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問和處法之二
曹興誠董事長強調,他所提出的「兩岸和平共處法」,「建立程序正義,有助於兩岸互信互助」。我們的看法恰恰相反,認為曹董竭盡心思、憂國憂民的心血,可能會被台灣的政客,玩弄成一個程序不正義的「統一金光黨條款」。
「和平共處法」中,有關統一公投的發動方式,曹董的想法乃是交由一心想要統一的中共來提出,如此一來,中共自然要好好對待台灣,並且提出夠優厚,足以說服、取信台灣人民的條件,這樣自然就能使兩岸和平共處下去。而若公投不過,則代表中共的努力不夠,而只要中共可以再提出更好的條件,則在一定時間之後,中共可以再提出公投。這樣的話,中共總有一天可以達成願望的。
在「一問曹董」中,已經提醒曹董,從最根本的憲法法理上來看,「和平共處法」可能是一部「和平分裂法」。現在如果我們姑且假定中共也「笨笨的」,看不出其中法理上的關竅,它也願意進入曹董設定的遊戲架構,那麼我們要問的是,這個遊戲玩不玩得下去?它會變成個甚麼?
曹董當然是了不起的企業家,但也許企業經營久了,不免也會「唯識所限」,其腦中所想像的乃是某種企業併購的模式。曹董不只一次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就像甲企業要併購乙企業時,總要甲企業先出個價錢,乙企業才決定是否接受併購。但是,曹董可能沒有想到,商業上的遊戲規則與政治上,特別是涉及主權、治權與認同時,是完全不同的邏輯。
第一、如何認定價錢?打個比方來說吧!我開了一家還不錯的公司,市值大約為一百億,現在曹董經營的公司看上了我的公司,希望併購,請問他會出多少錢?曹董應該會認為,二百億應該夠了吧,可是我認為不夠,拒絕曹董了,如果這樣的程序持續下去,曹董會生氣的想說,你到底要多少錢才賣?如果我暗示曹董說,你最少也要開個二千億,或者說,你送給我你的公司我就與你合併,曹董會怎麼看我?
「和平共處法」的問題在於,北京認定台灣值多少錢,台灣又認為自己值多少錢?要開甚麼樣的條件台灣才會接受?北京會開甚麼樣的條件?「先給台灣獨立五十年,五十年後統一?」、「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消,讓中華民國統治?」、「每一個居民薪水與存款全部由新台幣換成人民幣?」台灣可能很多人希望北京開這樣的條件,但是北京會嗎?商場上的鑑價是有一定模式的,但是在政治上,台灣該如何「鑑價」?試問,一個沒辦法訂出遊戲規則的遊戲,有誰會陪著玩?
第二、為何不是欺騙?在提併購條件前,總是要有一些善意的互動,就像是一對男女交往,如果是男的要娶這位小姐,總要在開條件前有些善意的表示。如果這位女士拿了很多好處後,告訴對方,如果提的條件合適就嫁,但是當男士提出條件時,女方認為條件不好(包括有價物質不足),並表示如果可以給更多,可以再考慮與男士結婚,然後這對男女繼續交往,男方持續表達善意,但是再次提條件時,女方仍然不同意,如此反覆下去,女方拿了很多好處,但是就是不答應。我想問的是,如果讀者碰到這麼一個小姐,你會不會罵說她是金光黨?(以上舉例不涉及性別暗示)這種比喻也許有些不倫不類,其實在現實的台灣政壇上不就是天天在上演嗎,「台獨」主張者不斷劃大餅,用「台獨」來騙選票,不就是一個政治上的「台獨金光黨」嗎?聰明如曹董該會明白這個邏輯,曹董應該不會願意看到,自己費盡心思所構思的「和平共處法」,在政客們的玩弄下,最後變成了一個「統一金光黨條款」吧!
曹董在文章最後對民進黨呼籲:「『兩岸和平共處法』其實就是落實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民進黨如果想通,國民黨可能失去政權」。我們太同意這句話了。一些綠色學者與政客迄今仍看不出和平共處法的深層奧妙,如果他們看懂了,就可以了解,只要透過「兩岸和平共處法」,他們就可以脫掉原來「台獨金光黨」的外衣,換上「統一金光黨」,以前只能騙台灣,將來還可以騙大陸。
經由上面的推論,從這些很常識性的道理中很容易就會發現,大陸根本不會跟著玩這樣的併購台灣的遊戲,它又不是傻瓜,會跟著玩這個只准漫天要價,卻不准就地還錢的遊戲,難道這麼簡單的道理,聰明如曹董會看不出來?
第三、所有東西都可以買賣?曹董是個成功的大企業家,習慣從商業買賣來思考問題。這個世俗的世界裡,或許每一件東西都有它的價格,但是這並不表示,有價格的東西就一定願意出售。「認同」就是屬於這種東西。為甚麼歷史上的統一多由武力完成,其原因就是在於對方無法說服、收買,因此只有等而下之的以暴力解決。北京在多次買賣不成後,會否也如法炮製?
平心而論,統獨背後的根本問題是個政治學上最難解的認同問題,解決認同問題自有它應尋的道路,無論如何,認同是個無法秤斤論兩的東西。也許曹董半導體做多了,以為認同問題也像做個晶圓一樣簡單吧!然而把認同拿來喊喊價,那天下不就變成了到處都有奶便是娘了嗎?然則曹董以為如何?
我的學生在與我討論曹董的看法時,突然脫口說了一句,這不就是找個好價錢,如何「出賣」台灣嗎?我說,這不是曹董的原意,但是政客們會這樣戴帽子的,不是嗎?
原文出處:《新新聞》,第1192期,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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