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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結構經營之主要內容



  按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CDIC)之定義,信貸是指“在安全或不安全的基礎上,為債務人提供或承諾提供資金,或轉換資金(包括表內和表外的),此債務人有義務按要求,或按規定,或按雙方之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償還本金、利息,並支付相關費用”。這樣定義的信貸,是有著比較寬泛的含義的,因為其中既包括了借款,還包括承諾和某些表外業務。依這樣的定義所開展的銀行信貸,無論是從客戶的信用評定,還是授信權限結構,或是風險的控制,抑或是資金佔用價格的確定,以及貸款的全程管理,不良債權的處理等等,都是複雜過傳統信貸業務管理的,要求在更高、更嚴密的層次上形成結構性經營框架。在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的結構經營過程中,以下一些方面的組成內容是須臾不可缺少的。

  一、現代銀行信貸業務信用評定及授信核准

  (一)現代銀行信貸業務信用評定結構

  信用評定又稱資信評級或信譽評級,其基本方法是運用概率理論,凖確地判斷出一種金融資產或某個機構的違約概率,並以專門的符號來標明其可靠程度。

  現代信用評級的前身是商業信用評級,最早出現在美國。19世紀美國的銀行對借款人信用情況不瞭解,因此需借助某種機構向其提供借款人信用情況。在此背景下,路易斯·塔班於1837年在紐約建立了最早的信用評級機構,並於1849年發表了最早的評級理論及方法——信用評級指南。20世紀初,信用評級有了新的發展。其標誌是1902年約翰、穆迪開始為美國債券評級,使評級首次進入證券市場。對準信用客戶資信狀況進行評定,這是開展銀行信貸業務的首要基礎。對各種不同的對象進行資信等級評定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主觀評級法,一是客觀分析法。客觀分析法更多地依靠被評定對象的財務數據,而主觀評級法則更多地依賴於專家的判斷。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的客戶資信評定,可以說是這兩種方法兼用,但基本上是以客觀評級法為主。欲評定客戶信用狀況,首先就會遇到評定的環境的設定、評定的內容和依據、由誰來評定等問題。這就要求評定一客戶的信用狀況,既要圍繞客戶本身的經營、財務狀況進行深入系統的分析,又要圍繞客戶在行業中所處的地位、所處行業在國民經濟中是居於上升階段還是下降時期作出客觀的比較和衡量。也就是要從客戶本身到行業地位、由行業再到行業在社會經濟增長或發展中所具有的作用間建立起結構化的分析體系,以為銀行信貸資源的優化投放奠定基礎。

  對於不同背景的客戶如何進行信用評定,有的人強調把分析的重點集中於“5C”上,即品格與聲望(Character)、資格與能力(Capacity)、資金實力(Capital or Cash)、抵押擔保(Collateral)、經營環境(Conditions)。也有人把分析的要點歸納為“5W”或“5P”。“5W”是指借款人(Who)、借款用途(Why)、還款期限(When)、保物(What)、如何還款(How);“5P”系指個人因素(Personal)、目的因素(Purpose)、償還因素(Payment)、保障因素(Protection)、前景因素(Perspective)。美國德克薩斯A&M大學敎授彼得·S·羅斯則在1983年提出了貸款6C原則(詳見附表4.1),強調了控制(Control)因素在防範信貸風險中的重要意義。

  信用風險,說到底就是因借款人違約或借款人信用等級下降所帶來損失的風險。欲防患於未然,關鍵在於要對客戶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有一個全面而凖確的瞭解和評價。這其中包括圍繞客戶經營表現、資產流動性、杠桿比率等主要方面分別展開運營成功的機率、發展潛力、競爭力、營運開支、債務管理、已有的其它機構授信、財務風險大小、化解業務風險的進一步能力等專項綜合分析,包括過往幾年的資本回報率、資產回報率、存貨周轉、負債程度、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指標的核算。在對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發展的管理層質素評估方面,應著重圍繞管理層的誠信、管理成員各自的專長、社會關係交往等進行系統深入的分析,對管理層的關係基礎、處理信用問題的能力、自身經營受外部影響的程度等作出評價。是否具有抵押擔保是銀行同借款人建立信貸關係的重要支持性條件,因此,銀行在確定發放一筆信貸之前,必須對借款人可提供的抵押擔保在安全控制、淨現值、保障、變現值、可執行性、出售時間等方面作出質素權衡。尤其要注意自身在處理抵押物時所面臨的變現成本風險和抵押物價值屆時的不確定性。對第三方擔保的貸款,要充分兼顧到可能發生的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時違約的風險。附表4.2則說明美國某銀行不同的抵押品對銀行貸款安全程度的不同影響。

  上面僅是從獨立的客戶角度強調了信用評定所必須進行的一些方面的主要工作,或者說是一種縱向的信用風險分析。然而,評定客戶信用風險最主要的是要對客戶於未來所可能要遇到的風險作出評價和預測,為此,就必須將客戶放在更大的體系之內、將可能對客戶發展帶來影響的所有主要方面聯繫起來進行橫向的綜合信用分析。通過縱橫結合的結構式信用分析,使銀行能更全面、更客觀、更富前瞻性地判定客戶的信用狀況,以利自身可有的放矢地控制信貸業務所面對的各類風險。對客戶的橫向信用風險評定,應圍繞產業環境和客戶所處行業地位兩方面展開。關於產業環境應著重分析行業規模、行業集中度、行業成熟度及生命周期、行業成本結構、行業盈利能力、行業的依賴性、行業產品的替代性、行業發展趨勢、法規變化、技術條件變化、環保責任等方面的問題;關於客戶的行業地位則要就客戶與主要競爭對手於市場份額、產品創新能力、經營成本及收益、各自的優劣勢所在及可能的發展空間等方面進行分析比較,分別對客戶所處行業及客戶行業地位予以等級划定,以此作為是否與客戶建立信貸關係、在何種條件下建立信貸關係的依據。如有的銀行按行業自身風險把行業分為若干信用等級,又按客戶所處行業地位作了不同的檔次划分。依此為坐標系,就可把具體的客戶進行信用風險歸類。如果屬信用評級較靠後的客戶,銀行就必須嚴格予以控制和篩選;反之,銀行則應在一定的條件下積極促成信貸關係的建立。對此,有的銀行以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分別設定結構性權重,建立垂直的評價體系,使客戶信用風險評定變得更周詳、更系統。

