏燈樓合併改名爲“自力村村落與方氏燈樓”;錦江裏改名爲“錦江裏村落”;馬降龍村落群名稱不變。廣東歷史文化村鎮的保護以“開平碉樓與村落”這一華僑特色近代歷史文化村鎮群落爲起點,開始了衝刺世界文化遺産的旅程。這表明瞭“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得到包括地方政府和學者的廣泛關注。
這一階段,佛山市在保護歷史文化村鎮方面後來居上,該市把傳統文物、名城歷史街區以及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一次性集中完成,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獨立體系,既補了課,又實現了文化遺産保護的新跨越,爲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醖釀建立提供很好的範例。首先,在文物保護方面,2004年,佛山市政府開展了大規模的文物普查工作。作爲普查鞏固成果,2006年10月25日,佛山市政府重新核定前三批的文物保護單位,並公佈了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27 比較前三批公佈的文物保護單位以佛山老城的大批歷史街區和傳統古建築群爲主不同,第四批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大量的村鎮單體鄉土建築列入保護,並注重保護文物周邊的環境;二是大批具有歷史文化村鎮性質的古建築群體列入保護,,如張槎仙槎書院建築群、良教祠堂群、桃村報功祠古建築群、克勤堂古民居群、龍江石龍裏古民居群、桑麻北街古村落、沙滘南村牧伯裏古民居群、碧江泰興大街祠堂群、碧江村心祠堂群、黎氏家廟及民居群、朗錦祠堂群、深水古民居群、西村低地民居群等。
其次,在名城保護方面,佛山市同時還開始組織編制《佛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8 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圍擴大到全市五區。整個保護規劃體系劃分爲4個保護層次:市域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保護、佛山老城的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文物古迹的保護。重點爲佛山老城的保護。該規劃,佛山市劃定了的首批11處歷史文化保護區,大體有四種類型。(1)城市型:所在地域較長期位於城區之中,具有城鎮的一般特點,往往是更大範圍的城鎮舊區的重要組成,如石灣南風古竈重點保護區,大良老城重點保護區;(2)過渡型:所在地域處於城市化進程當中,由於近年的快速城市化進程,其所在地已屬建制鎮以上級别的行政區域,存在大量村落和城市之間過渡形態特點,如黎涌重點保護區,碧江重點保護。(3)村落型:表現爲鄉村聚落形態,通常存在農田,河涌等自然生態環境,同時鄉村也是傳統文化,習俗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保留地,如沙滘重點保護區,大旗頭村重點保護。昌教重點保護區,逢簡重點保護區。(4)風景名勝型:所在地爲風景名勝區如西樵山重點保護區,相應的保護規劃措施應成爲風景名勝區專項規劃的依據。在這首批11處歷史文化保護區中,黎涌、仙崗、黎邊、大良老城、碧江、逢簡、昌教、沙滘、大旗頭村屬於歷史文化村鎮範疇。
第三,繼三水大旗頭村、碧江村先後成爲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後,佛山各地還啓動了逢簡、昌教和沙滘等村的申報工作。
與其他地區保護歷史文化村鎮主要以政策和法律爲依據和驅動力不同,地處粤西的肇慶保護歷史文化村鎮從一開始就是爲了使當地具有優秀人文古迹、秀美山水風光、民間傳統工藝和歷史名人的古村落發掘出來,成爲新的旅遊景點。肇慶市在近來推動生態文明村建設熱潮基礎上,部署投入3600萬元的啓動資金,精心營造21個集文化、旅遊、生態、特産於一體的古村落。根據21個古村落現有的資源情况和不同的特色,擬分爲四種類型。 山水生態型:鼎湖區蕉園村,德慶縣金林村、荔岸村,懷集縣黑岩村、何屋村。 古建築文化型:高要市槎塘村、蜆崗村、黎槎村,廣寧縣石橋崀村、大屋村,德慶縣武壟村,封開縣楊池村、江尾村,懷集縣大浪村、孔垌村、扶溪村。 民間傳統工藝型:端州區白石村,四會市白龍扶利村。 名人故居型:封開縣平崗村、西村、汶塘村。肇慶市目前已組織力量對古村落進行調查研究,作出分析評估,並命名一批古村落爲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比較其他城市,深圳市已經建立了市、區、鎮三級的文物保護體系。除市級和市級以上的文物保護單位外,深圳市已經公佈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共31處(其中福田區9處,寶安區10處,龍崗區12處)、鎮級文物保護單位48處(其中,沙井鎮28處;福永鎮20處(共51個點))。其中,歷史文化村鎮僅存80餘座,這當中不僅擁有壯觀、奇特的客家圍歷史文化村鎮,而且有歷史悠久的廣府圍歷史文化村鎮。29 深圳客家圍中的龍崗客家圍,是深圳現存最重要、最多的可資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客家民居建築,據不完全統計有200座之多,其時代、姓氏、類型、大小、布局各有不同,除在2002年已列爲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4處(大萬世居、鶴湖新居、茂盛世居、龍田世居)外,還有包括洪圍(是深圳市現存最早的客家圍屋)、新喬世居、青排世居等在内的坑梓黄姓客家圍;包括石灰陂圍等在内的坪山曾姓客家圍,還有龍崗鎮賴姓、李姓、劉姓、官姓等客家圍,横崗鎮廖姓等客家圍,坪地鎮蕭姓等重要的客家圍;深圳廣府圍除在2002年已列爲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羅湖區笋崗村的元勛舊址(又稱笋崗老圍)外,還包括南山區的南園古村,寶安區沙井鎮新橋村的曾氏大宗祠歷史文化區、上合村黄氏宗祠古建築群、福永鎮的鳳凰村明清古建築群、鬆崗鎮燕川古建築群、福田區下沙村黄思銘公世祠歷史文化保護區、沙井鎮新二古村落鎮新二村、沙井鎮的黄埔洪田圍、南洞古村落(現存民居二十餘座)。擁有38座歷史文化村鎮的寶安區將根據不同情况,將采取5種模式進行全力保護:一是對遭破壞比較大的重點文物進行緊急重點保護;二是對一個古村落中有價值的部分進行局部保護;三是對整體結構完整的古村落進行全面保護;四是對可結合其他資源做文章的古村落要劃出一個較大的圈來,進行拓展性保護;五是點面結合,以古村落爲依託,把古村落保護和當地木雕文物、石雕文物、藝術遺迹等文物的保護結合起來進行整合性保護。
