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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地區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發現與研究



  黄 超(黄超,華南農業大學人文與法學學院。)

  【中文摘要】珠三角地區發現的先秦青銅生産工具,是研究該地區先秦時期生産力水平和社會形態的重要指標。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礎上對珠三角地區出土的先秦青銅生産工具進行專門探討與研究,並對今後的相關研究提出思考與展望。

  【關鍵詞】珠江三角洲 青銅生産工具 發現與研究 計量考古學

  Abstract:The bronze production tools of preQin period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area are important indicators to the productivity level and social formation in this region.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makes special discussion and research and put foohord some opinions on the unearthed Pre-Qin bronze production tools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Key words:Pearl River Delta bronze production tools findings and study quantitative archaeology

  

  青銅生産工具研究,是我國早期文明與青銅器研究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但在青銅器研究史上則多重視禮樂器,輕視工具的研究。以研究生産工具爲己任的荆三林先生的文革時期被遭遇的事件也反映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1〕。改革開放以來,對生産工具(包括青銅工具)的研究得到學術界廣泛關注,陳振中先生著《青銅生産工具與中國奴隸社會經濟》〔2〕,是關於先秦生産工具研究的代表作之一;陳先生近年又出版了一本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專著《先秦青銅生産工具》〔3〕,是對全國範圍内青銅生産工具出土情况的研究;李龍章先生的專著《嶺南地區出土青銅器研究》〔4〕,也涉及到嶺南地區的青銅生産工具。這些論著都或多或少地討論到嶺南先秦青銅生産工具,但非專論;目前學術界專門研究珠三角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論著仍然不見或少見。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礎上對珠三角地區出土的先秦青銅生産工具進行專門探討與研究。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後,隨着考古工作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先後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出土了一批先秦時期的青銅器,其中有大量青銅生産工具。馬克思曾指出:“各種經濟時代的區别,不在於生産什麽,而在於怎樣生産,用什麽勞動資料生産”,“機械性的勞動資料比只是充當勞動對象的容器的勞動資料更能顯示一個社會生産時代的具有决定意義的特徵。”〔5〕珠三角地區發現的先秦青銅生産工具,是研究該地區先秦時期生産力水平和社會形態的重要指標,很有必要進行專門研究。

  本文“珠江三角洲”,按楊式挺先生劃分的“狹義珠江三角洲地區”(一般指北自廣州石門水以下,西北自三水思賢滘以下,西自潭江以下,東自東莞石龍以下的地區。包括南海、番禺、順德、中山、斗門、三水、新會、東莞、高鶴、寶安、增城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以及廣州、佛山、江門、深圳、珠海五個市,面積一萬平方公里)的地域概念〔6〕。還須補充的是,本文將港澳地區也納入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範圍。

  一、珠三角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發現

  珠江三角洲地區位於我國南海岸,是由東江、西江和北江冲積而成的一個大平原。改革開放30年來,隨着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大量古遺址在該地區不斷被發現,出土了一批重要的先秦時期的考古學資料,其中出土了許多具有典型意義的器具。在衆多器具中,青銅生産工具最具代表性。該地區出土的青銅生産工具,不論是中原、楚地或吴越傳入的,或者是本地製作,其年代都比中原地區晚。但是,研究嶺南考古和歷史的學者經過長期的努力,已證明先秦廣東經歷過青銅時代,社會文明達到相當的高度。

  這一地區發現的先秦青銅器數量較多,而衆多青銅器中,青銅生産工具主要有:耒、鐮、鏟、鋤、、錛、斧(鉞)、刀(立刀、削刀)、鋸、鑿、錐、魚鈎等。本文把兵器類鉞也歸類於工具類。鉞是商周時代重要的禮器之一,一般認爲是兵器。據考證,鉞這種器物是由石斧等工具演變而來的,古人有“鉞大而斧小”之説,二者本屬同類,形制相近,區别在於鉞形體薄、刃部寬且成圓弧形,由外形看來,一般人也很難辨認斧和鉞,兩者在古代一定時期内均可能是勞動生産工具。唐嘉弘先生曾提到:“鉞作爲生産工具和政治用具(武器、刑器、儀仗用具以至權力象徵器)延續時間長,分佈地域廣,從新石器時代直到青銅時代,從北中國到南中國,均可見到‘鉞’文化。可以説,它具有廣泛的普遍性;但是,也應該從一些具體歷史背景中看到它的特殊性。”〔7〕

  珠江三角洲地區發現的青銅生産工具,爲我們全面深入地研究該地區先秦時期的社會生産生活及社會生産力和形態等,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

