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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我省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調研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綜合組

  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進行執法檢查,將華僑農場問題作爲重點檢查内容,檢查成果得到了黨和國家主要領導的高度關注。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華僑農場問題最重要的還是幫助華僑農場發展,中央還要相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温家寶總理批示:下决心把歸難僑農場的歷史遺留問題徹底解决。國務院成立了由發展改革委員會牽頭,18個部門和廣東、廣西兩省(區)政府參加的華僑農場發展改革工作小組,經過大量的調查研究,提出了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意見。2007年3月13日國務院出臺《關於促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國發\[2007\]6號),立足於從根本上解决華僑農場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華僑農場的可持續發展,立足於爲歸難僑謀取長遠利益與近期利益,將廣大歸難僑的根本利益作爲解决問題的核心和前提,系統提出瞭解决華僑農場改革發展的體制與機制等根本問題,以及解决歸難僑吃、穿、住、行、醫、就業等突出民生問題的思路和具體措施。黨中央、國務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力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加快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高度重視,以及對全國廣大歸難僑的親切關懷。我省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迎來了發展的春天。爲此,省政府參事對我省華僑農場近期的改革和發展工作進展情况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况匯報如下。

  一、我省華僑農場的基本情况

  華僑農場是在特殊歷史時期,國家爲接收安置被迫回國的大批歸難僑而設立的國有農業企業,是歸難僑最集中的安置單位。它既有國有農業企業的經濟屬性,又有難民安置的政治屬性和涉外性,是中國政府認真履行國際難民公約義務和堅守對國際社會莊嚴承諾的重要體現。

  我省是全國華僑農場數量和安置歸難僑人數最多的省份。全省有23個華僑農場,分佈在14個地級以上市,面積達1070平方公里,總人口30.6萬人,占全國華僑農場總人口的49%,目前我省華僑農場安置了來自印尼、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緬甸、印度、泰國、柬埔寨、老撾等24個國家和地區歷經國外政治風波和排華事件中的歸難僑6.9萬人,占全國華僑農場歸難僑總數的43%。

  改革開放前,國家經濟建設還没有大的發展,物質缺乏,就業困難,仍給予華僑農場人員國家全民職工身份,享受優於周邊群衆的政治和經濟待遇,實行政企合一、部門領導的計劃經濟條條管理模式,人財物、産供銷由僑務部門直接領導的管理體制。但由於當初安置時間緊,批量大,選址和布局不甚合理,多數華僑農場所處的自然條件、生態環境較差,加之長期以來的計劃經濟體制、管理體制、人才缺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華僑農場歷史遺留問題多,發展速度比周邊地區慢的狀况。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華僑農場改革發展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2002年以前,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營華僑農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决定》(中發\[1985\]26號)爲標誌,主要是按中央的要求注重抓好華僑農場下放地方管理問題,推動華僑農場下放並融入地方經濟社會,同時在省和地方的幫助扶持下,加强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增强自我發展的能力,改變貧困落後面貌,加快發展。

  第二階段是2002年以來,以省政府《關於華僑農場改革工作若干問題的補充通知》(粤府函\[2002\]365號)爲標誌,着重推進勞動社保改革工作。省市兩級籌措資金基本解决了華僑農場職工老有所養的問題,爲華僑農場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加快了華僑農場經濟發展步伐。同時,啓動了危房改造,加快了基礎設施建設,增加了財政補助資金。期間,省財政累計安排了16.22億元用於支持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

  經過兩輪改革發展,華僑農場初步理順了行政管理、財政、經營管理等體制,加大了財政扶持力度,落實了對困難華僑農場財政轉移支付,初步建立了華僑農場職工社會保障體系,加强了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了經濟加快發展,生活水平逐步有所提高。

