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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物保護單位概述
賴德劭(賴德劭,深圳市文物管理辦公室,高級工程師。)
【中文摘要】深圳的文物保護工作基本上是從經濟特區成立以來才開始起步並逐漸展開的。自1983年起到1998年止,先後公佈了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998年以後,市屬各區人民政府又先後公佈、登記了一大批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268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2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65處、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160處。
【關鍵詞】深圳 文物保護單位 文化遺存 文物建築
Abstract: The work of cultural protection in Shenzhen developed gradually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the Economic Special Region. From 1983 to 1998, four groups of cultural relics under municipal protection have been approved by the government. After 1998, a large number of cultural relics and sites have been registered and approved by district governments. By now, there are altogether 268 cultural protected relics and sites in Shenzhen, among which there is 1 under national protected, 10 under provincial protected, 32 under municipal protected, 65 under district protected and 160 protected sites.
Key words: Shenzhen cultural protected units cultural relics historic buildings
一、前言
深圳地處廣東省南部,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與惠東縣的平海半島相望,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與香港相望,北與東莞、惠州兩市接壤。
深圳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氣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時間長。
轄區範圍呈狹長形:東西長、南北窄,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多爲低丘陵地,間以平緩的臺地,西部沿海一帶是濱海平原,國土總面積爲1952.84平方千米。
深圳的文物保護工作基本上是從經濟特區成立以來才開始起步並逐漸展開的。自1983年起到1998年止,先後公佈了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部分重要文物先後申報了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第三批、第四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1998年以後,市屬各區人民政府又先後公佈、登記了一大批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到目前爲止,深圳市共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268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2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65處、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160處。
