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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發展“鄉村旅遊”,促進廣東新農村建設
劉人懷 何問陶
改革開放以來,在廣東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也拉大了,因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任重道遠。廣東地處華南,氣候宜人,山川河流、沙灘濱海、温泉島嶼,旅遊資源豐富,加上交通便捷、信息暢通,發展“鄉村旅遊”是縮小城鄉差距,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可選擇途徑之一。
一、“鄉村旅遊”已成爲創新型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着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人口密集、交通擁擠、環境污染、物價高企等“城市病”日益凸顯,於是休閒、旅遊、度假已成爲城市人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旅遊消費也成了經濟增長的重要助推器之一,傳統主流旅遊模式大多以旅遊中介組團爲組織形式,以景點旅遊爲主要方式,旅遊購物兩兼顧。這種旅遊省去了旅客找交通、尋旅店、走迷失的麻煩,很受歡迎。但這種跑景點式的旅遊方式花在路途上的時間太多,遊客疲於奔波,缺乏休閒和深度,而且一家人出遊費用也不菲。近年來,一種休閒度假、聯誼交友、闔家團聚、體驗采風、回歸自然、豐儉由人、時間自由的“鄉村旅遊”正在興起,旅遊中的“農家樂”已作爲一種品牌在全國取得共識。
這裏所指的“鄉村旅遊”並不是泛指在鄉村辦餐廳、酒樓接待食客,而是以村鎮爲依託,以農户爲載體(農户家庭式旅遊既可以一家一户爲主體經營,也可以聯合經營),以家庭日常生活方式安排的一種休閒度假方式。深度游、自然游、生態游、體驗游,近年來這種獨特的旅遊方式越來越受到城市人的歡迎,甚至供不應求。
優質“鄉村旅遊”之所以供不應求,是因爲這種旅遊並不是任何農户、任何村鎮想辦就可以辦起來的,它對整個農村大環境和農户家庭小環境都有較高的質量要求,現在很多地方還難以達到。比如在優美的生態環境和古檏的民俗的大前提下,要求旅遊地交通通訊便利,水電暢通,道路及建築整齊清潔,基本家電齊備,環境衛生,生活文明,服務周到等。要達到這些要求,村鎮和農户要自覺改善居住環境,並以旅遊業帶動農、林、牧、副、漁業發展,改善就業,學會經營,促進消費,提昇整體素質。中國人口衆多,旅遊需求正在向個性化、多元化轉變,“鄉村旅遊”有着廣闊的發展前景。
二、“鄉村旅遊”在廣東發展相對滯後及原因
“鄉村旅遊”在發達國家早已興起並日趨成熟,我國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農村環境的改善,這種旅遊模式大約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才發展起來,最早是依託村、鎮的自然環境辦起了“農家樂”餐廳酒樓,由於其價格低廉,風味特色突出,許多城市人自發到這些地方去消費,或吃一頓飯,或自娱自樂玩一天,基本上不住宿。隨着農村居住環境的改善,“農家樂”也從酒樓飯店拓展到農户家庭,融吃、喝、玩、樂、住、游爲一體的“鄉村旅遊”模式。遊客根據自身的偏好,住一天兩天可以,住十天半月也行。每個人大約花400元到600元就可以享受一個月的休閒。如果要加菜式或提供特色風味飲食項目,遊客另外加錢,大家都方便。目前,“鄉村旅遊”在四川成都平原、貴州遵義地區、雲南麗江地區、長三角地區發展勢頭很好,吸引了全國各地遊客,到暑假期間還要提前預訂才能成行。
廣東有發展“鄉村旅遊”的自然資源,但這種創新方式並未很好地鋪開,大多數“農家樂”還僅限於提供餐飲服務。其原因大致有:第一,廣東農村,特别是珠三角雖然住房條件都比較好,不是小别墅就是小洋房,比起城市寬敞明亮多了,但村鎮規劃落後,環境臟、亂、差,缺乏吸引力。第二,農村住房設施不配套,特别是浴室和衛生間還達不到旅客要求。第三,農村的文化、娱樂、體育活動等現代服務欠缺,其它配套的特色或生態旅遊項目跟不上,難以久留旅客。第四,廣東人待人接物觀念比較内向,不善於與陌生人交往,更不願意外人住在家裏,農户主動發展“鄉村旅遊”的意願不强。第五,雖然廣東也有許多地方具備開展這種旅遊的條件,但缺乏宣傳、引導和推廣,“鄉村旅遊”還没有作爲一個産業和增加就業的手段來策劃,更没有把它作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途徑之一來重視,僅僅停留於自發階段,發展遲緩。
三、“鄉村旅遊”發展對策及注意事項
發展“鄉村旅遊”既是經濟主體的市場行爲,又是涉及到包括政府和農户在内的方方面面配套的系統工程,需要認真調研、精心策劃。第一,建議由省旅遊局或旅遊協會牽頭對省内外“鄉村旅遊”狀况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找出廣東發展“鄉村旅遊”的困難和差距,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廣東發展“鄉村旅遊”的初步規劃或指導性意見。同時在珠三角、粤東、粤西、粤北各選一個條件比較成熟的村鎮作爲“鄉村旅遊”試點,總結經驗,加以推廣。第二,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村鎮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投入,營造適宜“鄉村旅遊”發展的大環境。比如村村通公路、通水電、通寬帶,村村有醫療衛生站或社區醫院,文化站或文化館,體育健身場所等。第三,村、鎮政府要組織和引導農户自覺搞好清潔衛生,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時科學有序地規劃村鎮建設,維護社會治安。而農户自身則要改造住房和周邊環境,既方便自身居住,又利於發展旅遊。第四,引導農户根據所在地的人文歷史,發展傳統民間工藝和旅遊産品,既滿足了旅客要求又增加了農民的就業和收入。充分利用現有旅遊中介機構爲“鄉村旅遊”做好宣傳推薦、組織客源、推銷産品和業務培訓的工作。第五,嚴格審查、加强管理。旅遊主管部門應對“鄉村旅遊”的準入資格、經營範圍、衛生條件、服務質量等制定管理規則,條件成熟後納入立法管理。第六,發展“鄉村銀行”爲農户提供“鄉村旅遊”小額貸款,用於住房改造,家電申購,環境衛生改善以及其他副業,並監管資金合理使用和有效循環。第七,“鄉村旅遊”本身收費較低,房産屬農民自己,勞動力價格又低,加上經營時間不穩定,成本收益難以合理計算,因此建議對這一旅遊項目免收承辦農户的税收,放水養魚。
“鄉村旅遊”是一種創新業務,没有現成的制度規範和統一的標準模式,需要我們在實踐中摸索。但應該注意“鄉村旅遊”就是“鄉村旅遊”,要保持自然環境、古檏民風各具特色,千萬不要相互攀比和復製城市樣本,同時特别注意不要因爲遊客增多、管理不善而加劇農村的污染,應堅持可持續發展。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