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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文化交流之斷想
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先生新近强調指出:“毗鄰港澳仍然是廣東最大的和不可替代的優勢。”這説明,不斷加强粤澳關係的研究,不斷推進粤澳之間的交流,不斷發展兩地互利的合作,既是當務之急又是長遠之計。筆者僅就粤澳文化交流方面相關的一個理論問題和一個具體建議談點粗略的看法,以就教於同行方家。
二、這裏所説的粤澳文化,既與物質文化也與精神文化有關。從全局性説來,粤澳文化是同根同本、同源同流的中華文化;從地域性説來,粤澳文化是中華文化中的嶺南文化;從特殊性説來,粤穗文化長期擔任嶺南文化的主體部分,澳門文化則從明嘉靖三十二年即1553年始至1999年止,一度加進了葡殖文化。
三、由於近代中國曾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近代的粤穗文化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殖民文化的烙印,且較中國内陸尤甚。這一點與近代的澳門文化相似。但近代粤澳文化不同之處在於:粤穗文化受殖民文化影響的時間較短,影響的力度較薄;澳門文化受殖民文化的直接影響則不僅早於粤穗文化,並直接受葡殖文化的影響達440多年之久,不稱根深蒂固,也屬無孔不入,繁衍叢生,大有特色。
四、這就是説,澳門文化早於粤穗文化逐步地殖入了西方文化;這種西方文化在澳門這塊土地上更具完整性與不可抗拒性;中西文化在其間的更直接、更全面和更具體的交匯與碰撞,形成了相通相容、互存互補的局面。當今澳門文化的風采,最可探勝的是中西合璧,最可運用的也是中西合璧,最可借鑒的更是中西合璧,最可揚長的還是中西合璧。
五、澳門學者黄漢强先生認爲:由該域内中西文化的交匯碰撞産生出“雙軌文化”、“融入文化”(附體文化)和“共生文化”(混血文化)等模式,“主導今天澳門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創造了巨大成果,澳門也因此被譽爲‘亞洲瑰寶’、‘東方寶石’而大放异彩。”(《學術研究》,2001年第7期。)這是頗有見地之説,但覺意猶未盡。
六、黄論澳門之“雙軌文化”,講的是中西兩種文化在澳門的平行狀態;“融入文化”或“附體文化”講的是澳門文化以中華文化爲主爲體,西方文化爲次爲表;“共生文化”或“混血文化”則是指澳門文化中的中華文化與西方文化的共同生長或因中西文化的交媾而成的第三種狀態。如果這種理解是原意,筆者認爲應有進一層次的探析。
七、誠然,西方文化進入澳門後的整個時期所形成的“雙軌”制確實是存在的,但它主要表現在澳門的“官方文化”與“民間文化”之上:“官方文化”代表西方文化爲主爲體,以中華文化爲次爲表:“民間文化”則代表中華文化爲主爲體,以西方文化爲次爲表;唯有如此,中西文化的共同生長或兩者交媾而成的“混血”狀態才能出現與延續。
八、所謂澳門文化中的“官方文化”,主要是指葡殖統治者的文化;所謂“民間文化”主要是指被葡殖統治者的文化。這與正常的平等的中西文化交流難於同日而語:前者必以其握有的統治權力大力推行西方文化;後者必以其母體的長期影響盡力保持中華文化;兩者之間迫於生存與發展的需要,中西合壁便是澳門文化的歷史出路。
九、如果撇開澳門“官方文化”與“民間文化”的歷史真締來看那裏中西合壁的景致,“人們發現澳門從來就是一個各種思想互相寬容的社會。在澳門,葡萄牙的人文主義和中國的宇宙觀和諧相處,中西文化互相尊重,互相學習,澳門這種開放而兼收並蓄的精神給各國不同文化增添了光彩。”這是日本著名學者池田大作於1995年11月14日在澳門的讚嘆,與黄先生前述精論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但是,加進了澳門的“官方文化”與“民間文化”的探析之後,審視澳門文化的中西合璧,黄先生定會與筆者一樣,在讚嘆澳門文化的歷史“和諧”,之時,也難免帶點澳門文化的歷史悲蒼之感。因爲我們都是吃中華文化之奶汁長大的,與池田大作先生的超然之見畢竟有點兒區别,甚至於也與黄先生所雲之“唯物辯證思維”有點兒聯繫,誠爲是乎?