  (一)按青銅生産工具出土的時間先後介紹

  1938年,香港東灣沙岡背出土戰國時期青銅工具9件,分别是斧1件、立刀5件和魚鈎3件〔8〕。

  1955年到1959年間,廣東翁源縣江山頭遺址出土1件東周青銅斧〔9〕。

  1956年到1960年間,廣東揭陽新西河,廣州飛蛾嶺、五華東山上嶺、龍川縣大江村、惠陽縣金足布、靈山縣龍武等地出土的東周時期青銅器中,發現6件青銅斧〔10〕。

  1956年到1960年間,在廣東河源縣圓墩嶺、潮安縣鬆林峰遺址,出土的東周時期青銅器中,有3件青銅斧〔11〕。

  1956年到1960年間,在廣東蕉嶺岩寨,發現1件東周時期的青銅刀〔12〕。

  1962年,廣東清遠縣三坑公社馬頭崗M1墓發現西週末到春秋初的青銅鉞3件〔13〕。

  1962年7月,在廣東增城西瓜嶺,出土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立刀〔14〕。

  1963年10月,廣東清遠縣三坑公社飛水大隊馬頭崗M2墓,發現多種春秋時期的青銅工具8件,分别有鏟2、钁1、鉞3和斧2〔15〕。

  1965年,廣東廣州市羅岡公社暹岡大隊古遺址出土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刀〔16〕。

  1972年,廣東德慶縣鳳村落雁山M1墓出土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10件,分别是鏟1、钁1、鉞2、斧4、立刀1和鑿1〔17〕。

  1972年11月,廣東肇慶市松山北嶺M1墓出土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39件,分别是耒12、钁1、錛2、斧1、刀15和立刀10〔18〕。

  1973年7月至8月,廣東四會縣鳥旦山M1墓出土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12件,分别是鏟1、钁2、鉞1、斧3、刀2、立刀2和鑿1〔19〕。

  1973年到1987年間,在揭陽縣在雲路鎮中厦村面頭嶺和仙橋鎮平林村狗屎埔山M1-M16墓地,發現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3件,分别是鉞2和立刀1〔20〕。

  1974年,廣東四會縣龍江公社高地園戰國墓發現青銅工具3件,分别是斧1件、刀2件〔21〕。

  1975年,廣東懷集縣冷坑公社攔馬山春秋墓發現3件青銅工具,分别是钁1件、斧2件〔22〕。

  1976年,廣東陽春縣崗北大隊發現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斧〔23〕。

  1977年7月,廣東廣寧縣銅鼓崗戰國墓出土大量的戰國時期青銅工具共計239件,分别是鏟5、鋤3、钁23、錛16、鉞7、斧72、刀35、立刀72和鑿7〔24〕。

  1977年冬,廣東羅定縣太平公社南門垌等3處墓葬出土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89件,分别是鏟43、钁1、鉞43、斧頭1和立刀1〔25〕。

  1978年,廣東珠海市拱北濱海遺址出土1件春秋時期的青銅斧〔26〕。

  1979年8月,廣東博羅縣鐵場圩山岡貝殻層出土2件春秋時期的青銅斧〔27〕。

  20世紀80年代,在揭西縣博物館在河婆鎮赤嶺埔,出土戰國晚期的青銅工具5件,分别是鉞3和斧2。在陽江縣禾石鄉禾石村出土青銅工具2件,分别是斧1和鉞1〔28〕。

  1981以前,廣東曲江縣馬壩鎮水閣嶺出土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斧〔29〕。

  1981以前,廣東新豐縣馬頭公社羌坑道大隊發現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鑿〔30〕。

  1982年到1984年間,廣東封開縣石峽村後山、牛圍山和猛虎頭山等地出土東周時期的青銅工具3件,分别有斧2和立刀1〔31〕。

  1982年,廣東龍門縣黄崗嶺出土2件戰國時期青銅工具,分别是斧1和刀1〔32〕。

  1982年3月,廣東廉江縣新華公社新華圩南大環嶺出土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鋤〔33〕。

  1983年11月,廣東羅定縣背夫山土坑墓發現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23件,分别是鐮1、鏟4、鋤1、钁2、錛1、鉞5、斧3、刀1、立刀3、鋸1、鑿1和叉1〔34〕。

  1985年7月,廣東始興縣沈所區早頭嶺M2墓,發現1件春秋時期的青銅斧〔35〕。

  1985年5月,廣東揭陽縣地都公社華美大隊關爺坑出土1件東周時期青銅斧〔36〕。

  1986年,廣東龍川縣豐稔佐拔一窖穴發現戰國晚期青銅工具2件,分别是鉞1件、斧1件〔37〕。

  1986年,在珠海市金鼎鎮外沙海口的沙丘斷層中,出土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鉞〔38〕。