  在現代企業日益增多地利用和發生紛繁複雜的表外業務的今天,評價借款人的信用風險,既要詳細系統地計算其表內的各種財務數據,更要詳盡而透徹地對其表外業務進行分析研究。總結一些頗具規模的銀行所以在美國安隆(Enron)公司信貸方面遭受損失,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銀行並沒有對安隆公司的表外業務活動給予必要的關注(Enron帳面資產600億美元,但有形資產僅為150億美元),忽略了能源遠期合約交易可能發生的風險;在服務的結構上過於偏重獲利較多的投資銀行業務,對如何控制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反倒失去了應有的嚴謹。安隆曾是在美國五百強企業排名第七而被稱為“最富創新能力”的公司,在2001年12月2日突然崩塌。總結敎訓,表外業務則是直接引發安隆公司崩塌的主要原因。無論是金融公司還是非金融公司,都可能從事一些表外融資活動,而表外融資活動是指,在傳統的會計核算過程中通常不被列入資產和負債的業務活動,而只是在資產和負債表上作出標記。這些表外融資活動可以看作是通常商業關係的擴展,也可以看作是通常規避金融監管的工具。表外金融業務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可以不被計為當期債務進行處理,如資產出售與回購、租賃等;一類通過另一實體即子公司來融資,即在投資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對該子公司的投資只是被計為一個單項紀錄,而不是相互對應的資產和負債,如可利用各種金融衍生工具。

  以往人們認為通過表外融資,企業的融資並不在資產負債方表現為負債增加。由此,企業不僅可以改善負債比率,优化資產結構,還能擴大資金來源,突破當前規模的限制。對於資產大量固化的企業,可以通過表外融資的方式盤活資產。如企業首先將固定資產按約定價格出售給融資公司,然後再從租賃公司將設備回租來使用,這樣,企業可以將設備顯示在出租人身上,承租人既可使用租賃的物品,又不顯示負債,並與融資租賃公司共同分享稅收優惠的好處。安隆就是通過諸如此類的表外融資的方式進行資本運作的。

  安隆公司由20世紀80年代美國休斯頓天然气公司在很短的時間內發展成為一家全球最大能源公司,就是通過所謂金融工具創新“運用”,使本來不流動或流動性很差的資產或能源商品流動起來。安隆公司金融創新的方式有二:一是為能源產品(如天然氣、電力、各類石油產品等)開闢期貨、期權和其它複雜的衍生金融工具,以期貨、期權市場和衍生金融合約把這些能源商品金融化。這些金融合約不僅定價與交易極度複雜,而且風險極高。安隆公司為此設計了一套為能源衍生證券定價與風險管理的系統依靠。

  這些定價技術、風險控制技術以及財力資源上的優勢,使得安隆壟斷了能源交易市場,並從一個天然氣、石油傳輸公司一躍成了一個類似美林的華爾街公司。2000年,安隆公司收入的95%來自能源交易與批發業務。

  二是將一系列不動產(如天然氣井、油礦等)打包,以此為抵押,通過某種信託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對外發行債券或股權,以此把固化資產證券化。在美國,以不動資產抵押發行證券本來是很平常的事情,關鍵在於,在此過程中,安隆公司建立了眾多關聯企業與子公司,其間掩藏著多種複雜的合約關係,從而達到隱藏債務、減稅以及人為操縱利潤的目的。這些錯綜複雜的關聯企業架構,加上安隆收入與利潤逐年颶升,而股價也隨之不斷提高,由1995年15美元左右到2000年底被推到了90美元的頂點。

  但是,在為安隆股價颶升歡呼之時,各類投資者越來越掉以輕心,包括銀行在內的債權人偏重於其一般信息、公佈的財務報告,而忽視了對其表外業務的追蹤。因此也導致了一些頗具規模的銀行在安隆公司事件中受創較重。據商業周刊在2001年12月份的估計,Enron的最大兩個債權人Citygroup和JP Morgan Chase的風險敞口合共約為16億美元。JP Morgan Chase當月則把與Enron相關的風險敞口提升到26億美元。

  在現代銀行信貸業務中,評定客戶信用狀況不僅要衡量客戶的單個風險,而且還要考慮客戶所面臨的整體風險。單一信用風險是指單一借款人的單一授信業務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整体風險則可包含兩種類型的風險,一是同單一客戶有關聯的其他客戶、供應商、合伙人違約不僅會導致該單一客戶無力還款,若這些相互關聯的交易方同為一銀行的借款人、且不能還債時給銀行所帶來的風險;二是信貸資源過於集中於某一產業、某一地區或過度依賴資產的行業,一旦市場形勢逆轉給銀行資產所造成損失的風險。後者也可被稱為系統風險。因此,對一客戶的信用評定就不能僅局限於客戶本身的單一風險如何,還必須把信用評定相應擴展到要對同這一客戶有關聯交易的所有方面進行必要的信用調查和評價的程度,延伸到對單一客戶所處行業因景氣週期及市場變化所可能對整個行業信用產生的影響和風險分析上,從整體上控制銀行信貸業務將會面臨的風險。從更大的範圍看,評定客戶風險還要考慮客戶所處國家、地區風險對客戶信用狀態變化的影響,因為無論是國家風險,還是市場風險,最後都可能引至客戶信用風險的變化。

  在對客戶的財務的和非財務的、本身的和環境的、縱向的和橫向的分析研究後,銀行最後就要對客戶的信用狀況作出信用等級評定,並據此確定是否發放信貸、且以甚麼條件發放信貸。附表4.6即為一般情況下的信用評定等級及基本內容。

  (三)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的定價結構

  信貸定價是現代銀行經營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它既會關係到銀行業務的發展,又會關係到銀行的經營效益,還會關係到整體信貸資源的配置結構及貨幣支付凖備的安全。因而這是銀行必須投放足夠專業技術管理資源來認真、妥善加以衡量、核定的根本性環節。由於信貸業務是多種多樣的,且每一筆貸款業務都可能有不同的背景條件,所以,就不能以簡單的算術方式來決定信貸定價,而必須從結構的角度進行綜合性因素的權衡,以結構化的方式為基礎,並輔之以其它的市場條件來對不同的貸款實施定價。

  毋庸贅言,銀行信貸定價的總體水平是由信貸資金的供求均衡程度所決定的,一銀行在信貸定價方面如果脫離了市場的總體信貸價格水平,其結果要麼是自身收益減少甚至虧損,要麼就是失去客戶和市場。當然,信貸定價是受多種因素影響的,欲做到合理地對每一筆貸款作出定價,最基本地也就是要把可對貸款定價產生影響的內外部因素納入到一個結構性的價格核定體系之內,從總體經濟效益方面作出權衡和抉擇。在具體的信貸價格確定過程中,以下的一些方面都是必須考慮的主要結構性因素:資金成本,其中包括資金平均成本和資金邊際成本;貸款的風險程度,或者說是風險溢價,其中又可分為客戶風險溢價和行業風險溢價(表4.8即說明美國的商業銀行貸款的壞帳比率);貸款的管理費用;銀行的預期利潤水平。此外,亦需考慮競爭策略、與客戶的關係以及信貸關係建立後可給銀行帶來的其它非利息收益。附圖4.6即為影響銀行信貸價格的要素結構圖。
在不同的市場上,針對不同的產品和客戶,銀行所採取的貸款定價方法並不盡會是相同的。比如,在企業貸款方面就有成本相加定價法、目標收益率定價法、基礎利率定價法等,目前比較流行的是客戶利潤分析法(cost omer profitability analysis)。該方法也叫帳戶利潤分析法(account profitability analysis)。這種方法通過評估銀行與具體客戶業務往來中的所有成本和收益,籍此對該客戶貸款予以定價,最終使銀行達到預定的盈利目標。其注重的是銀行與客戶的整體關係,而不僅僅是從某一單項貸款考慮問題。如果計算的話,銀行需考慮下面的公式:

