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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新農村建設亟待解决的問題──從農民工“進城”的角度看



  郭繼民 韓 静

  當下,倡導新農村建設或曰建設新農村已成爲頭等大事,不少專家、學者從制度、政策乃至經濟規律等諸層面展開研討,均有益於國是。然而,竊以爲當前落實“新農村建設”的前提條件乃是“民工潮”引發的一系列問題。若不能妥善解决之,新農村建設將困難重重。作爲“流動人口”居全國之首的廣東,民工潮所引發的問題更是成爲制約南粤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因此,本文試圖從“民工潮”引發的問題切入,對新農村建設進行膚淺的思考。

  一、“民工潮”帶來的社會問題

  總體而言,農民進城“務工”“盤活”了經濟,提高了農民的收入,甚至一部分農民(如珠江三角洲地區)步入“小康”的富裕水平。但是,不容忽視的是,“民工”進城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若不能及時對之關注並努力解决,後果將不堪設想。概言之,農民工進城至少“造成”了以下的社會問題:

  (一)農村養老問題日益嚴峻

  由於傳統觀念及農村特有的現實狀况使得多數農村老人基本依靠“子女”養老(對大多數老人而言,養老院仍然不是他們的首選),而當下,壯勞力的外出務工造成“門前一只狗,屋内老倆口”的“空巢”現象,寂寞、孤獨是留守老人的通病。更令人擔憂的是患病老人不能得到及時治療。雖然國家加大了對農民“看病難”問題的解决力度,如不少農村也同“城里人”一樣有了醫療保險,但多數行動不便的老人,却只能在家“聽天由命”(因爲限於基層醫院的具體狀况,目前還不可能做到及時的上門服務),這樣 “醫療保險”很大程度上不能落到實處,成了“空頭支票”。

  (二)農村基層教育問題仍然相對突出

  應當承認,農村子女學費的免除减輕了農民的負擔,但並没有從根本上解决農村教育問題。農民外出務工造成的父母“缺位”使得這些孩子處於“失控”狀態。又加之社會上一些不負責任的娱樂媒體和“黑心”老闆傳播、販賣的各種低級“趣味”東西,於是不少缺乏“監管”、“不辯是非”的孩子就在這種“灰色地帶”“放任自流”了:三、四年級的孩子竟知道“開房”;十來歲的孩子有的竟然就做過人流!至於偷竊、撒謊、欺騙、逃學、抽煙、喝酒、上網聊天、痴迷電子遊戲等惡習竟然成爲較爲普遍的現象!另外,减免學費,未必就意味能留住學生的“心”,因爲對多數學生家長來説,减免學費的好處就在於“孩子能得到免費的照看而已”。同時,由於收入的懸殊,不少鄉村教師或“孔雀東南飛”,或直接加入“民工”的隊伍,這無疑會教師隊伍素質偏低且人心涣散,留守兒童的教育狀况可想而知。

  (三)農民種糧積極性不高,土地 “荒蕪”現象嚴重

  免除“農業税”、給予“糧食補貼”確實减輕了農民的負擔,但是,農民的種田積極性並未因此提高,其原因仍在於利益驅動。我們可以算一個經濟帳,以種植水稻爲例:即便一畝水稻産量按1000斤算,其市場價爲一元五角,一畝地也就是1500元,除去種子、化肥、灌溉、農藥以及耕地等各種費用外,按最樂觀的算法,一畝水稻一年最多也就500多元。農村按四口之家來算[注:就廣東大部分地區而言,農民耕地面積多維持在1畝左右,一些山區則更少,農村的生育水平以二胎爲主。],一年純收入也就2000多元。如果再考慮到物價問題,其收入還要打折扣,甚至入不敷出。而外出人員(以從事建築業男勞力爲例)一年的收入至少也在6000元以上,兩者比較,自然要外出“打工”。這種狀况下,誰還願種糧呢?此外,在政府推行、落實“免税”的同時,一些廠家開始抬高化肥、農藥等生産資料的價格,無疑生産資料價格的提高又很大程度上扺消了“免税”的好處,此亦爲導致農民種田積極性不高之要因。