  1986年6月,在廣東和平縣龍子山古墓,發現2件春秋時期的青銅工具,分别是鏟1和立刀1〔39〕。

  1986年6月,在廣東和平縣大壩鄉楊村坳附近,出土1件戰國時期的青銅斧〔40〕。

  1986年以前,香港南丫島出土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9件,計斧1件、立刀2件和魚鈎6件〔41〕。

  1987年,在廣東曲江縣馬壩石峽遺址上文化層,出土西周時期到春秋時期的青銅工具5件,分别是鉞1、立刀2和錐2〔42〕。

  1987年4月,廣東深圳南頭區榮光村叠石山遺址出土1件戰國時期青銅耒〔43〕。

  1988年,在廣東封開縣南豐鎮利羊墩戰國墓中,發現19件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分别是鉞4、斧1、錛1、鑿2、錐1、立刀9和帶鈎1〔44〕。

  1992年,在深圳市羅湖區大梅沙村海邊的沙灘上Ⅱ區的M1、M3和M6三座墓中,發現春秋晚期到戰國早期間的青銅工具3件,分别是立刀1和鉞2〔45〕。

  1993年,揭陽地都華美大隊關爺坑一處沙丘調查發現1件西周時期青銅斧〔46〕。

  1995年,在廣寧縣長榮竹木製品公司在南街鎮巷口管理區龍嘴崗M7-M15墓,發現戰國晚期的青銅工具117件,分别是斧30、錛4、立刀34、刀45、鑿3和鋸1〔47〕。

  2000年2月到10月間,在博羅縣横嶺山地區數量巨大的古墓葬中,發現商代到戰國時代青銅工具29件,分别是鉞11、斧15和叉1〔48〕。

  2001年12月到2002年4月,在深圳市南山區西麗鎮福光村北的屋背嶺,發現春秋戰國時期的青銅工具6件,分别是鉞3、斧1和削刀2〔49〕。

  (二)按青銅生産工具的種類介紹

  1.斧

  2.鉞

  3.錛和鑿

  4.鐮、鋸、叉、耒、鋤、錐和鈎

  5.刀

  二、珠三角先秦生産工具鑄造石範的發現

  (一)按範模出土的時間先後介紹

   20世紀30-90年代,香港多處遺址出土石範。南丫島大灣出土春秋至戰國的斧範1件〔50〕,沙埔村出土商代晚期到西周時期的石範3件,分别是斧範2和鉞範1〔51〕,榕樹灣也出土鉞範1件;馬灣東灣仔出土戰國時期斧範1件;大嶼山石壁東灣、大浪灣、沙螺灣等地出土商代到戰國時期的斧範3件和鉞範1件〔52〕,香港大嶼山石壁沙崗背出土一戰國時期鈎範1件;香港赤臘角過路灣出土商代晚期到西周時期的鉞範2件和鏟範1件。

  20世紀40年代,粤東某地出土商代晚期到西周時期斧範1件〔53〕。

  解放後,潮汕地區揭西河婆和汕尾東涌寶樓山各發現1件石斧範。〔54〕

  20世紀80年代,在韶關市樂昌縣虎頭山出土商代至戰國早期鈎範1對。

  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在珠海淇澳島亞婆灣、東澳島南村沙灣、南芒灣、南屏白沙坑、平沙區棠下環、斗門干務曾船埔等多出遺址地出土商代中晚期到西周時期的石範9件,分别是斧範4、鉞範3和鑿範2 〔55〕。

