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兩廣總督府、羅定直隸州和瀧水“瑶亂”



  陳大遠,廣東省羅定市博物館,副研究員。

  【中文摘要】自宋至明,湘、桂、粤省發生了長達600年的“瑶亂”。明代瑶亂主要發生在粤桂交界的山區。明景泰三年(1452)特設兩廣總督。明萬曆五年(1577)昇瀧水縣爲直隸州,羅定直隸州是廣東第一個特區,它的建立宣告了廣東“瑶亂”的終結。

  【關鍵詞】兩廣總督府 羅定直隸州 瀧水瑶亂

  Abstract:There were ethnic minorities in Hunan、Guangxi and Guangdong area who we called them Yaozu. From Song to Ming dynasty they always brought rebellion almost about 600 years. In Ming dynasty, Yaozus rebellion started mostly in the common borders of Guangxi and Guangdong. In 1452, the emperor Jingtai set up governor general of Guang clong and Guangxi. In 1577, Luoding was set up as a state, which was the first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in Guangdong. Its establishment declared the end of the Yaozus rebellion.

  Key words: Governor general of Guangdong and Guangxi Luoding province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Rebellion of Yao ethnic group in Longshui county

  

  自北宋大中祥符起到明萬曆年間,嶺南嶺北湘、桂、粤省相繼發生二百多起瑶人用暴力反抗官府的大小事件,前後延續六百年。對這些事件的性質,史學界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宋、元、明、清的文獻和地方誌材料中,都一律稱之爲“瑶亂”,還使用了一些污衊瑶人的語句和文字;建國後的不少學者文章中又稱之謂“少數民族起義”,如《簡明廣東史》中就持這一觀點。如何看待這些瑶漢衝突,首先要對當時的社會、階級作全面的分析,要全面瞭解這些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采用的史料必須完整、真實,才能對事件作出正確的評價。

  瑶族的祖先是長沙武陵蠻和五溪蠻,一直被稱爲蠻夷,至隋,因爲常免徭役,稱爲“莫徭”,以後用“瑶”作爲專用的族稱。因爲瑶人以耕山爲主,大分散、小聚居,流動性較强,加上知識不高,生活困苦,常爲生活出路鋌而走險,歷來難以控制管理。明朝建立後,曾五次對瑶區實行“蠲免”,同時又實行“撫流民”等措施,但由於官兵大量招撫“俍人”參加軍墾屯種,使漢瑶矛盾,俍瑶矛盾錯縱復雜。

  明初,政府曾對少數民族實行一系列以撫爲主的統治政策,並在少數民族居住地區設立土官或流官進行管理,委任“瑶首”、“瑶領”、“峒首”、“畬長”。這些瑶族上層與瑶民未形成階級對立,瑶人的動亂亦不是針對“瑶首”,所以,不能將這些事件作爲階級鬥争來看。瑶漢衝突早期,也未存在民族壓迫情况,因爲生産方式與活動區域的不同,各民族之間的矛盾並不很突出,特别是元代,蒙古人將南人列爲最低人等,漢人與瑶人之間的矛盾亦不是主要矛盾,動亂多數也不是專門針對漢人,而是針對官府。但隨着漢人大量南移,以土地佔有的封建制度和生産方式在多民族聚居的地區確立,瑶人的自由遊動受到局部限制,除了軍隊的屯種外,漢人也在一定的範圍内“立寨耕守”,土地矛盾成爲主要矛盾,瑶漢衝突才愈演愈烈,最終暴發了影響嶺南經濟發展和社會動盪變化的“瑶亂”。社會動亂的結果,使到嶺南的行政區域和官僚體制要進行重新的整合和變革,促成又一次的民族融合。

  瑶人由湘入粤,由粤入桂。宋代漢文化南下,湖南之漢瑶衝突最多(據《宋史》、嘉慶《湖南通誌》及《宋會要輯稿》,宋代共發生瑶亂三十六次,其中湖南廿四次,廣西七次,廣東五次)。由於廣西山地較多,故元代廣西的瑶漢衝突較廣東爲烈(元代廣西瑶亂昇至廿八次,湖南發生十三次,廣東僅有十次)。延至明代,粤桂兩省大舉征瑶,戰場多在粤桂交界地。廣西主要在大瑶山(藤縣大藤峽附近),廣東主要在瀧水之東山、西山,尤以羅旁瑶經常出没於西江劫掠,兩廣如骨刺在喉,瀧水之瑶亂影響最爲嚴重。