  二、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的重要精神,精心謀劃,周密安排,將其作爲我省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課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中央政治局委員、原省委書記張德江、省長黄華華多次聽取了匯報並作重要指示。2007年4月省政府成立了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省長黄龍雲、萬慶良同志先後擔任組長,成員包括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僑辦等14個省直屬部門主管領導。領導小組多次深入進行專題調研,召開會議研究布置推進華僑農場改革發展工作,統籌協調解决有關問題。同年8月30日,在省委、省政府出臺的《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解决社會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粤發\[2007\]14號)提出加快歸難僑危房改造,加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險,妥善處置歷史債務,做好土地確權登記發证和開發利用管理等五個方面工作,解决華僑農場當前生産生活保障的突出問題。接着由省委常委、副省長黄龍雲親自主持,省直12個有關部門歷經半年研究論证,起草制定《廣東省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常委會討論通過,並提交國家華僑農場發展和改革工作小組審核批準。《實施方案》明確了我省今後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提出以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的“三融入”作爲華僑農場改革發展的主綫,以解决歷史遺留問題爲切入點,以大力發展農業産業化爲重點,制定適度工業化及科學規劃指導下城鎮化的强有力政策措施,來改善華僑農場歸難僑生産生活條件。同時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據測算,省市兩級財政用於扶持資金達6億元。今年1月14日省政府在江門召開了全省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會議,研究貫徹國務院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省華僑農場新一輪改革和發展的各項工作。會議指出,當前我省華僑農場改革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各地、各有關部門和華僑農場要充分認識到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明確方向,狠抓落實,全面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强調思路决定出路,體制和政策决定走向,責任决定力度。要求各級政府切實擔負起屬地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主體責任。《實施方案》的制定出臺和會議的召開,極大地鼓舞了華僑農場幹部群衆的信心,期盼在各方面積極配合和支持努力下,華僑農場各項工作會取得新進展。

  三、各級地方政府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相繼制定的加快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對華僑農場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融入地方管理初顯成效

  體制改革前,華僑農場承擔着教育、衛生、公安、政法等社會職能,歷史包袱沉重,嚴重制約華僑農場社會和經濟發展。改制後,一是轉變了華僑農場政企不分,企業辦社會的狀况。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將華僑農場教育、衛生等職能納入當地的總體規劃,由地方統一進行規劃、建設和管理,使華僑農場的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以及教育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管理範圍,地方政府配套資金部分解决了華僑農場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並將退休歸難僑養老保險納入當地社保管理範圍。華僑農場大部分職工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少數有條件的還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華僑農場中小學校納入當地學校布局調整,職工子弟納入城市免費義務教育規劃統籌給予補助。二是切實加强了華僑農場投資軟環境的建設,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措施,有力地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增强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活力,加快發展步伐。三是利用國家、省補助資金和地方財力支持,華僑農場金融債務處置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動工興建(修繕)安居房及改造危房;水、電、路基礎設施有所改善,特别是“飲水難”問題基本得到解决,八成人喝上自來水;農田排灌,機耕路、水庫等農業設施得到不同程度整治修復,促進了華僑農場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使部分華僑農場初步實現了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打破了華僑農場長期封閉落後的局面。

  四、當前華僑農場改革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盡管我省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與廣大的歸難僑及職工群衆的要求,與黨和政府的要求仍存在較大差距。

  (一)多數華僑農場還没有真正實現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的“三融入”。華僑農場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産物,我省華僑農場體制改革仍未完全到位,一直保持相對獨立的管理體制。在計劃經濟時代,作爲國有農業企業享有特殊政治、經濟待遇,職工生活水平高於周邊地區的農民。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相對獨立的行政體制呈現了“不工不農、不城不鄉、不政不企、相對封閉”的特點,既享受不到城市政策、也享受不到農村政策,使華僑農場的生存和發展陷入困境。

  建議:

  華僑農場要在現有建制基礎上,在建制鎮、街道辦和管理區(經濟區)三種模式中確定一種符合本地實際和發展的行政體制,納入屬地的縣(市、區)管理,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完善華僑農場的基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將華僑農場未參保職工盡快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鼓勵和幫助尚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華僑農場及其職工盡快參保,對無力從根本上解决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赤字和確保待遇發放的縣(市、區)需加大幫扶力度。積極推動華僑農場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逐步使華僑農場企業成爲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

  (二)華僑農場的歷史包袱、歷史債務等問題還没有完全解决好。

  建議:

  華僑農場應按照“統一規劃建設新村、分類指導、試點推進、分期實施”的原則,在歸難僑自願的前提下,采取個人自籌、政府、農場出一點的資金籌措重建或修繕安居房、危房、敬老房等方式,加大力度加快歸難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建設,可考慮發給房産证。把華僑農場的養老、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制度納入當地統籌,享受低保救濟、遭遇自然灾害損失的臨時救濟等。各地區、各部門應仿照農村建設的方式依規劃要求,由政府投資,完善華僑農場的交通、電力、水利、教育、衛生、廣播電視等公共設施建設,以補償過去未得到的優惠。對特别困難的華僑農場納入扶持欠發達地區發展政策的範圍。各級政府要切實解决好涉及職工群衆個人利益的非金融債務,如拖欠工資、醫藥費、社保繳費等歷史遺留問題。