  20世紀90年初,中山南蓢龍穴出土先秦時期鉞範和鑿範各1件。〔56〕

  (二)按範模種類介紹

  1.斧範

  2.鉞範

  3.其它石範

  三、珠三角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研究

  (一)前人研究

  1.考古類型學研究

  李龍章先生在專著中對嶺南地區先秦時期青銅器進行了類型學分析〔57〕,並對其中的生産工具也進行了分門别類。

  1)斧,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四型。

   A型,長方銎口,可分爲三式:I式,束腰,平直刃或淺弧刃,刃兩端外突;II式,直腰,平直刃,刃兩端不外突;III式,束腰或略束腰,弧刃或深弧刃,刃兩端外突。

   B型,六稜銎口。束腰,平刃和弧刃。

   C型,扁圓銎口,可分爲二式:I式,束腰或略束腰,弧刃,刃兩端外突;II式,直腰或梯形身,弧刃,刃兩端不突出。

   D型,半圓半方銎口,束腰,弧刃或平直刀刃、刃兩端外突。

  2)錛,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二型。

   A型,長方銎口,可分爲三式:I式,束腰,平直刃;II式,長身,束腰,淺弧刃;III式,短身近梯形,弧刃。

   B型,長身,無銎,有段,平刃。

  3)鑿,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六型。

   A型,方銎口或近梯形口,可分爲二式:I式,長條形身,雙面平刃或弧刃;II式,長條形身,單面平刃。

   B型,長方銎口,短身,可分爲二式:I式,弧刃,刃兩端略外突;II式,窄刃略平。

   C型,圓銎口,可分爲二式:I式,圓柱形體,身下部一側呈凹槽狀,單面弧刃;II式,圓柱形體,下部扁薄雙面弧刃,刃兩端外突。

   D型,扁圓銎口,圓柱形體,近銎口部位突出,身下部一側呈凹槽狀,弧刃。

   E型,銎口背圓内側平直,長條形身,下部内側呈凹槽狀,殘刃。

   F型,長方條形,實心無銎,半圓弧刃。

  4)鋸,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三型。

   A型,扁薄長方形,鋸齒爲等邊三角形,背部裝嵌在木柄的凹槽之中。

   B型,長柄刀形。長條形扁柄,有首,刀形身,上下薄中間厚,背緣爲細鋸齒,下緣爲刀刃。

   C型,短柄刀形。一面光平,一面又細密的斜凸綫紋,前端凹弧口,上邊略弧凹,有短柄,下緣爲鋸齒狀刃口,後端弧收。

  5)叉,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四型。

   A型,三角叉。圓銎柄,叉身體作山字形,中間一柱已殘,尖叉有倒刺,叉柱下段有一道横樑連結。

   B型,雙長叉。圓柱形座,叉尖細。

   C型,牛角形短叉。菱形座,叉鈍尖。

   D型,歧叉形。直干,斷面圓形,上部歧出一支,干尖和叉尖殘斷。

  6)鋤,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四型。

   A型,三角形尖嘴。扁圓形銎,雙平肩,雙斜弧刃,尖鋒。

   B型,平口,銎殘損,長方形身,刃部弧形彎曲呈瓦形,兩刃角外突。

   C型,長方銎,束腰,體近方形,平刃,兩刃角外突。身穿方形孔。

   D型,“凹”字形,上段中空用以插柄,下段楔形,平刃。

  7)刀,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七型(爲研究方便把削、刮刀等工具都歸於此類)

   A型,平直刃,微凹背,尖鋒。

   B型,弧突刃,直背脊,鋒尖翹。

   C型,突刃,凹曲背,器形如新月。

   D型,可分爲二式:I式,平底;II式,底有柄。

   E型,竹葉形或柳葉形身,可分爲三式:I式,直身或下部微束腰,平底;II式,下部束腰,平底;III式,底部有短柄。

   F型,環首帶把,可分爲四式:I式,背部呈弧形,體稍寬;II式,背部平直,體稍寬;III式,體狹長形,與柄連接成一直體;IV式,柄和體背相連呈弧形,體狹窄。

   G型,直柄,可分爲二式:I式,直背寬體;II式,直背窄體。

  8)鉞,根據出土遺存可分爲七型

   A型,風字形,可分爲五式:I式,長方銎,闊刃,弧度很大;II式,長方銎,圓弧刃,弧度略大;III式,六稜形銎,闊刃,弧度略大,刃兩端翹起;IV式,扁圓銎,凹弧口,闊刃弧度略大;V式,扁圓銎,多爲凹弧口,闊刃且弧度較大,刃兩端翹起。

   B型,扇形,可分爲三式:I式,長方銎,折腰,闊刃,弧度很大;II式,長方銎,折腰,闊刃但弧度不大;III式,長方銎,折頸,鏟形身,刃部略弧近平。

   C型,雙肩鏟型,可分爲四式:I式,長方銎,斜肩,闊刃且弧度稍大;II式,長方銎,平肩,弧刃但弧度較小;III式,扁圓銎,平肩,弧刃或斜弧刃;IV式,長方銎,溜肩,圓弧刃。

   D型,凸字形,可分爲五式:I式,長方銎或六稜形銎,斜肩,身略成梯形,寬直刃,有的兩端略弧;II式,長方銎,平肩,扁圓身,圓弧刃;III式,扁圓銎,銎口弧凹,斜肩,圓弧刃;IV式,扁圓銎,銎口平齊,束頸,斜肩,圓弧刃;V式,長方銎,銎部較長,斜肩,短身,圓弧刃。