  明代嶺南之“瑶亂”,可分爲三個時期。一、自洪武至永樂年間,官府以撫瑶爲主;二、自正統至景泰年間,實行剿撫並用的政策;三、由弘治至萬曆年間,進入全面征剿時期。

  明政權建立後,實行屯田制,分别有軍屯、商屯龢民屯等方式,軍隊之中亦安置三分之一進行屯種,以休養生息。洪武年間,德慶州瀧水縣紅豆山(今雲安縣鎮安、羅定市金鷄一帶)瑶首劉第三,自元末便開始釀亂,一直未有平息,明新政權未找到撫瑶辦法,仍以軍隊平亂爲主,到洪武十二年(1379),始將紅豆山瑶亂平息。洪武三十一年(1398),再次發生西山瑶人盤窮腸的暴亂,指揮王濬率官兵前往征剿。實際上,明的撫瑶政策是從洪武末年才得以正式實施。

  明洪武三十一年,平息瑶人盤窮腸之亂後,開始在瑶區設立瑶官,委任當地瑶首作瑶官,統領“撫瑶甲總”,建立封建政權基層組織,實行羈縻和懷柔政策。永樂撫瑶期間,先後多次組織少數民族上層人物進京朝覲和進貢,明王朝對朝貢的民族上層除了給予冠帶、鈔幣等賞賜之外,還根據各人招撫户口多寡,分等級授予瑶官,每2500餘户,可授二等瑶官,足7500餘户可以上京朝覲,發給嘉奬其“嚮化”有功  准予子孫世襲的詔書。永樂四年(1406)六月,化州縣吏馮原泰被授予瀧水撫瑶縣丞。永樂一朝,德慶州所屬及鄰近前往朝覲嚮化的瑶首不少。如永樂六年盤永用,永樂八年駱第二,永樂十年信宜根竹峒陸仲八等,馮原泰也因撫瑶有功,昇爲德慶州撫瑶判官。據民國《羅定志》記載:永樂十三年八月丙辰,德慶州瑶目周十八來朝貢方物,朝廷賜與衣鈔,並賜敕曰:“皇帝敕諭廣東肇慶府德慶州古蓬,下臺等山瑶頭周十八、劉大,恁每(您們)都是好百姓,比先只爲衛軍有司不才,苦害恁上頭,恁每害怕了不肯出來,如今聽得朝廷差人來招諭,便都一心嚮化出來朝見,都賞賜回去,今後恁村峒人民,都不要供應差撥,從使安生樂業,享太平的福,但是軍衛有司官吏軍民人等,非法生事,擾害恁的,便將這敕諭直至京城來奏,我將大法度治他,故諭。”其後宣德八年,石窟、思勞二山瑶首陸以義等相繼朝貢,也獲得皇帝敕諭。瑶人受撫來貢,屢屢獲得賞賜宣諭,這種懷柔政策的收效甚大,結果永樂二十多年,溪峒寧静。

  正統至景泰年間,情况發生了變化,宣德年間的鎮守内臣阮能是個貪婪不已的大貪官,他與兵部尚書陳汝言勾結,朋比爲姦,對百姓加重盤剥,溪峒土官瑶首的襲蔭,必須要厚賄,實行賣官賄官,引發了溪洞瑶人再次發生騷亂,先是正統二年(1437),廣西的流賊糾合廣東瑶人攻陷新興,正統十一年(1446),在瀧水發生了大騷亂,瑶首趙音旺率領瑶人攻陷縣城,殺死撫瑶判官馮述,雖然後被都御史馬昂發兵討平,但此次瑶亂,牽連甚廣,影響甚大,北連德慶,西至岑溪,由瑶首趙音旺、鳳廣山,而至鳳廣山之子鳳弟吉以及鳳光山等先後發動起事,歷時十多年。爲此,廣東特設總兵官,在瀧水之東山、西山分别設立分守參將,率兵分捕民瑶。

  正統十四年(1449),廣州發生黄蕭養起義,朝廷又適遇“土木之變”,無遐顧及南方,瑶人之勢漸大,各地瑶亂蜂起,十餘年間,瑶人兩度攻陷瀧水縣城,事態嚴重,而且兩廣瑶人互相呼應。廣東征剿,廣西瑶人紛亂;廣西征剿,廣東瑶人又流劫州縣,景泰三年(1452),明政府特設兩廣總督,專責對瑶人征剿,以協濟應援兩廣。兩廣大小官員均屬其統制,這就是兩廣總督設立之緣起。

