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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代的珠江文化——第三節 明清珠江流域的教育文化
明清時期珠江流域地區的學校教育,分爲官辦教育龢民間私人教育兩個不同層次,同時在澳門出現了西方近代化教育。
1.官辦教育和科舉制度。
明朝實行科舉授官的制度,所以從朱元璋起一直重視地方官辦學校教育,成爲明朝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
“朕惟治國以教化爲先,教化以學校爲本。京師雖有太學,而天下學校未興,宜令郡縣皆立學校。”〔1〕
於是在全國大興辦學之風,中央設立國子監,地方府、州、縣、衛所設儒學,鄉村設社學、義學。學生名額爲府學40人、州學30人、縣學20人,由官府提供學生的生活費用。
在明廷重視教育的情况下,珠江流域地區的廣東和各省普遍建立了學校。據統計,廣東設府學10所,州學9所,縣學77所;廣西設府學10所,州學13所,縣學42所,另外在桂林設立武學1所。其他雲南、貴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等省也按朱明王朝的定例建立府、州、縣儒學。
按明廷規定,凡學生進入府、州、縣儒學讀書,必須進行面試,入學後,對學生的教育均有嚴格的要求,史稱:
“其所業自經、史外,禮、律、書共爲一科,樂、射、算共爲一科,以訓導分曹掌之,而教授或學正或教諭爲之提調。經史則教授輩親董之,自九經、四書、三史、通鑒,旁及莊老韜略。侵晨,學經史、學律,飯後,學書、學禮、學樂、學算,晡後,學射;有餘力,或習爲詔誥、箋表、碑版傳記之屬。其考驗時,觀其進退揖讓之節,聽其語言應付之宜,背誦經史,講明大義,向難律條,試以斷决,學書不拘體格,審音以詳所習之樂,觀射以驗巧力,稽數則第其乘除之敏鈍”。〔2〕
按此規定,學生入學後要專門研讀儒家經典中的一部,同時學習禮、射、書、數四科,其内容爲:“禮”,要求熟讀朝廷頒發的經、史、律令、詔誥、禮儀等書;“射”要求每月初一、十五兩次學習射箭;“書”,學習臨摹名人書法字帖;“數”,要求精通《九章算術》。學習過程中,由教官主持月考,提學官主持歲考、科考。歲考以六等定成績,一、二等者有奬勵,三等不奬不罰,四等撻責,五等則廪膳生、增廣生降級,附學生降爲青衣,六等除名。〔3〕
清朝地方學校的府、州、縣學,統稱“儒學”,學官設置與明朝相同,但其任務不是真正教學生讀書,只是主持月課季考,學校變爲考試、給廪機關。地方官學的學生稱“生員”,通過考試取得秀才資格才能入學。入學後稱爲“童生”。生員分爲三等:一等爲廪膳生員,簡稱“廪生”,每年可領取白銀二兩四錢;二等爲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領取廪餼銀,但可補廪生缺額;三等爲附學生,簡稱“附生”。“廪生”、“增生”有名額限制,府學爲40人,縣學視各縣實際情况而定,有20人、10人不等。學校課程比明代更具體,主要有《御制詩、書、春秋三經傳説類纂》、《欽定孝經銜義》、《性理大全》、《御制律學淵源》、《資治通鑒綱目》、《歷代名臣奏議》、《文章正宗》、《古文淵鑒》、《十三經》、二十五史等。
明清兩代對進入府、州、縣學的生員入學要進行入學考試,稱爲歲試。初時由巡按御史、布、按兩司及府州縣官主考,後專設提學官、專使提督學政主考。合格才能入學。《儒林外史》小説中,描寫一位名曰周進的提學官在廣州任上主持歲試的情形:
“這周學道,……到廣州上了任。次日,行香掛牌,先考兩場生員。第三場是南海、番禺兩縣童生”。
進而描寫應試童範進,從20歲起直至54歲,先後應考20多次落第的情况。
入學後進行的考試稱科試,這是府州縣學在校員生參加鄉試(詳後)的資格考試。科試合格的生員人數較多。經科試合格者,才能參加鄉試、會試和殿試的科舉考試。所謂:
“三年大比,以諸生之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爲舉人。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中式者,天子親策於廷,曰廷試,亦曰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爲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狀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名爲解元,會試第一名爲會元,二、三甲第一名爲傳臚雲。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戍、醜、未年會試。鄉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皆初九日爲第一場,又三日爲第二場,又三日爲第三場”。〔4〕
明清時代,珠江流域地區的廣東等八省(今海南省當時屬廣東省)生員參加科舉考試中式者不乏其人,據地方誌資料統計,明代考中進士者廣東有874人,廣西212人,雲南162人,貴州109人,湖南564人,江西306人,福建748人;中式舉人者廣東有6437人,廣西4634人,雲南1000人,貴州1145人;清代考取進士者廣東995人,貴州671人,四川786人,江西1789人,福建976人;中式舉人者廣東有5083人,廣西3250人,貴州4110人,四川7652人,江西1789人,福建978人。各省進士和舉人分佈有很大差别,狀元的地域分佈更不平衡。這也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不同省份教育文化的發展情况。
狀元當然是最榮耀的,榜眼、探花也一樣爲人所矚目。爲更好説明問題,下面將清代珠江流域各省三鼎甲的籍貫列表,以見一斑。
清朝珠江流域地區各省考取狀元者,計有廣西4人,廣東、福建、江西各3人,湖南、貴州各2人,四川1人;考取榜眼者,計有江西10人,福建6人,廣東、湖南各4人,廣西、四川各1人;考取探花者,計有湖南、江西各5人,廣東4人,四川、貴州、福建各1人。據此可以結論,明清時期珠江流域教育文化發達者應是廣東、廣西、福建、江西、湖南等省。而廣西的4名狀元全部出自臨桂縣。臨桂縣不僅考取狀元人數多,其他考取進士、舉人也不乏其人,據《嘉慶臨桂縣誌》記載,自干隆十年至嘉慶七年(1745—1802),考取進士者有34人,舉人308人。
在廣東,明代考取進士874人,其中廣州府有482人,占全省進士總數的55%,就府屬各縣來説,南海有149人,番禺85人,順德98人,東莞81人,新會41人,香山12人,增城10人,從化6人,三水2人,清遠4人,連山、連州、新安各1人,軍籍1人〔5〕。尤以南海、番禺、順德、東莞爲多。如南海縣有石頭、黎涌、石啃3個村,相隔5裏許,黎涌村有倫文叙中狀元,其子以訓中榜眼,以諒解元、進士,以詵進士;石啃村則有樑儲;石頭村則有霍韜中進士,世稱“五裏四會元”和“父子四元雙進士”。而霍韜“舉正德九年會試”之後,其子與瑕亦於嘉靖三十八年(1559)中進士,任慈豀知縣,其政績“與淳安知縣海瑞齊名,時稱二廉。”屈大均談到南海縣上述3個村的科舉盛况時説:“海内科名之盛,無出其右。”又如南海人鄺文,成化進士,從他的父輩到他自己的孫輩及族人,“相繼登科者五十餘人。
廣西中式舉人3250人,其中桂林府1639人,柳州府206人,平樂府183人,梧州府253人,潯州府220人,鬱林府272人,南寧府241人,思恩府105人,慶遠府38人,泗城府9人,太平府79人,鎮安府5人。〔6〕
貴州明代考取的109名進士中,居住在貴州衛、貴州前衛、貴州宣撫司、貴築長官司、新貴縣(均今貴陽市)26人,銅仁府(今銅仁縣)7人,思南府、思南府水德江長官司,思南府朗溪長官司、安化縣(均今思南縣、德江縣、印江縣)12人,普安衛(今盤縣)11人,普定衛(今安順市)8人,永寧衛(今四川省叙永縣)7人,鎮遠府(今鎮遠縣)、鎮遠府偏橋衛(今施秉縣)5人,清平衛(今貴定縣)6人,平溪衛(今玉屏縣平溪)4人,新添衛(今貴定縣)3人、石阡府、石阡長官司、石阡葛彰葛商長官司(治今石阡縣)3人、都匀衛(今都匀市)3人、湖廣都司五開衛、黎平府永從鄉(轄今黎平縣、從江縣永從鄉)3人、烏撒衛(今威寧縣)2人、平越衛(今福泉縣)2人,赤水衛(今畢節縣赤水河)4人,貴州都司興隆衛(今黄平縣重安區)1人、敷勇(今修文縣)1人、麻哈州(今麻江縣)1人。〔7〕清代貴州中式進士者達621人,其中貴陽府、新貴縣、貴築縣(今貴陽市)192人,遵義府46人,畢節縣(今畢節市)30人,修文縣22人,都匀府18人,銅紅府12人,安順府、普定縣(今安順市)19人,廣順縣(今長順縣)12人、思南府14人,等等。〔8〕