二、深圳歷史簡述
深圳的歷史至少可以上溯到7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時代中期,是我國南方古越族先民的聚居地。
深圳的城市建設歷史始於東晋咸和三年(331),距今有1675年曆史。
“深圳”地名始見於史籍爲明永樂八年(1410),當地的方言俗稱田野間的水溝爲“圳”,因老深圳村落邊有一條深水溝(即今深圳河)而得名。清代康熙年間建立墟市,稱爲“深圳墟”。
因深圳東部大鵬灣地形酷似大鵬展翅,故深圳又稱“鵬城”。
深圳歷史可以簡要地分成以下幾個時期:
(一)先秦時期(前214年以前)
先秦時期,深圳是百越部族生活栖息的區域。居住在深圳沿海沙丘地區域的百姓,是百越部族的分支——“南越部族”。 南越族是古越族的一支,亦稱“百越”或“百粤”,主要分佈在珠江流域和韓江流域。他們以捕魚、航海維持生計,甚少農墾。
(二)秦~西晋(前214~330)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於公元前214年在嶺南設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謫徙50萬人開發。這時深圳屬南海郡,正式納入中國的版圖,開始融合中原漢文化。
前206年,劉邦建立漢朝,其統治勢力尚未到達嶺南。開發、駐守嶺南的秦軍將領、南海郡尉趙佗不服漢朝統治,用武力佔據了嶺南三郡,自立爲南越王,建南越國,國都設在番禺(今廣州),深圳屬南越國,距國都僅咫尺之遥。
漢元鼎六年(前111),漢武帝攻滅南越國。嶺南平定後,出現了相當數量的北方移民,加快了古越族的漢化過程。漢代推行鹽鐵官營政策,在嶺南設置“番禺鹽官”(亦稱“東官”,正三品),其衙署在今深圳南頭古城一帶。這是深圳地區第一次有記載的官方管理機構。
三國時,嶺南屬吴。黄武五年(226)到黄武八年 (229),在番禺東北部增設新郡——東莞郡,同時設置了增城縣,這時的深圳地區屬東莞郡博羅縣。吴甘露元年(265),在漢番禺鹽官舊地南頭(今深圳南頭)設置司鹽都尉所,建立司鹽都尉官署,並開始修築城池——司鹽都尉壘,又稱“蕪城”。
(三)東晋、南朝~隋初(331~590)
東晋咸和六年(331),分南海郡設立東官郡,同時設寶安縣,郡治、縣治同設寶安縣南頭(即今深圳南頭),在司鹽都尉壘的基礎上加築郡城,原司鹽都尉何志轉職爲第一任東官郡太守。東官郡轄寶安、安懷、興寧、海豐、海安、欣樂等六縣,而寶安縣是從原番禺縣分出來的,包括了今香港、深圳、東莞、中山、珠海和澳門等地區,因此,東官郡的範圍大致包括今天的深圳、香港全境、珠三角部分地區和惠州、潮州一帶。
南朝梁武帝時,將 “東官郡”改名爲“東莞郡”。
(四)隋唐~明中期(590~1572)
隋開皇十年(590),東莞郡被並入南海郡,寶安縣改屬廣州府南海郡管轄,縣治仍設南頭城。
唐開元二十四年(736)在南頭設立軍事機構——屯門鎮,鎮治設在南頭,以加强海防軍事力量,保護海上交通和對外貿易,在軍事上成爲廣州門户,虎門前哨。
唐至德二年(757),取消郡一級行政建制,縣直接由州管轄,寶安縣更名東莞縣,縣治也從南頭北移遷往東莞(今東莞市),深圳取消縣級建制,行政上隸屬東莞縣管轄,只保留軍事機構屯門鎮。
宋代,深圳因盛産食鹽、水果和香料,經濟得到很大的發展,成爲南方海路貿易的重要樞紐。北宋初年開設了東莞場鹽場和歸德栅、黄田栅二座鹽栅。北宋中期以後,鹽場增至三個,即東莞場和黄田場、歸德場,加上九龍半島的官富鹽場,成了廣東鹽場高度密集的地區。北宋末年到南宋初年,這裏又增設了一個迭福鹽場(今龍崗區大鵬街道,“迭福”今作“叠福”)。不久,官富鹽場被撤掉,並入了迭福鹽場。南宋末年,又復設官富鹽場。
軍事機構上,在唐屯門鎮舊址設置了一個軍營——屯門寨,並在深圳西南海邊(今西鄉街道)新設了一個軍營——固戍角寨,加上南面海中島嶼溽洲上的望舶巡檢司和東南海濱杯渡山上的捕盗廨,這些軍事機構和設施共同形成了一個珠江口東佔據地利的軍事防禦體系。
元代將屯門寨、固戍角寨降級改爲巡檢司,又將宋代的官富鹽場改爲官富巡檢司(其官署元代設在香港九龍半島原官富鹽場一帶,明初改設到深圳福田赤尾村),後者在軍事上的作用是代替宋代杯渡山上的捕盗廨。
元末,嶺南地區出現了一些地方割據勢力,社會動盪不安,黎民百姓深遭其患。深圳人何真乘勢聚衆起義,招兵買馬,保境安民,在深圳中部的笋崗(今深圳市羅湖區)建立基地。至元末明初,已經平定、控制了嶺南的大部分地區。明代初年,何真率衆主動歸順明朝,使朱元璋兵不刃血地得到整個嶺南地區,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大業。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在今深圳境内設立了東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鵬守御千户所,大鵬所城設在大鵬半島,東莞所城設在南頭,稍後,在南山半島又設立了南頭寨,是“虎門之外衛,省會之屏藩”,爲一重要的軍事機構。東莞守御千户所城與大鵬守御千户所城的設立,不僅恢復了這一地區軍事生活的傳統地位,也爲這裏的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積極的作用。
