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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執法警生威
江澤民總書記在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上指出:“政法隊伍應該是一支響當當的隊伍,要做到一身正氣、執法威嚴,讓犯罪分子聞風喪膽、膽戰心驚。”江總書記的這段話告訴我們,在嚴打整治鬥争中只有公正執法,才能打出力度,打出聲威,打出實效,讓人民群衆拍手稱快,信賴放心,讓犯罪分子膽戰心驚。
目前,我們的隊伍中,絶大多數民警堅决貫徹中央和市局關於嚴打整治的决策和部署,已經全力以赴地投入到鬥争中去,並連連告捷,初見成效。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個别民警身上,甚至在個别單位内部,也還存在着與黨和人民的要求背道而馳的現象。主要表現在:有的不是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爲重,不是堅决地貫徹中央嚴打整治的精神,而是與違法人員拉拉扯扯,通風報信,造成出警撲空;有的不是公正執法,而是爲違法犯罪人員四處説情,有的違法犯罪人員,剛被公安機關抓起來,還没來得及處理,就有人爲其説情,影響了打擊力度。這種現象與黨和人民要求我們文明、公正執法格格不入,與建設一支“執法如山”的隊伍的要求背道而馳,必須引起我們各級領導和廣大民警的高度重視。這種現象表現在民警身上,這個民警在嚴打整治中必然“軟弱無力”;表現在主要領導和關鍵人物身上,這個單位的嚴打整治必然“軟弱無力。”
積極正確的態度是應該嚴肅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既然社會治安問題“是一個政治問題”,我們就應該從講政治的高度來投入到這場鬥争中去,把公正執法作爲政治紀律,作爲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和執政黨地位鞏固的重大問題來對待,絶不允許通風報信的行爲存在於首都公安隊伍,誰還去通風報信,誰還爲違法人員説情,誰就是在損害首都警察的形象,在危害黨和人民的利益。不僅人民不允許這種現象繼續存在,日夜奮戰在嚴打整治第一綫的廣大民警也絶不答應。
因此,我們在嚴打整治中,必須始終牢記黨和人民的囑托,必須忠於職守,忠於法律。只有這樣,只要我們公正執法,我們就一定能够打出警威,一定能够贏得黨和人民的信賴,一定能够爲首都社會治安作出新的貢獻。
(原載2001年4月27日《首都公安報》評論員文章,獲當年全國公安報刊三等奬,北京新聞奬二等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