在明代封建社會,進士是進入仕途當官的階梯。當時考取進士的優秀人才爲官者不少。據史料記載,廣東省出任内閣首輔者有樑儲、何吾騶(崇禎六年入閣,唐王立,授首輔),任閣臣者有方獻夫、黄士俊。任各部尚書者有南海縣人霍韜、番禺人何維柏、東莞人袁崇焕等13人。任提督、巡撫者有東莞人羅亨信、南海縣人龐尚鵬、郭尚賓等14人。至於任職都察院、翰林院、詹事府、各部侍郎、給事中和省布政使、知府者更多。許多人在任内正直清廉,不畏權勢,政績顯著而“斐聲宇内”,例如:
霍韜,嘉靖年間(1522—1566),累官職方主事、少詹事兼侍講學士、吏部左、右侍郎,充《大明會典》副總裁、南京禮部尚書協掌詹事府事。在任期間,疏言“邊軍困苦,冗官擾民,贜吏害民,酷吏肆虐,内臣貪暴。”〔9〕疏奏廠衛不應干預朝議和私典刑獄,太監不得干政,官吏昇遷,“不宜困資格”。在南京任内,禁辦喪事設宴,懲治娼婦市良人女爲娼。霍韜還反對海禁,認爲中外貿易是“互爲利市焉,中國不可抗之以自困。惟佛郎機則賊人之杰也,不可不拒,因拒佛郎機並拒諸番,非策也。爲今之計,在諸番之來則受之,在佛郎機則斥之,否則厲兵以防之,示之必誅”。〔10〕霍韜的主張,反映出其開明、進步的思想,符合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要求,與那些主張禁海者相較,確是鶴立鷄群。
袁崇焕,萬曆四十七年(1619)中進士,授邵武知縣後,“好談兵”,常與“老校退卒”談論東北邊塞事,從而知道險要地方的情形,“以邊才自許”。天啓二年(1622),擢兵部職方主事,獲知駐廣寧明軍潰敗,朝廷擬撤兵扼守山海關時,他便單騎出關内外視察,回京後自請守遼,超擢僉事,監關外軍。他采取守而後戰的策略,築寧遠城(今遼寧省興城),爲關外重鎮,自率軍守御,遣將分據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凌河,並修城郭,將防衛向前推進200裏。六年(1626)正月,後金努爾哈赤統兵13萬進圍寧遠,崇焕“清野以待”,激勵將士死守,發巨砲攻擊,後金軍潰敗,努爾哈赤受重傷。這次重大勝利,極大地鼓舞了明軍的士氣,從而收復大片土地。擢右僉都御史,旋授遼東巡撫,加兵部右待郎,命督關内外。七年(1627)又大敗清軍,獲寧錦大捷。被讒去職。思宗即位,擢右僉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他在《邊中送别詩》裏雲:
“五載離家别路悠,送君寒浸寶刀頭。欲知肺腑同生死,何用安危問去留。杖策只因圖雪耻,横戈原不爲封侯。故園親侣如相問,愧我邊塵尚未收”。〔11〕
此首詩反映了他根本不計較個人的安危得失,率軍打仗最根本的是報效國家,爲國“雪耻”的愛國素志。然而,這樣一位浩氣磅礴的杰出軍事家,却被崇禎帝以莫須有的罪名而遭冤殺。《明史》説:“自崇焕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决矣。”樑啓超在《袁督師傳》裏説:“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嶺南)於古末始有之,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
廣西全州縣的蔣冕兄弟,於成化二十三年(1487)同登一榜進士,後一起當明朝尚書,有“兄弟尚書”之美譽。蔣冕還著書《湘臬集》33卷。〔12〕臨桂縣的吕調陽,18歲考中舉人,後又考取進士,在明廷内爲官30年之久,深得神宗器重。萬曆初年任内閣次輔,成爲首輔張居正進行改革的得力助手。〔13〕桂林人屠楷,嘉靖二年(1523)進士,歷任兵部車駕司主事、吏部驗封司主事,考功司、稽勛司、文選司郎中,通政司譽黄右通政,南京工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任官多年,清廉潔身,深受百姓稱贊。著有《銓司贅録》、《西隱漫稿》。〔14〕柳州人徐養正,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歷任翰林院庶吉士、户科右給事中、廣東肇慶府推官、南京通政司參議、南京户部左侍郎、南京工部尚書等職,爲官剛正不阿,敢於上疏彈劾嚴嵩八子嚴世藩“竊弄父權”、“承賄受囑”等罪行,著有《蛙鳴集》、《範運吉使》等書。〔15〕 柳州人張翀,嘉靖三十二年(1553)考取進士,歷任刑部、吏部主事、大理少卿、右僉都御史等職,爲官剛直不阿,敢於上疏彈劾奸臣嚴嵩,著有《鶴樓集》12卷、《渾然子》1卷。〔16〕清朝的謝濟世,全州人,康熙五十年(1711)考取進士,歷任庶吉士、檢討、浙江道御史等職。是雍正年間(1723—1735)的著名廉吏。雍正四年(1726),他與巡撫李紱都揭發河南巡撫田文鏡貪虐不法之事,觸怒雍正皇帝,被流放阿爾泰山“劾力軍旅”。於是他在謫所著書立説,先後撰寫《古體大學注》。干隆即位後,廣開言路,謝濟世被召回京,補江南道御史。干隆三年(1738),因母老乞歸,授湖南糧儲道。他爲了揭發衡陽知縣李澎和善縣知縣焚德貽的“征賦縱丁,役素浮費”等貪官污吏,觸怒他們的庇護者,被以越權之罪罷官入獄。後受到數千市民的焚香救助而出獄,並革職查辦誣陷者湖南巡撫許容等。從此謝濟世被稱“小包公”。〔17〕雍正元年(1723)中進士的陳宏謀,臨桂縣人,是清代廣西的第八個進士,歷任翰林院檢討、浙江道御史、揚州知府、雲南布政使等職。干隆六年(1741),擢爲江西巡撫,後調江蘇巡撫,二十二年(1757)昇任兩廣總督加兵部尚書。深得干隆帝之寵信,説:
“陳宏謀籍廣西,但久任封疆,朕所深信,且總督節制兩省,專駐粤東,不必逥避”。〔18〕
二十六年(1761)調任湖南,二十八年(1763)遷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充經筵講官,三十二年(1767)任東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爲舉朝深孚衆望之名臣,三十六年(1771)因病重退休。他爲官不忘寫作,除總纂《湖南通誌》外,還著有《大學衍義輯要》、《吕子節録》、《訓俗遺規》等書,申述封建倫理,總結一生經驗教訓,被譽稱爲嶺南一大儒。還有上林縣人張鵬展,干隆五十四年(1789)進士,歷任武英殿纂修、雲南考官、福建道監察御史,嘉慶十四年(1809)遷光禄寺少卿,十五年(1810)昇任通政司通政使。二十五年(1820)因病乞休,回家受聘爲桂林秀峰、上林澄江和賓陽等書院山長,爲家鄉教書育人,著有《貽谷堂全集》、《離騷經注》、《蘭香山房詩草》、《談鑒釋文》、《女範》等,編著《國朝左詩續抄》、《嶠西詩鈔》、《賓州志》等。〔19〕
貴州省明代考中進士109名中具有軍籍者32人,官籍者35人,民籍者28人,無籍者15人,分佈全省各地。同時,在考取進士者中,有不少家族是屢登科名而一家連續榮鷹進士者,例如安平縣(今平壩縣)的書香仕宦人家陳恭钖一家,就是一門四進士、父子兩翰林的典型。陳恭钖之父陳祥士是明末拔質,朝考第一,任四川慶符縣知縣。清兵入關後棄職故里。順治十五年(1658),清兵入貴陽,祥士不願仕清,擬組織武力反清復明。祥士生七子,其第五子陳恭钖爲改變明末遺民的身分,參加康熙三十八年(1699)科考,舉貴州鄉試第十三名,授直隸豐潤縣知縣。恭钖中舉,不僅僅改變了明末遺民身分,而且爲其子孫登科進士創造了優越條件。康熙末年至干隆初年,其子陳法、陳征兄弟聯袂而起,先後考中進士。陳法後入翰林院官至大明道,成爲貴州著名的理學家。陳法之子陳慶昇,繼承家學,努力攻讀,於干隆中年亦考中進士,亦入翰林;陳永昇之子陳若疇亦於嘉慶時相繼登第,考中進士,故陳氏三代“一門四進士,父子兩翰林”,成爲平壩的佳話。〔20〕
江西的進士中佼佼者有明朝建文二年(1400)吉水人王艮、胡清(廣)、李貫三人同中,並授翰林院修撰;高安朱益中永樂七年(1409)乙榜,例授學職,十三年(1415)登進士。分宜彭鳳,嘉靖十四年(1535)中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二十三年(1544)會試,被任爲同考官。〔21〕
二、民間私人教育
明清時期,珠江流域地區的民間私人教育包括三種形式,即半官方的民辦社學、義學和族學;遍佈城鄉私人承辦的私塾、家館和書院。
1.社學、義學。
這是一種半官方性質的地方民辦教育,包括義學、社學和族學等各類學校。始建於洪武八年(1375),此年太祖“詔有司立社學,延師儒以教民間子弟,十六年詔民間立社學,有司不得干預。其經斷有過之人,不許爲師。”〔22〕於是珠江流域的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等省的府、州、縣紛紛興辦社學,如廣東新會縣的民辦社學達15所之多。清代順治九年(1652)規定全國“每鄉置社學一所,擇其文義通曉、行誼謹厚者補充社師,免其差役,置給廪餼養瞻”。潮汕地區各縣辦社學34所。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以社學多濫爲由下詔整飭,自始社學開始式微,隨之興起創辦照顧貧窮家庭子弟入學就讀的義學。清朝中葉,僅潮汕地區興辦的義學達到30多所。