   E型,重肩凸字形,可分爲三式:I式,長方銎,平直刃,多數兩角弧翹;II式,長方銎,身不對稱,圓弧刃,兩端略弧翹;III式,半圓銎,平直刃。

   F型,圓頭形,可分爲二式:I式,扁圓銎,平口或凹弧口,束腰,圓弧刃;II式,六稜形銎,口部凹弧,略束腰,圓弧刃。

   G型,靴形,可分爲五式:I式,長靴形,扁圓銎或六稜銎,圓跟,尖首,弧刃;II式,短靴形,圓銎或扁圓銎,尖跟或稍圓,尖首或稍圓,弧刃;III式,短靴形,長方銎,尖跟,尖首或尖首弧翹,弧刃;IV式,短靴形,長方銎,方跟,尖首弧翹,弧刃;V式,斜弧刃刀形,扁圓銎,銎一側與鉞背連成一斜直綫,尖鋒,圓弧刃。

  2.青銅器與青銅時代社會關係研究

  楊式挺先生在《考古發現與研究》一文中認爲:廣東先秦時期有没有存在過青銅器時代,是否出現過奴隸制,是嶺南古史上的重大學術課題,實際上也是探索嶺南地區何時由“野蠻”進入“文明”,即何時出現階級、城市、國家、青銅器、文字等文明社會幾大要素的重要問題。1962—1963年,廣東歷史學會曾就這一問題開展過討論,肯定與否定的意見,同時并存。至1988年,廣東已發現商周至春秋戰國時期的青銅文化遺址五百多處,墓葬二百多座,各種青銅器一千一百多件。這些青銅文化遺存,大致可分三個時期:商末西周;西周晚期至戰國早期;戰國中晚期,下限及至西漢早期。廣東先秦時期存在過青銅器時代這個問題,目前似無多大异議;主張有過不發達奴隸制的文章,目前有增無减〔58〕。

  邱立誠先生論文《廣東東周時期青銅器墓葬制刍議》和徐恒彬先生《廣東青銅器時代概論》兩篇論文〔59〕,均認爲廣東出土青銅墓葬説明廣東確實存在過青銅時代,並産生了等級森嚴的奴隸制形態。邱先生另在《對廣東青銅文化幾個問題的探討》一文中,根據廣東、香港的鑄銅石範資料,認爲這是廣東先秦時期存在青銅文化的有力證明〔60〕。

  關於廣東先秦社會的性質的討論,楊耀林、文本亨先生在《從深圳青銅時代遺址管窺廣東先秦時代的社會性質》一文中認爲,不能按照中原奴隸制社會的模式來套南越先秦社會,應從實際情况出發來衡量,廣東先秦時期曾經歷過青銅時代,進入奴隸的部落王國時期,但可能是處於不發達的奴隸制社會〔61〕。

  3.青銅器鑄造工藝研究

  楊耀林先生在《深圳及鄰近地區先秦青銅器鑄造技術的考察》一文中,對珠三角地區先秦青銅器鑄造工藝進行了研究,并且結合冶金成分與金相組織兩個方面,對該地區的鑄造工藝得出如下結論:首先,青銅器鑄造具有地方性,從石範的大量發現以及出土青銅器本身器形及合金成分可以發現出土青銅器的地方特色,同時也不排除其受到中原和吴城文化傳統技藝的影響;其次,鑄造技術具有一定的原始性,簡單的生産工具和武器的鑄造方法,均用石範鑄型,合金成分的配比没有一定的規則,隨意性較大,并且爐温掌握不好,金相分析發現,不少器物鑄態組織中帶孿晶的純銅晶粒;最後是合金成分的復雜性,青銅合金中發現中原地區青銅器所没有的砷、秘等金屬元素〔62〕。

  (二)計量考古學研究

  隨着考古工作的不斷深入,出土的青銅生産工具的數量也會隨之增多,這些衆多的青銅生産工具和範模,説明先秦時期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居民已掌握了青銅冶鑄技術,開始鑄造和使用青銅生産工具進行生産活動,並形成一定的規模。現通過統計學方法對該地區出土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情况進行計量考古學的研究。

  不論是出土的青銅生産工具還是工具範模,斧和鉞的數量遠遠大於其他青銅工具;這不難看出,斧和鉞是先秦珠江三角洲地區主要的生産和生活工具,并且具有嶺南的地方特色。兩者不但外表極其相似,就是用途來説,目前一般人也不易清楚區别開。鉞,在衆多的考古類書籍和論著中,都將其歸類於兵器或禮器,具權力象徵的作用。盡管,相當一部分斧和鉞從其形態上很難明確判斷其功能,且先秦時期的工具很可能没有進行過系統的專門化分工和分類。但是,仍然可以根據人類學和實驗考古學方法去判斷這兩種工具的用途。從青銅生産工具的角度來研究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先秦社會形態,主要根據工具的形態判斷其功能,再根據其功能分析其具體的生産活動的聯繫〔63〕。