3、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的開始建立階段(2007年)
從2007年起,廣東省建設廳和文化廳聯合發文開始評選第一批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30 根據評選的基本條件與評價標準,凡在一定歷史時期内對推動某一地區或全省乃至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起過重要作用,具有地區、全省或全國範圍的影響;或係當地水陸交通中心,成爲聞名遐邇的客流、貨流和物流集散地;在一定歷史時期内建設過重大工程,並對保障當地人民生命財産安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過顯著效益且延續至今;在革命歷史上發生過重大事件,或曾爲革命政權機關駐地而聞名於世;歷史上發生過抗擊外來侵略或經歷過改變戰局的重大戰役以及曾爲著名戰役軍事指揮機關駐地;著名歷史人物出生地,或者爲全國杰出政治、經濟、文化、軍事人物生活和工作過的地方;能體現廣東省傳統的選址和規劃布局經典理論,或反映經典營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藝;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區特色和風情、民族特色傳統建造技術的,均可參加評選。
2007年,廣東省以開平碉樓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項目名稱由“開平碉樓”變爲“開平碉樓與村落”並於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蘭基督城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一届世界遺産大會上順利通過表决,成爲中國第三十五處世界遺産,這也是廣東省第一處世界文化遺産;31 “開平碉樓與村落”這一廣東華僑特色近代歷史文化村鎮群落,成爲繼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遞)後,第二個列入世界遺産的中國歷史文化村鎮。
2007年5月31日,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又聯合公佈了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 廣東省的開平市赤坎鎮、珠海市唐家灣鎮、陸豐市碣石鎮三鎮和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大嶺村、東莞市石排鎮塘尾村、中山市南朗鎮翠亨村三村入選。32
2005年,東莞提出建設博物館之城的目標。未來5年内,東莞將通過大力發展各類小型專題博物館,創新博物館發展模式。要積極發展各類型博物館,促進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結合東莞傳統文化、社會結構和産業特點,積極推動鎮(區)、村建設各類小型專題博物館、其中重點建設的博物館中就包括東莞古村落博物館。2007年6月14日,已擁有南社、塘尾兩座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的東莞市開始啓動。包括歷史文化村鎮在内的文化遺産保護維修工程,從此拉開了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由政策性保護到實質性維修保護的階段。該市的南社村古建築群、塘尾村明清古建築群、半仙山村古建築群、埔心田村古建築群、西溪村古建築群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的歷史文化村鎮列入名單。將按照 “不改變文物現狀”和“四保存”(即保存原形制、原結構、原材料、原工藝)的原則,做好文物維修工程。同時,加强對大遺址的保護和管理。
至此,評選第一批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將使廣東開始建立省級歷史文化村鎮保護名録;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公佈使廣東省已擁有了三批共5鎮8村,共13座國家級史文化名村鎮;開平碉樓與村落”成爲世界遺産,使廣東省有了世界級的歷史文化村鎮。這進一步完善廣東省文化遺産保護體系,加快了廣東省以歷史文化村鎮爲核心的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向廣度和深度的發展。
三、結語
不管是從屬於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的“歷史文化保護區”中的歷史文化村鎮,還是作爲傳統文物保護體系的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歷史文化村鎮列入保護,都不意味着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獨立體系的建立。