四川省的義學也很普遍,如資中縣道光年間(1821—1850)設置義學33所,其中巴州14所,仁壽50所,内江7所。道光四年(1824),營山縣設置義學24所,綿陽地區各縣設置義學151所。同治年間(1862—1874),成都縣有義學11所,華陽縣30多所,金堂縣109所。四川的義學一般由各縣知縣主持辦學,資金由知縣等倡議捐款銀錢産業,或以行政命令增加税收,提留各地方公款,各鄉鎮攤派,分撥義學校産。民辦的義學則由富豪縉紳捐資興辦,或由宗族祠産和廟宇宫觀募資。據史料記載,金堂縣興辦義學的經費是由廟會、神會、會綰、學田、行捐、族産、廟産、花市、猪市、棉市、稻行、油行、猪行、斗行、花生鬥租、米糧鬥租、餘慶會、義學會、廉會、渡船會、團資、團練留金、私人捐助等20多種來源。〔23〕
江西省的社學於天順、成化、弘治年間(1457—1505)逐漸興辦,教育民間15歲以下幼童。先是天順七年(1463),榮仁縣知縣李祥創辦社學4所,弘治年間(1488—1505),南安知府張弼“毁滛祠百數十區,建爲社學”。廣信府知府王塘於上饒縣建社學4所。正德年間(1506—1521),江西提學副使李夢陽采取全面規劃、先近後遠、先大後小的辦法大辦社學。先在省城南昌附近的南昌、新建縣置辦社學16所,南昌縣社學名曰:“思賢”、“文奎”、“修仁”、“崇文”、“崇信”;新建縣社學名曰:“民彝”、“物理”、“崇真”、“洪恩”、“高士”、“奎章”、“滄洲”、“蓼洲”、“通濟”、“高節”、“通真”等。規定各社學“精選教讀,如例復其身,待之誠且有禮,勿令征課金鷄、酒食而告民之子”;“教讀不才者黜之,才者吾將舉而用於時”;“自今非社學生共勿入其縣州府學”;又令社學“設門子一,給其薪水,或增屋以處其家室”,〔24〕於是社學得以大發展,正德十一年(1516)後,江西社學又進一步發展。正德年間(1506—1521),瑞州知府鄺璠興辦社學14所,玉山縣知縣譚世熙辦6所,知安縣知縣熊價建辦社學1所。萬曆四十年(1612)九江縣兵備葛寅亮辦社學12所。到了清朝雍正年間(1723—1735)後,全省社學進一步發展,據統計,雍正十年(1732),全省77個縣1個州,共辦社學278所,其中瑞州府平均每縣7所,建昌府每縣5所,南昌府每縣4所;到了光緒年間(1875—1908)全省共辦社學315所,其中南昌府79所,平均每縣約10所;瑞州、建昌兩府平均每縣6所,其他各縣也有多所。〔25〕
貴州省的社學於正統年間(1436—1449)由各府、州、縣興辦起來,選擇名師教誨蒙童。據史料記載,弘治十七年(1504),普定衛在城内東大街、關王廟、南門外、北門及東關各設社學;威清衛於所轄五個千户所各設社學一所,平壩衛於衛城東、西、北各街共置社學6所;都匀衛於治北及麻哈州各置社學一所;安南衛置社學3所;新添衛置社學2所,平越衛置社學一所。〔26〕嘉靖年間(1522—1566),普安州共設置社學18所。〔27〕萬曆三十六年(1608),遵義縣設置社學14所;普安州置社學2所;桐梓縣置社學22所;綏陽縣建社學27所;仁懷縣建社學22所,共計87所。〔28〕按貴州提學副使沈思充的主旨,每社學設教師兩人,一師專教蒙童,一師講述文義典故。
廣西最早興辦社學是洪武二十八年(1395),當時是崇善縣知縣陳維德率先興建。到了正統年間(1436—1449),慶遠府的一些縣也建置社學。據史籍不完全統計,從洪武二十八年至崇禎末年(1395—1643),廣西興建社學共232所,其中壯族聚居地區95所,占41.1%,其分佈是:崇善縣20所,田州1所,養利州4所,思明土府2所,南寧府4所,左州2所,武緣19所,永康州1所,隆安42所。清政府於雍正元年(1723)頒佈:
“定各州、縣設立社學、義學之例。舊例各州、縣於大鄉巨鎮各置社學,凡近鄉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學文者,令入學肄業。至是復經審,將學生姓名造册申報學政。……如有能文入學者,社師優賞;若怠於教習,鑽營充補者禠革”。〔29〕
之後,從康熙到干隆年間(1662—1795),廣西各地相繼興辦社學,但却比明代遜色多了。據不完全統計,清代廣西共辦社學69所,比明代少多了。其中桂林府5所,平樂府17所,梧州府1所,潯州府2所,柳州府4所,南寧府24所,思恩府4所,鎮安府4所。與此同時,廣西亦興辦義學,從時間上來説,義學興於康、雍時期(1662—1735),嘉道咸光時期(1796—1908)又出現新高潮。據不完全統計,康雍干時期(1662—1795),廣西興建義學112所,至光緒年間(1875—1908),共建義學237所,其中壯族聚居地區共建127所,占總數的60%。在237所義學中,桂林府建50所,平樂府14所,梧州府19所,鬱林直隸州7所,潯州府12所,南寧府14所,柳州府17所,上思直隸廳2所,廣南府8所,邱北縣10所。〔30〕
明代福建全省創辦的社學共600多所。明成化三年(1467)興化知府潘琴,嘉靖年間(1522—1566)德化知縣許仁、福建鹽運同知林烈創辦社學。嘉靖二十三年(1544),建寧縣創辦社學21所。嘉靖年間,邵武知府李翔在下屬各縣創建社學數十所,學生數千人。到了清代,福建全省舉辦社學達800多所,以康熙、雍正、干隆三朝爲多,以龍溪、惠安兩縣爲最多,各有234所和228所。南安、龍岩、平和、永泰、安溪、將樂、連江、海澄等縣依次創建30—90所,其他各縣均在25所以下。但到了嘉慶年間(1796—1820),大多數社學已日益式微和敗落,只剩下13家了。明清時期,福建也興辦義學,據史料記載,洪武年間(1368—1398),龍溪知縣古訓率先興辦龍贏義學;嘉靖年間(1522—1566)崇安知縣潘勛到城西門各建義學1所,寧化縣建義學1所。清代康熙二十年(1681),長泰縣在陳文公祠興辦義學1所,學生達100多人,二十二年(1683),沙縣知縣樊際盛捐俸80兩,加上鄉紳助捐,在梅子嶺下辦建義學。四十五年(1706),屏南知縣捐俸銀建義學一所,名曰雙溪講堂,聘林兆泰任教師。干隆四年(1739),古田縣知縣鄉紳捐款建義學1所;二十二年(1757),雲霄縣知縣陳汝盛建義學1所。嘉慶四年(1799),泰寧縣建義學1所。道光十八年(1838),政和縣建東平義學,同時建義倉,訂立章程,由鄉紳推舉董事輪流管理,聘請名師教課,每月考課3次,每課每人卷錢100文;逢科舉會試年份,資助參加考生每人30千文。
元明時期雲南省由於官學大興,私學日减,明史無記載。但到了康雍年間(1662—1735)社學、義學也興起了。康熙五年(1666),富民縣創建義學,八年(1669)姚州興置義學。雍正元年(1723),雲南各州縣設立社學、義學。雍正三年(1725),議準威遠地方建立義學,“先令熟番子弟來學,日與漢童相處,宣講《聖諭廣訓》。俟熟習後,再令誦習詩書,以六年爲期,如果教導有成,熟師準作貢生。三年無成,該生發還,别擇文行兼優之士。應需經書日用,令皆督撫照例辦給。俟熟番學業有成,令往教誨生番子弟。再俊熟習通曉之後,準其報名應試。”〔31〕到了干隆年間(1736—1795),雲南布政使陳宏謀,令通省鄉村創立義學,其時學館林立,極盛。據不完全統計,清代雲南共辦置義學683所(雲南義學稱館)。其中麗江一縣就有義學27館,陸凉一州有義學20館,大姚一縣有義學19館,富民縣15館、雲南縣11館,姚州10館、廣通縣13館,陸凉州20館、劍州縣1館、昆明縣12館、昆明州13館、嵩明州15館、賓川州10館、阿建州10館、安南州10館、路南州13館、尋甸縣13館、威遠廳17館、騰越廳59館、會澤縣14館、大關廳19館、蒙化直隸廳29館、永北直隸廳15館、禄勸縣12館、黑鹽井直隸提舉司10館,其他各縣均有1—9館。〔32〕
上述社學和義學到明中葉以後,就逐漸式微了,已有不少貧家子弟不願讀社學、義學的情况。於是一種民間的私塾、家館的私人教育形式開始興起,並逐步發展成爲民間普及教育的主要教育形式。
2.私塾、家館。
這是通過私人聘請教師進行教育的一種教育方式。朱元璋建立明朝初年,有一批元朝遺民,不願意與明朝政府合作,不肯出仕爲官,而安於鄉間隱過平静生活,其中有相當一部人靠在鄉間教書爲生,最典型者是洪武中年被延爲諸王師的李希顔,史稱:
“李希顔,字愚庵,郟人。隱居不仕。太祖手書征之,至京,爲諸王師。規範嚴峻。諸王有不率教者,或擊其額。帝撫而怒。高皇后曰:‘烏有以聖人之道訓吾子,顧怒之耶?’太祖意解,授左春坊右贊善。諸王就藩,希顔歸舊隱”。〔33〕
這位隱居不仕的宿儒顯然是十分習慣於民間私塾對學生的教育方法,而且將其搬用於宫廷教育之中。又如明初著名文人王行也屬此類私塾教師,史稱:
“王行,字止仲,吴縣人。幼隨父依賣藥徐翁家,徐唱好聽稗官小説,行日記數本,爲媪誦之。媪喜,言於翁,授以《論語》,明日悉成誦。公大异之,俾盡讀家所有書,遂淹貫經史百家言。未弱冠,謝去,授徒齊門,名士盛與交。富人沈萬三延之家塾,每文成,酬白金鎰計,行輒麾去曰:‘使富可守,則然臍之慘不及矣’。洪武初,有司延爲學校師。已謝去。隱於石湖。其二子役於京,行往觀之,凉國公藍玉館於家,數薦之太祖,得召見。後玉誅,行父子亦坐死”。〔34〕
