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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要幫助僑商排憂解難



  在廣東,“金山伯”陳榮暢先生算得上是個知名人士了。他於1985年4月在家鄉臺山縣成立了中外合作企業“大同開發有限公司”,搞開發性農業,開發荒山和改造低窪坑田,經營種養業。經過幾年的苦心經營,現在,公司已具一定規模,並有柑橙出口。中央和省的領導人曾前往參觀,對陳先生投資搞開發性農業生産之舉給予瞭高度評價。但是,據説該公司在今年碰到了棘手的麻煩事:該公司生産的柑橙要出口,省有關部門規定必須由香港“廣南行”代銷並收取1%的傭金。對此,陳先生難以理解和接受,聲言要打官司。大同公司的柑橙出口問題是否已經解决,筆者不得而知。但是,從大同公司的遭遇,却引出筆者一些感想來。

  現在,從上到下,都在强調要進一步引進外資(包括僑、港、臺資)。引進新的項目,固然需要,但筆者以爲,首要之務,還是要把現有的“三資”企業辦好,令其鞏固、提高、發展。因爲,現有的“三資’企業,是貫徹我國政策的一個窗口,加上投資者與國外企業界關係密切,這些企業辦得是好是壞,將會對外商來華投資産生影響。辦得好,就會“一花香引萬蝶來”,外商就會“魚貫而入”;辦得不好,外商就會“足將行而趑趄 ”。這些都是有例可证的。現在,在“三資”企業中,不少企業碰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困難和矛盾,有的是“硬件”間題,如電力不足等等;有的則是“軟件”問題,如不兑現政策、亂收費、辦事效率低、不尊重外方人員等等;還有一些是由於銀根收縮而産生的新問題,如“三角債”等等。筆者去年底去順德縣瞭解僑務工作情况,參觀了由香港知名人士翁祐先生投資興辦的北滘鎮蜆華風扇廠。該廠年産風扇3000萬臺,産品主要外銷,是廣東省著名的外向型企業之一。但是,據廠長介紹,由於該廠委托省某公司代理出口,因此也深受“三角債”之苦,給企業帶來了很大困難。知名度較高的峴華風扇廠、大同開發有限公司尚且如此,其他“三資”企業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對“三資”企業存在的問題,實在不能聽之任之,或者等閒視之、漠然置之,而要積極幫助解决。華僑、華人是僑務工作的對象,來華投資的僑商更是“送上門”的工作對象,爲僑商服務,幫助他們排憂解難,是僑務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如果僑務部門對解决“三資”企業的困難、問題能起積極的作用,那麽,對僑鄉的經濟建設也是一個貢獻

  穩定,才能够發展。求穩定,是目前人們的普遍願望。如何使“三資”企業穩定、發展?筆者以爲,兑現政策十分重要。在“北京風波”後,中央領導一再强調,我國既定的政策不變。筆者也曾在一篇文章中專門論述了既定的僑務政策不變的理由。但是,政策不變,不能光停留在口頭上,而要落實到行動中去。因爲,正如俗話所説:“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人家重視的不是我們説什麽,而是做什麽、怎麽做。外商對我國政策變與不變的印象,往往是通過一些具體問題,特别是與他們有關的問題得出的,如果對既定的政策不執行,即使政策没有改變,也會使人産生政策改變的感覺。如大同公司的柑橙出口間題,根據1983年9月20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62條的規定,以及1986年10月11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第12條規定,大同公司是有權組織其産品出口的,至於是否委托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則應由該公司視其實際情况自行决定。但是,現在有關部門却不執行政策,使大同公司産品外銷遇到了困難,象這種情况,人家説我們政策變了也未嘗不可。有法不依,有令不行,“三資”企業要辦好,實在是難矣哉。難怪陳先生要告狀、要打官司了。因此,對既定的各項政策,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這樣才能取信於僑,才能辦好“三資”企業,才能更好地吸引外資,發展僑鄉經濟。

  

   (原載《華僑與華人》199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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