  帳戶總收入帳戶總成本+目標利潤

  按此公式,如果賬戶總收入大於賬戶總成本和目標利潤之和,那麼該客戶就可為銀行帶來超過最低利潤目標的收益;如果賬戶總收入與賬戶總成本及目標利潤之和相等,則意味著該賬戶正好達到銀行的既定目標;如果前者小於後者,則存在兩種可能:一是賬戶總收入小於賬戶成本,銀行虧損;二是賬戶總收入雖大過成本,但銀行從該帳戶的收益低過預期。上式的三項元素都是有固定的內容的,具體如下:

  (1)帳戶總成本

  帳戶總成本包括所有的服務費和管理費/資金成本,以及違約成本。服務和管理費用包括該客戶的活期、定期存款戶的管理費用、支票帳戶的服務費用、貸款的管理費用(如信用分析費用、貸款回收費用和抵押品的維護費用等)。資金成本是指提供貸款所需資金的成本,即資金的利息成本。由於貸款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銀行還應該考慮違約損失(違約成本)。計算違約成本時,可以先計算貸款的平均違約率,然後根據違約率和貸款額來確定違約成本。

  例如,某筆貸款的風險等級,平均違約率為0.80%,如果貸款總額為100萬元,違約成本是1,000,000×0.80=8000(元)。這也意味著對這種風險等級的貸款,銀行預計每100萬元貸款的呆帳沖銷額為8000元。

  有些銀行並不直接計算違約成本,而是根據貸款的風險等級要求不同百分比的資金來支持。例如,低風險貸款的資本金比例為6%,而高風險貸款所需的資本金比例為12%。這樣,雖然不計違約成本,對於相同的資本金收益率,高風險貸款的目標利潤就增加了。所以,帳戶收入也應該相應增加,以達到既定的收益率,實際上還是間接地計算了違約成本。

  (2)帳戶總收入

  銀行從客戶的帳戶中獲得三種收入:客戶存款的投資收入、服務費收入和利息收入。計算帳戶總收入時,要考慮所有該客戶的帳戶的收入。

  ①客戶存款的投資收入

  計算存款的投資收入的方法是:先確定該客戶在計算期內的平均存款額,再減去托收中現金額和法定凖備金,最後根據銀行的存款收益率計算出該客戶存款給銀行帶來的投資收入。下面我們通過表4.9來看看怎樣計算在一定時期內某一客戶的存款投資收入。

  ②服務費收入

  服務費收入是指銀行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大部分的費用收入來自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例如諮詢費、信用證的開證、議付費,出具保函的手續費、貸款承諾費等。

  ③貸款的利息收入

  銀行在確定貸款的利率低水平時,首先考慮的因素是資本金成本。最常用作基礎利率的是國庫券利率,此外還有同業拆借利率(如美國聯邦資金利率、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等)、大面額可轉讓存單利率、商業票據利率,以及銀行自身資金的加權成本。在70年代中期以前,許多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都以優惠的利率作為基礎利率,這種優惠的利率是商業銀行對信譽卓越的借款人提供貸款時適用的利率。80年代以來,由於銀行之間競爭的加劇,導致利率經常波動,某些時候部分貸款的利率會低於優惠利率,於是出現了對優惠利率是否是最低利率的爭論,有些銀行甚至不得不與借貸人對薄公堂。為了避免爭議,許多銀行在貸款協議中已改用某項基礎利率來取代優惠利率。那些仍然使用優惠利率的銀行,實際上已將“優惠”定義為銀行的商業貸款利率,或者說明優惠利率不完全是最低利率。

  (3)目標利潤

  目標利潤是指銀行的資本從每筆貸款中應獲得的最低的預期收益。換言之,目標利潤實際上是資本的預期報酬。目標利潤由銀行既定的股權資本的目標收益率貸款金額及貸款中的資金比率確定,其計算公式為:

  目標利潤=資本的目標收益率×貸款額


  需要說明的是,考慮影響信貸價格的諸種外部性因素只是結構式確定信貸定價的一方面,具體到一筆筆不同性質、不同數額的貸款,仍需不同層次的信貸外勤人員和授信管理人員間共同商定貸款的價格,直至銀行信貸管理的最高層。這是結構性確定信貸價格的另一方面。同時,信貸價格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亦需根據市場狀況、業務策略定期進行檢討和調整。

  (四)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的文件結構

  信貸文件是維系借貸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的基礎性依據,其完備與否不僅關係到銀行在何種條件下將貸款借予他人,更重要的是其將關係到借款人能否按約定還本付息。美國高盛公司董事總經理E. Gerald Corrigan在一次演講中就提出:如果說信貸文化涉及到確定借貸雙方關係的社會傳播的行為方式的話,那麼支撐這一過程的四大支柱之一就應是完備的貸款文件,貸款方有責任向借款方清楚地解釋有關信貸安排的財務和法律條件,特別是會導致違約的可能情況。在文件中借貸雙方應就預警標誌達成一致。貸款文件的合同特徵應體現國家法律、商業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章的要求。

  按彼德·S·羅斯的歸納,典型的貸款文件構成包括:

  票據(note)——當銀行發放貸款給其客戶時,貸款常常伴隨著一份書面合同,合同由幾個不同的部分組成。首先是有借款者簽名的票據,上面註明貸款金額。票據面上也同時註明應付的利息以及還款條件(包括每筆分期付款到期的日期)。

  貸款承諾協議(loan commitment agreement)——另外,較大的商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都常常伴隨貸款承諾協議,銀行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在最大金額以內,提供給借款者款項,以獲得承諾費作為回報(常以百分比表示,例如可用貸款最大金額的0.5%)。這種做法在短期企業信貸額度的發放中非常普遍。

  抵押品(collateral)——銀行貸款既可以有抵押擔保,也可以無抵押擔保。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的某些財產(房子或汽車)作為貸款之抵押品,如果借款者無力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賣掉抵押品。擔保的貸款協議包括一個描述任何可以作為抵押品的資產的部分,以保護銀行利益以及解釋銀行如何、何時取得抵押品以收回其資金。例如:一個人為申請汽車貸款常常必須簽署一份動產抵押協議,這意味著在銀行貸款全部償清之前,借款者必須臨時把汽車的所有權讓給銀行。