從史料看,王行名氣雖然很大,但也是一世以教書爲生。這種情况到了明中葉以後,教授私塾、家館甚至成爲一些讀書人不斷參加科舉考試過程中暫以爲生的手段。
無論私塾還是家館,其教學内容與方式大同小异,史稱:
“每學生一名,亦各縣白蠟、手帕、龍桂香,以爲束修。至書堂之,每給《内令》一册,《百家姓》、《千字文》、《孝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千有詩》、《神童詩》之類,次第給之。又每給刷印仿影一大張。其功課:背書、號書、判仿。然判仿止標日子,號書不點句也。凡有志官人,各另有私書自讀,其原給官書,故事而已。派年長有勢力者六人或八人爲學長,選稍能寫字者爲司房。凡背書不過,寫字不堪,或損污書仿,犯規有罪者,詞林老師批數目,付提督責之。其餘小者,輕則學長用界方打,重則於聖人前罰跪,再重扳著幾炷香。扳著者,向聖人直立彎腰,以兩手扳著兩脚,不許體屈,届則界方亂打如雨。或一炷香、半炷香,其人必眼脹頭眩,昏暈殭僕,甚而嘔吐成疾者。……凡强凌弱,衆暴寡,長欺幼,每賄托學長,借公法以報私怨……遇令節、朔望,亦放學一日。其每日暮放學,則排班題詩,不過‘雲淡風輕’之類,按春夏秋冬,隨景而以腔韵題畢,方擺列魚貫而行。有不知而攙越者,必群打詬辱之。别衙門官遇學生排班行走,必拱手端立讓過”。〔35〕
這則史料雖然説的是明朝未央宫宦官劉若愚請教師教小宦官讀書的情形,但其教育内容和方式與私塾及家館的内容和方式基本相同。據袁鐘仁教授的研究,明清廣東私塾和家館教育,分爲兩種形式。第一種是初級班蒙童教育,第二種是講解班高級教育。
初級班蒙童教育,又分爲五類:
第一、私塾,由私人開辦的小型學校,隨時招收學生入學讀書,多爲男童,學費不多,一般人家均可負擔得起,隨時入學、退學。課程内容主要是教孩子識字。
第二、家塾,由富户人家出錢延聘教師到家中教本家及親朋的子弟讀書,年齡不限。
第三、鄉塾,由鄉董聘任,學生多爲農家子弟,如不收學費則名曰義學,學習期限爲三年,所學内容與私塾相同。
第四、坊塾,由城鎮街坊舉辦,與鄉塾大致一樣,不收或少收學費,學生多爲城市貧民子弟。
第五、堂塾,由善堂辦學,專供無錢上學的家庭子弟上學,不收學費,有的堂塾每日爲學生提供一餐中膳,有的堂塾每年爲學生提供夏、冬衣服各一次。
此五類私塾、家館的民間教育,均屬於啓蒙教育階段,目標是教學生識字認字;教學方法是整天誦讀,死記硬背,每日還要練習寫字一兩張紙,之後是默寫。使用的教科書主要有《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孝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等,由淺入深,次第學習。
廣東講解班是高級班,稱爲家館,其中又分爲“大館”和“小館”。小館由一至三四位士子開辦,學生來自私塾家塾,收費較高;大館程度更高,學生年齡也較大,學費更多,但可爲遠途學生提供住宿。教師多是有名的學者或一些不願做官的名人。例如明朝陳獻章(1428—1500),他就在新會縣白沙鄉辦高級私塾,講學幾十年,世稱白沙先生,培養一批有名的學者如湛若水、樑儲、林光、張詡等。湛若水後來曾任南京禮、吏、兵部尚書,並在所到之處,聚徒講學,弟子遍各省。〔36〕到了清朝,這種私人辦的高級大館更流行,如廣東南海縣九江鄉的朱次琦,曾任山西襄陵知縣,不久辭官回鄉,在“禮山草堂”講學20多年,世稱九江先生,其學生有簡朝亮,康有爲等,很有作爲。〔37〕
珠江流域西北倚的貴州省,明清時期在民間也興起創辦私塾之風,由私人出資聘請塾師教授子弟讀書,其中有一家獨辦的,也有鄰里數家合資共辦的。因私人出資辦的學校,故稱之爲“私塾”。其實是一種民辦的社學。貴州的私塾和全國私塾一樣,是一種啓蒙性質的教育,除讀《三字經》、《千字文》等啓蒙讀物外,還讀《四書》、《五經》,塾師多是秀才出身,史稱:
“鄉里社學先期,父兄爲子弟求師,以禮往叩之,允則擇日送至學,或延師執經授業,課試講解,其資質俊秀者,以歲通經爲期”。〔38〕
因爲貴州有山嶺重叠障礙,居住分散山間高地,官辦社學無法普及,所以私塾十分盛行,故王陽明特賦“村村興社學,處處有書聲”之詩句描繪之。
到了清朝,貴州的私塾有較大的發展。特别是在廣大農村,在本鄉村私塾讀書識字的人日益增多。當時貴州的私塾有三種類型:一是“義塾”,由鄉鄰共同捐資舉辦,或由個人獨資舉辦;二是“家塾”,由家族或富户延聘塾師來家授課,教授族中或鄰裏子弟讀書;三是“教館”(亦稱“坐館),由塾師招收學生肄業,經費由各學生家長分擔,有的則是由各家給塾師輪流就食。這些“私塾”,通常分“蒙童教育”和“塾師講經”,而以前者爲主,即主要是教學生識字寫字。
福建省的私塾分爲五種類型,即學塾、家塾、村塾、族塾、義塾、家學等。
①學塾。由塾師自己開辦,課堂設在自己家裏的廳堂或借、租他人房屋或寺廟、祠堂等公共場所。如明代正統九年(1444),莆田縣方休干設瑶山學館,正德年間(1506—1521)莆田縣御史姚鳴鳳罷官回鄉,設學塾教族内子弟讀書識字。嘉靖時(1522—1566)舉人歐志學在家鄉建聚樂樓,教子弟讀書;長樂縣陳時夏在家鄉設學塾,有些學生從數百裏外而來求學。清代,進士陳天定入清不仕,隱居花山教塾,自編教材,傳授經儒。干隆四十三年(1778),侯官縣林則徐父親林賓日,沈葆禎父親沈廷楓終身教授學塾。
福州有一種學塾叫大齋,除收一般早來晚歸的普通學生外,兼收年齡稍長的寄宿生和每隔二三日來塾聽講、呈送作業請塾師批改的傍聽學生。大齋學生數多,聘請助教。個别塾師掛自己招牌而實際由助教教學,他坐收束金。一般書齋對教過的書每隔3天復習一次,叫温;6天叫習,10天叫旬;10天共温習3次。逢一、七、十三、十九,廿五日作文一篇交教師批改。處罰有“記責”的做法,就是在學生學習簿上用硃筆記下學生的過失和處罰,但暫不執行,以後如改過,可免執行。
②家塾。由東家聘請塾師來家教讀。被聘塾師叫“西賓”(或“西席”)。多是富裕人家,教學要求較高。學生以本家子弟爲主,親友或鄰里寄讀的叫“幫館”(或“幫齋”)。學費由東家支付。
明、清時期,福建的大户人家普遍請西席。道光年間(1821~1850),樑章鉅寄居浦城縣時,家中子侄多,每年開春要請西席四五人。大户人家在蓋房子時就設計書堂,有課堂和西席居室。
③村塾、族塾。一村一族,或聯村聯家合請塾師教讀。學生以本村本族本家子弟爲主。學費由村族公産或學田支付,不足時由各家長凑付。福建各縣較大的宗族祠堂都有“燈油租”(或叫學租),用以辦學及資助參加科舉的費用與奬勵得功名的學生。
明洪武十三年(1380),林文溢在阜林鄉重建書堂,鄉人李麟、林即生捐助田園,崇禎十三年(1640)重修書堂。清光緒年間(1875~1908),福鼎縣金溪朱姓以宗祠公産辦族塾,聘貢生孔文敷爲師,教讀“四書”、“五經”及八股文,以《朱子家訓》與《朱伯廬治家格言》爲學則,立奬學金,中秀才奬30元,舉人、貢生100元。建陽縣村塾很普遍,由一村或數村聯合商議開設,叫“公延館”,公推一有聲望家長做學東,牽頭擇定館址,聘請教師,學費按各家入學人數分攤或認攤。但不少村塾因塾師學識淺陋,或因村民窮,學費少,請不起好塾師,教學質量低劣,常常是“春滿堂,夏一半,秋零落,冬自散”,村民叫它“澇水學”。越窮的地方村、族所立的學田越少,惠安縣最普遍。漳州、龍岩各地圓形或方形土樓,有的在樓内或樓旁蓋一間或數間小屋,作辦學用。莆田縣塔兜林姓、雙池宋姓、後塘方姓、東裏黄姓、東門鄭姓、廟前陳姓、花門巷涂姓、北河翁姓的各祠堂都辦有族塾。
④義塾。由各地方熱心教育人士捐資或倡捐集資興辦,免費或减費接納一定地區範圍内的貧窮子弟入學。
明永樂初年,詔安縣許伯壽建義塾於新安村,自己任教,子孫歷代重修。永樂十七年(1419),永安縣舉人賴福辭官返鄉,向大湖賴姓族衆募捐創義塾。清雍正年間(1723~1735)重建。
清干隆五十八年(1793),侯官縣林國通募集經費創凌雲義塾。干隆年間(1736—1795),莆田縣里人程大僖建程氏義塾;陳中立創義塾,割祭田10多畝做塾師束修,另置山園一片,收租供春秋祭祀。嘉慶十年(1805),政和縣生員宋捷登在鄉里倡捐辦義塾,置義田800畝,請蔣衡等宿儒任教,積書幾萬卷。道光年間(1821~1850),南平縣舉人葉新榆置義田創合族蒙童塾。同治十年(1871),福安縣在城内武廟後設蒙泉義塾,以廟産養學,進行識字教育。
⑤家學。官宦、書香人家,父母子女兄弟在家中自相傳授;當塾師的父兄則帶子弟隨館附讀。
晋江縣的明萬曆進士蘇希軾,“突煙時斷,甘貧守寂,課督子孫”。〔39〕
清代,福州樑章鉅,自幼跟隨做塾師的父親讀書。林則徐4歲開始跟隨做塾師的父親讀書,直到14歲考中秀才。清末,仙遊縣黄湛恩任金石書監院、德化縣學教諭,退休後在家教家塾,子學敏繼續辦塾,弟、侄和兩個女兒隨讀。
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永安縣各鄉有私塾28所,學生300人。晋江縣有各類私塾140多所。南安縣336保,每保基本有1所。實行新學制後,私塾仍然大量存在,特别在偏遠農村。
