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老華僑掘金記



  10月11日中午,3輛白色麵包車在梅縣市鬆口區洋坑鄉停了下來,從車上走下了省、地、市政府辦、僑務辦、公安局和區的十多名幹部和身穿警服的民警,還有前兩天剛回鄉祭祖的香港同胞陳敬良先生和他的兒子,他們一同向陳先生的房屋“庭焕莊”走去。附近的農民好奇地望着來客,竊竊私語:“他們要干什麽呢?

   埋藏在心底的秘密

  陳敬良先生原籍梅縣鬆口鎮洋坑鄉,今年84歲,曾僑居印尼20年,後到香港定居。他在青壯年時期,曾經經營金銀錢莊和棉紗布匹等生意。解放前,他父親和他用自己的積蓄,在家鄉建了3座約2000平方米的房屋。由於治安不好,他在1929年和1943年建造“庭焕居”和“庭焕莊”時,親手將一批金銀飾物埋入這兩座相隔約一裏路的房屋廊廳的地下。土改時,他家被評爲地主成份,房屋分給30户農民居住。今年,梅縣市退還陳老先生的房屋。陳老先生從内地親人的信中得知這個喜訊後,决心回家鄉看看。但他對政府的政策和家鄉的情况都不甚瞭解,因此對挖金銀的問題仍心存疑慮:金銀挖出來後,是否歸他所有?能否由他本人决定處理?他在9月9日從香港給葉選平省長、楊立副省長寄了一封信。

   來信引起省長重視

  陳老先生在信中對政府退還他的房屋表示感謝,同時寫道:“梅縣是華僑之鄉,象我這種情形者,相信非僅我一人。如果政府對本人過去埋的金飾挖出後,確實能歸還我本人,我就準備親自回去家鄉挖出來。以免這些財富永遠埋在地下成爲廢物。”

  這封信9月21日送到了楊立副省長手中,楊副省長看後,當即作了批示:“請省府辦公廳信訪辦會同省僑辦處理。應落實政策,歸本人處理財物。”

  陳老先生9月底回到了廣州。省府辦公廳信訪室與省僑辦派人會見了他,向他説明:地下的財物挖出來後,由華僑自己處理,可以賣給國家,也可以留給本人自用,按國家金融政策的規定,金器除少量經批準外,不能携帶出境。陳老先生心中疑慮打消了,於10月6日高興地從廣州返回梅縣家鄉。

   “掘金”行動十分順利

  10月11日中午12點半,挖掘地下財物的工作開始了。陳老先生介紹,金銀飾物埋在地下約一米深處。要掘開一層堅厚的水泥土、一層三合土和大石頭,困難不小。幾位青年掄起鐵鏟、鐵鎚,揮汗如雨。身强體壯的鄉黨支部書記也親自接過大鐵鎬用勁挖掘,終於在下午5時左右,在“庭焕莊”樓東上横屋廊廳地下挖出了1943年埋下的兩塊金條。

  挖掘“庭焕居”地下財寶的工作也在同時進行。天漸漸黑了下來,經與陳老先生商定,挖掘工作連夜進行。又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挖掘,在走廊挖開了約一米深、一米寬、三四米長的井口後,終於發現了陳老先生1929年親手埋下的財寶:一大缸白銀、一鐵盒金飾。至此,陳老先生埋在他房屋地下的財物全部挖了出來。

   “還是家鄉人情好!”

  陳老先生把金飾寄存在銀行後,他完全放了心。對所有的金銀飾物,他除了把少量有紀念意義的留下作爲分贈親友之用外,决定全部按國家牌價賣給國家銀行。並從得款中拿出6萬元捐給鬆口區公所,作爲興辦公益事業之用。

  省僑辦參加“掘金”工作組的同志與陳老先生在梅縣市五洲城酒店共進晚餐。席間,陳老先生高興地説:“家鄉菜味道好,家鄉人人情更好!”當中有一道菜菜名叫“白玉藏金”,是用炖冬瓜覆蓋蝦仁、冬菇、肉絲。吃這道菜時,省僑辦的同志風趣地説:“陳老先生回鄉吃到了“白玉藏金”,真有意思。”陳老先生連聲説:“對、對!”説完開懷大笑,笑聲是那麽的爽朗!

  

  (本文與張亮如處長合作,原載《廣東僑報》1985年10月30日,《南方日報》1985年11月16日)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