首先,按照1986年國務院在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時,對歷史文化村鎮主體部分保護的叙述,只作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延伸部分,但已經表明,我國已經開始把歷史文化村鎮納入文化遺産保護架構之内。此後,一直延續到2002年新出臺《文物保護法》以後,廣東省文物部門和市級地方政府公佈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名城公佈保護的“歷史文化保護區”法令、法規基本上都是在貫徹國務院1986年的通知精神;
其次,到2002年,新出臺的《文物保護法》中明確提出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並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名鎮(名村)在我國文化遺産保護體系中的地位的時候,表明我國已經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把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納入文化遺産保護架構之内。2002年《文物保護法》的這一規定具體到2003年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公佈了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鎮(村)的時候,才得以真正得到實質性的推行實施,也標誌着中國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的正式建立。到2005年9月16日,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再次聯合公佈了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在此期間,盡管大旗頭、鵬城、沙灣、吴陽、南社、自力、碧江7座歷史文化村鎮成爲中國第一、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但是廣東省屬於自己的歷史文化村鎮保護體系仍在醖釀之中。
第三,直到從2007年起,廣東省開始評選第一批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確定評選的基本條件與評價標準33 ;2007年5月31日,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又聯合公佈了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 廣東省的開平市赤坎鎮、珠海市唐家灣鎮、陸豐市碣石鎮三鎮和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大嶺村、東莞市石排鎮塘尾村、中山市南朗鎮翠亨村三村入選。34 至此,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公佈,使廣東省已擁有了三批共5鎮8村,共13座國家級史文化名村鎮;遺憾的是,從空間分佈看,當前已公佈的廣東省國家級歷史文化村鎮保護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如前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中的廣東部分絶大多數集中在珠江三角洲,粤西、粤北、粤東不少頗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傳統村鎮未能列入保護,這一方面與珠江三角洲在社會、歷史、經濟等方面均主導全省有關,另一方面與名鎮(村)的評選指標有關,第三方面還有可能與當地政府的重視程度、經濟財政能力有關。2007年,廣東省以開平碉樓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項目名稱由“開平碉樓”變爲“開平碉樓與村落”並於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蘭基督城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一届世界遺産大會上順利通過表决,成爲中國第三十五處世界遺産,這也是廣東省第一處世界文化遺産,也表明廣東有了世界級的歷史文化村鎮;35
未來,隨着廣東省開始評選第一批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各地市將紛紛建立歷史文化村鎮保護機制,廣東省也將在此基礎上開始建立省級歷史文化村鎮保護名録,並陸續推薦成爲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歷史文化村鎮與文物、名城一起,將進一步完善廣東省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體系,並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共同搆築起廣東省文化遺産保護網絡。
此外,廣東省文聯、省民間文藝家協會全面啓動的“全省古村落搶救與保護工程”,也將對廣東省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獨立體系的建立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作者單位:華南農業大學農史研究室)
1ICOMOS:Resolu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conservation of smaller Historic Towns(1975),http://www.icomos.org/docs/small_towns.html.
2ICOMOS::Declaration of Tlaxacala on the Revitaolization of small settlements(1982), http://www.icomos.org/docs/ tlaxacala.html.