江西的私塾,分爲初級、中級和高級三種類型,以初級爲主。當時很多私人創辦私塾,如成化二年(1466)永豐縣羅倫,曾考中進士,授翰林院修撰,不久因病歸裏,不再復出,築室教書著書,“四方從學者甚衆”。嘉靖七年(1528),曾任嘉興府同知的邦採,棄官歸裏,立私塾講學,學者稱他爲“師泉先生”。清初,明朝江西的遺老遺少,辦起不少高級私塾。康熙四年(1665),魏禧應友人邀請,至建昌府新城(今黎川縣)教讀,前後達三年之久。魏禧對(私人)教學的内容有明確規定:
“餘謂會日當分三事,一講學,今所已行是也;一論古,將史鑒中大事或可疑者,舉相質問,設身古人之地,辨其得失之故;一議今,或亡身有難處事,舉以質,求其是而行之,或見聞他人難處事,爲之代求其是。於三者外,更相規過”。〔40〕
四川省的私塾,又稱蒙人學館。明清時期,各種私塾遍及城鄉,每村最少有一所,多者2—3所。一般是一所一師,學生少者5—6人,多者20—30人,甚至有40—50人者。但大多數私塾的學生是10多人。入學年齡,一般是7—12歲的少年,極少數是20歲。按當時設立的形式,可分爲下列幾種私塾。
第一,公延館。一個自然村或數村自願結合,推舉有威望的長者作爲學東,選擇館址,延請塾師。此種私塾,是爲一般農家子弟開蒙識字而設立。
第二,族塾。利用本族祠堂族産而設立的私塾,專教本姓本族的子弟讀書識字。
第三,專館。亦稱東館、坐館,由鄉紳、官僚在家内設館,延師專教自家及親朋好友的子弟讀書。
第四,門館。亦稱私館、散館或團館。由塾師在自己家中或租屋自行設館,招收學生授業。
私塾學生入學不必經過考試,只要向熟師繳交浥金(相當於今天的學費)即可入學。學費多少,須視學生家庭經濟情况及學生識字程度深淺議定,一般是以大米或黄谷交納。
私塾按學生識字程度分爲兩類:一類識字很少或完全不識字者,屬啓蒙性質館,這是占大多數。另一類有了一定文化程度,稱爲經館。
私塾的課程主要有四門:一讀書,二習字,三作文,四珠算。私塾學生由於年齡、程度不一,所以都要采取個别授課,因材施教。程度低的生徒由淺入深學習《三字經》、《四字經》、《五字經》、《五字綱鑒》、《千字文》、《勸孝歌》、《百家姓》、《幼學瓊林》、《聲律啓蒙》、《龍文鞭影》、《孝經》、《尺牘》、《增廣賢文》等。女學生加讀《女兒經》、《列女傳》。程度高一些的學生除授《四書》、《古文觀止》、《唐詩三百首》、《千家詩》、《東萊博議》、《論説文苑》、《論説精華》和《經史百家雜鈔》等書籍外,還授以寫作知識,包括對聯、應用文、詩詞和八股文。這些教材,多由教師選定,也有由塾師建議,家長選定。
私塾教學最主要的特色是重讀不重講。私塾的教學方法,一般采用逐個教學,學生無論讀什麽書,塾師總是先教識字,一段一段地讀,然後逐段背誦。讀完一本後,還要做到全書一口氣背完,才另讀新書。爲了防止學生遺忘,每天下午還要抽背熟書。習字也是私塾主要功課之一,每天都有寫字課,一般爲四個程序:一是描紅模字,二是影寫,俗稱“寫蒙格”,三是寫跳格,四是寫脱格。
私塾學生開始作文後每周1次。初教學生寫婚、喪、賀、請帖、祭文和契約之類的應用文。待學生年齡稍長後,塾師選講書本文章,教學生作對聯和詩文,初教組詞造句,直到成篇。作文題目初爲《説鷄》、《説狗》、《説牛》之類,隨後則爲《四書》、《五經》内容爲題。
3.書院教育。
這是中國歷史上儒家學者舉辦的一種私人教育形式,明清時期在珠江流域地區蓬勃發展,成爲珠江流域教育文化的十分重要内容,而且影響深遠。所以錢穆給予極高的評價:
“皇太后宋、元、明、清四代的書院制度,則是一種私立學校而代替着佛寺嚴肅講學之風的。書院的開始,多在名山勝地,由社會私人捐資修築,最重要的是藏書堂,其次是學員之宿舍,每一書院,常供奉着某幾個前代名儒的神位與畫象,爲之年時舉行祀典。可見書院規模,本來是頗仿佛寺而産生的。稍後則幾於通都大邑均有書院。有的亦由政府大吏提倡成立,呈由政府撥款維持。但書院教育趨政治而獨立的講學之風格,是始終保持的。在那時期裏,政府仍有公立學校,國立大學與地方州縣學均有。尤其宋、明兩代,常常采取私家書院規則,模仿改進。但從大體來説,一般教育權始終在書院方面,始終在私家講學的手裏。我們可以説,自宋以下一千年的中國,是平民學者私家講學的中國,教育權既不屬之政府官吏,亦不屬之宗教僧侣了”。〔41〕
錢穆在這裏説的書院,絶非是前述那種私塾的文化識字教育,而是屬於高層次的教育,亦可以説是一種帶有一定學術性的儒家教育。明清時期珠江流域地區的書院的主持者習慣稱爲山長,一般均是由有相當名望的學者擔任,書院的教學並不象正式官辦私塾那樣嚴格,實際上是學者們的學術講座。明末的書院還發展成爲政治輿論的中心。明清時代書院發展之普及和影響之巨大,勝超宋元兩代,出現了繁榮昌盛的局面。在此將有關明清時期全國書院總數及珠江流域地區各省書院數統計列表,再作説明。
明清時期珠江流域地區9省區和港澳兩區的書院,總數超過全國書院總數的一半以上,分别是明代占52.8%和清代占54.2%。説明珠江流域地區的書院教育發展跑在全國前列,屬於中國教育文化發達的地區。其中明代以江西、廣東、福建、湖南爲最發達地區;清代以四川、廣東、江西、湖南爲最發達地區。從書院的地域分佈看,明代以江西書院最發達,共287所,既居珠江流域地區11省區首位,也居全國各省的第一位。其次是廣東省的書院居第二位,達156所;到了清代發生變化,四川省的書院超過了江西省,達383所,居全國第一位,其次是廣東省居第二位,達342所,江西省屈居第三位,有323所。現將明清時期珠江流域地區各省書院教育簡述如下。
明代江西的書院,除繼承元代的白鹿書院等外,新建書院不少,如正統年間(1436—1449),吴與弼在崇仁縣建小陂書院;嘉靖中年,提學副使王宋沐建南昌府治東的正學書院;正德時,知縣周廣建在建昌縣建馬融書院;正統初年,知府萬觀在嚴州府城宋書院故址重建釣臺書院;正德十五年(1520),李夢陽在新淦縣建金川書院;弘治年間(1488—1505),名儒羅倫在吉安府永豐縣建一峰書院;嘉靖年間(1522—1566),鄒守廉、程松溪建復古書院、連山書院、復真書院;鄒夢祺在永豐縣建龍岡書院;知府何其高在吉安縣建白鷺州書院;沈謐重修王陽明原建的義泉、正蒙、富安、鎮寧、龍池書院;王敬在廣信府玉山縣建懷玉書院和南昌府建正學書院;郭汝霖在永豐縣建太極書院;隆慶年間(1567—1572),劉元卿在安福縣建復禮書院,利養站在安福縣建道東書院,汪心林在樂安鰲溪建鰲溪書院,等等。
在這些書院中,以與學術一體化的小陂書院最著名和影響最深遠,因爲它是明初“崇仁學派”始祖吴與弼(1391—1469)在這裏講學,並成爲兼採朱(熹)陸(九淵)之長而成了明代王(陽明)學發端的書院;吴與弼在這個書院培養了一批學生,如胡居仁(1434—1484)、陳獻章(1428—1500)。前者成爲廬山白鹿洞書院主講,後者則成爲廣東“江門學派”的始祖(詳後)。胡居仁,江西餘干縣人,先後在餘干創建禮吾、南谷、碧峰三書院講學,成化三年(1467)、十六年(1480)兩度主講白鹿洞書院。其書院教育思想集中體現在他寫的《碧峰書院賦》及《續白鹿洞書院學規》之中。《碧峰書院賦》稱:
“雲山青青,澗泉冷冷。考槃之所,碩人之情。賴陳君之好義,曰創始以經營。與吾心之有合,來此以落其成。喜進修之多士,遠負笈而執經。悦藏修之有此,期學力而日增。慨吾德之疏薄,憂聖道之難明。嘆真儒之去遠,懼功利而日興。訓注繁而理昧,孰能免於冥行。嗟吾同類兮,立志毋輕;主敬存其心兮,曰虚與靈;窮理致其知兮,曰詳以精;反躬踐其實兮,曰篤志以誠;德業致其盛兮,應不虚此生;此峰增其輝兮,得人而名”。〔42〕
《續白鹿洞書院學規》(又稱《主洞規訓六條》)稱:
“正趨向以立其志。
愚謂今之學者,才氣高者,則馳鶩於空無窅渺之域明敏者,類以該博爲尚,利名爲心;又其下者,不過務於詩句浮詞,以媚世取容而已,未嘗知有聖賢之學也。夫聖賢之學,得之於已,可以成善治、美風俗、與教化,三代可復也。或者以爲對人之道高遠難至,非後學之所敢及。殊不知有生之類,其性本同,但聖人不爲物慾所昬耳。今學者誠能存養省察,使本心常明,物慾不行,則天性自全,聖人可學而至矣。聖人豈隱其易者,反使人由於艱難阻絶之域哉?
主誠敬以存其心。
博窮事理以盡致知之方。
審察幾微以爲應事之要。
愚謂人生日用之間,起居動息,以至設施措置,不能不與物接,故不能無事。然所以爲事之理,固已具於性分之内也。若厭其煩擾,欲絶而去之,則陷於佛老之空寂;若不察其理之所當然,以機變爲足以應事,則流於儀秦商鞅智謀之末,爲小人之婦矣。故必於事物初接,本心萌動之際,謹察精辨,孰爲天理,孰爲人欲,使善惡是非,公私義利,判然於前,然後從其善而去其惡,如此既久,則義理益精,自無過不及之差矣。
克治力行以書盡成已之道。
愚謂人之有生,便有所以爲人之理,是皆天之所賦,非人力之所爲,孟子所謂踐形是也。今所以不能如聖人之從容中道者,是氣質有偏,物慾有蔽,故必克治其氣質之偏,物慾之蔽,然後可以盡此身之理,以成乎已也。苟或知而不行,則前所窮之理無所安頓,徒費講學之功,無以爲已有,豈不重可惜乎!
