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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學的性質



  由於地理學内容的復雜性,地理學界對地理學性質的從識,長期來是不一致的。我國地理學界五十年代以來,存在不同意見的争論。但在當時的社會歷史背景下,由於蘇聯學術觀點的影響,流行着一種割裂地理學的觀點,即否定人類社會與自然界之間存在本質聯繫,把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截然分爲兩個没有本質聯繫的部分,把地理學截然分割爲屬於自然科學的自然地理學和屬於社會科學的經濟地理學,并且這兩門科學不可能組成一門整體的地理科學體系。

  隨着歷史的發展,割裂地理學的觀點與地理學發展和社會實踐要求之間的尖鋭矛盾,爲越來越多的地理學者所認識。  1976年以後,我國學術界開始解放思想,冲破禁區, 1980年初提出了“復興人文地理學”的口號,人文地理學開始在我國得到恢復和發展,地理學的性質問題又被提出來討論。周立三在《農業地理學的性質和發展方向的探討》一文中指出:“蘇聯過去批判統一地理學的許多觀點是形而上學的”〔1〕。吴傳鈞1977年重申:“地理環境的變化發展規律以及人類活動和地理環境的關係,本來是地理學的研究主題”。林超發表了《試論地理學性質》〔2〕,李旭旦著文闡述地理學的統一性〔3〕。現在需要在這些討論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地理學的性質問題從理論上進行全面闡述。本文從分析地理學的研究對象、學科體系及其在整個科學分類體系中的位置等方面闡述地理學的性質。請讀者批評指正!

  一、地理學的研究對象

  1. 地理學研究領域的歷史演變

  地理學是一門古老的科學。古希臘學者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最早提出“地理學”Geography一詞。其中geo-的意義是地球,-graphy的意義是描述,合起來即地球之描述。我國古代戰國時期(公元前403—221年)已有地理一詞,周易繫辭有“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之説。漢語地理就是以地爲觀察研究的對象,講述其發展變化的道理。

  從十六世紀開始的近代自然科學發展過程中,隨着各門科學的發展和分化,天文學、氣象學、地質學、大地測量學、地球物理學等相繼發展爲獨立的科學。進入十九世紀後,地理學研究便集中於地球表面。  1883年德國學者李希霍芬明確提出:“地理學的特殊目的是集中研究地球表面上相互聯繫的各種現象”〔4〕,後來爲各國許多地理學家所接受。地球表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地理學者歷來又把地球作爲人類的家鄉來探究,因而許多地理學者又稱地理學是研究地理環境的科學。

  2. 地球表面的基本含義 

  在地球表面,大氣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人類圈互相滲透、互相作用形成一個統—整體〔5〕, 具有不同於地球其它部分的獨特性質,這就是地球表面這一科學概念的基本含義。由此可知,地球表面不是一個規則的幾何表面,而是一個地域空間。所以,研究地球表面的地理學,常常又被稱爲空間科學、地域科學。

  3.地理學研究的核心是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

  地球表面的個别成分,如大氣、岩石、生物等分别爲氣象學、地質學、生物學等各門自然科學所研究,還有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因素分别爲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各門社會科學所研究。那麽,地球表面還剩下什麽給地理學來研究呢?那就是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由這種相互關係産生的各種現象及其組成的整體。上述各門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在研究自然、社會各個因素時,雖然也要聯帶研究到它與其他因素的關係,但都不是專門研究各種因素的地域空間關係,只有地理學才專門研究各種因素的地域空間關係,即研究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探索這種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産生的各種現象的規律性,和地球表面整體及其各個組成部分(區域)的形態、結構、功能及其演變規律性。