  (三)我省大部分華僑農場的經濟發展還没有真正走上快車道,歸難僑的生産生活的整體水平普遍低於當地群衆的平均水平。而且,華僑農場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

  建議:

  (1)要發揮華僑農場國有土地資源優勢。我省華僑農場面積1070平方公里,相當於香港面積,人口僅30.6萬,每萬人佔有土地35平方公里,相當於每人佔有5.3畝土地。在廣東,土地是珍貴資源,應將這個資源運用起來,解决華僑農場的生存與發展問題。有步驟地規劃建設工業園區和農業園區,各級政府應在工業發展用地指標政策上給予傾斜,鼓勵和引導珠三角企業爲山區及東西兩翼地區有條件的華僑農場,建設産業轉移工業園和興辦具有地區資源特色的農産品生産和加工的龍頭企業,對農業用地要規劃好養殖與種植品種,能自己運營的由自己運營;做不了的采取定額承包或租賃經營方式,坐收盈利。營運的資金可采取集資或借貸方式解决。促進華僑農場工業化、農業産業化的發展,也帶動所在市、縣(區)的工業化、農業産業化進程。招商引資,農場可以用土地爲股份入股合作;招商引資前景不太好的項目,可考慮以租用土地的方式收租,作爲收益;如果有適合自己搞的項目,經過論证,由政府擔保,銀行貸款投入建設。收入按人頭分紅,所有新建企業要盡量使用當地勞動力。

  (2)增强華僑農場改革發展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集各種資源,爲大力實施惠僑工程形成合力。當前,國家和省都高度重視華僑農場工作,調動了各種資源給予傾斜,必須因勢而動,抓住這一重要機遇。各級財政部門要爲解决華僑農場歷史遺留問題,想方設法籌措資金,幫助卸下沉重包袱,使其輕裝上路;國土部門應爲華僑農場解决好土地確權問題和土地糾紛的問題;勞動保障部門應實施歸難僑及其子弟的職業技術培訓,推薦就業;農業部門應選擇在華僑農場興建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傳授推廣良種種植、先進的農業生産技術和管理技術,提高農業産業化水平;扶貧辦應選擇華僑農場若干村(隊)建立扶貧示範點;僑辦、僑聯應發揮僑力,通過各種形式的“僑幫僑”協助解决部分歸難僑的實際困難,推進招商引資和工業化、農業産業化進程;交通、水利部門應把華僑農場路、水等建設納入到地方格局和體系中去。

  (3)堅持維護歸僑、僑眷權益,做好華僑農場歸難僑宣傳教育、引導工作,克服“等、靠、要”的依賴思想,調動參與改革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社會穩定。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把黨和政府對華僑農場尤其是對歸難僑的關懷宣傳到户,鼓勵和引導華僑農場職工和歸難僑積極參與華僑農場的改革發展,正確對待改革,正確對待當前存在的困難和面臨的利益調整。關心歸難僑疾苦,注意及時反映並協調解决好各種實際問題,維護好華僑農場的社會穩定。

  (4)華僑農場改革發展必須十分注重領導班子建設。華僑農場改革發展的各項政策要真正落實到基層,首先華僑農場必須要有一個好的領導班子,否則再好的政策也難以落實。各地市(縣)在組織《實施方案》的過程中,要把加强華僑農場領導班子建設作爲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來抓,要選拔一些有能力、懂經營、會管理、責任心强、廉潔奉公、肯全心全意爲歸難僑服務的幹部,充實到僑鎮(區、辦)領導班子中去。注意克服長期以來享受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各種福利待遇形成的慣性及無所作爲的思想,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因地制宜,勇於開拓,努力帶領華僑農場職工把改革發展的各項工作搞得有聲有色,富有成效。

  (5)加强督導。推進華僑農場改革發展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爲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必須建立有效的工作督導機制。省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若干督導小組會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加强對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實施方案》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工作,及時協調解决各地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經濟比較困難的市縣及後進的華僑農場應特别給予具體指導和幫助,對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及時總結推廣,以確保《實施方案》的順利實施。争取把我省華僑農場改革發展成爲全國的亮點和排頭兵,爲全省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爲所在市縣做出更大貢獻,爲全國、全省的僑務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

  調研人員名單:、

  領 隊:陸慶忠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副巡視員、黨組成員

  成 員:陳永泉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農業大學教授

  周長瑚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

  郭 岳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

  甘子鈞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員[ZK)]

  葉 梧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畢英佐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農業大學教授

  莫羡春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業務處處長

  黄瑩瑩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業務處科員

  執筆人:郭 岳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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