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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四節 使用林地綜合評價
一、使用林地綜合評價的概念
使用林地項目是一項涉及面廣、内容復雜、影響因素多、意義深遠的工作。
使用林地綜合評價是使用林地可行性調查與評價的有機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是使用林地項目或方案抉擇的主要依據之一,其任務是在完成使用林地調查、有關專業論证、“四項費用”的估算、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使用林地治理方案選擇等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對擬使用林地項目社會、經濟、生態等多種經濟因素進行綜合分析評價。
二、評價的内容
使用林地綜合評價從使用林地項目可行性的研究角度分析,使用林地項目綜合評價主要包括生態評價、社會評價和經濟評價。
1. 使用林地項目的生態評價
主要是反映項目建成後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生態效益的程度,使用林地項目建設比其他建設項目更優先考慮該目標的實現程度。使用林地項目建設,必須遵循生態平衡,合理布局,投資結構恰當,處理好森林和環境因素之間的關係,防止破壞生態平衡,造成森林退化、水土流失、地力衰退、灾害的出現。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森林覆蓋率、人均擁有林地面積蓄積、侵蝕模數、造林成活率、造林保存率、環境保護、自然灾害、水土流失、生態平衡及其動態指標。
2. 使用林地項目的社會評價
在新的發展戰略指導下,使用林地項目評價中,除去物質的或經濟的因素以外,必須充分考慮社會的、人的因素。因此,在使用林地項目評價中,除了財務上和經濟上的可行性以外,社會的可行性也應該保证。
使用林地項目社會效益評價内容包括社會效益與影響評價和項目與社會兩者相互適應的分析。既分析項目對社會的貢獻與影響,又分析項目對社會政策貫徹的效用,研究項目與社會的相互適應性,揭示防止社會風險,從項目的社會可行性方面爲項目决策提供科學分析依據。
新的發展觀强調所有的項目均是社會發展項目,都直接或間接與人的發展相關。社會效益評價的範圍,除去物質的、可以量化的變量之外,還有非物質的、精神的、難於量化的變量,主要包括參與性、持續性,公平性、組織機構分析、貧困問題,婦女地位及作用等。
使用林地項目的社會影響分析,是分析、預測項目可能産生的正影響(通常稱爲社會效益)和負影響,主要社會影響包括:
(1)對項目區居民收人的影響,主要分析居民收入增加或减少的範圍、程度及其原因;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是否擴大貧富收入差距,以及如何實現收入公平分配的政策建議。對於扶貧項目,應着重分析項目的實施是否能减輕當地的貧困,能幫助多少貧困人口脱貧。
(2)對項目區居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的影響,主要分析居民居住水平、消費水平、消費結構、人均壽命的變化以及産生這些變化的原因。
(3)對項目區居民就業的影響,主要分析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對當地居民就業結構和就業機會的正影響和負影響。正影響是指增加的新的就業機會,負影響是指可能排擠掉的原有就業機會及人數.以及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
(4)對項目區不同利益群體的影響,主要分析項目的建設和運營使哪些人受益,哪些人受損,以及對受損群體的補償措施和途徑。對興建大壩、運輸通道、建設新港口和商業區、發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露天礦區建設等引起的非自願移民項目,要特别加强此項分析。
(5)對項目區文化、教育、衛生的影響,主要分析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期間可能引起的當地文化教育水平、衛生健康程度的變化和對當地自然景觀、文物古迹的影響.以及如何消除不利影響的社會政策措施;社會事業項目要特别加强這項内容的分析。
(6)對社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影響,主要分析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期間,在合理負擔(設計方案)内可能增加或擠占原有的可供當地使用的公共基礎設施,包括道路、橋樑、供電、供水(包括排水與污水處理)、供氣及商業、飲食社會服務設施。
(7)對項目區少數民族文化和宗教的影響,主要分析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是否符合國家的民族政策,是否充分考慮了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是否會引起民族矛盾、發生民族糾紛、影響當地社會安定。
由於使用林地項目社會效益評價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批準後,針對使用林地項目可行性分析的一個重要指標,一般在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時,不再作具體的社會效益評價,而是直接引用經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社會效益評價指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直接引用,不再計算。社會評價包括:就業規模、産業帶動係數、吸納勞動力數量、投資利税率、社會貢獻率、社會積累率等。
3. 使用林地項目的經濟評價
使用林地項目經濟效益評價包括項目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評價指標主要有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税率、資本金利潤率、財務内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借款償還期、經濟内部收益率(EIRR)、經濟净現值(ENPV)。由於使用林地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批準後,針對使用林地項目可行性分析的一個重要指標,一般在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時,不再作具體的財務評價,而是直接引用經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財務評價指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直接引用,不再計算。如需另行計算可參照國家計委頒佈實施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和《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參數》執行。
上述三個方面既有區别,也有聯繫,它們之間搆成一個評價體系,是能動的有機整體。
三、項目佔用徵用林地的可行性綜合評價
1. 立項依據是否充分,佔用徵用林地是否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對此,要綜合分析項目與區域規劃的協調情况,並從項目建設所提供的産品或服務效能出發,對擬佔用徵用林地的需求情况進行客觀分析。通過該項目的市場需求、社會需求、生態改善和經濟發展等方面内容的可能作用和潜在影響進行綜合分析。
2. 項目佔用徵用林地的建設條件是否具備,擬采用的建設措施是否優越,擬采用的保護和使用林地的措施是否合理?
對此,要綜合分析項目佔用徵用林地的選址情况,全面對比項目區及周邊區域林地的背景情况和現狀,科學公正地分析該項目建設佔用徵用林地的選址是否科學,對林地的佔用徵用是否最小,是否立足於全局且有利於有效控制林地逆轉。
3. 項目佔用徵用林地的相關技術措施是否可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
對此,針對項目建設特點,根據前述佔用徵用林地對環境和林業發展的影響分析,是否有針對性地提出合理措施,以减少佔用徵用林地後可能産生的不良影響。
4. 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包括防護效益、水土保持效益、景觀效益)如何,是否有利於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保障措施
指使用和保護林地的相關支撑和保障措施,包括技術保障、資金保障等,確保項目使用林地相關補償費用的落實、森林植被的异地恢復、項目區内擬采用的就地植被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措施的落實等。
五、可行性評價結論
根據前述使用林地項目背景分析和項目區擬佔用徵用林地現狀分析、影響要件、綜合評價及制訂的保障措施,明確提出可行性結論(即佔用徵用林地是否確實必要、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