  (四)農村治安問題突出

  青壯年外出務工所形成的“空巢”現象使得騙子、盗竊犯趁虚而入。尤其在春節前期,各種騙子也趁村子“空虚”時,屢屢出擊,他們利用老人淳檏厚道、文化水平不高等特點,進行騙錢、騙物的勾當,至於假化肥、假農藥、假種子亦時有發生。更有一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竟借“空村”之機從事拐買“兒童”的罪惡行徑。農村歷來是“鷄犬之聲相聞”的“安定”社會,但如今,安全問題却成了人們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有的村子甚至被迫成立了“巡邏隊”,此種現象頗令人擔憂。

  (五)淳檏民風日漸衰落

  隨着“務工”人員外出的增多,農村的淳厚風氣亦日益下降,其主要表現有三:一則爲“婚外情(性)”上。據筆者所知,婚外情(性)在外出務工人員與“留守人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就前者來講,一些打工人員經不起“娱樂場所”如“髮廊”、“洗頭房”等藏污納垢之地的誘惑而做出“傷風敗俗”之舉,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就後者而言,留守人員(大多已婚婦女居多)的“越軌”問題也相對突出。表面看來,“婚外情(性)”的直接原因是“務工人員”的外出造成,但其深層原因則在於我們的“文化”導向、宣傳出了問題:幾乎打開任何電視頻道,總在上演着三角戀、多角戀,婚外戀,而那些以“獲利”爲目的打着治療各種“性病”的廣告也在進行打着“增强開放意識”、“提高生活質量”大旗進行惡劣“宣傳”,其内容庸俗下、動作不堪入目。而傳統的、嚴肅的東西則被當作“保守”、“迂腐”、“過時”、“不開化”被邊緣化,這種“墮落之風”不但腐蝕了城市,且此“病毒”正在鄉村“蔓延”,對鄉村的淳檏之民風搆成了嚴重的威脅。二則爲誠信的缺失與冷漠的滋生。中國農村社會歷來都是 “熟人”社會,熱情、誠信、淳檏滲入農民社會的骨髓。然而在“利益决定一切”倡導下,人們以爲“市場”就是純粹講“利”,不講“人情”和“道義”,尤其隨着農村“務工”人員的外出,鄉村固有的熱情、誠信逐漸被淡漠所代替。這當然有其客觀原因,如農民工在城市的“不平等”、甚至受“歧視”的遭遇,一些工頭的“欺詐”“不誠信”行爲使他們不再輕易相信别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冷漠心情也逐漸蔓延,以至於將這種情緒帶回了鄉村。留守人員也身受各種“鋪天蓋地”的虚假廣告和一些犯罪分子的“甜言蜜語”之危害,不再輕易相信别人,於是農村所特有的“熟人”社會正在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那種“關門朝天”“躲進小樓成一統”的冷漠與陌生。三則爲農村攀比之風日盛,浪費揮霍嚴重。誠然,農民“打工”較之過去確實富裕了,然而由於缺乏正確的文化導向,農村的攀比、揮霍之風日益嚴重,這種彼此間的競相攀比既浪費了財物又在鄰裏間造成矛盾,益發加重了彼此間陌生、隔膜關係。

  (六)農村環境問題應引起足够關注

  隨着“農村生活城鎮化”步伐的進展,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出。而農村的“污染源”又多來自“外部”。近年來,由於城市普遍加强了環保監管,許多污染企業無法在城市立足,便搬出中心城區,搬到郊區和農村,造成工業污染的轉移,一些城郊地區已成爲城市生活垃圾及工業廢渣的堆放地。初步統計,全國因固體廢棄物堆存而被佔用、毁損的農田面積已超過200萬畝。此外,鄉村旅遊的興起,旅遊相關産業的飛速發展所帶來的生活污染和交通污染,人文景觀和娱樂設施開發所造成的生態破壞,也給農村環境帶來了傷害。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是,幾乎每個村莊都被“一次性”的包裝袋、杯子,不可降解的塑料、泡沫,發臭的黑水、破爛的衣物等等垃圾所包圍,更不必談各種農藥、植物類激素生長素和空氣污染所帶來的問題了。無疑,當下關注並解决農村環境問題已刻不容緩。