推已及物以廣成物之功”。〔43〕
胡居仁的《續白鹿洞書院學規》,是繼朱熹《白鹿洞書院揭示》後影響最深遠的白鹿洞學規。仔細閲讀上述的賦、規,可以清楚地看到明代書院與學術的契合,預示着書院發展時代的新氣息。
廣東的書院在明代也新建不少,計有正德年間(1506—1521)建書院8所,嘉靖年間(1522—1566)建78所,隆慶年間(1567—1572)建4所,萬曆年間(1573—1620)建43所,天啓年間(1621—1627)建1所,崇禎年間(1628—1644)建16所。這些衆多的書院,除了在經濟較發達的廣州、潮州和次發達的地區的惠州、嘉應州、高州、南雄州、羅定州、廉州、欽州(今廣西轄)、雷州等府建之外,在比較偏僻落後的地區如儋州、崖縣等(現海南轄)亦有設立,以廣州爲多,達20多間。〔44〕明代廣東最積極努力創辦書院者首推增城縣人湛若水,他所到之處“必建書院以祀獻章”。〔45〕他一生創辦了40多所書院,在廣州辦有天官書院、小禺書院、上塘書院、蒲間書院等;在南海縣西樵山和增城、惠州、曲江、英德等縣相繼創辦書院,共招收學生3900人,學有所成者不下390人。〔46〕湛若水所辦書院,許多設在越秀山、白雲山、西樵山、羅浮山等環境清幽的地方,以便使學生遠離塵囂,静心寡欲,刻苦攻讀詩書。明代廣東書院雖然名居第二,但由於嘉靖十六年(1537)二月御史游居敬上疏,斥責湛若水“倡其邪學,廣收無賴,私創書院”之罪,因而世宗皇帝下令拆毁全國書院。十七年(1538)吏部尚書許慧又上書訴責書院之弊;萬曆七年(1579),首輔張居正痛恨私人書院講學,於是書院被毁無數,史稱:
“萬曆中,宰相异學,毁及院舍,有司奉行,急若風火,西樵獨流禍烈,一時儒紳瘋然喪焉。若大科、若鐵泉、玉泉、天階諸舍,皆被毁拆。……而名賢寤寐之地,遂爲煙蔓之場”。〔47〕
天啓五年(1625),太監魏忠賢又下令焚燬全國書院,並將書院塾師均指爲東林黨而加以迫害,使廣東書院四度被毁,從此一蹶不振。
但是到了康熙年間(1662—1722)取消書院禁令之後,廣東又陸續創辦書院,並形成高潮,據統計,有清一代,廣東共創辦書院415間(一説是342間),其中官辦者258所,私人辦153所,計廣州府有152間,肇慶府43間,潮州府42間,共237間,占全省書院總數的54.7%,可見書院分佈極不平衡。經濟欠發達的府、州、縣創辦書院較少,難怪廣東學政徐開春給朝廷奏摺中實説:
“文風自以廣州、肇慶兩府爲最優,而廣州又以南海、番禺、東莞、順德、香山、新會數縣爲尤勝:肇慶則高要、四會、開平、鶴山數縣爲佳,新興、陽春稍次之”。〔48〕
廣東的書院,很多側重於應付科舉考試,士子只注重寫八股文,没有真才實學。爲了扭轉此種局面,道光四年(1824),兩廣總督阮元在廣州越秀山麓創立“學海堂”學堂,並實行“學長制”,由阮元指定著名學者吴蘭修、趙均、林柏桐、曾釗、徐榮、熊景星、馬福安、吴應逵等人爲首任學長,輪流負責校務,課程以經史爲主,提倡實學,招生比較嚴格,培養出一批優秀人才,如陳澧、桂文燦等。這可以説是明清廣東書院發展的特點,開了廣東高等教育的先河。
明代,福建有書院107所(一説170所),其中福州府17所,漳州府11所。清代有書院162所(一説470所),其中省級書院5所,即萬曆二十二年(1594)巡撫徐孚遠將原懷安縣學改爲共學書院,康熙四十六年(1707),巡撫張伯行創建的福州九仙山鰲峰書院;嘉慶二十三年(1818)閩浙總督汪志伊、鹽法道孫爾準創辦鳳池書院,同治九年(1870)創辦正誼書院和同治十二年(1873)創辦致用書院。福建官辦書院由官府用公款或地方官倡捐款創建和提供辦學經費。例如福州鰲峰書院,清雍正十一年(1733)和干隆三年(1738),由朝廷各頒賜銀1000兩;干隆二年(1737)、十七年(1752)、二十一年(1756),由地方司、道撥銀1980、2000、1100兩;干隆二十四(1759),共收息銀1260兩。嘉慶三年,(1798),浦城職員祝締封捐銀5000兩。書院初建時期經費不足,每年由省、府、縣各官吏捐助1兩至100兩不等,於嘉慶四年(1799)停止。又如福州正誼書院,同治六年(1867),閩浙總督英桂準在厘金項下撥銀50000兩交商人以1分1厘生息。建寧府建溪書院,從建安、甌寧、建陽、崇安、浦城縣籌集苗谷720石及茶葉、椮油、山場租銀爲經常費用。
民辦書院設立的院産或由村、族公産撥款、或由官民捐助。小型的書院由創辦人自行籌措,以支付教師的束修。學生學習和生活費用均自理。
清代福建書院以鰲峰、致用兩書院爲最大和最著名。
鰲峰書院共有書舍140間。每年報考生童5000—6000,録取300人左右。考課以制文爲主,附試古文、經史,校刊先儒遺著55種。康熙至道光初年(1662-1821左右),歷任督、撫常到書院講課、考課、頒書,修訂章程。清干隆、嘉慶年間(1736~1820)常開講座,請院内外學者主講經史。首任山長蔡璧,漳浦人,拔貢,曾任羅源縣學教諭。在教學上主張以古聖賢爲榜樣,以器識爲先。在言行上誠懇檏實,不剽竊别人的話,不作表暴之行。其子蔡世遠,康熙進士,繼任山長,家居時知縣請他到學宫講學,環聽者常幾百人。雍正元年(1723),起值尚書房,做經筵講官十幾年,和方苞爲至交,有《鰲峰講義》行世。繼任山長朱仕綉,建寧縣人,干隆進士,著名古文學家,主講11年。繼任者孟超然,閩縣人,干隆解元、進士,曾任四川學政,以“誠”爲教育根本,整天和學生們讀經論藝,讀書人仰慕他的爲人和教學,踴躍來投考入學,書院的宿舍容納不下,往往四五人同住一間。鄭光策,閩縣人,干隆進士,品德高尚,原來院課都是考八股文,他增加一課考古文。陳壽祺,閩縣人,嘉慶進士,著名今文學家,主講清源、鰲峰書院各11年,其學生仙遊王捷南以《春秋)、諸史,晋江杜彦士以《小學》,將樂樑文以性理。建安丁汝榮、德化賴其模、建寧張際亮以詩、古文著名於世。林枝春,閩縣人,干隆榜眼,曾任通政副使,極爲方苞所器重,主講8年。林春溥,閩縣人,嘉慶進士,曾主講晋江梅石、浦城南浦、江西鵝湖書院,又主講鰲峰19年,在教學上主張先器識,後文藝,學習進步應該表現在實踐上,選拔文字以清雅爲原則,每月除考時藝外,兼考經史及古文辭。其他曾任山長的還有24人,都是進士或博學鴻詞科出身。培養了林則徐、樑章鉅、陳化成、陳際亮等一批人才。到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改辦福建法政學堂。
致用書院,同治十二年(1873),福建巡撫王凱泰創建於福州西湖。學習阮元在杭州創立詁經精舍和在廣州創立學海堂的宗旨,專習經史、古文,以培養經世致用人才。山長林壽圖、鄭世恭、謝章鋌、陳寶璐都是著名學者。光緒年間(1875—1908),移於烏石山範公祠左近。培養了經、史學家張亨嘉(京師大學堂首任監督)等一批人才。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改辦全閩師範學堂簡易科。
湖南的書院是在明中葉興旺發展起來的。首先是嘉靖五年(1526)由知府楊表建將“元末毁於兵”的長沙嶽麓書院先建六君子祠;六年(1527)繼任知府孫存“辟三門於堂外”,築赫曦臺於山下,增置學田1400畝,“受請賜書,置山長如白鹿洞例”而重建起來。接着各府、州、縣紛紛創辦一大批新書院,如弘治年間(1488—1505)創辦的茶陵州雲崖書院、衡山文定書院;正德年間(1506—1521)創辦的辰州府崇正書院;嘉靖年間(1522—1566)創辦的長沙善化惜陰書院、湘陰仰高書院;寧鄉玉山書院、衡山甘泉書院(湛若水建)、衡山集賢書院、衡山東廓書院;耒陽白石書院;永州府宗濂書院;東安清溪書院、城南書院;武岡州鰲山書院;桂陽州蒙泉書院;萬曆年間(1573—1620)創辦的寧遠崇正書院、會濂書院,等等。
進入清朝後,順治至雍正年間(1644—1735),湖南又紛紛創辦新書院,首先是於順治十四年(1657),由湖南巡撫袁廓宇請準修復重建最著名的衡陽石鼓書院,其次是干隆初年又重修長沙嶽麓書院。接着在康熙、嘉慶年間(1662—1820)創辦一大批新書院,即醴陵渌江書院(干隆十八年),湘潭昭潭書院(康熙五十九年),湘鄉東皋書院(康熙二十二年)、雙峰書院(干隆二十五年),攸縣玉蘭書院(順治十六年)、湘南書院(康熙六十一年),安化崇文書院(康熙三十一年),衡山觀湘書院(康熙三年)、中洲書院(干隆十年),耒陽青麓書院(干隆二十年),酃縣天河書院(康熙五十六年)、洣泉書院(康熙五十二年),東安紫陽書院(干隆十五年),道州營道書院(干隆二十二年),新田榜山書院(雍正五年)、清溪書院(干隆三十二年),江華秀峰書院(干隆九年)、錦田書院(干隆九年),新化資江書院(干隆四十二年),新寧文昌書院(康熙二十四年),城步白雲書院(干隆七年),岳州府岳陽書院(康熙五十九年),平江昌江書院(康熙五十九年),華容沱江書院(干隆二十五年),常德府朗江書院(干隆十六年),桃源沅陽書院(嘉慶九年),祁陽龍標書院(康熙五年),麻陽錦江書院(干隆二十年),干州廳立誠書院(嘉慶十二年),鳳凰廳敬修書院(干隆十二年),永綏廳綏陽書院(干隆二十一年),郴州景賢書院(康熙五十六年),白蓮書院(干隆十九年),綏寧虎谿書院(干隆七年),慈利零陽書院(嘉慶四年),永定崧樑書院(干隆二十六年),桂陽州鹿峰書院(干隆四十一年),藍山鰲山書院(干隆二十九年),等等,總計7l處。
明代,廣西全省共建立書院71所(一説68所),除修復宋元舊書院4所外,新建64所,分佈在南寧、桂林、鬱林、柳州、梧州等地。其中以王守仁在南寧創辦的敷文書院爲最有名。嘉靖七年(1528),兩廣總督王守仁到廣西鎮壓農民起義時,在邕州城(今南寧市 )北門街口處創辦敷文書院,據方誌記載,此是有相當規模的書院:
“建有正廳、東西廊房、後廳。日集諸生,講學其中。後人因立公象於後廳,春秋祭之,名爲文成公祠”。〔49〕
在王守仁創辦書院的推動下,廣西於嘉靖年間(1522—1566)創辦新書院23所。這些書院有若干數量的學田,租給農民佃種,收租谷充書院經費之用。書院山長由廣西巡撫聘任。書院學生要通過入學考試,凡考試名列1—50名者,每人每月發給膏火銀2兩;名列51—60名者,發膏火銀1.5兩;名列60—80名者,發1兩。〔50〕廣西書院制定日常考試奬勵制度,共分師課與官課兩種。所謂師課,是書院塾師出題考試,成績定爲超級、特級和乙級三等,按等級發給資金,超、特級發銀2—3兩,乙級發銀1兩。官課由地方官出題,考試後亦按成績的等級發給資金。