  我們再來看看歷史上地理學者的理論與實踐。蘇聯著名經濟地理學家巴朗斯基認爲“……地理學的實質、地理學的‘内核’,就是研究空間各種現象的聯繫,地理學失掉了這個内核就失掉了存在的意義”〔6〕。在西歐,  近代地理學一開始就注意研究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的相互聯繫。近代地理學奠基人洪堡德在其代表作《宇宙》一書中説:地理學應該“從相互依存關係方面對地球的諸現象作一般  闡述”,地理學的目的是研究“現象的空間分佈、空間關係和相互依存”,他“經常關切的是自然及有機現象的地域結合”〔7〕。近代地理學的另一位奠基人李特爾認爲地理學“即關於空間關係的科學”〔8〕。“地理科學着重研究地表的空間(只要這些地表空間是布滿事物的),即從各地點同時并存的現象的描述和相互關係的研究。正是這一點使它區别於歷史學。歷史學研究和描述事件的依次關係或者事物的相依次序和發展”〔9〕。

  從洪堡德和李持爾以來,近代地理學史上産生了許多杰出的地理學家,同時地理學中也産生了不同的學派,近代地理學的理論和學派,主要有下述六個方面:

  1.研究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各種地理要素——地貌、氣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形成和發展的地貌學、氣候學、水文地理學、土壤地理學、植物地理學等部門自然地理學;研究人文地理要素形成和發展的經濟地理學、人口地理學、政治地理學、文化地理學等部門人文地理學。在經濟地理學中,蘇聯有一些學者着重對國家和地區的經濟部門進行統計研究,産生了部門統計學派。

  2.描述地球表面各個區域的特點及其差异,這是地理學研究的傳統領域。自從近代部門地理學發展起來之後,研究各個地理要素綜合作用形成的區域特徵及其差异的區域地理學,仍然是地理學中的重要研究領域。有的地理學者特别注重研究地球表面的區域差异。德國地理學家赫特納認爲: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上區域差异的科學”〔5〕。美國地理學家哈特向説:  “地理學的目的是提供地球表面上變异特性正確的、有規則的和合理的描述及解釋”〔5〕。蘇聯的巴朗斯基也説過:  “地理學的實質就在於研究各地的差别”〔10〕,並把他創立的學派稱爲蘇聯區域學派。

  3.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的相互關係(簡稱人地關係)在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是人文地理學研究的主旨。有的地理學者特别注重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相互關係的研究,並引進生態學的概念。美國地理學家巴羅斯1923年發表《地理學即人類生態學》  (Geography as Human Ecology),認爲“真正的地理學必須從頭到尾是一種按人地關係正常秩序的解釋性描述”〔11〕,這是生態學派的觀點。

  4.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的相互作用,除了表現在地理要素、區域差异、人地關係等方面外,還表現在各個區域的特殊結構及其外部形態特徵和演變過程方面,這也是地理學研究的重要領域。有的地理學者認爲地理學是研究地域綜合體(自然綜合體、生産綜合體),研究地理景觀(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的科學。這是景觀學派的觀點,德國、美國、蘇聯都有景觀學派,但研究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5. 地區之間的相互關係是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相互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面。有的學者特别注重研究這種空間關係(地區間的空間關係),區位論是這方面的突出代表。近二、三十年來,地域組織、空間結構、空間系統的研究得到進一步發展。有的地理學者認爲地理學是研究空間關係的科學,邦奇1962年説:  “地理學是區位的科學”。這是區位學派的觀點。

  6.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的相互作用還表現在各種現象的地理分佈方面,因而有許多地理學者從地理分佈現象入手進行地理學研究。但也須分析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才能揭示地理分佈現象的規律性。因而有的地理學者如瑞典的德·耶爾把地理學説成是研究地球表面現象分佈的科學〔4〕。蘇聯,中國都有不少經濟地理學者認爲經濟地理學是研究生産分佈的科學。

