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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創新型事故
2009-7-1 16:46:16
撞車—倒樓—塌橋—碾人……最近各地事故一連串,而且都有一個共同點:離奇、荒誕、不可思議、聞所未聞!既然特點如此一致,那麽定義這類事故用什麽詞兒好呢?意外事故?惡性事故?詭异型事故?醜陋型事故?思來想去,還是“創新型事故”比較與時俱進。
火車相撞聽説過,可它居然給你來個創新型的站内相撞!這當然有利於廣鐵集團“制動失效”的解釋,因爲事故原因鎖定爲單純的機車故障可大大减輕鐵路管理部門的責任。新華社記者却不依不饒,死死咬住“正常調度兩車不會相遇”,認定問題出在信號上(見《廣州日報》7月1日A9)。一扯上牛皮就麻煩了,最後的結論往往跟真相差得很遠。
再説上海倒樓。報紙都説“在建高樓倒塌”,其實只有“倒”,没有“塌”。屬於創新型倒樓。事後對該樓結構、樁基等進行檢測其實已經没有意義,因爲人們通過照片,肉眼都能看到水泥樁基還不如馬路邊的燈柱粗,斷截面裏幾乎看不到鋼筋的影子。幾十根筷子能支得住一臺公交汽車嗎?這樓倒的也真是叫絶,既没臺風,也没地震,倒下還够位。它好像知道事後有關人定會巧言搪塞,事先就把所有可能的藉口都堵死了。
黑龍江鐵力塌橋也甚是蹊蹺。調查組没到前,鐵力市就搶先認定“這是一起因車輛超載造成大橋被壓塌的事件”。如果是壓塌的,爲何車頭先入水?“這説明,要麽橋先斷,要麽是之前還有車掉橋”!還有,那輛出事貨車是27噸的,根本不可能是鐵力市政府認定的“第一輛掉橋的貨車上載有60噸鋼材”(見《新快報》7月1日A24)。看來,廣東九江大橋倒塌事件,又被人創新了。
廣州交警午夜駕摩托車撞死人?!這也算頂級創新了。駕車撞死人時有所聞,肇事者裏不乏有行爲與身份不符的官員、明星、警察,甚至軍人。可怎麽都不會離譜到有交警!而且是酒後駕車。你想啊,專門管交通秩序的人撞死人,而且是午夜時分(没有理由),那不跟厨師往飯菜裏下毒鼠强、銀行職員偷竊儲户存款一個理兒嗎?這等是非一清二楚的事,廣州警方居然還沉默幾天才表態,媒體還準備拉開架式要跟人家評理?
有些事故原因,連外行都一看即明,根本毋須調查!“調查”多爲緩兵之計,爲籌措有利於己的藉口留出時間。等調查結果出來了,冤情也就結案了。中國的事故原因爲什麽總是疑竇重重?官方的定論爲什麽總是跟媒體至少在剛開始時很不一致?這麽有規律的現象比尋找事故原因本身更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