十一、講到澳門文化的悲蒼之感,若從更廣闊的時空來看,起始於它的混沌之末到開發之初,突出於殖民文化到回歸祖國之前,漸失於20世紀終與21世紀的來臨之際。澳門文化中西合壁的歷史“和諧”,與黄先生同感的池田大作先生的内心讚嘆,也只有從其悲蒼之感漸失的今天,才能有更爲真切的意義,才能有更爲美好的前景,才能有更爲粤穗文化傚法的魅力。
十二、值得注意的是,澳門從回歸祖國之日起,其中西合壁文化的内在關係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原來代表西方文化爲主爲體的“官方文化”的統治權力不再存在,留下的是西方文化在當地的正面作用和負面影響;與此相對應,代表中華文化爲主爲體的“民間文化”則復歸正統地位,與粤穗文化的交流更具母體的凝聚力素。
十三、也就是説,澳門文化中復歸正統地位的“民間文化”,與失去殖民統治權力後的“官方文化”所存在的正面作用和負面影響的中西合璧,較前有了新質的轉折與飛躍:從以西方文化爲主導的中西合壁回復到以中華文化爲主導的中西合璧。這正是粤穗文化堅持中華文化爲主導,同時又致力於吸納澳門文化中西合璧特質之長的所在。
十四、在此必須申明:不是説“官方文化”統治時期的澳門,其中西合壁没有什麽值得粤穗文化借鑒的東西;也不是説“民間文化”復歸正統地位之後的澳門,粤穗文化對它的中西合壁都應照鈔照搬;更不是説粤穗文化没有其所長,澳門文化没有其所短;而是説,一切要從粤穗文化和澳門文化的歷史與現實出發,取長補短地交流合作,共同推進嶺南文化和中華文化的復興。
十五、關於粤澳文化的交流合作問題,除了在物質層面上已有不少研究之外,在精神層面上的諸多探討也非常有益。這裏主要從物質層面與精神層面均有關聯的角度上,簡約地講一個交流合作的建議以及這個建議所及的相關問題。因爲這個建議及相關問題似乎尚未引起人們的足够重視。
十六、這個建議就是下大力氣,把珠海市變成第二個深圳市。主要理由有三:一、粤澳文化的交流合作,應有如粤港文化交流合作那樣的橋頭堡。二、珠海市的現有狀態難於承擔粤澳文化交流合作橋頭堡的重任,必須進行立體構建。三、廣東完全有必要、有實力把珠海市這個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橋頭堡“武裝”起來,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十七、綜觀世界各國各地文化交流合作的奥秘之一,便是强化橋頭堡的地位與實力。地位與實力相當於香港的深圳市作爲粤港文化交流合作橋頭堡的事實便是最明顯、最生動的例子。與澳門相連相伴的珠海市身處粤澳文化交流合作最佳橋頭堡的位置,若有深圳市那樣的實力,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橋頭堡則非它莫屬。
十八、但僅靠珠海市的先天條件和近20多年來的自我奮鬥,很難達到有如深圳市那樣的現有實力狀態,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各個方面,硬件、軟件各個方面的實力狀態,均難於承擔起粤澳文化交流合作橋頭堡的重任。因此,借鑒深圳市和世界各地强化橋頭堡的實踐,由省裏直接規劃、投資,讓珠海市從自身奮鬥的困境中解放出來,進行立體構建,是時世所迫。
十九、直接規劃、投資,下大力氣構建珠海市這個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橋頭堡,應該説有這個可能與實力。近20多年來,廣東已經鳥槍换砲,作爲經濟大省之一,集中一下財力、智力,要搞成第二個深圳市,恐怕不是异想天開之事。何况現有的珠海市已具一定基礎;省裏出面出資、引資總比珠海市自籌自引的路子要廣泛有效得多。若如此,珠海市就能“武裝”得起來,作爲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橋頭堡便能名副其實地發揮效應。