  上述六個方面:地理要素、區域差异、入地關係、地域綜合體(地理景觀)、空間關係、地理分佈都是存在於地球表面并且相互聯繫着,是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相互關係的組成部分或相互作用的表現,因而都是地理學的研究領域。可見,地理學的研究内容是相當廣泛的。地理學者需要有地理要素、區域分异、入地關係、地域綜合體、地理景觀、空間關係、地理分佈等概念。有的地理學者着重從其中一個方面入手去進行研究,從而形成一定的理論方法,甚至發展成爲一個學派,是有其存在的一定客觀基礎的,而且都起着促進地理學發展和繁榮的作用。從整個近代地理學研究實踐和理論來看,核心是研究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即各種因素的地域空間關係及其地域空間結合。事實上,上述各個方面的研究都離不開對地球表面各種因素相互關係的研究,所以説,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相互關係及其地域空間結合的科學。

  二、地理學的分類體系

  現代地理學是多層次一系列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繫的分支學科組成的學科體系——地理科學系統。由於各國地理學者對地理學體系的認識並不一致,分類方法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下述兩種不同的分類體系。

  1. 歐美近代地理學以來逐步形成的地理學分類體系,大致可以列表如下:

  歐美地理學界的地理學分類體系强調地理學及其各個分支學科的統一性。洪堡德認爲地理學研究是“在復雜性中理解統一性”〔5〕。“李希霍芬根據洪堡德和李戴爾的闡述,認識到地理學在科學上的獨立性,並不在於研究任何特殊的現象,而在於它的觀點和方法,地理學的獨特的目的是在將地球表面上現象的多樣性組合而爲統一的研究”〔5〕。英國地理學家麥金德説:  “地理學成功的發展道路,需要將它當作一個統一的學科,雖則它包括很多復雜現象”〔5〕。

  歐美近代地理學注重地理學的統一性,强調研究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因素之間的本質聯繫方面,這是應該肯定的。因爲正是地球表面各種因素之間的地域空間聯繫搆成地理學研究的核心。但它的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種忽視人類社會與自然界之間的本質差别方面的傾向。李特爾主要從自然因素方面解釋人文現象,這在近代地理學發展初期,有其積極意義。因爲人類的認識總是從簡單到復雜,從一個方面到認識更多的方面。近代地理學首先探究自然因素對人類活動的制約作用是符合認識發展規律的。

  2. 蘇聯地理學界流行的地理學分類體系,大致可以列表如下:

  十月革命後,蘇聯地理學界批判地理環境决定論的片面觀點,一些學者雖然根據唯物史觀指出入類社會與自然界本質差别的一面,却又否定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本質聯繫的一面;指出社會生産方式對生産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却又否定自然環境的制約作用。從地理環境决定論的一端倒向生産關係决定論的一端,指導思想上違背了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辯證法原理,陷入了孤立地看待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的形而上學泥坑之中。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蘇聯地理學界許多學者,由於從根本上否定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之間的本質聯繫方面,把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看成絶對對立的兩個東西,因而否定任何關於人地關係的提法,否定西方近代地理學中發展起來的以研究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相互關係爲主旨的人文地理學;同時把經濟地理學與自然地理學截然分開,否定它們之間的任何統一性,否定整體的地理科學體系,在批判“統一地理學”的口號下,根本否定普通地理學〔12〕。所以,在他們的地理學分類體系中,根本没有人文地理學和普通地理學。地理學只“是包含自然地理學和經濟地理學這兩門密切關係的科學的總體”〔13〕。蘇聯另一些地理學者(主要是區域學派)則堅持存在整體的地理科學體系和作爲一門科學存在的地理學。