  條款(covenants)——大多數貸款協議都有限制性條款,它通常有兩種類型:

  ①肯定條款(affirmative covenants)要求借款者採取一定的行動,例如,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告,維持對貸款或任何抵押品的保險、維持特定的流動性和股權水平。

  ②否定條款(negative covenants)限制借款者未經銀行允許不得作出某些行為,例如,借入新的債務、購買額外的固定資產、參與兼併、出售資產或對股東分發過多的紅利。

  借款者保證或擔保(warranties)——在多數的貸款協議中,借款者特別地保證或擔保其在貸款申請中提供的信息真實無誤。借款者還可能被要求抵押自己的個人資產——房子、土地、汽車等等,來支持企業貸款或有第三方共同簽字的貸款。無論抵押品是否過帳,貸款協議都必須明確是誰或者是哪個機構對該筆貸款負責以及有還款義務。

  違約條件(events of default)——最後,大多數貸款都包含列出違約條件的部分,詳細說明借款者的哪些作為或不作為表示對貸款協議的重大違背,以及銀行可以採取哪些法律授權的行為來保證其收回資金。違約條件部分還註明了在貸款訴訟中產生的收集成本、律師費、法庭成本該由哪一方承擔。

  (五)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的組合結構

  在現代銀行信貸業務中講求組合結構,這既是抑制銀行經營風險的需要,又是保持和提高自身效益的需要,同時還是適應社會金融需求變化、使本身業務得到發展的需要。現代意義上的銀行信貸業務組合,既包含不同性質貸款的種類組合,又包括各種不同貸款的數量組合;既包括貸款期限時間上的組合,又包括貸款分佈空間上的組合。這樣的種種組合結構得是否恰當,將直接關係到一間銀行的生存和發展。

  按貸款使用來劃分貸款種類,現代銀行貸款主要有企業貸款,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工商貸款(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loan)、消費貸款(consumer loan)、房地產貸款(realestate loan)、農業貸款(agricultural loan)、金融機構貸款(financial institution loan)、租賃、應收賬款及存貨融資(lease,accounts receivables financing,inventory financing)、雜項貸款(miscellaneous loan)等。顧名思義,工商貸款是對維持工商企業運營所發放的各種用途貸款;消費貸款是指銀行以個人的資產、收入、信用為基礎,向個人而不是向工商企業發放的消費性貸款;房地產貸款是對房地產開發、建造、使用等所發放的貸款;農業貸款是對農場和牧場經營所發放的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則是指對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的貸款;租賃貸款則是以客戶於租賃期間獲得一定設備使用權為條件的特殊貸款,應收賬款和存貨貸款是以應收賬款或存貨為抵押的貸款;雜項貸款包括所有沒有分類的貸款,如對本國或外國政府的貸款等。

  在工商貸款中,因貸款的用途、額度、償還期不同,此類貸款又是可作進一步細分的。如從貸款期限上看,工商貸款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另外,某些工商貸款是可在一定期限內循環使用的定額貸款,可以說是一種由若干個不間斷的短期貸款所組成的中期貸款。附表4.11說明的就是不同信貸工具的特徵。在以應收賬款和存貨抵押的貸款中,借款人把抵押資產所有權轉交給銀行,銀行實際上也就承擔了收取客戶應收賬款的風險,比較常見的應為保理(factoring)業務。這樣,這類貸款也就可分為銀行須承擔追收客戶應收賬款責任和毋須承擔這方面責任的兩類貸款。信用證也應是工商貸款中的一種。概括地看,現代銀行工商貸款的常見形式有以下諸種:

  短期工商貸款:

  自償性存貨貸款

  營運資本貸款

  臨時建筑融資

  證券交易商融資

  零售商融資

  資產擔保貸款(應收賬款、存貨融資及保理)

  中長期工商貸款:

  支持設備周轉存貨及建筑物購買的貸款

  循環信貸額度

  項目貸款

  支持收購其它企業的貸款

  消費貸款包括分期償還貸款、一次性償還貸款及循環使用貸款等。分期償還貸款要求借款人須按事前與銀行商定的還款時間表逐期償還部分本金和利息,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全部償還本息。住宅樓宇按揭貸款就屬此類貸款。分期償還貸款可分為直接貸款和間接貸款兩種。直接貸款是將貸款發放給最終用款人,如汽車購買者;間接貸款則是把貸款發放給向最終消費者提供商品服務的供給商,如汽車零售商,零售商再以分期收款的形式出售商品。一次性貸款是指在特定事件發生以前,為滿足借款人臨時性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如借款人計划出售原有樓房、購置新樓,在舊樓未出售前,借款人可先向銀行申請貸款,待舊樓售出後即行償還銀行貸款。因這類貸款發放對象的未來現金收入有確實可靠的保證,貸款本金和利息須一次性償還,屬滿足資金需求者短時間的臨時性需要的放款,由此也被稱為“搭橋貸款”(bridge loans)。循環使用貸款與企業貸款中的循環信貸額度的原理是一樣的。即允許客戶在信貸額度到期前在預定的限額下借款、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在必要時重新借款。

  房地產貸款可分為房地產開發貸款和住宅抵押貸款兩大類。前者是指那些為房地產開發發商和土地開發商提供的貸款,主要有建設貸款和土地貸款。建設貸款是向建筑商提供的貸款,用於建筑材料、勞工費用等項目的開支。這種貸款通常是中短期的貸款,建筑商在工程完工售出或建筑物租出後,就可以償還借款。土地開發貸款用於待開發土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如道路、水電等公共設施,屬中期貸款。如有需要,可延長還款期。住宅抵押貸款主要是以個人借款者用以購買家庭住房的貸款,貸款期限可長達30年。貸款的抵押品即為借款人所購買的房屋,若借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拍賣抵押的房屋。

  在租賃、應收賬款及存貨種類貸款中,租賃貸款的發放有兩種情形。一是直接租賃,由銀行100%地提供購買設備資金,由客戶決定生產商和設備類型,然後由銀行購買設備再租賃給客戶。二是由銀行出面成立一個所有權信託基金,該基金負責購買設備並租賃給所需的企業,銀行對該基金購置設備部份地提供款項,因此這也被稱為杠桿式租賃。至於應收賬款和存貨貸款,其分別只是抵押品不同,前者的抵押品為應收賬款,後者為借款企業的庫存成品或半成品。