  二、問題存在的經濟社會根源

  當然,以上種種社會問題的出現表面看來是由“農民工”的“流動”所造成,但實質上很大程度乃由“經濟過熱”的政策所導致,“民工流”的涌動無非把隱藏的問題明朗化且使之變的日益嚴峻起來。

  毫無疑問,“經濟問題”依然是中國農民壓倒一切的大問題,然而如果把中國農村的問題僅僅局限於“經濟發展”層面上,問題也未必就能得到“完滿”解决。我們知道人的需求是多樣性的,生存要求(衣食)固然是基礎性的,但却不是唯一的。更何况,人的各種需求也是相互“補償”的,如“精神”的愉悦可以扺消物質的“相對不足”,生活簡單但擁有“歸宿感”的老人勝過“孤獨”而富裕的生活。簡檏而有安全感的生活也未必就比“燈紅酒緑”的奢華生活差多少……。總之,人們所追求的“幸福”應該是一個複合指標,而不是僅僅以收入的高低和所謂的經濟GDP作爲唯一尺度,“和諧”社會絶不是只講經濟指標。客觀地講,農村的經濟狀况、生活水平較改革開放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尤其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其變化更是天翻地覆。然而由於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率”所帶來上述一系列的社會安全、留守兒童、養老、環境、風化惡俗等等諸問題足以“扺消”經濟所帶給人們的暫時滿足。當然,社會非静止之物,它終歸是要“動”的,要發展的,農村自然也不能例外,然而農村要向何處去呢?農民要向何處去?農民“進城”是唯一的選擇麽?靠“户籍制度”或者農村城市化能改革能否根本解决“不平等”?

  (一)關於 “民工潮”出現的再反思

  現在討論這個問題似乎純屬多餘,因爲“民工潮”已確然成爲客觀存在的“現實”,更何况經濟學家早已論证過其必然性、必要性。其論证大致有三個理由:一爲内在原因:農民人多地少,有富足的勞動力資源;二則外部“利益”驅動: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此二者爲“流動”之必然性。三則農民工流動起來可以避免過多剩餘勞動力“無事生非”的社會問題,此爲流動之“必要性”。就分析本身的“事實”層面來看,經濟學家的分析是中肯的,但就邏輯綫條來看,其推理又是含混不清的。筆者認爲,經濟學家在分析問題時有一個“自明”的前提,即“人口流動”是“自由”的,而“自由”又是“隱含”在“市場經濟”的前提之下,“市場經濟”又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必然的“發展規律”,於是在此一連串的前提預設下“民工流動”就成爲必然。

  果真如此乎?我們姑且撇開邏輯推演的過程,就事實層面看,同樣的中國,爲什麽20世紀80年代之前就没有如此幾乎“大規模”的“民工潮”呢?道理很明顯,因爲當時還處於“計劃經濟”模式下,“流動”是不自由的,因此自由與否並不是自發的,而是“可控”的。也許中國人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窮怕了,所以對之無甚好感,其實這亦是一大誤區。因爲世界上没有一個國家完全、純粹地聽命於“市場”,這無异於把人降低到動物的“適應層次”。人在經濟規律面前並非“消極適應”,也可以“宏觀調控”“有所作爲”的,尤其在有着13億人口的農業大國,更要“謹慎”規劃。若把一切甩手交給“市場”,則很難控制局面。同樣,民工的流動問題,我們就忽視了計劃性、有序性,而將之“甩手”交給“市場”自發、無序調控。於是,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甚至各級政府也紛紛動員、組織農民離鄉,致使中國出現了世界上絶無僅有的“民工潮”現象,也催生了諸如“春運”、“返鄉”、“黄牛”、“城管”、“打工”等特有詞目,更出現了上文所出現的一系列問題。筆者認爲,“民工潮”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對“市場”的過度迷戀和對“計劃調節”的放棄造成的,即“政策”的“不作爲”導致而成,並不是如經濟學家所鼓吹的什麽“客觀”、“必然”的現象,如果一開始政府用理性的眼光對待民工潮,有計劃有層次的指導“勞務”輸出和流動,至少不會如此“全民出動”的無序、混亂,也能避免上述出現的一系列的問題。