到了清朝,廣西亦大辦書院,廣收生員入學。先是重修南宋創置的桂林宣成書院,雍正年間(1723—1735)增設秀峰書院,道光年間(1821—1850)再增設桂山、榕湖書院,成爲桂林四大書院,還設立蒙泉、愛日、培風和兑澤4所小書院。除此之外,又在各府州縣先後設置許多書院,如桂林府興安設立灕江、文筆書院,全州設立清湘書院;柳州府設立柳江、象州兩書院;慶遠府設立慶遠書院;泗城府設立雲峰書院;西林縣設立毓秀書院;平樂府設立道鄉書院,富川設立富江書院;賀縣設立臨江書院;梧州府設有傳經、鼓岩兩書院;岑溪設藜經書院;潯州府設立潯陽書院,桂平縣設思美書院,平南縣設武城書院,武宣設城南書院;南寧府設蔚南、正誼兩書院,新寧州有吉陽書院,横州有淮海書院;太平府有麗江書院,崇善有桂香書院;永康州有康山書院,寧明州有寧江書院,龍州有暨南書院;鎮安府有秀陽書院;鬱林州有紫泉書院;博白有環玉書院,北流有抱樸書院,陸川有三峰書院,興業有石南書院,等等。
雲南的書院自弘治元年(1488)在永昌府建立秀峰書院後,陸續建立起來,據統計,弘治年間(1488~1505)建5所;正德年間(1506~1521)建5所;嘉靖年間(1522~1566)建 24所;隆慶年間(1567~1572)建12所;萬曆年間(1573~1620)建13所;天啓年間(1621~1627)建1所;崇禎年間(1628~1643)建2所。不記年代的4所,共66所。按地區分佈:在大理府有17所、雲南府13所、臨安府9所、楚雄府7所、曲靖府5所、澄江府5所、麗江府3所、永昌府5所、各直隸廳、州共5所、省會昆明1所。
清初,書院發展緩慢,順治年間(1644~1661)雲南僅建2所。康熙時(1662~1722),鼓勵興建書院,並直接撥款支持,官吏還親自爲雲南育材書院書寫匾額以示關懷,又“御賜圖書”供書院學子研讀。康熙年間(1662~1722)雲南共興建書院39所;雍正年間(1723~1735)建29所;干隆年間(1736~1795)建37所;嘉慶年間(1796~1820)建13所;道光年間(1821~1850)建12所;咸豐年間(1851~1861)建2所;同治年間(1862~1874)建8所;光緒年間(1875~1908)建27所,只記明清時代所建(不記年號)的57所。清代,雲南共新建書院229所,達到鼎盛。書院分佈在大理府有29所,雲南府16所、臨安府25所、各直隸廳、州41所、曲靖府19所、永昌府6所、澄江府16所(不記明建院年代的8所)、楚雄府16所(不記明建院年代的5所)、麗江府7所、昭通府10所、開化府8所、各鹽井共7所(不記明建院年代的3所)、東川府2所、普洱府6所(不記明建院年代的1所)、順寧府13所(不記明建院年代的6所)、廣南府4所、省會昆明1所。
貴州的書院是從明代弘治年間(1488~1505)才開始創辦的。到嘉靖、萬曆(1522~1620)達到頂盛,前後100多年,共建書院20多所。弘治十六年(1503),貴州按察司副使毛科在貴陽、銅仁分别興建文明書院和銅江書院。接着程番府知府汪藻在定番城建中峰書院。正德初年,王守仁被貶發貴州龍場驛(今修文),他親手創辦龍崗書院。同時黎平府何志清等人在南泉山天香閣創辦天香書院。嘉靖七年(1528),平越僉事朱佩在衛城創辦石壁書院;十四年(1535),巡撫都御史王杏在貴陽城東辦明陽書院,十五年(1536),王溥在編橋衛辦南山書院,二十一年(1542),貴州提學副使蔣信在省城辦正學書院。嘉靖年間(1522~1566),刑部主事張翀被貶貴州都匀時創建鶴樓書院,又一貶官陳邦敷在平越衛建中峰書院;鎮遠知府黄希英建紫陽書院、興隆衛建月潭書院;隆慶六年(1572),石阡知府吴維京建明德書院,思南府田稔、推官伍次和郡人李渭在府城建立爲仁書院;萬曆十四年(1586),施秉知縣張月建興文書院;二十二年(1594),提學副使徐秉正建南皋書院;三十九年(1611),思南府同知周以躍建大中書院,兵備道陳性學在畢節建青螺書院,新添衛指揮葉風革邕在衛城辦魁山書院。〔51〕貴陽的書院受王陽明(王守仁)心學的影響較深,除了王陽明親手創辦龍崗書院外,還有以王陽明命名的陽明書院。許多學院都“講明心學”。如著名龍崗書院,正德元年(1506),王陽明(王守仁)任兵部主事因忤宦官劉瑾被貶貴州,於是他利用龍崗書院講“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學説,從學者30多人,著名者有陳宗魯、湯伯元、葉子蒼等。他講學方式十分靈活,生員可以自由發問,老師根據自己的見解隨時解答,充分展開辯論,師生相互切磋,《龍場生問答)一文,便是當年王陽明與生員討論的記録。爲了給書院樹立新風,王陽明定下了《示龍場諸生條》,他寫道:“諸生相從於此甚盛,恐無能爲助也。以四事相規,聊以答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學,三曰改過,四曰從善。”從這裏可以窺見王陽明的教育思想。“立志”就是要求學生樹立遠大理想,他説:“志不立,如無舵之舟,無銜之馬,漂蕩奔逸,終亦何底乎?”故必先立志而後才能篤行。“勤學”要在“勤勤謙抑”、“勤學好問”上下功夫。“改過”乃“致良知”的要决,“不貴於無過,而貴於能改過”,“稱人之善而咎己之失,從人之長而明己之短”,只要能改過者便可成爲“大賢”。“從善”是“知行合一”的最終目標,教師對學生應“忠告而善道之”,學生對教師應“直不至於犯,而婉不至於隱”,“教學相長”方可從善。〔52〕總之,龍崗書院開啓了貴州自由講學之風,頗具獨立思考、個性解放的特色。這在當時國内各書院中是十分突出的。
貴陽的文明書院,是貴州最早建立的書院之一。文明書院規模宏大,徐節在《新建文明書院記》中説:
“選聰俊幼生及儒學生員之有志者二百餘人,癢五經教讀六人,分齋教誨”。〔53〕
正德四年(1509),席書任貴州提學副使,因慕王陽明的思想、才學和爲人,特聘請來書院亦仿龍崗書院的教學方法,“爲師者知其所以教,爲弟子者,知其所以學”。嘉靖十四年(1535),巡按王杏又建陽明書院,旨在弘揚王陽明心學,“倡明良知之旨以立教”。嘉靖十八年(1539),王學弟子蔣信調任貴州提學副使,以爲王學“直契吾儒之正脈”,遂建正學書院,親自臨院講學,聽者莫不鼓舞。都匀的兩所書院,也是貴州當時傳播王學的中心。張翀建“讀書堂”,認爲“人之有堂所以安身也,堂之有書所以明心也。”在他的啓迪下,都匀士人努力讀書,後建立鶴樓書院。鄒元標在都匀六年,聚徒傳播王陽明心學,陳尚象、金顯風、吴銑等人皆從其學,後來以鄒元標的號“南皋”命名書院。文明書院、陽明書院、正學書院、鶴樓書院、南皋書院,皆繼承和發揚了龍崗書院的精神。
書院的經費,一部分是由學官撥給,大部分是靠地方官紳及民衆捐贈。一般購置學田,收取租谷養學。例如南皋書院,有學田28畝,後又由都匀府續置12畝;陽明書院有學田5份,每年可收取租銀若干兩。書院平時的開支主要是兩項:一項是教師的酬金(“束修”);另一項是學生的津貼(“膏火”)
到了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創辦書院之令後,貴州更興辦起來。是年,貴州巡撫元展成首先建立貴山書院,干隆年間(1736~1795),全省先後建書院20多所,嘉慶年間(1796~1820)又建10多所;道光年間(1821~1850)再建20多所。分佈在全省各府州縣中,計貴陽府建書院13所;安順府11所;遵義府14所;鎮庭府11所;思南府5所;黎平府20所;平越直隸州7所;都匀府18所。其中以貴山書院爲最大的書院,共有學生100~200多人,許多博學名師在此主講。如研究治水頗深的陳法就在此主講20年之久,爲貴州培養不少人才,如被譽爲滇黔以狀元及第奪魁第一人的趙以炯就是在此院讀書成才的。
四川的書院分爲官辦龢民辦兩種,而以私人民辦爲主,史稱“書院之道,非制也”,〔54〕就是這個意思。明代四川有書院63所,清朝發展至383所。四川書院的特點是以名人遺址命名,史稱:
“(書院)多以名人遺址爲之。在蜀者,如北岩、紫岩、青蓮、金華數書院,皆名人遺址”。〔55〕
因此,書院山長通過聘請而來,由地方官府任命。如成都尊經書院的山長是由四川總督丁寶楨聘請湖南著名學者王玉運擔任。各府、州、縣書院的山長由各地方官延聘。所以,書院多是由“碩學巨儒”擔任山長,如“蜀中名儒”翰林院侍講、引病歸裏的李伯子、著名教育家彭端淑、宋育仁、吴之英、蒲瑩、廖平等被聘爲錦江書院等著名書院的山長。山長的待遇,視書院的經濟收入情况而定,干隆年間(1736~1795),若干經濟充裕的書院山長年薪少者200~300兩,多者達800~900兩,如華陽潜溪書院山長年領浥金200兩,米4石8鬥;重慶東川書院山長年浥金高達800兩,相當於一個知州全年的薪俸和養廉銀之總數。四川書院的教學内容,同其他省書院教學内容大同小异,一般是以《四書》文、試貼詞爲主,兼及經史、律賦、策論等内容。如兼讀《聖諭廣訓》、《聖諭》、《御制補笙樂》,還要選讀《朱子大全》、《四書解文》、《學政全書》、《周易斷中》、《明史》、《資治通鑒》、《名教罪人詩草》等。教學方式,一般由山長主講,然後組織學生討論,並進行考試。一年分季度考試4次,有的書院考試8次。私人民辦的書院,體制比較獨立,學術空氣較濃。
從上所述可以看到,明清時期珠江流域地區的書院,在全國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到了晚清,隨着光緒二十七年(1901)光緒皇帝旨諭:“着各省所有書院,於省城均改設大學堂,各府、廳、直隸州均設中學堂,各州、縣改設小學堂”下達後,珠江流域各省的書院逐漸先後停辦或改爲學堂。
三、澳門的近代化教育
澳門開埠(1553)之前屬香山縣的一個小漁村,其居民的教育主要是私塾及社學。相傳明代時澳門有“更館社學”,現沙梨頭的土地廟就是一個遺址。明末清初,在前山一帶建有風山、風池書院。到了干隆四十三年(1778)和嘉慶六年(1801),望厦村的趙元駱、趙元箐父子先後考取舉人。足見明清時期,澳門居民的教育與廣東内地是相同的。〔56〕
但是自從葡萄牙人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入和以後租居澳門開始,至道光二十年(1840)的287年期間,由於天主教耶穌會士紛紛隨商船來澳門傳教,加上葡萄牙等外國人在澳門長期定居而需要對他們的子弟進行文化教育,所以由澳門教會創設學校,對兒童進行啓蒙文化教育。於是1579年在大砲臺山開設一所小學,稱聖保禄公學,教授兒童學習文化。當年已有150個學生入學。1582年公學搬到今澳門大三巴牌坊處辦學,學生增到200人。此外還有一些傳教士來公學學習漢語和拉丁文。公學的經費由政府支持。從1584年起,葡萄牙國王從馬六甲税收中拿出1000 cruzados資助公學辦學。1588年起,葡萄牙商人每年從獲得自中國的1600擔生絲出口中抽取50擔,給耶穌會士運住日本出售賺取數千金幣作爲辦學的開支。