  當然,對一間銀行來講,是不可以順其自然地、無計划地發放各種類別的貸款的。無論是出於控制風險的目的也好,還是出於對自身的規模考慮也好,抑或是對各類貸款的收益預期也好(附表4.12則說明美國不同種類貸款的收益水平),或者是對銀行用於每一筆貸款收益的預測及等額資產用於其它方面的收益比較也好,都要求一間銀行必須有意識、有目的地、按比例、講結構地分配和管理自身的信貸資源。在貸款的發放上,既要有地域方面的結構考慮,又要有不同種類貸款的比例考慮;既要有各種貸款的期限結構考慮,又要有各類貸款甚至是一筆貸款的集中程度考慮;既要考慮貸款對象的信用風險狀況,又要考慮不同風險水準的客戶可為銀行帶來的風險收益預期。

  總結現代銀行業在信貸業務方面的經驗和敎訓,有因單個客戶信用風險評定不準所造成的損失,也更有固整體信貸資源結構配置失當所帶來的損失,特別是信貸資源過於集中於某一領域、某一產業對銀行所造成的損失尤甚。如1980-1993年,美國約有1500間商業銀行破產,而其中有相當的比例集中在德克薩斯州。所以如此,主要因為德州銀行的資產過分集中於以不動產作抵押的能源產業貸款上。一旦油價下跌,不動產價值也必將跟隨下跌,銀行貸款所遭受的將是雙重的衝擊,銀行陷入危機也就不是甚麼出乎意料之事了。1991~1993年,瑞典有3間銀行出現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房地產及建筑業貸款方面出現了巨額損失。

  (六)現代銀行信貸業務的交易結構

  假如銀行貸款的發放不再簡單地著重於讓信貸資金在瞬間直接流向客戶的暫短過程,而是開始注重在何種形式下將信貸資金有控制地轉移到最終借款人手中,並通過一定的技術使某些潛在的信貸風險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抑制,而且牽涉在這一過程中的遠遠超出了銀行和借款人兩個方面,這時所遇到的實際上就是信貸業務的交易結構問題。如果一間銀行能採取恰當的信貸交易結構,一方面可使原本不確定的風險被控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一方面銀行的預期收益可相應得到保證。

  在一定的交易結構框架中所完成的信貸資源配置,信貸資金已不再是於銀行、借款人兩點間短直線地實現流動,而是以即定的交易結構為運行載體和流向導引,經過某些環節細分貸款數額,甚至轉化成投資產品出售,大大分散了銀行的信貸風險。如近幾年美國的銀團貸款業務就在交易結構方面作了較大的調整,從以往銀行把大額貸款分銷給數家銀行以分散風險,轉變為把一些高風險的大額貸款分成數目更多、金額更小的貸款,之後再分銷給非銀行機構投資者,例如互惠基會,令互惠基金超越銀行,成為最大的銀團貸款買家。這種做法雖然會使一般基金投資者無形中成為銀行貸款的最終風險的承擔者,但對銀行來說卻使其原來固有的風險得到了轉移。如果銀行貸款有壞賬出現,損失不再會由銀行承擔。相對而言,這種做法是以較小的代價付出(分散的小投資者的損失),換得了銀行體系的穩定性。因此,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美國經濟走向衰退的情況下,美國銀行業的信貸質素仍較90年代初的衰退期為佳(1991年不良貸款佔企業貸款的比重高達16%)。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銀行貸款都會象美國的銀團貸款那樣被分割出售的。對那些直接發生於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信貸交易,越來越多的銀行已開始通過採用信用衍生工具(Credit Derivatives),圍繞不同種類、不同風險的貸款發放結構不同的信用風險平衡交易方式,籍以達到有效控制信貸風險的目的。作為一種最新的控制信用風險的工具,信用衍生產品在其問世後得到了異常快速、廣泛的應用,交易額由1996年的400億美元急速增加至1999年的5000億美元。在現代銀行信貸風險管理中日益重要地發揮著作用。

  信用衍生工具是將信用風險由一方當事人轉移到另一方的合約。這種產品可使信用風險從貸款、債券、互換等金融資產上剝離並安排在不同的市場上交易。其運作的基礎是信用溢價、信用評級或者是違約狀況。如同其它的衍生工具一樣,其可以單獨交易,亦可嵌入其它投資工具之中,如信用連結票據(credit-linked note)。信用衍生產品已有多種,如信用溢價遠期合約和期權(Credit Spread Forward and Options)、信用溢價互換(Credit Spread Swaps)等。目前市場多見的有兩種信用衍生產品:信用拖欠掉期合同(Credit default swap)、總收益掉期合同(Total return swap)。其它類別的信用掉期合同,諸如與信用相關的票據目前還不夠普遍。

  1.信用拖欠掉期合同

  目前該產品在信用衍生產品市場擁有最大的份額。正如該名稱所示,這一產品對於拖欠所導致的信用虧損提供保障。這些涉及拖欠的特定財產包括貸款、債券和其它支付流量,或一攬子特定財產,諸如因單一地區劃分的一攬子貸款。信用保障買方把其所承受的信用風險與信用保障賣方進行合同掉期。因此在該概念上,信用拖欠掉期合同類似於一種保單或備用信用證。〖JP
在信用拖欠掉期合同之中,賣方通過收取一定費用來承諾:如果一旦相關資產發生信用拖欠的狀況,賣方將向買方支付一筆應急的費用。通常情況下,該付費高於該資產票面價值的一定數量的基本點,以支付時間以季度或年度計定。賣方只有在掉期合同到期之前、信用拖欠真正發生時才予支付。賣方支付予買方的這筆應急費用可以採取幾種方式計算。通常,拖欠資產的價值可以從莊家的市場報價中得到。然後,再將這一市場價值從掉期合同開始的資產初始價值中減掉,其差額即為賣方付給賣方的金額。此外,合約諸方也可以確定一個固定的付費金額,如該掉期交易資產名義價值的10%。

  2.總收益掉期合同

  總收益掉期合同又稱總收益率掉期合同,在其它衍生產品領域,諸如證券衍生產品中十分普遍。在該類掉期合同之中,一方在交易生命週期里將相關資產的總體價值表現轉移到另一方,總收益可以包括利息和本金支付、約金和相關資產的任何增值。該“總收益”的接受者承諾向總收益的支付者交付資產增值的特定比例(如LIBOR加一個差額)。因為在合同期間,它同時承擔和享有產權的風險和報酬。不過該介入資產並不在總收益接受者的資金平衡表中得到報告。

  二、貸款發放後的風險控制與管理

  銀行按一定的條件將貸款發放到不同的客戶並不是經營的最終目的,而是其通過特定的資產運用實現盈利的一種主要方式。因此,其在一定的結構和程序之下所完成的信貸資源在自身和借款人之間的轉移,這只是其所擁有的信貸資產盈利運動的起點,而遠不是終點。可以說,在借、貸雙方約定的最後一刻到來之前,銀行都不能確定地說其貸放出去的資金可以如期收回,並可穩操獲利的勝券。因為佔用了銀行信貸資源的客戶的收入和生產經營狀況都會因市場或因自身某些條件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如果這種變化是健康積極的,那麼可以說銀行按約定收回貸款本息有了更可靠的保證,反之,有時不要談獲利,即時是收回本金也將會變得極為困難。所以,向自己選定的客戶發放出貸款,這只是銀行為使這部分資產達到盈利目的所邁出的重要一步,而能否有效地跟蹤和監控這部分貸款的使用則是保證信貸資金安全乃至獲利的不可稍有疏忽的搏奕過程。若想在這一過程中始終處於主動的地位,銀行的有關人員和單位就必須能及時發現可危及信貸資金安全的內外部因素,並能相應採取各項應對措施,防患於未然。這也就是要在貸款發放後仍要更嚴密地對使用貸款的借款人活動進行動態風險管理的原因所在。