明代中期,倭寇在中國沿海燒殺擄掠逐漸猖獗,並從東海移至南海一帶。沿海一帶除倭寇、海盗的騷擾外,西方殖民主義者也不斷加緊對中國沿海地區的侵擾。從正德年間開始,葡萄牙人多次乘船到廣東沿海騷擾,並一度佔據南頭附近的“屯門島”,並伺機侵南頭。正德五年(1510),爲了增强扺禦外患的力量,明朝政府在東莞、大鵬兩守御千户所之上設立了“備倭總兵府”, 後又改爲“參將署”,與“備倭把總司署”並行,府署設在東莞守御千户所即今南頭古城内。後“參將署”改爲“南頭寨”。正德十六年(1521)八月底,廣東按察司按察使汪鋐率南頭軍民與葡萄牙侵略者在屯門海戰中大獲全勝,奪回了被侵佔六年之久的屯門及南頭附近海域,由此拉開了中國人民扺抗西方殖民主義者的序幕。
(五)明晚期~清晚期(1573~1841)
明隆慶年間,廣東提刑按察司副使劉穩巡海至南頭,鄉紳吴祚等請求重新設立縣治。劉穩體察民情,於隆慶六年(1572)禀報朝廷請求復縣。明萬曆元年(1573),柝東莞縣設立新安縣,取“革故鼎新,轉危爲安”之意,縣治設於南頭,轄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全境。接着,劉穩和首任知縣吴大訓將原來的東莞守御千户所城修葺成新安縣城,增建了縣衙和學宫。
深圳地區中斷了816年的縣域行政建制得到恢復。
清朝初期,爲防鄭成功及明代遺民在沿海進行抗清活動,在東南沿海省份實行“禁海遷界”的政策(即沿海岸綫内遷50裏)。新安縣在清順治十八年(1661)、清康熙二年(1663)、清康熙三年(1664)先後經歷了了三次遷界。因新安縣地域東、西長,南、北窄,遷界以後,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被劃在界外,界外房屋建築被拆毁,田地荒蕪,新安縣(包括今香港)沿海地區成爲無人區,剩餘土地和人民也因此而並入東莞縣,新安縣建制被撤銷。
康熙八年(1669),朝廷有條件地在新安縣撤銷遷界令,允許部分復界,並復置新安縣。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全面復界。
這次的禁海遷界雖然時間不長,但對新安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摧殘打擊幾乎是毁滅性的,直到清代中期才完全恢復元氣。據嘉慶本《新安縣誌》記載,明崇禎十五年(1632)全縣有人口17871人,到禁海遷界後的康熙三年只剩下2172人,康熙八年(1669)年展界復鄉,到康熙十年(1671),全縣人口爲3149,三年中僅遷回927人,直到雍正九年(1731),在62年這麽長的時間裏,整個新安縣(包括今香港地區),也僅僅只有7289人,爲遷界前的2/5,基本上是自然增長的人口。直到嘉慶二十三年(1818),新安縣(含香港地區)的人口才增長到239112人,87之年間,人口增長了32.8倍,其中大部分是來自嘉應(今梅州)的客家移民。
在新移民中客家人所占比重較大,到清末,移民到新安縣的客家人已占全縣總人口的60%以上,主要聚居在東部的山區丘陵地帶。他們與廣府民係共同辛勤勞作,同時注重開展文化教育事業,大大推進並加速了新安縣的社會發展進程,到清代中、晚期,新安縣已經是一個經濟、文化比較發達的地區,於清代早期形成的深圳墟,已成爲一個商貿發達、市場繁榮的經濟中心。
(六)近現代~當代(1842~1978)
從18世紀開始,英國殖民主義者企圖以武力佔領新安縣的香港島作爲鴉片貿易的基地,遭到了中國政府和新安縣軍民的强烈扺抗,林則徐、鄧廷楨、關天培、賴恩爵等愛國官兵和新安縣人民團結一致,萬衆一心,多次在新安縣境内和海域沉重地打擊了英國殖民侵略者。在道光十九年(1839)爆發的九龍海戰中,大鵬營守將賴恩爵指揮大鵬水師營與英殖民侵略者浴血奮戰,終以我方大勝而告終。這是鴉片戰争中中國海軍唯一一次以全勝告終的戰役,史學家認爲“中英第一次鴉片戰争是從這次海戰開始的”。九龍海戰拉開了鴉片戰争的序幕,也拉開了中國近代史的序幕。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新安縣的香港島被英國佔領。咸豐十年(1860),新安縣的九龍半島也因《北京條約》而被迫割讓給英國。光緒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又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租給英國,爲期99年。至此,原屬新安縣的3007.94平方千米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千米脱離其管轄,深圳與香港從此劃境分治。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等組織義軍,决定武裝起義,推翻封建腐朽的清王朝。義軍在今深圳鹽田區的三洲田舉行祭旗起義,打響了資産階級民主革命的第一槍,史稱“庚子首義”。