  然而,其他生産工具的數量與其範模的曲綫走勢恰好相反,其中,216件工具中,有大量的是刀具,但是並無發現刀具的範模。

  與中原地區和長江下游繁榮昌盛的青銅文化相比,珠三角地區起步較晚,發展程度有一定的差距,但不能認爲珠三角地區青銅文化只是很原始、初步的發展。青銅文化發展的水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取决於青銅器在生産中發揮的作用,這在學術界是長期争論的問題。一種意見是:青銅工具特别是農具,不可能完全取代石器。這種狀况,即使在青銅文化高度發展的中原地區也是如此。另一種意見是,青銅時代的標誌應是青銅工具在生産特别是在農業生産中廣泛使用,甚至代替石器。即使依據第二種意見,有學者認爲嶺南地區確曾是經歷過青銅時代這一階段的。就目前情况統計(統計數據均來源於本文第二部分),在珠三角地區出土的青銅生産工具中,有斧163件、刀159件、鉞98件、25件、鑿16件、耒13件、錛9件,還有鈎、叉、鐮、鋤、鋸、錐等十幾件青銅生産工具。總數約500件,占這一時期全部出土青銅器很大的比重。另外,往常認作兵器或儀仗的鉞,在珠三角地區這一階段出土數量有近百件,從器形和大小分析,似應爲工具,特别可能是農具。考慮到這裏青銅器大多數出土於墓葬,其所占比例有可能小於當時實際生産生活中各類工具所占比例。由於嶺南同南楚一樣,富有川澤山林之饒,地廣,耕作粗放,長期“火耕水褥”,老百姓以魚稻爲食,因此,經濟生活中漁獵山伐占重要地位,這就是青銅工具中有特多斧、鉞的緣故〔64〕。此外,在珠三角地區己發現的許多鑄造青銅工具的範模,足可證明先秦時期此地的土著居民已掌握冶鑄青銅器的技術。早在上世紀30—40年代,香港與粤東地區都曾發現鑄銅石範,只是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視而已。據不完全統計,珠三角地區已有20個地點發現此類鑄銅範模,其中香港9處、珠海5處、斗門1處、中山1處、惠陽1處、揭西1處、樂昌1處〔65〕。不難看出,珠三角地區青銅文化已經脱離了單純模仿的階段,從而獨樹一幟。

  四、結語:思考與展望

  (一)新思考

  1.珠三角地區出土先秦青銅生産工具的STS分析

   STS(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即科學技術與社會的理論,是研究科學技術與社會其他子系統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之間的相互關係的重要方法。在珠三角地區先秦青銅生産工具和工具使用的動機研究中,可以采用STS分析方法,從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及宗教等多方面,對其青銅生産工具的科技發展原因進行綜合研究,力圖進一步弄清科技與當時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並在此基礎上對珠三角地區先秦青銅生産工具在該地區古代社會發展中的地位與影響進行科學而客觀的評析。

  2.將微痕分析法移植到青銅生産工具的功用分析

  近年來,微痕分析在石器研究上的成功運用,使我們聯想到其研究方法也可以移植到金屬工具的研究上。微痕分析以自身發展的一套理論與方法,移植到金屬工具考古,通過在顯微鏡下觀察來確認金屬工具由古人類使用過的痕迹,它爲古人類學和金屬工具考古學透物見人和全面重建古人類的生存背景和行爲方式,將起積極重要的作用。

  參考微痕分析技術在石器考古上的應用,我們認爲金屬工具的研究也可以引進微痕研究。從分析的原理與要素來講,采用的低倍法,可以根據這些古金屬工具細微破損與磨擦痕迹的組合特點,來觀察工具的運動方式和分辨被加工對象,記録割、切、刮、削、刨、楔、鑽、砍等不同方向和不同的物理運動。我們知道,不同工具有不同的用途,其使用部位和使用方式也不相同,使用過程中會在使用部位留下不同的使用痕迹,其中一部分用肉眼可以觀察到,大部分則需藉助顯微鏡才能觀察到,這些使用痕迹是研究工具使用方式和加工對象的主要依據。

  我們認爲,運用微痕研究方法研究古金屬工具是切實可行的。運用這一方法可以更好地研究古代生産工具的製作工藝、使用方式和加工對象,使研究工作更科學、更符合客觀實際,確定各種經濟成份在當時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實驗考古學在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盡管這一方法還受到某些主觀和客觀條件的限制,我們有理由相信,隨着實驗的手段不斷完善和實驗者更加熟練地掌握相應的技術,古金屬工具的微痕研究也會給我們獲取更多考古信息提供有益的思考途徑〔66〕。