  明朝建立後,各省實行三司分治,布政使司是朝廷派駐地方的代表,主管民政和財政;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都指揮使司管軍事。三司互不統屬,權歸中央,聽命朝廷,三司不能兼任。因爲瑶亂,永樂初朝廷又遣派官員巡撫廣西,永樂十九年(1421)又派官員巡撫廣東,地方文武官員均受其節制。巡撫的設立,實際已打破了三司分治制度。但兩廣之巡撫各有側重。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邱濬曾言:“兩廣同爲嶺南地,其地勢土俗大段不同。廣西山嶺崎嶇,林薄深阻其中,皆瑶僮窟穴,編民錯居其間。廣東十府,惟肇、高、廉三府地方犬牙交錯,雷州府惟遂溪縣,廣州府惟連州與之相近,其餘皆濱大海,地勢平易,無有山林險阻。自洪武、永樂以來,朝廷惟命總兵官鎮守廣西,而廣東一方,惟以備海洋、倭寇爲急,未聞有瑶患侵犯也。”

  瑶人自湖南南遷,雖然先入粤後入桂,但長期以來却以桂省爲大本營。廣西山嶺崎嶇,叢林密佈,是瑶僮生活理想之地,如勾漏大山、大瑶山。故明室之治瑶政策,重點放在桂省。及至宣德以來,廣西總兵雲山在兩廣邊界征瑶,兩年中殺伐萬人,繼後柳溥、田真在廣西均大肆殘殺,於是廣西瑶人,大量流入廣東肇、高、雷、廉四府與廣西犬牙交錯之山地,特别是瀧水之雲開大山山地。故明廣東瑶亂,主要在西江以南,西起封川、開建,南至陽春、高州,東至高要、新興一帶,以瀧水的東山、西山和後山(雲開大山山地)作爲大本營,基本活動於兩廣交界之山區縣。鑒於此,明室不得不對治瑶政策進行調整,於景泰三年(1452)特設兩廣總督,始設的兩廣總督府實際上是戰事臨時指揮部,所以兩廣總督府必須靠近前綫。

  成化元年(1465),兩廣總督府駐紮梧州,總督(後又改稱總制、提督)兼巡撫事,不再設巡撫。嘉靖四十五年(1566),瀧水羅旁山地成爲兩廣的主戰場,於是又將兩廣總督府從梧州搬到肇慶,其時的兩廣總督只兼廣西巡撫,廣東另設巡撫駐惠州,以應海事。到隆慶三年(1569),另設廣西巡撫,兩廣總督不再兼任。隆慶四年又撤消廣東巡撫,改爲由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萬曆三年(1575),仍改總督,加帶鹽法。萬曆年間,因惠潮有寇,兩廣總督府曾暫移駐潮州,崇禎後又改駐廣州。兩廣總督原本是一臨時建制,其府署隨征瑶的戰事而移駐。總督與巡撫,初設時都是因事暫設,不是正式官名,巡撫的品級稍次於總督,但仍屬平行,由於總督、巡撫的設置,布政使權位漸輕,按察使成爲巡撫的屬官。總督、巡撫後來逐漸變成封疆大臣,地方文武官員都受其節制。

  首任兩廣總督王翺,素有威望,瑶人都畏懼聽撫,他最先提出恩威並重,招撫並用的政策。他在“邊情疏”中提出四點:(一)兩廣官吏,惟務偷安,兵政無備,黄蕭養亂起,又各畏縮退避,略無禦寇之謀,致使賊勢日張。(二)瑶僮等人,其衣服語言雖與中國不同,然其好惡情性則與民無异,其背叛實由於官吏不得其人,德不足以綏懷,威不足以懾服,甚至欺其遠方無告,掊克殘忍,顛倒是非,既害其生,又拂其性,焉得不鋌而走險。(三)繼而提出剿撫並用,除差人四散招撫瑶老,僮老等,一方面命總兵官會同土官士兵,恩威並重,於是各歸鄉峒生理。(四)雖然如此,但猶未敢保其永久不叛,主要是地方官吏應得其人,各瑶僮人等已歸者,宜撫之以恩,未來者宜申之以義,號令必信,賞罰必公,巨惡必誅,小過必宥,而又整飭戎伍,堅甲利兵以臨之,使彼既慕其義,又畏其威,則悍然不遜之氣自消矣。