民國二年(1913),爲避免新安縣與河南新安縣重名,國民政府將新安縣復稱寶安縣,縣治仍在南頭。
抗戰時期,縣治南頭淪陷,寶安縣政府臨時遷往東莞縣。當時的深圳雖然成爲日治區域,却有支威震南疆的抗日武裝——東江縱隊活躍在這一帶,給日本侵略軍予以沉重打擊。
1949年10月,寶安縣解放,中共寶安縣委和縣政府機關遷往縣城南頭。
1953年,因深圳連接廣九鐵路,交通便利,人口聚居較多,工商業比較興旺,將寶安縣治遷至距南頭東面10千米外的深圳墟,深圳墟改名爲“深圳鎮”。
(七)改革開放(1979~)
1979年3月,中央和廣東省决定把寶安縣改爲深圳市,受廣東省和惠陽地區雙重領導;同年11月,中共廣東省委决定將深圳市改爲地區一級的省轄市。
1980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
2004年,深圳成爲全國第一個宣佈爲無農村的城市。
三、現存文化遺産概述
(一)地下文化遺存
考古發現表明,約從7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時代中期開始,直至秦代開發嶺南爲止,就有人類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這是當地的土著居民生産生活的歷史遺存,其歷史文化一直延續下來,没有中斷過。以咸頭嶺沙丘遺址爲代表的新石器中期文化、以屋背嶺墓葬區遺址爲代表的商時期文化、以大梅沙沙丘遺址爲代表的春秋時期文化、以叠澀山遺址爲代表的戰國晚期文化等等,在珠三角及整個嶺南地區都具有典型意義。
其中,咸頭嶺遺址在珠三角新石器時代中期沙丘文化遺址中最具代表性,被學術界譽爲“咸頭嶺文化”,於2006年分别被列爲全國“六大考古發現”和“十大考古新發現”,在全國同期文化中佔有一席之地。屋背嶺商時期墓葬區遺址豐富了珠三角和港澳地區商時期的文化内涵,被列爲2001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1983—2000年,爲配合基本建設,文物部門在深圳寶安鐵仔山古墓葬區先後進行了兩次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
第一次發現鐵仔山古墓群並搶救發掘了戰國至明清時期的各類古墓葬130多座,其中有“熹平四年”(175年)東漢紀年墓。
第二次發現東晋至明清時期的古墓葬248座,出土器物400多件。在248座古墓中,有東晋墓5座、南朝墓36座、宋朝墓4座、明清墓203座。該墓葬區的年代跨度之大、數量之多、墓葬之密集及形式之多樣,不僅在廣東省罕見,而且在全國也極爲少見。表明深圳的社會、經濟早在東晋時期有了相當的發展,能够成爲粤東南地區重要的政治、文化和經濟的重鎮。
(二)地上文化遺存
東晋到南北朝。東晋設立的東莞郡和寶安縣治所均在南頭,因此,南頭成爲深圳乃至粤東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中心。明清兩代所建的南頭城即在原晋代古城位置,2001年在對南頭城南門外廣場進行考古發掘時,曾發現東晋的城壕遺址,還發現不少南朝時期的文化遺存,出土了大量的陶器製品,以及石墨硯等隨葬品,説明六朝時期南頭地區在經濟、文化上都有較大的發展。
唐、宋時期。除地下墓葬外,到目前爲止,地面建築只發現南宋時期的兩座石構建築——龍津石塔和黄默堂墓。
明清兩代。深圳是東南沿海的海防重鎮,是抗葡、抗倭的前沿陣地,雖然經過清代初年禁海遷界的摧殘,絶大部分的地面建築已經在這次浩劫中消失,但仍然留下了足以證明深圳明代重大曆史事件或人物的文化遺存。如兩座建於明初的古城——大鵬所城和南頭所城;如爲明代統一中國作出過重要貢獻的歷史人物何真故居——元勛舊址,是保存較爲完整的廣府圍寨式建築。
爲紀念護國有功的汪鋐以及在爲民請命恢復新安縣有功的廣東按察副使劉穩,新安民衆在南頭城關口村修建了“汪劉二公祠”,現存的汪劉二公祠爲清代重建。
清代初年的禁海遷界使深圳地區的社會經濟和建設遭受了極爲嚴重的破壞,文明幾乎被中斷。當時的廣東巡撫王來任(滿族人)兩次冒死上書請求復界,被革除職務。深圳復界後,當地民衆自發募集資金興建了紀念王來任的“王大中丞祠”,成爲這一重大曆史事件的最好物证。
清代特别是清代中期以後留下了大量的歷史文化遺存。深圳東部主要是客家人聚居區,因而有大量的客家圍屋建築,如龍崗區的鶴湖新居、大萬世居、龍田世居和茂盛世居等。西部主要是廣府人聚居區,因此遺留大量廣府式民居和古村落,如寶安區的燕川村、鳳凰村、沙二村等。