  我國地理學界,解放前主要采用歐美的地理學分類體系,解放後主要采用蘇聯的地理學分類體系,但存在兩種不同意見的争論。一種意見認爲生産配置與自然地理環境“没有本質的關聯”,“决不能……把經濟地理學與自然地理學組成一個獨立的地理科學體系”,否認存在獨立的地理科學體系〔14〕。另一種意見,反對生産配置與自然條件“只是非本質聯繫”的觀點,認爲經濟地理學與自然地理學緊密聯繫組成整體的地理科學體系,地理學是一門獨立存在的科學,認爲前一種意見是一種取消主義傾向,並指出這種傾向“對我國地理學的發展是有害的”〔15〕〔16〕。現在看來後一種意見基本上是正確的。但在當時的社會歷史背景下,人們不可能從根本上擺脱“左”的、形而上學的框框。因而人文地理學始終是一個禁區,普通地理學領域不復存在。只有到了黨的十一届三中全會之後,隨着全國整個社會政治形勢的轉變,才能從根本上擺脱形而上學的精神枷鎖和“左”傾錯誤思想的束縛,才又重新認識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的相互關係,重串“地理環境的變化發展規律以及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的關係本來是地理科學的研究主題”,提出“入地關係的地域系統……是地理學的中心研究課題”〔17〕。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思想得到恢復和發展,人文地理學的研究得到恢復和發展。我國第六個五年計劃中明確規定人文地理學是“要加强研究”的學科之一。無疑普通地理學也是應當加强研究的。

      以上就地理學體系的形成、認識的發展和不同的分類方法作了簡略的回顧。説明地理學和各門科學一樣,是不斷向前發展的,任何科學分類體系都不是最終的封閉體系。1960年以來,地理學在社會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革命的推動下得到迅速發展。地理學適應社會實踐的需要,並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中的許多學科互相滲透産生了數量地理學、遥感地理學、生態地理學、系統地理學、行爲地理學、感應地理學等許多新的地理學分支學科。同時我們還應當予料到,一方面由於許多自然觀象、社會現象的發展變化,都受到地理因素的影響,因而有必要從地理方面加以研究;另一方面,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因而可能運用新的科學理論和方法來研究地球表面,從而可能産生新的地理學分支。今後地理學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進一步互相交叉,互相滲透,亦將産生新的地理學分支。地理學的分類體系會逐步完善。

      現將地理學體系及其衆多的分支學科簡略圖示如下。

  三、地理學在整個科學分類體系中的位置

  地理學作爲一門科學在整個科學分類體系中又處於什麽位置?分析這個問題將使我們進一步明確地理學的性質。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一書中指出:  “每一門科學都是分析某一個别的運動或一系列相互關係和相互轉化的運動形式的。因此,科學分類就是這些運動形式本身依據其内部固有的次序的分類和排列”〔18〕。恩格斯結合當時科學發展的水平和特點,按機械運動、物理運動、化學運動、生命運動、社會運動等運動形式的發展順序把各門科學排列起來,形成一個科學分類體系。

  各種運動形式是相互聯繫又相互區别的。由於各種運動形式相互聯繫,它們之間又存在着過渡性質的中間形式,即恩格斯説的“一系列相互關聯和相互轉化的運動形式”。在五種基本運動形式被分門别類地研究的基礎上,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很自然就要對各種運動形式中間過渡性運動形式進行研究。這在科學發展過程中,就表現爲各門科學之間互相滲透、互相結合,那些中間的相互關聯、相互轉化的運動形式就成爲各門科學相互交叉的研究領域,結果産生一系列綜合性的科學。

  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相互關係及其地域空間結合的科學。它不是研究機械的、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社會的某一單個運動形式的科學,而是研究這各種運動形式(運動過程)在地球表面地域空間上的相互關聯(横向聯繫)及其産生的各種形態,因而屬於研究“一系列相互關聯和相互轉化的運動形式的”科學。地理學的研究對象决定,地理學不是單一性的科學,不是純粹的自然科學或純粹的社會科學,而是處於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綜合性科學。

  從地理學形成和發展的歷史來看地理學的綜合性是很清楚的。在古代,地理學作爲地球之描述的學問,其内容包括自然、社會歷史許多方面。就是説關於自然界和社會歷史的許多知識都包括在地理學之中。使地理學一開始就成爲綜合性的知識部門。到了近代,由於對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各種現象、過程,進行分門别類的研究,從地理學中分化出許多獨立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但關於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相互關係的研究,仍然留在地理學中並成爲地理學研究的核心。近代地理學中的許多分支學科都是學科之間相互交叉、相互滲透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邊緣科學。如地貌學是地質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氣候學是氣象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植物地理學是植物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土壤地理學是土壤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經濟地理學是經濟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政治地理學是政治學與地理學之間邊緣科學……等。現代地理學更是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基礎上研究地球表面,從而産生了許多邊緣科學。如數量地理學是運用數學方法研究地球表面從而産生的數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遥感地理學是空間遥感技術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生態地理學是生態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系統地理學是普通系統論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行爲地理學是心理學與地理學之間的邊緣科學等,