  可惜王翺於翌年三月奉調還京,“人亡政息”,他的“恩威並重,剿撫並用”之策未能很好推行,而至瑶亂再起。

  成化元年(1465)僉都御史韓雍接任兩廣總督,實行“秋調法”以制瑶亂。所謂“秋調法”是在秋收後徵調軍民人等加强水陸的巡邏與防範,主要做法是將舳艫千艘分成小隊,十艇有一小脚艇,春夏讓軍民分領從事往來運輸,到七月,集中在一起,設立水上巡邏網絡,從肇慶府到瀧水羅旁各處水道河口,陸路延至懷集、高州、茂名、石城(今廉江),廣西鬱林(今玉林)、欽、廉等州,所有交通路口及瑶人出入要道均嚴加防守,參將、守備、把總等各級官員加强訓練,隨時調動,使瑶人外出劫掠無所收穫。韓雍推行之“秋調法”亦維持了兩廣溪峒二十多年的寧静。然而,當韓雍調離後,“秋調法”亦漸漸廢去。主要原因仍是督府與鎮守總兵之貪腐,俍兵每遇調,即可用賄賂得免,田州土官笑之曰:“三堂正如三只狗,片玉投之即去矣,吾何憚焉,今之俍兵非復王(翺)韓(雍)之時矣,有警則用打手御之,又支給不時、吝膏吝賞,亦爲盗”。當官的只知榨取,士兵得不到奬賞,徵調不力,反而在關卡上索要,變爲盗,“秋調法”如同虚設。由於官府剿撫不力,豢養官軍不能遏寇,而又用縱容、姑息辦法,以至釀成嘉靖、萬曆瑶人大規模暴動的惡果。

  韓雍執政時,曾昇陶魯爲僉事,專門統領新會、陽江、陽春、瀧水、新興之兵。弘治四年(1491),總督秦纮乃遣陶魯率兵征討瀧水後山瑶。陶魯認爲,要先剿平瀧水才能進攻後山,於是指揮參將陳皥、都指揮白玉、馬義進攻瀧水,深入瀧水心臟之石狗、紅豆、雲陽、白梅、火燒、風門、鐵場諸山,捕殺539人,擒獲148人。瀧水平定後,軍隊紮營於太平,令廣州知府派人前來勘劃地圖,遣都指揮馬義、李敬、何清率指揮孫壁、李寅、謝廉、楊玉等分領四路軍,攻破野鴨、員魚坑、藍糞、青苗、黄垌、白雲、禾溪、乍平、小長江、金坑、黄竹、長坪等瑶人山寨,捕殺1874人,俘其年幼婦孺157人,解救被瑶人捉去的百姓207人。解散脅從參予騷亂的瑶僮,瀧水瑶亂稍平息。瑶人又轉往湖南、惠州、陽春等地起事。正德元年(1506),待軍隊調往他處之機,瀧水瑶人再度起事,一舉攻陷都城鄉,殺死千户林熙、高謙及都城巡檢牟智,始後瑶亂彌熾,遍及兩廣和南嶺内外。

  嘉靖年間,各地瑶亂不斷,此起彼伏,官兵奔走撲救、疲於奔命,用盡辦法,甚至使用了愚蠢的做法,如嘉靖四年(1525),指揮李鬆及德慶州判陳琚,藉口要在羅旁、大曆等地新設墟市,讓民瑶貿易,并親自前往主持開墟儀式,密謀在酒宴上用毒藥殺害當地瑶首,因爲事前被洩密,李鬆、陳琚反被瑶人所殺,此後羅旁瑶人勢更盛。嘉靖十年(1531),陽春、新興、德慶又暴發大規模瑶人動亂,十二年(1533),提督侍郎郭陶諧惠潮守備張祐等調兵六萬三千多,分兵三路,並攻破瑶寨135個。此西山平瑶之役曾被寫成“平蠻記”載入《廣東通誌》,民國《羅定志》亦有記,這樣的局部征剿僅能維持當地短時的平静。