  作為信貸資金風險控制完整過程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貸款發放後的監控也是要在一定的結構框架之下進行的。這其中包括監控內容的結構,也包括程序、組織、措施方面的結構內容等。

  對於發放出去的貸款,從監控的內容方面看,銀行首先要嚴密注意貸款是否按申請所述用途恰當地得到了運用。在現代社會,一間企業可能會多渠道籌措資金,包括直接融資,也包括間接融資,會建立信貸關係的銀行也將不止一間;來源不同的資金進入企業生產經營體系之後,很快就會在形態上發生變化,如果缺乏足夠的跟蹤,銀行欲求信貸資金的安全也只能是一廂情愿。所以,無論是銀行本身,還是外部監管,都會對貸款發放後的信貸資金監控提出清晰的要求。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就提出,監察的目的要確保:

  貸款人根據有關信貸條款償還貸款,包括遵守合約要求(如遵守契約條款及保存抵押品);

  及早察覺拖欠貸款的跡象,以便能迅速採取補救措施,將損失減至最低;

  管理報告列載拖欠貸款、違反契約或貸款不正常的情況,以及已實施的補救的成效;

  授予個別客戶、關聯客戶的貸款,以及整體貸款組合(包括各類的風險集中情況)均在信貸風險策略和政策的限額和參數內;

  監管限額獲得遵守;

  凖備金按實際情況厘定;

  信貸委員會或高級管理層監察信貸組的整體素質,確定信貸質素的走勢,並重新評估信貸風險策略的適切性。

  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時還提出,認可機構應按其組織架構及其信貸業務的營業額及複雜程度,制定合適的監察制度。

  如有需要(例如發現有問題或貸款接近限額),應增加監察的次數。遇有特殊情況,應迅速向高級管理層報告。

  對借款人貸款使用情況予以必要的監控是銀行確保信貸資金安全的重要一步,但銀行能否如期、足額收回信貸資金本息,從根本上來說則取決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及價值創造能力強弱,或者說取決於借款人包括利潤和現金流量在內的償債能力如何。而企業的償債能力是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的最終結果,所以,欲實現銀行銀行信貸資金的增殖運動,一間銀行僅僅靠追蹤本身貸放出去的那部分資金的使用是遠遠不夠的,而是要對可影響企業償債能力的所有方面進行系統地瞭解和分析,尤其要及時捕捉到那些可反映企業經營變化逆轉的訊號和警號,及時採取措施,抑制不良勢態的發展,切實保障自己的信貸利益。

  下面則是銀行須嚴密關注的有關借款人經營的各方面信號:

  ⒈借款人在銀行帳戶上反映的預警信號

  企業在銀行的帳戶可以反映出以下預警信號:

  ⑴經常止付支票及退票;

  ⑵長期透支用款,且經常超過允許的透支額度;

  ⑶應付票據展期過多,逾期單未贖;

  ⑷要求以借款用以償還其它銀行債務;

  ⑸要求以借款炒作本公司股票或用與其它投機活動;

  ⑹貸款需求驟增或變動異常;

  ⑺未按要求補足抵押品的差額,拖欠稅金和租金;

  ⑻貸款的擔保人突然要求解除其擔保責任;

  ⑼借款人被其他債權人追討欠款,或索取賠償;

  ⑽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要求貸款展期等。

  ⒉財務報表所反映的預警信號

  財務報表能夠反映如下預警信號:

  ⑴多次延誤提供財務報告及有關文件,或財務報表不完整、不連續;

  ⑵有保留的會計師報告;

  ⑶存貨及應收款增長超過銷售的增長幅度;

  ⑷經營成本的增幅遠超過銷售的增幅;

  ⑸銷售額連續下降或損失連續上升;

  ⑹相對銷售利潤而言,總資產增加過快,流動資產佔總資產比例下降;

  ⑺不合理地改變或違反會計制度規定;

  ⑻以短期融資作長期投資;

  ⑼呆帳增加,或拒作呆帳及損失凖備;

  ⑽應收帳款及應付款帳額、帳齡(週期)出現異常的增加、延長等。

  ⒊企業人事管理及銀行關係方面的預警信號

  企業人事管理及與銀行關係方面可以反映出如下預警信號:

  ⑴對銀行的態度發生變化,缺乏坦誠的合作態度;

  ⑵在多家銀行開戶,或經常轉換往來銀行;

  ⑶故意隱瞞與某些銀行的往來關係;

  ⑷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發生的重大人事變動影響公司運作;

  ⑸公司主要負責人高齡或健康惡化,接班人不明確或接班人能力不足;

  ⑹某負責人獨斷專行,剛愎自用,限制了其他管理者的作用與能力;

  ⑺無故更換會計師或管理人士;

  ⑻缺乏長遠的經營策略,急功近利;

  ⑼對市場需求及經營環境的變化反映遲緩,應變能力不強;

  ⑽用人不當,各部門之間不能相互配合協調等。

  ⒋經營管理方面的預警信號

  企業的經營管理可以反映出如下預警信號:

  ⑴經營管理混亂,環境髒、亂、差,工作紀律鬆懈;

  ⑵工廠或公司設備陳舊,維修不善,運轉率低;

  ⑶銷售旺季後,仍有大量存貨積壓;

  ⑷失去一個或多個主要客戶,或公司的某大客戶經濟狀況突然變壞;

  ⑸公司或企業的主要投資產品項目失敗;

  ⑹借款人在激烈的市場竟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⑺借款企業的市場份額縮小;

  ⑻借款企業的生產規模過度緊張;

  ⑼借款企業與主要供應商關係緊張;

  ⑽公司或企業內部謠言四起,人心渙散等。

  上述有問題貸款的預警信號只是在信貸風險管理實務中經常出現的預警信號的一部分,而並不是全部。當借款人在貸款使用其間出現一個或數個預警信號時,往往不容易被察覺。是否能扑捉到剛出現的預警信號,是衡量銀行信貸經營水準的重要指標。銀行有關人員與客戶聯繫的越多,監督檢查越認真,就越容易獲得客戶經營狀況是否健康的信息。