  地理學要研究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就要在一定程度上瞭解自然現象和人文現象,並運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許多理論和方法,地理學的内容就兼有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許多知識成分。地理學研究的地理現象、 “地球要素,既非純人文,亦非純自然,而具有綜合特性”〔5〕。地理學研究的地表“自然”現象,並非純自然現象,因爲它包含着人類活動、社會因素的影響。地理學研究的人文現象並非純社會現象,因爲它包含着自然因素的影響。

  地理學是一門基礎科學,同時又有應用科學的性質。也就是説地理學者既擔負着研究地球表面自然、人文各種因素相互作用及其産生的地理現象的規律性的任務,又要將這些基礎研究的成果應用於社會經濟實踐,參與生産布局、環境保護、城鎮與區域規劃、國土整治等實際工作。地理學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没有完全分開。這是地理學研究的重要特點。1978年蘇聯地理學家馬爾科夫着重指出地理學研究的横斷方向,即把自然——經濟——應用連貫起來。七十年代後期以來,我國地理學家陳傳康從自然地理學的研究深入到人文地理學的許多領域,取得不少成果,正是地理學把自然——人文——應用貫通起來的體現,這是當代地理學發展的一種重要趨勢。

  總之,地理學的研究對象、學科體系及其在整個科學體系中的位置,地理學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都説明地理學不是純粹的自然科學,也不是純粹的社會科學,而是介於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綜合性科學。我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認爲地理科學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匯合;認爲地理科學研究既涉及自然過程,又涉及社會過程的宏觀規律和綜合規律,是很有道理的。

  注釋:

  〔1〕  周立三,經濟地理,  1981. 第l期,第23頁。

  〔2〕  林超,地理科學,1(2),1981。

  〔3〕  李旭旦,地理研究,2 ( 3 ),1983。

  〔4〕 詹姆斯,地理學思想史,第205頁,商務印書館,  1982。

  〔5〕  哈特向,地理學性質的透視,第25、  14、2l、29、  30、29、55等頁,商務印書館,  1982。

  〔6〕  巴朗斯基,經濟地理學教學法概論,第188頁,財政經濟出版社,1957。

  〔7〕  迪金森,近代地理學創建人,第31頁,商務印書館,1980。

  〔8〕  薩烏式金,經濟地理學導論(第一部第一册),第89頁,三聯書店,  1957。

  〔9〕 赫持納,地理學,它的歷史、性質和方法,第141頁,商務印書館,1983。

  〔10〕 巴朗斯基,經濟地理學論文集,第6頁,科學出版社,  1958 。

  〔11〕 李旭旦,美國的人文地理學,中國地理學會l978年經濟地理專業學術論文選集(經濟地理學的理論與方法),第159頁,商務印書館,1980。

  〔12〕 蘇聯哲學問題編輯部,關於自然地理學和經濟地理學問題討論總結,中國科學院科學通報,  1955年,第1期,第63—86頁。

  〔13〕A·A·格裏哥利耶夫等,地理學分支學科簡介,笫1頁,商務印書館, 1962。

  〔14〕胡兆量,教學與研究,  1955年,笫5期,第54-60頁。

  〔15〕鮮肖威,地理知識,  1955年,第9期,第281-283頁。

  〔16〕楊吾揚,新建設,  1956,第8期,第39—45頁。

  〔17〕吴傳鈞,經濟地理,  1981年,第1期,第6頁。

  〔18〕恩格斯,自然辯證法(單行本)第109頁,人民出版社,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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