  3.將淘金法移植到冶金考古田野發掘

  把原始淘金法和水選法應用到冶金考古上,是一種新的探索和嘗試,具有可行性和廣闊的應用前景。把這種方法應用到冶金考古的田野工作中,對中國冶金技術起源的深入研究,可提供更多實用的考古分析材料。

  珠三角地區發現大量先秦鑄銅石範,並在香港等地發現過先秦時期鑄銅用的甘鍋,以及銅液滴塊和爐渣等〔67〕。這些地點是利用淘金法進行冶金考古田野發掘的重要區域。

  把原始淘金法和浮選法兩種方法結合起來應用到冶金考古的田野工作中,考古學工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主動地在任何遺址或冶金遺址中的,尋找和發現古代遺存,進而認識和瞭解古代人類與礦物、植物的相互關係,復原古代人類生活方式和解釋人類文化的發展與進程。在這些遺址中進行取樣浮選提取植物遺骸後,對沉澱物進行水洗,提取包括爐渣、爐壁、燃料、礦石等携帶着大量的古代冶金信息的冶金遺物。在不對文物造成破壞的前提下,節約成本,减少重復工序,節約了時間,提高了效率。水洗法有如此大的作用,而且運用起來極其容易操作。因此,考古工作者在我國今後的考古發掘項目中,特别是那些比較重要的冶金考古項目,應該把運用水選法和原始淘金法交叉結合、使用。此舉可以爲中國冶金技術起源的深入研究、揭示華夏文明的形成和早期發展歷程提供重要論據〔68〕。

  (二)展望

   關於珠三角地區的青銅生産工具的發現與研究,對嶺南的考古工作者來説在一定的時期内仍是個有待進一步加强工作的課題。隨着時間的推移和社會建設的不斷發展前進,更多的地下考古材料會被發現。在研究方法上,應該更注重多學科的綜合考察,在考古學、類型學、地層學和歷史學的基礎上,結合冶金考古學、人類學、民族學、社會學、統計學、語言學、心理學等學科,從而使考古工作者愈來愈清晰地認識珠三角地區的青銅生産工具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及其自身發展歷程與獨有的區域特色。

  

  致謝:本文在導師向安强教授的指導下完成;資料收集及寫作過程中得到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邱立誠研究員的幫助與支持,在此一並致謝。

  

  注釋:

  〔1〕    荆三林:《中國生産工具發展史》,中國展望出版社1986年版。

  〔2〕 陳振中:《青銅生産工具與中國奴隸社會經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

  〔3〕 陳振中:《先秦青銅生産工具》,厦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4〕 李龍章:《嶺南地區出土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

  〔5〕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頁204。

  〔6〕 楊式挺:《試論西樵山文化》,《考古學報》1985年第1期。

  〔7〕 唐嘉弘:《江西青銅文化三題》,《南方文物》1994年第2期。

  〔8〕 陳公哲:《香港考古發掘》,《考古學報》1957年第4期。

  〔9〕 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北部山地區新石器時代遺存》,《考古》1961年第11期。

  〔10〕楊豪:《介紹廣東今年發現的幾件青銅器》,《考古》1961年第11期。

  〔11〕 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東部地區新石器時代遺存》,《考古》1961年第12期。

  〔12〕 同注〔9〕。

  〔13〕 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廣東清遠發現周代青銅器》,《考古》1963年第2期。

  〔14〕 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等:《廣東增城、始興的戰國遺址》,《考古》1964年第3期。

  〔15〕 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廣東清遠的東周墓葬》,《考古》1964年第3期。

  〔16〕 廣州市文物管理處:《廣州郊區暹岡古遺址調查》,《文物資料叢刊1》,頁176。

  〔17〕 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德慶發現戰國墓》,《文物》1973年第9期。

  〔18〕 廣東省博物館:《廣東肇慶市北嶺松山古墓發掘簡報》,《文物》1974年第11期。

  〔19〕 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四會鳥旦山戰國墓》,《考古》1975年第2期。

  〔20〕 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揭陽戰國墓》,《考古》1992年第3期。 

  〔21〕 何紀生:《廣東發現的幾座東周墓葬》,《考古》1985年第4期。

  〔22〕 同注〔21〕。

  〔23〕 廣東省博物館、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合編:《廣東出土先秦文物》,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1984年出版,頁284。

  〔24〕《考古》編輯部編:《考古學集刊(1)》,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頁115-116。

