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深港共創“世界級大都會”制度大於技術
一、政府合作
深圳與香港“摸著石頭過河”式的合作在實踐中已經走到了今天這一步,再往下該怎麽辦?
深港合作就其實質來說,是政府合作推動兩地的經濟合作與市場合作,實現區域經濟逐步走向一體化的過程。基於港深兩地經濟一體化的內在要求及構建共同市場的內在動因,既需要民間、市場作用,更要靠政府通過體制創新構建更加完善的制度架構,而所有這些都離不開政府層面的有效合作。
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現代文明政府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走出經營領域,走進公共領域,把市場能做的交给市場,把管理的著重點放到全力解決市場失靈的問題上——完成公共物品和勞務的供给,遏制負的外部性(如污染)和社會發展的法律與制度環境的提供,這一轉變是政府管理水準的質的飛躍。
深港合作在初步實現兩地之間跨境基礎設施接駁、無缝對接的基礎上,深港政府之間只有在社會公共管理方面進一步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架構,才能為深港區域經濟一體化得以向縱深發展創造條件。
曾蔭權先生前不久提出了港深兩地建立戰略夥伴關係、共同創建世界級大都會的戰略構想,正是要繼續加大兩地政府全面對接,尋求全方位、深層次的合作,其戰略價值不言而喻,充分體現出深港雙方的智慧光芒,其意義也不言而喻。
二、制度大於技術
一般的制度,是指一種行為規則,其涵義十分廣泛,其規則涉及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領域。深港合作,在政治制度不可改變的情況下,可以實現政府管理社會的規則及社會運行機制的融合。前者制度創新的剛性障礙較大,而後者形成的制度約束是可以突破的。所以,這裡所說的制度是指政府管理社會的規則及社會運行的機制,在實現經濟一體化過程中更重要的是社會管理制度的對接。這一制度“軟件”方面的合作比物質技術”硬件”方面的合作更加困難,改變起來時間會更長。
由於歷史的原因,深港兩地在上述制度概念下的制度安排存在著許多差異(而且有的差異還是重大的),這種差異在實踐中往往又通過對同一事物處理的不同規則,以及辦事程序和議事程序的差異反映出來。作為一種相同的制度安排、或者說對某一制度安排的共同遵循,它不僅會帶來深港兩地包括體制資源在內的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而且會減少社會的運作成本,從而提高決策的效率;而不同的制度安排或制度框架,將會增加社會的交易成本,從而使決策變得不可能。
我們不是制度的迷戀者,但制度還是很靠得住的東西。經濟史學家道格拉斯·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中指出,18世紀以後西歐之所以首先出現經濟迅速發展和人均收入迅速增長的局面,是由於這些國家具有更有效率的經濟组織和保障個人財產安全的法律體系,而這種比較完善的經濟組織又是中世紀以來將近一千年間長期演變的結果。其中,荷蘭和英國表現尤其優異,其原因是兩國的居民具有比歐洲其他地方的居民更能抗拒當地政治、宗教或城市行會勢力的壓迫、壟斷和横徵暴斂的能力,因而身家財產比較有保障,也能比較自由地經營企業。
以研究技術發展史聞名的美國經濟學家內森·羅森堡和E·小伯澤爾在《西方致富之路——工業化國家的經濟演變》一書中,用確切的歷史事實表明:就科學技術本身而論,直到15世紀,中國和阿拉伯國家顯然高於西歐,但西方國家很快後來居上,在經濟上大大超過東方國家,原因就是西歐在中世紀中後期建立了一種有利於不斷創新的社會機制。
可見,西方世界的興起的根本原因不在於技術進步,而在於最早的確立了人類社會產權保護制度,即現如今被學界普遍認同的制度大於技術的觀點。
深港合作發展到今天這一步,如果說技術“硬件”方面初步實現兩地之間跨境基礎設施接駁,無缝對接是重要的物質基礎,那末,深港政府之間在社會公共管理”軟件”方面的進一步合作,構建更加完善的制度架構,才是深港區域經濟一體化向縱深發展的關鍵,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深港共創“世界級大都會”制度大於技術,即推動其發展的主要力量,是有利於其發展的制度安排,而不是技術本身的演進。
三、制度環境