二十、由省裏直接規劃兼投資興建縣級或地區級城市的例子不管有無,用此法搞成一個名副其實的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橋頭堡却是件意義重大的新鮮事。這要打破一切成規成見,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當然,澳門一方也應如香港那樣,盡量把那裏的城市及内部搆成搞得更扎實些,“東方寶石”與“海上明珠”争相輝映,粤澳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幅射反應和連瑣反應便可想而知。
二十一、有學者指出,讓珠海與澳門合作搞個横琴島,或在萬山群島邊搞個深水港口等等,是强化粤澳文化交流與合作的要務。筆者認爲此説頗實在。但不如把拳頭捏緊,打出一個全新的立體的珠海城來,然後才行横琴島與深水港口等的建設,可能更有利於强化橋頭堡地位與實力的凸現。世人皆知有珠海這座名城,却鮮知横琴島與深水港口的狀態。故要把先聲奪人的名牌做大做强。
二十二、有學者指出,珠三角地帶要抓住廣州、東莞、深圳三市。筆者認爲此説也頗實在。但不如把東莞换成珠海。因爲東莞雖爲珠三角的重要地區之一,但不具或難於直接承擔粤澳文化交流與合作那種橋頭堡的地位與作用。這種地位與作用只有珠海得天獨厚,“不可替代”,務要用足用好用活用靈這種優勢,把弱於廣州與深圳的珠海做大做强,使之成爲珠三角内與廣州、深圳的三足鼎立之勢,這與李長春同志講的廣東毗鄰“港澳”優勢中的“澳”字更貼近。
二十三、從經濟特區情况看,在珠三角中,鄧小平同志早年定下其一的深圳已上了“山頂”,不待多説。其二的珠海却正在吃力地“爬坡”。爲什麽不可以用不同於開發深圳的方式來促使珠海大上快上?希望有關决策者轉换一下原有的思維方式,從新的角度來解决珠海嚴重的滯後問題,已經是時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不能再舉棋不定了。
二十四、從文化圈的角度看,珠海與澳門兩地均屬嶺南文化和中華文化的範圍,但處於一國兩制文化特性的尖端之上。把珠海做大做强,粤澳文化中的嶺南文化和中華文化的成份更能直接地與澳門溝通,從而帶引一國兩制文化特性的進一步融和,也帶引西方文化經過澳門、珠海兩地而更易爲内陸所取所舍,所師所用。
二十五、當然,不能將以上建議理解爲:把珠海做大做强了,便能完全代替或完全等於把粤澳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做好了。筆者只是强調“牽牛鼻子”,强調珠海作爲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橋頭堡,迫切需要强大的規模與實力。如果有了這個强大的規模與實力,加之各方面的有機組合,粤澳文化的交流與合作無疑會更上一層樓。
二十六、本文前面10多點,講了一些很虚的理論問題,少有特别之感;後面的一個建議,倒是很實的東西,要是有點參考作用,筆者願意就建議所及的具體方略作出必要的研究。現在的提綱式行文只是粗糙的思路,童心未泯,不知深淺,故無畏也,意在抛磚,或博一笑,或可引玉。
(這是作者在2001年1月於澳門召開的“第十四次粤澳關係研討會”上的發言,認爲葡殖文化在澳門一度成爲“官方文化”,並代表西方文化與澳門的“民間文化”即中華文化形成中西合壁的景致,但它同正常的、平等的中西文化交流有所區别,這是個重要的理論問題,不能忽視;同時提出一個建議即采取不同於開發深圳市的方式,由省裏直接規劃、投資,將珠海市這一粤澳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橋頭堡進行立體“武裝”,使之成爲名副其實的粤澳文化交流對接的重點城市。這些觀點引起了與會代表特别是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先後發表於《廣東社會學通訊》2002年第1期和《回歸後的澳門發展與粤澳關係研究》,香港漢典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10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