後來,隨着羅明堅(Michel Ruggiere)龢利瑪竇(Mathieu Ricci)於1583年進入廣東肇慶、韶州、南雄用漢語傳教成功,於是耶穌總會規定凡入華傳教的耶穌會士,一律要在澳門學習中國語言文字和中國的禮儀風俗。這樣,耶穌會東方視察員兼副主教範禮安(Alexendre Valignani)向羅馬耶穌會總會長建議和請求,在澳門創辦一間大學,專門培訓進入中國内地以至日本等地東方國家傳教的耶穌會士,以便進一步開展傳教活動。經批準,果阿耶穌會長魯得拉斯(Antonius de luadros)於1594年12月1日委托方濟各·貝勒兹(Franosols Perez)、代宰拉(Emmanuel Teixeira)和平托(F·Andre Pinto)3人,將原來只有小學規格的聖保禄公學擴大和昇格爲大學,名曰聖保禄學院(Colegio de Saopaulo),並正式註册成立.首任院長是孟神父(Eduardo desande)。在學院任教的均是有名的學者,如教數學的艾儒略(Julius Alend)、畢方濟(Franciscus Sam-biasi)、鄔若望(Jeannes Uremon);教哲學的孟儒望(Joannes Monteiro)、安文思(Gabriei de Magalhaes);教神學的王豐肅(Afnnso Vagnoni)、李若望(Joannes pereira)、陽瑪諾(Manuel Diaz Junior)等,和教授中文的中國教師。這就是澳門第一所正式的大學,也是中國以至遠東國家的第一所西式教育的大學。它比日本東京大學的創辦(1877)早283年,比中國内地最早創辦近代大學的上海聖約翰大學(1879)早285年。學院根據在中國傳教的需要,參考葡萄牙科英布拉(Coimbra)大學的教學程序設計課程,共設置有中文、拉丁文、哲學、神學、數學、天文學、物理學、醫學、音樂、修辭等課程。其中中文課程是最重要的必修課,人人要學,學時最多。因爲它是在中國以至遠東進行傳教必需的溝通工具,不但學生要學,而且連一些教授也要學。例如艾儒略,既是數學教授,又是在學院學習中文的學生,故其名字也列入該院畢業生名册之中。
聖保禄學院招生的對象主要是歐洲的耶穌會士,其次是中、日的修生。1600年左右,“在這規模宏大的聖保禄學院中,所居住的耶穌會士,竟有六十、八十或八十以上之名額”。據統計,曾在學院攻讀畢業而入華傳教的歐洲耶穌會士達200人左右,其中有年代可考者122人,占畢業人數的60%,占1553~1770年入華傳教的467名會士的26%。聖保禄學院招收的中國學生約30多人,這些學生經過培養教育,畢業後同樣派往珠江流域地區乃至中國内地傳教。現將27名中國學生姓名列表如下,以見一斑。
聖保禄學院的創辦,使澳門成爲亞洲文化中心,許多歐洲國家的青年均慕名而來此學習,促進歐亞之間的文化交流,使澳門成爲文化名城。同時,聖保禄學院成爲珠江流域地區以至中國的一所外國人在廣東澳門創辦的歐洲近代化的高等學府,對中國近代化教育文化産生影響。可以説,它是珠江流域地區教育文化史的奇葩。
隨着澳門商業的發展和傳教事業的需要,1727年,澳門創辦了第二所大學——聖若瑟修院。該院建立時稱聖保禄分院,俗稱“三巴仔學院”,與聖保禄學院稱的“大三巴學院”相對稱。聖保禄學院的任務着重培養東來傳教的西方傳教士,注重漢語及中國文化教育;而聖若瑟修院任務則注重培訓中國籍的教士,神學是一門重要課程,課程有神學、科技、數理、拉丁語等科目,尤重科技一科,從而成爲澳門科技教育的開端。由於聖約瑟修院是培訓中國的教士,亦是雙語教育,所以在推進中西文化交流方面起了承上啓下的重要作用〔56〕。當時在此培養雙語人才中,最有成就的教師是葡人江沙維(P. J. A. Goncalves, 1781-1841)。他是1813年6月28日扺達澳門聖約瑟修院任教,並在此度過一生,先後任英語、漢語、音樂教師。他在漢語方面造詣極深,先後編撰了中葡、葡中、中拉、拉中字典;著有《漢字文法》、《拉丁文法》、《漢語語言》等教科書,被歐洲人重譽爲“漢語大師”。他於1831年編撰的《拉丁中華合壁字典》,直到1922年在北京第5次印刷,1936年法國人編撰的《中法字典》時仍以此爲藍本。他在澳門逝世時,人們爲他寫墓碑,曰:“爲葡國争光的人,爲澳門争光的人”。第二位出色的教師是江沙維的學生瑪吉士(J.M.Marques,1810-1867),是土生葡人,雙語造詣亦極高,他撰寫的《外國地理備考》一書於1847年出版後,深受中國讀者歡迎,影響很大。該書大部分内容被林則徐和魏源編寫的《海國圖志》采用,對中國人開眼看世界以至日本的明治維新運動都産生巨大的影響。
到了道光十九年(1839),基督新教傳教士、美國耶魯大學(Yale Universtiy)畢業生塞繆·布朗(Samael Robbin Brown)在澳門辦起了第一所西式小學—馬禮遜學堂。開始只招收學生6人,年齡11-16歲,免收學費,提供食宿和必要衣物,全部在學校寄宿。學生學習時間從早上六時到晚上九時,半天讀中文,半天讀英文。一天有4小時在户外場地運動娱樂。課程包括有《四書》、《詩經》、《書經》、《易經》等;英文課程有天文、地理、算術、代數、幾何、生理、化學、歷史、作文、音樂、美術等。中文課程由華人教師任教。馬禮遜學校所開的中文課程與中國傳統私塾、官學課程一樣。但增加了外國課程,使學生增長知識,開闊視野。該小學共開辦了10年(1839-1849),共招收學生52人,除中途退學及開除者外,真正培養的學生32人。其中最有名者是容閎、黄寬和黄勝。容閎原來在郭實臘夫人辦的小學轉來,黄寬和黄勝則於1840年3月13日和1841年1月1日先後入學。1847年,容閎等3人隨布朗去美國讀書,成爲中國留美的最早留學生。他們到美國後,布朗介紹他們入孟鬆學校(Monson Academy)讀中學。畢業後容閎考入耶魯大學,畢業後回國到上海開辦工廠,成爲中國創辦民族工業的先驅和推動以後留美學生的積極分子。黄寬考取蘇格蘭愛丁堡大學醫科,1857年畢業回國,在廣州金利垺仁濟醫院當醫生,成爲廣州第一名真正的西醫生。黄勝到美國後因病提前於1848年回國,1864年在上海廣方言館教授英語。
以上澳門這兩所大學和馬禮遜學堂的創辦,對於珠江流域地區的近代化教育文化産生深遠的影響(詳第八章)。
注 釋:
〔1〕 《明史》卷69,《選舉一》。
〔2〕《鮚埼亭集》外編卷22,《明初學校·貢舉事宜記》。
〔3〕《明史·選舉志》。
〔4〕《明史·選舉志》。
〔5〕阮元、陳思齊等:《廣東通誌》卷275。
〔6〕《嘉慶廣西通誌》。
〔7〕龐思純:《明清貴州700進士》第3-4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8〕龐思純:《明清貴州700進士》第10-11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9〕過庭訓:《本朝分省人物考》卷111。
〔10〕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15,《貨語》,中華書局1985年版。
〔11〕《嘉慶東莞縣誌》卷46。
〔12〕《明史》卷190,《蔣冕傳》。
〔13〕〔14〕黄泌等:《臨桂縣誌》卷27、28。
〔15〕汪森:《粤西文載(校點)》卷70,廣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6〕《明史》卷210,《張翀傳》。
〔17〕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
〔18〕《清史列傳稿》卷307,《陳宏謀傳》。
〔19〕《上林縣誌·張鵬展傳》。
〔20〕龐思純:《明清貴州700進士》第266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張伊總纂:《江西省誌》第5章,第34—39頁。
〔22〕王圻:《續文獻通考》卷60,《社學》。
〔23〕《續金堂縣誌·學校》。
〔24〕轉引舒聖佑主修:《江西省誌》第一篇第一章,《郡縣學》,方誌出版社2003年版。
〔25〕據《光緒江西道》的資料統計。
〔26〕《萬曆貴州通誌·合屬志》。
〔27〕《嘉靖普安州志·學校》。
〔28〕《道光遵義府志·學校》。
〔29〕《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八》。
〔30〕張震聲主編:《壯族通史》(中)第803—806頁。
〔31〕《新纂雲南通誌·學制考》。
〔32〕《雲南省誌·教育志》第135、140—143頁,雲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3〕《明史·李希顔傳》。
〔34〕《明史·王行傳》。
〔35〕《酌中志·内府衙門執掌·内書堂讀書》。
〔36〕《明史·湛若水傳》。
〔37〕趙爾巽等:《清史稿·康有爲傳》。
〔38〕《萬曆貴州通誌·學校》。
〔39〕《干隆泉州府志》卷24。
〔40〕《與謝約齋年簡》。
〔41〕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第九章,第189頁。
〔42〕轉引李才棟:《江西古代書院研究》第283頁。
〔43〕轉引舒聖佑主修:《江西省誌》第一篇第四章第31頁,方誌出版社2003年版。
〔44〕劉伯驥:《廣東書院研究》,臺灣國立編譯館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78年版。
〔45〕《明史》卷283,《湛若水傳》。
〔46〕龔伯洪:《廣府文化源流》第112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7〕郭棐:《嶺南名勝記》。
〔48〕轉引袁鐘仁:《嶺南文化》第149頁,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9〕黄炳奎纂:《邕寧縣誌》卷21,《學校》。
〔50〕《桂林石刻》(下)。
〔51〕郭子章:《黔記·學校志》。
〔52〕《明史》卷28,《王守仁傳》。
〔53〕《嘉靖貴州通誌》引徐節:《新建文明書院記》。
〔54〕揚名:《斗城書院記》,《嘉慶四川通誌》卷80。
〔55〕《嘉慶四川通誌》卷80。
〔56〕參考劉羡冰:《雙語教育與文化交流》第5~8頁,澳門基金會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