中部地區則因處於廣府、客家兩大民係混合區,同時因地接香港,受外來文化的影響,故多爲混合式民居、中西合璧式民居和砲樓式民居,以及深圳墟(又名“東門老街”)和觀瀾老街等歷史街區。廣府、客家兩大民係在長期的交往中,因地域、民係、經濟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同民係之間的文化相互衝撞、交流,其文化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融合,因此客家建築不完全是純客家的,廣府建築也不完全是純廣府的,大體上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外來文化的因素,形成了較具特色的建築風格。其豐富的文化内涵,充分反映了深圳本土文化的特色以及深圳歷史文化的源流,是客家民係和廣府民係的歷史文化、傳統民俗風情的實物見证,同時也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實物見证。
3.近現代文化遺存
自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七月到光緒二十四年(1898)四月期間,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的相繼割讓都發生在近代深圳這塊土地上,並留下了永久的歷史見证,即沙頭角中英街和立於街中心的八塊中英界碑。
深圳曾在中國近現代歷史上發揮過重要的作用。
道光十九年(1839)年發生在新安縣的九龍海戰、川鼻海戰、官涌之戰是鴉片戰争的爆發點,史學界認爲九龍海戰“拉開了中國近代史的序幕”。指揮此次海戰的賴恩爵將軍就是深圳大鵬人,其府第至今依然在大鵬所城内保存完好。
光緒二十六年(1900)的三洲田起義,在近代反帝、反封建革命中具有重要意義,起義隊伍大部分是深圳人民群衆,起事發源地也在深圳。今三洲田遺址猶存。
宣統三年(1911),廣九鐵路通車,至今羅湖鐵路舊橋原物已經被深港雙方共同保護,將永久保存在羅湖關口香港一側。
深圳是廣東最早建立共産黨基層組織的地區之一,“中共寶安縣委第一次代表大會”舊址(燕川素白公祠)建築已經被列爲文物保護單位。
1925年,廣東、香港爆發著名的省港大罷工,深圳地區建立了罷工工人接待站,成爲省港大罷工工人可靠的後方基地。現存舊址有思月書院、懷月張公祠等。
抗日戰争時期,葉挺將軍在深圳成立東江抗日遊擊指揮部;嗣後,深圳人民成立惠寶人民抗日遊擊隊(後改爲廣東人民抗日遊擊總隊、廣東人民抗日遊擊隊東江縱隊),建立了廣東地區第一個由我黨領導的東寶地區革命根據地,在抗日鬥争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民國三十年(1941),聞名中外的“營救文化名人”事件就是廣東人民抗日遊擊隊港九大隊以深圳爲重要的中轉據點展開,營救保護了包括何香凝、柳亞子、茅盾、鄒韜奮等在内的700餘名困留在香港的重要文化界人士、民主人士和國際友人。
這一時期的文化遺存主要有東江抗日遊擊指揮部舊址、東江縱隊司令部土洋村舊址、廣東人民抗日遊擊總隊成立大會舊址(即坪山文武帝宫)、抗日民主政權東寶行政督導處舊址(燕川澤培公祠),中國營救文化名人白石龍舊址(龍華白石龍村)。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會以後不久,深圳成爲我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在經濟特區成立以來的短短20多年的歷史中,深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走完了國家100多年的建設路程,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迹,取得了讓世人驚嘆的輝煌成就,爲我們今天和未來的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06年,深圳市文化局、規劃局、旅遊局、深圳商報社、深圳衛視共同主辦了“改革開放十大曆史性建築”的評選活動,歷時5個多月,政府與民間成功互動, 30多萬市民參與其中,最終評選出10座建築——蓮花山廣場鄧小平雕像、地王大厦、市委大院及孺子牛雕塑、國貿大厦、電子大厦、上海賓館、世界之窗世界廣場、羅湖口岸聯檢大樓、深圳博物館、深圳大學建築群的主體建築。
這10座建築,從不同角度見证了深圳特區的發展歷史,在深圳改革開放和城市發展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和影響,是具有重要歷史人文内涵和價值的代表性建築。對於宣傳、展示特區改革開放的成就,宏揚改革創新的深圳精神,留住城市發展的足迹與記憶,增强市民文物保護意識和城市認同感、歸屬感,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文化品位,都具有重要意義。深圳率先在全國開展改革開放歷史性建築的評選和保護工作,既是留住改革開放歷史的必要舉措,也是對當代文物保護工作的一種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