3《國務院批轉建設部、文化部關於申請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1986年12月8日),附件:《關於申請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報告》(1986年4月24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單行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5龍家有:《廣東不可移動文物概况》,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編:《廣東文物》2004年第1期。
6龍家有:《廣東省歷史文化遺産保護現狀、問題與對策》,廣東省文物局編:《廣東文物》2006年第1期。
7《國務院批轉建設部、文化部關於申請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1986年12月8日),附件:《關於申請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報告》(1986年4月24日)。
8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粤府辦【2002】56號):《關於公佈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佈第一、二、三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附件2,廣東省第一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9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粤府辦【2002】56號):《關於公佈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佈第一、二、三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附件2,廣東省第二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10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粤府辦【2002】56號):《關於公佈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佈第一、二、三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附件1、2,廣東省第四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11《國務院關於公佈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1996年,附件: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東省部分)。
12《國務院關於公佈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通知》,2001年6月25日,附件: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東省部分)。
13 國務院(國發【2006】19號):《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佈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2006年5月25日。
14廣州市第五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1999年7月。
15 廣州市第六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2002年7月。
16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我市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名單的通告》,附件《廣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名單》,2005年9月22日。
17袁學軍主編:《惠州古民居》,中國文聯出版社,2005年3月。
18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公佈第二批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廣東文物》,1996年第2期。
19《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1998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98年12月29日,廣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20廣州市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名單,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單行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單行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單行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22仇保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保護龢利用策略》,中國名鎮網, 2005年7月12日。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號)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號)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號)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號)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通知》,附件,2005年9月16日。
26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廣東省開平碉樓保護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76號,(經2002年7月1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2年7月26日發佈,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7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佛府【2006】124號):《關於公佈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佈第一、二、三批佛山市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2006年10月25日。
28佛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佛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報告》,2006年8月30日。
29參見彭全民:《深圳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有利因素及意義》,廣東省文博學會“文物保護與利用”學術研討會論文,2002年10月,黄中和、賴德劭:《深圳傳統民居述略》以及賴德劭、黄中和:《深圳客家民居的建築文化特色》。
30廣東省建設廳、廣東省文化廳文件(粤建規字【2006】153號):《關於組織申報第一批廣東省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的通知》,2006年。
31 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蘭基督城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一届世界遺産大會上順利通過表决,成爲中國第三十五處世界遺産。
32《建設部關於公佈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通知(建規字【2007】137號)》,附件1、附件2,2007年5月31日。
33廣東省建設廳、廣東省文化廳文件(粤建規字【2006】153號):《關於組織申報第一批廣東省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的通知》,2006年
34《建設部關於公佈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通知(建規字【2007】137號)》,附件1、附件2,2007年5月31日。
35 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蘭基督城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一届世界遺産大會上順利通過表决,成爲中國第三十五處世界遺産。
參考文獻:
1、趙勇、張捷、秦中:《我國歷史文化村鎮研究進展》,《城市規劃匯刊》,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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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趙勇、張捷、章錦河:《我國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的内容與方法研究》,《人文地理》,2005年第1期。
4、ICOMOS:Resolu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conservation of smaller Historic (1975),http://www.icomos.org/docs/small_towns.html.
5、ICOMOS:Declaration of Tlaxacala on the Revitaolization of small settlements(1982), http://www.icomos.org/docs/ tlaxacala.html.
6、仇保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保護龢利用策略》,中國名鎮網, 2005年7月12日。
7、《國務院關於公佈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1996年,附件: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東省部分)。
8、《國務院關於公佈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通知》,2001年6月25日,附件: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東省部分)。
9、《國務院批轉建設部、文化部關於申請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1986年12月8日),附件:《關於申請公佈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報告》(1986年4月24日)。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單行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11、國務院(國發【2006】19號):《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佈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2006年5月25日。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號)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佈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通知》,附件,2005年9月16日。
14、《建設部關於公佈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通知(建規字【2007】137號)》,附件1、附件2,2007年5月31日。
15、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粤府辦【2002】56號):《關於公佈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佈第一、二、三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附件1、2。
16、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廣東省開平碉樓保護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76號,(經2002年7月1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2年7月26日發佈,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17、廣東省建設廳、廣東省文化廳文件(粤建規字【2006】153號):《關於組織申報第一批廣東省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的通知》,2006年
18、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公佈第二批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廣東文物》,1996年第2期。
19、龍家有:《廣東省歷史文化遺産保護現狀、問題與對策》,廣東省文物局編:《廣東文物》2006年第1期
20、龍家有:《廣東不可移動文物概况》,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編:《廣東文物》2004年第1期
21、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我市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名單的通告》,附件《廣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名單》,2005年9月22日。
22、《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1998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98年12月29日,廣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23、廣州市第五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1999年7 月。
24、廣州市公佈的第六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2002年7月
25、廣州市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名單,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
26、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佛府【2006】124號):《關於公佈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佈第一、二、三批佛山市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附件,2006年10月25日。
27、佛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佛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報告》,2006年8月30日。
28、袁學軍主編:《惠州古民居》,中國文聯出版社,2005年3月。
29、彭全民:《深圳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有利因素及意義》,廣東省文博學會“文物保護與利用”學術研討會論文,2002年10月。
30、黄中和、賴德劭:《深圳傳統民居述略》。
31、賴德劭、黄中和:《深圳客家民居的建築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