  〔25〕 廣東省博物館:《廣東羅定出土一批戰國青銅器》,《考古》1983年第1期。

  〔26〕 廣東省博物館、珠海市圖書館:《珠海拱北新石器與青銅器遺址》,《考古》1985年第8期。

  〔27〕 楊式挺、黄玉質:《博羅縣鐵場墟發現青銅器等一批文物》,《文博通訊》1979年第10期。

  〔28〕 邱立誠等:《廣東揭西縣先秦遺存的調查》,《考古》1999年第7期。

  〔29〕 何紀生:《略論廣東東周時期的青銅文化及其餘與印紋陶的關係》,《文物集刊》第3輯,1981年。

  〔30〕 同注〔29〕。

  〔31〕《考古》編輯部編:《考古學集刊(9)》,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頁69、頁79。

  〔32〕 同注〔21〕。

  〔33〕 阮應祺:《廣東廉江縣出土新石器和青銅器》,《文物》1984年第6期。

  〔34〕 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羅定背夫山戰國墓》,《考古》1986年第3期。 

  〔35〕 始興縣博物館:《廣東始興縣發現兩座春秋墓》,《考古》1988年第6期。

  〔36〕 邱立誠等:《廣東揭陽華美沙丘遺址調查》,《考古》1985年第8期。

  〔37〕 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省和平縣古文化遺址調查》,《考古》1991年第3期。

  〔38〕 廣東省博館編:《廣東省博物館館刊(1)》,廣東省博物館1988年,頁11。 

  〔39〕 廣東省博物館、和平縣博物館:《廣東省和平縣古文化遺存調查》,《考古》1991年第3期。

  〔40〕 同注〔39〕。

  〔41〕 黄展岳:《論兩廣出土先秦青銅器》,《考古學報》1986年第4期。

  〔42〕 朱非素:《馬壩石峽遺址出土的青銅器》,《文博通訊》1978年第3期。

  〔43〕 深圳市博物館:《深圳市叠石山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0年第11期。

  〔44〕 楊式挺等:《廣東封開利羊墩墓葬群發掘簡報》,《南方文物》1995年第3期。

  〔45〕 深圳市博物館:《廣東深圳大梅沙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3年第11期。

  〔46〕 邱立誠等:《廣東揭陽華美沙丘遺址調查》,《考古》1985年第8期。

  〔47〕 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廣東廣寧龍嘴崗戰國墓》,《考古》1998年第7期。

  〔48〕 同注〔4〕,頁168-170,頁189-192,頁205。

  〔49〕 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深圳屋背嶺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 2004年第3期。

  〔50〕 同注〔23〕,頁282。

  〔51〕 同注〔4〕,頁22;Meacham.W:《沙埔村》,《香港考古學會會刊》,1993年。

  〔52〕 深圳博物館等:《環珠江口史前文物圖録》,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1年; Meacham. W:《沙埔村》,《香港考古學會會刊》,1993年;Rogers P.R等:香港古物古迹辦事處:《東灣仔》,香港古物古迹辦事處1995年(英文);同注〔8〕;香港博物館編:《嶺南古越族文化論文集》,香港市政局1993年,頁40。

  〔53〕  同注〔23〕,頁282。

  〔54〕  麥兆良:《粤東考古發現》,汕頭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頁1;饒宗頤:《饒宗頤潮汕地方史論集》,汕頭大學出版社 1996年版,頁1。

  〔55〕  邱立城:《粤地考古求索》,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頁334-351。

  〔56〕  簡慶華:《中山歷史文物圖集》,中山市博物館編1991年,頁4-8。

  〔57〕  同注〔4〕,頁162-206。

  〔58〕  楊式挺: 《嶺南文物考古論集》, 廣東省地圖出版社1998年版,頁124-136。

  〔59〕  同注〔23〕,頁45,頁78。

  〔60〕  同注〔55〕,頁16。

  〔61〕  深圳博物館:《深圳考古發現與研究》,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頁212-231。

  〔62〕  楊耀林:《深圳及鄰近地區先秦青銅器鑄造技術的考察》,《考古》1997年第6期。

  〔63〕  同注〔55〕,頁328。

  〔64〕  同注〔61〕,頁192。

  〔65〕  同注〔55〕,頁334-351。

  〔66〕  向安强等: 《微痕分析法的創新運用:從石器到金屬工具》 (待刊稿)。

  〔67〕  鄒興華:《論香港及鄰近地區出土煉銅石範》(“第三届中國古代銅鼓學術研討會”論文)1996年11月;Meacham.W:《沙埔村》,《香港考古學會會刊》,1993年;文物出版社:《新中國考古五十年》, 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頁510;秦維廉:《南丫島深灣:考古遺址調查報告》, 香港考古學會專刊第三本,1978年。

  〔68〕  向安强等: 《淘金法和水選法在冶金考古田野發掘中的應用》(待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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