  嘉靖末,以瀧水羅旁爲中心的瑶人勢力極盛,明政權將防瑶重點從廣西轉向廣東,兩廣總督府從廣西梧州遷移至廣東肇慶。羅旁在今鬱南縣境,連接東山、西山、瀧水後山,延袤七百裏,東接新興、南接陽春,西扺鬱林(今廣西玉林)、岑溪(廣西境),北盡長江(西江以北包括嶺北湖南各地),萬山聯絡,瑶僮居其中,數百年來,雖多次剿平又旋即撲起,猖獗而故,又多集四方亡命,助其兇虐,謂之浪賊,四出寇掠。瑶諺曰:“官有萬兵,我有萬山,兵來我去,兵去我來。”瑶人與官兵周旋,戰綫愈來愈長,戰况愈來愈激烈,民族矛盾已難彌合,終於暴發了明代南中國最大的一次瑶漢衝突。

  明政權大征羅旁的計劃,在萬曆二年(1574)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兩廣總督殷正茂已經厘訂,三年(1575),殷内調南京户部尚書改由凌雲翼替代。凌徵用兩廣軍隊二十萬,有土兵、有客兵(淅兵),而以俍兵居多,軍隊分爲十哨,實行鐵壁合圍。據陳璘之“羅旁善後功迹碑”記載,十哨分别爲羅旁哨、瀧水哨、岑溪哨、陽春哨、新興哨、德慶哨、伏峒哨、南鄉哨、信宜哨、茂名哨。從東南西北中各個方向向瑶人發起總攻,廣東總兵張元勲、廣西總兵李錫居中指揮,另在德慶沿江一綫設防,防止瑶人北渡,又在廣西屯重兵,防止瑶人西奔。經過一輪周密籌劃和部署,於萬曆四年(1576)冬天正式舉兵,歷時四個多月的征戰,於五年(1577)春,徹底平息了瀧水羅旁之瑶亂,此役共計攻陷瑶寨據點564個,俘斬招降42800人。此一役基本上終結了自宋至明近六百年的瑶亂,以後雖有少數騷亂,但已不足爲患。

  成化年間,邱濬上大學士李賢之《兩廣用兵事宜》,總結兩廣征瑶的教訓,提出“瑶之在廣東者逐之,在廣西者困之”之策。所謂逐之之策,乃後來大征羅旁時使用之驅趕法。廣東十府,有瑶亂者爲六個府,地方相去一二百裏或者六七百裏,或遠至千裏,瑶人活動周旋有餘地,常與官兵展開捉迷藏式遊擊戰,“兵來我去、兵去我來”,因此一路逐之,必不成功,只有實行鐵壁合圍,拉網式驅趕。所謂困之之策主要針對廣西大瑶山瑶人,曾用兵數萬,四面分守,據其要害,截其出路,使瑶人不能出來劫掠,又不能聯絡。其實,“逐”與“困”兩策曾多次使用,效果亦不明顯。韓雍曾動用兩江土兵十六萬,五路並進,六次征剿,但瑶人爲求生存,遂竄犯廣東。後立“秋調法”,亦是“困”之政策而已,都是治標不治本之辦法。

  明萬曆四年(1576),殷正茂、凌雲翼大征羅旁,分兵十路,亦是以《兩廣用兵事宜》爲藍本。瑶人並無精良武器,亦無嚴密組織,所依賴者,爲崇山峻嶺與運動遊擊戰法。而此役爲什麽能够成功?主要在於明政權在大征羅旁後實施了一系列新政。

  羅旁平定後,將瀧水縣昇格爲直隸州,直隸於廣東布政使司,與府同級,這是廣東歷史上第一次設立直隸州。羅定直隸州是在行政、軍事、司法均擁有特權的軍事管制特區,官員都是由皇帝親自從精英中挑選。明廣東設有五個分守道,分别爲嶺東道、嶺南道、嶺西道、海南道、海北道,行政較府爲高。羅定直隸州設立後又新增加一個羅定道,因爲羅定直隸州仍屬軍事管制,因此在羅定道前加上兵備兩字,全稱爲欽差整飭羅定兵備道。明廣東設十府,分别爲廣州府、肇慶府、韶州府、南雄府、惠州府、潮州府、高州府、雷州府、廉州府、瓊州府。羅定直隸州正好在十府之中間心臟地帶,因爲瑶亂,廣東如心肌梗塞,羅定直隸州的設立,好象在心臟搭橋,得以通暢。又如在棋盤中落下一個重要棋子,滿盤皆活。軍事上,更將羅定直隸州放在重要位置上。明代廣東設有總兵官一員,副總兵一員,每個分守道設參將一員,羅定直隸州建立後,廣東參將人數增加到七員,在羅定州東山、西山各設參將一員,屯重兵以鎮之,以顯示官府對羅定地方的重視。