  對客戶經營中所反映出來的不同警號,美國的商業銀行對信貸資產風險亦作以下分類及處理。

  ⒈需要特別管理的信貸資產

  (1)定義

  需要特別管理的信貸資產(簡稱OAM)指的是債務人財務狀況或資信有明顯問題的信貸資產,或其還貸計劃幾乎不可能實現的信貸資產,以及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充分的信息資料、完備的法律文件的信貸資產。如果上述問題十分嚴重或進一步惡化,那麼這樣或那樣的一些情況就將證明這種資產的信用等級很差。為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管理人員應該及早予以關注,並與債務人員進行實質性的討論。

  (2)特徵

  ①環境因素╱經營因素

  ——有明顯的跡象表明借款人存在不利變化。

  ——缺乏控制(如廠房不整潔,經常出現事故,庫存大量增加等)。

  ——勞工問題。

  ——缺乏深入細緻的管理工作,或者主要經理人員出現分歧。

  ——分支機構大量擠佔資金。

  ——過分依賴於單一的產品╱單一的供應商╱單一的客戶。

  ——產品面臨激烈的競爭,或者技術老化。

  ——過分依賴於進口或出口,或某種具有很大貶值風險的貨幣。

  ——出現了不利的政治、經濟、法律因素。

  ②財務狀況

  ——銷售額及收益出現下降趨勢。

  ——邊際利潤遞減。

  ——出現了暫時性的虧損。

  ——在高通貨膨脹的環境按照固定價格簽訂合同。

  ③不斷惡化的資產負債表

  ——與歷史狀況、計劃和本行業相比較低的財務杠杆水平。

  ——應收未收帳款過多,產品積壓(管理信息系統╱內部控制問題)。

  ——貿易中的資金週轉放慢。

  ④業務操作性因素

  ——銀行未定期清理對客戶授信狀況,對客戶出現的透支行為不予重視。

  ——違背了定期貸款契約(如放棄或修訂合同等)。

  ——將短期資金用於長期融資需求。

  ——還貸計劃不現實。

  ——貸款挪作它用。

  ⑤其它

  ——缺乏與客戶的聯繫和實地調查。

  ——缺乏經營和財務方面的控制,缺乏內部的管理信息系統。

  ——財務數據不充分,或者是過時了。

  ——未聽取合格的審計人員的意見。

  ——出現了重大的訴訟案件。

  (3)要求

  將確定信用等級的情況報給上一級審批部門批准,同時確定今後的管理戰略,包括促進對該項貸款重新評級等。每季度由高級信貸管理人員就此項目寫出貸款評級管理報告。

  2.低於一般標準的資產

  (1)定義

  低於一般標準的資產指的是由於財務狀況、管理狀況、經濟和政治因素趨勢嚴重逆轉或由於某些主要的弱點以及本身抵押品不足等原因,已經或可能陷入無法償還本息的危險境地的信貸資產。儘管管理人員無法預見其損失程度,但是很有可能要變成呆帳核銷。在此情況下,銀行必須迅速採取行動糾正存在的問題,以加強其作為債權人的地位,降低自身的風險,並證實債務人確實能夠採取足夠的補救措施。

  (2)特徵

  與上述情況類似,但比需要特別管理的信貸資產的特徵①更嚴重。

  其它:

  -由於政治因素或法律性因素凍結授信額度。

  -由於缺乏可供選擇的融資渠道,經營陷入困境。

  -債權人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議。

  -資產抵押出現問題。

  -債務重組。

  -破產,取消贖取抵押品的權利,或強制變現。

  (3)要求

  上述任何一種不利因素擴大時,都應及時與信貸部門商討,高級信貸管理人員按月寫出該類資產評級報告。

  3.有疑問的資產

  (1)定義

  有疑問的資產是依據所掌握的信息,其全部償還已經有問題的信貸資產。這表明該資產最終會出現一定程度的損失,不過損失的數量和發生的具體時間並不確定。對此類資產,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儘可能地降低損失。

  (2)特徵

  只要有可能出現資產損失,該類資產就被划入有疑問資產。這類資產表現出來的特徵比前兩類資產的問題更嚴重,同時,可還包括下列特徵;

  ①審計人員對資產能否收回持否定觀點,或限制繼續持有這類資產。

  ②抵押品不明確。

  ③資產淨值和流動資金為負值。

  ④貿易信貸凍結。

  ⑤資產質量完全改善取決於難以把握的因素。

  ⑥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補償措施不力。

  ⑦長期不能履行承諾。

  (3)要求

  應該採取與低於一般標準的資產相似的措施,此外,還要將到期為償還貸款記入流動資產,同時對前期發生的所有債務人到期末付的利息作相應的帳務調整(記入應收逾期利息科目),將本金轉入催收科目,在認為必要時,應將本金掛帳或者作為呆帳核銷。

  4.呆帳損失

  (1)定義

  呆帳損失指的是那些已經無法收回的信貸資產。

  貸款呆帳損失程度取決於下列因素:確定抵押品不足的金額;訴訟和索賠案件過多,這些會影響資金回收的數量。

  (2)要求

  對於這類有問題資產,應立即註銷;前期未付的利息,也要立即進行帳務處理。但是,將信貸資產列入此類,並不意味著將來就一定收不回來。負責該信貸資產的部門應繼續採取措施,儘力收回這些資產,直到確實認定這筆貸款再也不可能償還了。在此之前,至少應該每半年提交一份已作為呆帳註銷的貸款管理狀況的報告。一旦認定根本不可能回收,應出具一份“放棄收回證書”。

  為確保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對有擔保抵押的貸款,銀行還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擔保或抵押進行檢查和評價,對因擔保或抵押安全程度改變而使保障程度下降的貸款,必須要求借款人將擔保抵押追加至可靠的數額或水平。否則,就應考慮是否停止貸款或收回貸款。

  在銀行信貸資金使用上所可能出現的問題將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的,對這些原因不同、表現形式不同的貸款使用問題,銀行亦必須因客戶、因原因、因性質相應地從人員、組織、程序等方面採取不同的措施,促使借款人的經營活動向正常的方向發展,化解問題於萌芽之中。如有的問題是需要信貸人員具體跟進的,有的則屬需銀行內外部人員共同介入處理的;有的屬純粹文件上的問題,有的則可能是資產管理和使用上的問題,有的則會是生產經營方向改變的問題。很顯然,對這些問題的處理是絕不能一概而論的。不同的問題,必須以不同的結構性方法來解決。

  三、有問題貸款的處理

  因信息不對稱及銀行中介固有的脆弱性,銀行貸款發生問題亦在所難免。一西方國家的銀行家曾說,沒有不良貸款的不是銀行,也不能期望銀行無不良貸款。最主要的是如何控制不良貸款的出現,對已出現的不良貸款如何進行處置和消化,扼止損失的擴大,最大可能地從不良貸款的處理中獲得利益。