  自然,“民工潮”産生既有“經濟利益”驅動之原因,亦有“人爲”宣傳導向之因素。我們知道,中國農民歷來重土慎遷,滿足於“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田園式農耕生活,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這種生活方式和價值取向未必就是必然要淘汰和超越的。然而在所謂“現代理性”、“科技霸權”和“經濟至上”一統天下的當下,人們似乎無條件地接受了所謂“城市生活一定要取代鄉村生活”的偏見,似乎只有“城市”的生活才是我們最值得過且成爲畢生奮鬥的目標。在此理念指導下,一些富裕地區的“新農村”建設就是以城市生活爲“模板”進行簡單的“復製”,而我們的引導宣傳也總是把繪有“高樓大厦”的“城市圖片”作爲農民未來生活希望的牽引,難道新農村建設走“城市化”的道路?這種不切實際、偏頗“輿論導向”既不利於新農村的建設,客觀上也成爲誘惑“民工”涌向城市的動力。

  毋庸質疑,致使民工潮的最根本原因仍是經濟問題,而此“經濟問題”又是同教育、醫療、生産資料等諸多部門的“改革”息息相關的。衆所周知,自20世紀80年代起至90年代初,農村和城市的差别遠不如今這麽大。以教育受費爲例,當時小學生收費並不高,大學則基本免費,師範生還有補助,也就是説在當時農民即使靠種田也還是可以供得起“大學生”。但是隨着“教育産業化”及相關“物價改革”的進行,今天的農民靠“種田”即使連高中生也供養不起了,爲了培養孩子就不惜生命去挣錢了。據報載,農民工下不顧生命危險礦井的原因仍在於“貧窮”。“干我們這行,死傷是難免的,只是多少、誰碰到的問題。採礦工作時間長了,什麽都不想,只想多挖點煤,多挣點錢供養孩子。”[湖南師範大學調查組:《貧窮比礦難更可怕》,《文摘報》,2007年4月22日。]就醫療制度改革來看,隨着醫療改革的逐漸深入,高昂的醫療費用把百姓拒之門外,相當多的農民患者在家“聽天由命”。無疑,“無錢看病”亦是驅動農民離家的一大原因(所幸是當下政府正在努力解决農民醫療問題)。再則是“物價比”不合理。農民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養兩個孩子很輕鬆(農村計劃生育政策),但如今養一個也非常吃力,這自然與某些專家所認爲的當下孩子的“生活質量”提高有關,但筆者認爲此“物價比”不合理所致。當初四斤大米可以换取質量上乘的奶粉,而如今十六斤大米却也只能换到質量中等的奶粉了,而老百姓的糧食産量却並没有顯著提高,無疑不合理的“物價因素”亦是導致農民離鄉的客觀原因。

  (二)關於户籍制度的問題

  不少學者認爲,“民工”在“城市”之所以受到不平等待遇,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他們的農業“户籍”“限制”甚至“剥奪”了他們應享的權利,因此得出“取消城鄉户籍的差别乃是解决問題的關鍵”的結論。筆者認爲人們對於現象的分析是對的,訴求平等的呼聲亦值得同情、理解和支持。但靠消除“户籍”的差别來解决“公平”問題則未免太“天方夜譚”了,因爲這忽略了中國的國情。道理很簡單,中國首先是一個“人口”龐大的“農業大國”,且從來“奉行”“人情”“關係”的“用人傳統”。無疑,在此狀况下,即使大家都擁有清一色的“廣州户籍”,然而“僧多粥少”,實惠依然總是在少數人手裏,更何况一些“壟斷”行業使得“當地人”都也很難分享“蛋糕”,何况加入的“新户籍”?因此,客觀地講,即使農民工有了廣州市户籍又能怎樣?當然,“户籍”界限的取消畢竟是進步的標誌,但筆者認爲如果靠改革“户籍”來改變現實中的不平等,則未免太理想了。