  羅定直隸州建立後,官府實行“募民占籍”政策,大量吸收移民對瑶人退出的土地進行復耕。明初,各州縣曾按糧産定區,設糧長,把田地重新丈量編入“魚鱗册”,以户爲單位把人口編入“黄册”,按人口服徭役,以田畝納租税,徭役徵發愈來愈濫,迫使各地農民大量逃亡,這些人大都逃到兩廣交界的山區,成爲流民,羅定州的建立,正好大量吸納這些流民。一些曾混入瑶民中的流民亦同時“轉化”爲漢民,原本“立寨耕守”的鄉村不斷擴充,軍隊屯種亦擴大到鄉村。各任州官都實行“募民占籍”、“墾辟草萊”、“緣畝疏導”等一系列措施,使得當地人士“賣刀買犢”、“種植日廣”。官兵同時還“濬河開路”,使開發較早的羅陽地區物流通暢,新辟墾區的廣大丘陵村落的交通得到改善。除大力開墾荒田外,還推廣水翻車的使用,開挖陂塘,興修水利,擴大灌溉面積,提高農業生産效率,使民安心耕種。不少翁源人、英德人遷往羅定與信宜交界的西南部山區墾種,並利用當地的木炭和鐵礦資源發展煉鐵業,成爲廣東鐵的主要生産基地,從事該産業的有一萬多人。東莞、增城、新會、新安、高明、惠州等地移民相繼建立移民村寨,各族相安無事。此後“自嶺西徙而來,入其境耒耜遍野,烟火彌望,農桑被畝,鷄犬之聲相聞”,到處是“買犢荷鋤、嬉游而歌”的景象。

  羅定直隸州建立後,官員重視發展文化教育,興利革弊,辦學校、正風俗。建州初,動用一州兩縣的財力,、物力和徭役,建文塔、維心堂、揆文館等,遷學宫於河東,繼後又建文明書院、文昌書院以及南徵書院(義學),實行平民教育,以興文運。大小官員還深入偏僻山村,宣講聖諭,開教化,訓溪峒,文教從始興起。

  明代嶺南各府爲了對付瑶亂,紛紛析地置縣,實行小區分治,以分隔縮小瑶區等措施加强統治,先後從南海縣析出順德縣;從番禺縣析出從化縣;從博羅、增城析出龍門縣;從新會析出新寧縣(今臺山);割四會地新置三水縣;從高要析出高明縣;從清遠析出廣寧縣;割陽江、新興、新會地置恩平縣;從惠州析出長寧縣(今新豐)、永安縣(今紫金)。這些新縣的析置,都與明代瑶亂有關,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兩廣總督和羅定直隸州(含東安、西寧縣)的設立。

  明萬曆平定羅旁瑶亂後,將瀧水縣昇格爲直隸州,取“羅旁已平定”之意定名爲羅定。又析東山地置東安縣,析西山地置西寧縣,另設羅定州,一州二縣歸羅定直隸州管轄,取其“羅旁平定、東西安寧”之意定名。羅定直隸州的建立,化瑶效果十分明顯。經歷了大規模的瑶亂之後,設縣分治,使同化之瑶民,與漢民相雜,施之以教化,使之變爲齊民,正好應了羅定州“四維彰顯,和諧安定”之兆。

  

  參考文獻:

  1.《宋史》《元史》《明史》。

  2. 黄佐:《廣東通誌》;郭棐:《廣東通誌》;阮元:《廣東通誌》。

  3. 嘉慶《湖南通誌》。

  4.《讀史方輿紀要》。

  5. 明嘉靖《德慶州志》。

  6. 康熙《羅定州志》、雍正《羅定州志》、民國《羅定志》。

  7. 道光《舊西寧縣誌》。

  8.《信宜縣誌》。

  9.《陽春縣誌》。

  10.《岑溪縣誌》。

  11. 林天蔚:《明代廣東之“瑶亂”》,《嶺南文史》1985年第3期。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