  對按監管機構規定已歸於不良貸款範圍的貸款,銀行首先的一個反應就應當是馬上行動,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就猶如暑天裸露在外的雪糕一樣,如不儘快處理很快就會消融。據美國16家追帳公司的經驗,收帳逾期立即追付成功率為98.2%,逾期一個月為93.8%,半年為57.8%,一年為26.6%,兩年為13,6%。

  同時不良貸款的成因、不良貸款變化的態勢又都是不同的,各類不同的債務人會因自身的資產狀況、未來可能的收入預測而對債務作出不同的反應。對於不同背景的不良貸款的處理,古希腊醫學家希波拉底的一句話可能更具有實踐意義,那就是“首先不要造成傷害”。這句話有兩重含義,即:不要“試圖拯救活死人”和“不要扼殺還有生命力的人”。這就要求銀行要對不良貸款債務人的經營、資產及未來可能收入等進行系統而嚴謹的分析,區別情況,有的放矢地進行催理工作。

  為此,對已出現不良警號的貸款,銀行第一步要考慮的就是要全面收集有關客戶經營變化的各方面信息,重新檢核信貸資料,迅速測定自身所面臨的風險程度。對屬可確定的不良貸款,亦要分清客戶是否為無可救藥,如果是肯定的,那就應直接進入催理、資產處置或破產法訴訟階段。如果屬客戶暫時性的問題,或因突發事件所引至的經營困難,銀行亦可從積極處著手,如要求客戶增加抵押物、減少貸款餘額、增加其它渠道融資、約束客戶加強管理等,以此繼續維持與客戶的借貸關係,避免不應有的不良貸款的處置成本發生。即使到了催理追討階段,銀行也需考慮是完全依靠內部機構來處理、還是採取債權委托方式或是與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合作管理、追討不良貸款,以求獲得更好的資產管理效益。

  關於處理不良資產,美國貝克·麥肯思國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杰羅姆·賈庫比克從法律角度提出了處置意見:

  (一)常用的處置不良資產的交易結構選擇

  (1)一次性出售和轉讓。金融機構剝離不良資產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一次性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能否就可能從不良資產中收回的金額達成一致是影響是否採用直接銷售的主要問題。如果投資者對不良資產回收的期望值符合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出售價,那麼直接出售或轉讓就是應優先考慮的交易方式;如果對不良資產的回收期望值因諸如經濟局勢動蕩不定等原因而難以確定,則投資者就很難與金融機構持相同的回收期望值,於是就會提議採用別的交易結構。

  (2)服務交易。如果不良資產所有人不愿出售該資產,認為該資產的價值高於一次性轉讓或其它類型交易中可能得到的收購價,它就可能與第三方簽訂一份服務協議。這種交易可能具有諸多與一次性出售相同的好處,因為由第三方接管與不良資產有關的收款和管理工作,使所有人擺脫了這一負擔。

  (3)合營資產管理公司的結構。合營公司是經常採用的形式,以便出售資產的金融機構能參與不良資產最終的回收。尤其在金融動蕩時期,難以估計不良資產可能回收的金額,因而難以商定一個適當的一次性售價。不良資產的所有人往往舍棄一次性出售的做法而將不良資產轉讓給一家新成立的合營公司以換取現金和股權。

  合營公司通常並不自行管理或處理不良資產,而普遍與另一家資產服務公司簽訂一份服務約定,由其實施收款。該資產管理公司的服務公司通常也是一家由所有人和投資者共同擁有的新組建的公司。這樣,通過對兩間公司採用不同的所有權結構,投資者就享有不良資產先期收回的金額作為其投資回報,而所有人則保留後期收回金額的剩餘權益。

  (二)不良資產的出價程序

  不管交易結構如何,在典型的不良資產交易中,金融機構將不良資產分離,歸入同種資產類別,諸如零售和商業貸款以及由房地產和其它類型抵押品擔保的貸款。這種分離需要金融顧問和法律專家的協助,他們就何種資產應被合理納入相同類別以便利交易,以及就何種資產由於難以估價或合法轉讓而完全不應當售出提供意見。

  一旦處置不良資產的交易結構被確定,就必須就交易進行談判以確保金融機構獲得最優價值。出價階段在金融機構的金融顧問的領導下進行。但是,和任何出價銷售一樣,律師通常參與組織出價細節,包括就凖確性和法律效力對出價文件進行審閱。

  出價階段的問題包括:

  1.審慎調查活動。習慣上要審閱證明不良資產的貸款文件,以便確定資產及上述文件的質量。

  2.資產的法定審計。建議在任何投資者進行審閱之前,出售資產的金融機構先進行一次內部審閱,從而避免任何因疏忽而造成的錯誤。該內部審閱大都由現有員工完成,但建議至少由律師抽查某些文件,以確定是否存在可影響該資產出售或需要在貸款出售文件中加以解決的文件制備方面的難點,以免金融機構遭到退貨。

  3.有關數據庫的問題。作為出價程序的一部分,接受查閱的有關不良資產的貸款文件隨後被置於中央區域或數據庫供貸款投資組合的出價人查閱。查閱條件與公司收購交易中數據庫的查閱條件相似。

  (三)交易文件的要點

  在大多數不良資產的交易中,交易文件由作為賣方的金融機構的律師制備,並包含在出價資料中。但是,尤其是在經談判的直接銷售交易中,經常有買方希望以其律師制備的、其習慣採用的文件作為交易的基礎。除了定價問題,不良資產交易中有別於其它類型資產銷售協議的主要方面有:

  1.退貨權。當買方發現實際購買的資產與賣方陳述的特徵不一致時,就會產生退貨權。該等權利涉及上述資產的購買價的退款(但若該組資產僅有一個統一的購買價,則需對退款價格進行約定),或涉及由等值資產進行替代。賣方的主要目標是限制該等權利的持續時間,並限制退貨的範圍和理由。

  2.補償。補償超過了一般的退貨權範圍,涉及不良資產交易本身的最終合法性以及賣方先前採用的收款方式,還可能包含諸如環保責任等事項。在轉讓不良資產的合法性受到相衝突的司法管轄時,買方尤其會要求從賣方處取得高額補償。如果賣方是一家資產管理公司且未對出售的貸款進行管理,它可能不愿使用向其出售資產的銀行可能使用過的收款方式,因而需對這種風險進行談判,並會在有關文件中明確補償範圍或數額。

  3.截止日。多數交易都定有一個截止日,通常在成交日之前。所以如此,其理念是收購方已根據其於特定日期進行的審核及其對審核後收款的預期確定其出價,因此應獲得其議價之收益。

  4.服務報酬及服務標凖。服務報酬通常以一定比例的回收款或所涉資產變賣所得支付。如果服務公司收回的金額超過預定目標,其留成比例就會越大。習慣上,回收目標是按不良資產的不同類別逐一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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