  毋庸置疑,民工之所以受到不平等待遇既有外在、歷史的原因,又有内在的現實因素。由於生活習慣,所受教育的不同,民工是以“弱勢群體”出現於城市的。换言之,大多民工確實没有一技之長,無論技能素質還是文化素質都相對處於弱勢地位,這决定了他們靠 “體力”挣錢的居多。而在以“市場經濟”爲主導社會主義體制下,這勢必造成雙重的尷尬局面:就社會制度層面導致“實質不平等”的出現;就現實層面導致了貧富差异甚至兩極分化的事實。事實上,筆者在第一部分所提到的農村“安全問題”表面看來是民工的外出所引起,實質上乃是由於“貧富懸殊”所導致,城市經濟犯罪率也呈現出上昇趨勢亦與此有關。因此如何相對縮小貧富差距才是重要問題。顯然,靠變革“户籍”無濟於事,更何况“户籍”的改革至少在表層又會重新刺激民工潮的涌動。

  需要聲明的是,筆者並不反對“勞動力”的合理“自由”流動,而是反對自發、無序、盲目的流動,反對在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監管下民工的不平地位和待遇,此亦是筆者行文之要因。

  三、解决“民工潮”問題的對策

  通過上述“民工潮”現象成因的分析和由於“民工”離鄉所造成的農村社會問題的描述,竊以爲“農民工”問題的背後其實潜藏着如何發展農村、建設農村的問題,當下要務是怎樣留住農民而不是鼓勵、刺激農民進城打工。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是,如果農民的主力全部轉移到“城市”發展,那麽誰來建設新農村?温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時特别指出的“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不少於18億畝這條紅綫”的目標亦很難實現。爲了留住農民,提高農民種田的積極性,雖然中央政府對農民相繼出臺並實施了一系列的鼓勵政策:如免税政策、補貼政策。但正如筆者在第一部分所分析,這種“優惠”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農民種田的積極性,然而在“外出比種田實惠多得多”的現實下,這種“優惠”能吸引他們多久呢?。因此若真正把農民“留住”需要的不僅僅是具體的經濟“實惠”,更需要發揮“農村産業”優勢,健全的“保障”制度和深層次“人文關懷”,需要精神文明的“洗禮”。

  筆者認爲,解决“民工潮”問題,建設新農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一)在政策上要處理好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之間的協調關係

  單從人均GDP的水平來看,我國農村保持連年持續增長的態勢。但是GDP的增長未必就真正表明農村經濟得到提昇,要防止“拉美式”的“增長性貧困”。據有關報導,拉美的經濟增長率盡管平均均爲正值,但是經濟的增長並没有爲减困作出應有的貢獻,貧困人口始終居高不下,甚至呈不斷上昇趨勢。有關三農專家認爲,拉美化的教訓所得到的啓示是,要讓改革最大限度地使更多人受益,要讓增長最大限度的惠及全民。因此,我們在政策的制定與施行上要協調好經濟政策與相關社會政策的關係,處理好與農村政策相對應的配套改革,要讓農民切實得到好處,避免過度貧富懸殊。