歷史也同樣證明,文明社會的發展史即是制度的演進史,在充分肯定制度在人類社會演進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時,當然也要認識到制度不是萬能的,產生於人的意識的制度無疑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其演進也同樣需要一定的外部環境的制約。在現實社會中,如果沒有制度生存的肥沃土壤,有些制度可能只是形同虛設。迷戀制度只能使其更加痛苦。
近年來西方一些研究表明,決定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發展狀況的最主要的因素,不是物質資本的數量和質量,而是相關的經濟组織结構和文化傳統等社會因素。
美國學者A·薩克森寧的《地區優勢:硅谷和128公路地區的文化與競爭》,對造成美國這兩個主要高技術產業基地發展差異的社會經濟文化因素作了深刻的比較分析。這本書在1994年一出版,就引起了各地區發展政策制定者和業內人士的極大關注,原因是儘管128公路地區與硅谷開發相近的技術,在同一市場上活動,但在80年代以後,它走向衰落,而硅谷卻蒸蒸日上。作者令人信服地證明。發生這種差異的根本原因在於,它們存在的制度環境和文化背景完全不同。作者寫道:人們,包括硅谷人,往往都沒有意識到硅谷那種合作與競爭的不尋常组合連同其他要素共同構成的制度環境给他們帶來的成就。其實,正是硅谷的這種地區優勢,構成了硅谷企業迅猛發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要使深港“共創世界級大都會”更好更快地發展,必須全力以赴,為其創造必要的組織制度和其他社會文化條件,消除外部環境對制度演進的制約。
四、制度機制
在我們充分感受制度魅力的時候,我們還應進一步地意識到,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制度的制定是一回事,制度的執行又是另一回事——將是更加艱難的過程。
我們需要制度,需要科學的制度,但是一定要在遵守制度意識普遍提高的基礎上,來考慮制度的實際效果,否則就太書生氣了。在遵守制度意識方面,深圳要走很長的路,要“全面地向香港學習”,遵守制度意識也必然意在其中。
政府的官員要依法辦事,減少人治。如绝不能以中國特色否定國際慣例;類似於“特事特辦”的官員的善意行為,相對於低效率是好的行為,但绝不是法制化、制度化社會的正常行為;“一項好的制度安排,只有在一個同樣好的制度環境中才能產生制度創新效應”。因此,我們不僅要儘可能地將條例變為政策,把政策變為制度,而且還要使政府管理和辦事的過程規範化和程序化,從根本上減少宫本位的“特事特辦”的做法。因為“特事特辦”相對於僵硬的官僚體制是一種進步,但相對於一個法制化和制度化的社會,則是個別官僚意識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並且極容易產生“尋租”和特權。
沒有人懷疑制度的重要性。但是,即使再精緻的制度,如果沒有監督,制度本身也可能運轉不靈。所以,我更呼喚的是一種制度“機制”,機制是活的,是维持制度良性運轉,並發展完善的“動力”。什麽樣的機制是有效的呢?簡言之即是監督。每一個人的行為都被限制在一定的制度範圍之內,至於怎樣實施這一制度機制並予以完善,這當然難以一蹴而就,有個過程,所以我強調,既要有好的制度,更要有好的機制。應該考慮一下制度機制方面的建立和完善了。如果不是這樣,接下來的五到十年,將有很多市場會Shutdown。這是應該通過深港合作制度機制的建立與完善盡力避免的。
可以說,從對香港先進制度的借鑒走向與先進制度體系的融合,並且在這種融合中開始對先進的文明的制度體系的營建,將產生以制度完善制度的“制度示範效應”。以制度完善制度的“制度示範效應”的發生,深圳市政府的職能定位應是公共物品和勞務的提供。
五、結論
繁榮不是事先制訂好的。城市物質技術的“硬環境”與制度“軟環境”的结合是經濟一體化的必備條件,從全球定位來講,深圳通過跟香港合作共同發展,可以大大縮短建成國際性大都會的時間進程。與此同時,香港沒有和大陸更廣泛的人員、資源和信息的交流,也很難取得持續的繁榮。
雖然港深之間的合作越來越緊密,但是,深港共創世界级大都會並不等於同城化,也沒有必要同城化。因為雙方各有各的體制,各有各的優勢,各有各的特點,按照自己的模式在運作。兩個城市應優勢互補,建立更緊密的社會、經濟聯繫。長期來看,港深之間仍會在保持各自獨特特點基礎上保持一種互補性合作,競爭中合作,合作中競爭。
進一步推進全方位、戰略性合作,加強城市發展戰略、長遠規劃的深度衔接,發揮雙方比較優勢,聯手應對區域競爭,把深港地區打造成世界級大都會。只要雙方一步一步扎扎實實走下去,深港合作將會實現歷史性突破,並在此基礎上,走向共赢。
(作者高興民,為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