  (二)加强農村基層隊伍的建設

  農民離鄉,農村之所以暴露出如此多的問題,與農村基層隊伍建設密切相關。據筆者調查,大多數村委會的僅限於“傳話”,多數村子自實行聯産承包責任制以來,近二十年幾乎没有開過一次會。農民與基層間彼此缺乏溝通,基層組織很難盡到“引導、集合、互助”的作用:農民外出務工缺乏必要的指導,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土地荒蕪,農村基層却無能爲力;農村治安問題嚴重突出,却也只能“忍受”。當問及此事時,一村支書無奈地攤開雙手:“靠我一個光杆司令,我能做什麽?”加强農村基層建設無疑是建設新農村的關鍵,没有好的領導班子,農村就會成爲一盤散沙,缺乏“指導”的民工流動也未免處於混亂狀態,“新農村建設”就有可能淪爲一句空話。有些“三農”專家呼吁農村重新成立“農會”組織,筆者對此持肯定態度。通過建立農會,也可以調節、平衡、緩衝單個農民與市場、社會和國家的衝突,又有利於保障社會轉型期農村社會的穩定。要之,要盡快把處於“癱痪”“半癱痪”的農村基層組織恢復起來,把人心收回。惟其如此,才能爲解决“農村問題”建設新農村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三)切實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加强精神文明、生態(環境)文明建設

  近年來,少數地區的基層組織爲了提高農民的生産業務素質,對之進行了必要的技能培訓。但筆者認爲,生産技能培訓固不可少,而必要的文化培訓更加重要。當前農村的淳檏風氣的蜕變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民俗文化”、“科技文化”、“法制文化”、“禮儀文化”、“人文文化”、“生態環境文化”的缺失造成的。切實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在輿論導向上要倡導真、善、美,駁斥假、惡、醜,力求營造民風淳檏、人際關係和諧的氛圍,讓“惡俗”、“低俗”甚至“違法犯罪”無立足之地。同時,要加强可持發展理念的宣傳,加强生態環境、居住環境的教育。基層組織應針對農民閒暇多的特點(而他們往往把時間消耗在“賭博”、“搓麻”上),在農村重新開展“夜校”或其他形式的“培訓班”,倡導“學習型”社會,把提高農民的技能、文化、品德等綜合素質有機結合起來,把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結合起來,不搞經濟“單打一”,必須“兩手都要硬”,着力培養與“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新型的文明農民”。

  (四)因地制宜,發揮區域農業優勢

  如通過大力發展種植業(經濟作物)、養殖業以及農(副)産品加工業等環保型産業(鄉鎮企業),以解决農村剩餘勞動力,使他們離“土”不離家。這既可解决老人的後顧之憂,又可解决因農民出走所造成的留守兒童無人監管的“盲區”;既可免除民工在外地的盲目奔波和客觀存在的各種“歧視”行爲又能享受天倫之樂,同時還能緩解由流動人口所帶來的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各種社會問題。當然,發展什麽,怎樣發展,各地應切合自身條件,根據市場需求,突出“特色”産業。這務必既需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發揮其主體創造性,更需要地方各級政府的引導並提供技術、信息乃至政策、資金上的支持,求真務實,切實爲當地農民謀福利。

  (五)要盡快建立並落實與農村實際情况相適應的“養老”體系和“醫療保險”制度

  隨着計劃生育的推行和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也將成爲農民所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因此建立穩固的養老制度尤爲必要。其次就養老“方式”上也應多樣化,不搞“一刀切”,把老人整齊劃一地推向“敬老院”。農村基層工作者應根據農村老人不願進敬老院的情况采取形式多樣的“養老”措施:比如對生活尚能自理的老人實行“在家養老”,服務人員定時、定期照看、檢查;對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也應尊重老人意見,盡量做到“離家不離村”。對於農村的醫療保險問題,不少地區業已進行試點,但整體思路和城市大致相同。筆者認爲,農村醫療問題除了用所謂用“資金”買“保險”的方式外,更應當恢復農村醫療點(當地政府可對村級醫療點給予適當的扶持飽和補助),着力提高縣、鄉醫療水平,力争讓老百姓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解决農民看病難的後顧之憂。

  建設新農村無疑是一個任道重遠的艱鉅工作,而新農村亦無固定模式,因我們不可一蹴而就,更不能畢其功於一役。必須因地制宜,切合農村實際,不斷調整决策,解决新出現的種種問題,逐步引領農村走向和諧、文明、富裕之路。

                               

            (作者分别係海軍兵種指揮學院政治教研室講師,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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