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讀後
謝大寧
本文由謝大寧教授撰寫,發表於《中國評論》2008年11月號(總第131期),緣由於張亞中於2008年10月在《中國評論》發表〈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一文。該文所提出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為兩岸第一份以法律文字所撰寫的和平協定民間版本。上一篇文章〈兩岸統合與和平發展〉中所陳述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草案與2008年10月發表的草案,基本上差別不大,本質一致,但是在文字上做了一些修正與精簡(另請參考張亞中著,《統合方略》,2010年,頁233-235)。因此,特別將本文放在〈兩岸統合與和平發展〉一文後面,以方便讀者對照閱讀,可充分掌握謝大寧文章的觀點。
發表本文時,謝大寧任中正大學中文系主任。目前擔任佛光大學文學系主任,並為兩岸統合學會秘書長。
頃讀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以下簡稱〈芻議〉)一文,除對該文那發自傳統知識分子以天下為己任之情懷的無限感動,與對該文創意之迭見、邏輯之嚴謹、架構之宏闊的無任感佩及完全認同外,亦深覺該文受限於體例,致有許多引而未發、值得進一步申論的勝義,是以乃敢不揣淺陋,追附驥尾以草此蕪文。由於貴刊篇幅寶貴,我就不再多作感性之語,以下即直接切入本題。
〈芻議〉的重點
基本上,我覺得〈芻議〉一文的重點,並不在其所設計條文之是否周備,是否足以充作未來兩岸具體談判該項議題之藍本上,具體的政治折衝從來都有太多不可測的變數,這些變數不可能由誰所全然預見;而知識分子思考此一問題,原即在依據可能的學理與對現實之理性分析的基礎上,來提供一些具有創意的架構與概念。就此而言,本文當然是無愧的。而也因為這樣的瞭解,我的申論重點便也將不放在條文的字斟句酌上,我所著眼的乃是經由〈芻議〉一文的創意所啟發的思維空間。
在我看來,我以為〈芻議〉最堪注意的乃是幾個重點:第一,它提供了一個消極上不牴觸、積極上又可涵容、整合目前所有已經出台的解決兩岸問題之說法(除了獨派的說法外)的一組新概念。第二,它提供了一套漸進的、辯證的由「統合」邁向「統一」的命題架構。第三,它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的設計,來消極上處理兩岸彼此政治上的疑慮,積極上特別是增加台灣民眾對「統」的誘因,同時最終可以有利於中華民族之發展的具體做法。坦白說,上述這幾個重點說起來是有些「夢幻」的,在此之前,我實在很難想像如何可能有一套想法,足以滿足這些條件,但是,在我仔細思考了芻議的想法後,卻又不得不承認,亞中教授恐怕真的已經抓到了那把開啟解決途徑的鑰匙了。這裡當然必須做些比較詳盡的申論。
〈芻議〉最大的創意:作為政治、法律概念的「整個中國」概念
針對上述第一點而言,我覺得我們必須注意亞中教授所提出來的一個極富創意的概念,那就是「整個中國」的說法。毫無疑問的,這個概念之基本背景,是和「一中屋頂」的理論密切相關的,這也就是說,亞中教授仍然希望通過共同屋頂的搭建,來解決兩岸最基本的分歧。但是誠如〈芻議〉一文中,亞中教授已經說明的,我覺得「整個中國」這個概念最有意思的地方,乃在於它是一個具有法律與政治意義的概念。這樣說到底重要在哪裡呢?
近年來,兩岸的吵嚷幾乎都由一個概念所引發,那就是所謂的「一個中國原則」。我想關於這個問題的歷史,大家都應該很清楚了,我也就沒必要再做重述。一中原則就大陸言,它所意指的乃是兩岸都承認中國只有一個,可是對中國的內涵可以暫不討論,這樣的意思如果簡化一些來說的話,應該可以概括為「一中不表」吧!
可是台灣卻在一個偶然的因素下,將之簡化成了所謂的「一中各表」,然則這問題就來了。剛開始,當台灣的媒體偶然以一中各表來概括海基海協兩會所達成的共識時,大陸採取的是默認的態度;但很快的,李登輝便找到了這樣表述中的竅門,而將之表述為兩個中國的對舉,乃至逐步地將之變成「中華民國在台灣」這樣的「獨台」表述,他企圖以此確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具有一個僅涵蓋台灣的「實質主權」。
此後台灣政黨輪替,民進黨官方則始終以一中意味著大陸企圖併吞台灣,而拒絕承認一中原則,甚至以扭曲的方式,將一中曲解為所謂的「一邊一國」。由此可見,一中的問題其實是不能「不表」的。它如果說不清楚,兩岸的政治分歧就永遠沒有解決的機會。兩岸這十二年來的對峙與緊張已經充分說明了這點。
但是一中這個兩岸最敏感的地只,又該如何說清楚呢?對大陸言,一中的表述不能表述出任何分裂中國的意涵,而對台灣言,一中的講法又必須充分反映出兩岸的平等地位,這用台灣的講法,就是要至少確保所謂的「台灣主體性」,甚至在逐步形成的論述氛圍中,它也變成了必須確保「中華民國/台灣」的主權獨立地位的問題。
而當整個論述上綱到主權的問題時,它便形成了無解的零和遊戲。這現象即使到了馬英九上台,兩岸的氣氛已經大為緩和,但本質上仍然沒有獲得論述上的舒緩,馬對兩岸的基本表述雖然說接受「九二共識」這樣一個模糊的下台階,但當他一旦被迫必須表達其內容時,他也只能說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而且這各表的內涵就是必須確保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於是兩岸基本的政治僵局便仍然沒有得到真正的化解。
從上面的簡單分析中,我們便可以看出問題的複雜難解,但這也就是「整個中國」這個概念的重要性所在。這些年間,我們看到了大陸在一中問題之表述上所作的一些努力,那就是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修正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這樣的講法當然是對台灣的重大善意,它某種程度上將兩岸的地位拉平了。
可是這樣的講法事實上依然潛在著重大問題,這問題就是在這樣的表述中,「中國」究竟何所指?如果說這中國乃是指歷史上、文化上的一個中國,則台灣當然可以接受,甚至連民進黨裡的一些鐵桿台獨,如辜寬敏,也並不否認這點。可是這樣的意思馬上就會面臨挑戰,那就是從政治上與法律上看,這中國又代表甚麼內涵?它代表著甚麼樣的主權論述?而一旦涉及這個問題,我們便看到一些比較制式化的說法立刻現形,主權之爭也始終無從迴避。
以此,台灣便總是指責大陸是內外有別,口惠而實不至。面對這樣尷尬難解之局,我以為亞中教授的創意就在於他將中國的主權放到了「整個中國」這個概念上。在我的解讀裡,整個中國之「整個」並不是一個形容詞,而是個所有格的概念,它在地理與歷史文化上包含了兩岸,也在政治法律上包含了兩岸,中國的主權屬於「整個中國」,它為兩岸所共用而不能分割,然後它乃能在這概念下,通過「共同體」的建構,以使「整個中國」成為政治與法律上可以運作的概念,而不只是一個歷史與文化的虛概念而已。
〈芻議〉的構想可以做為「一國兩制」等說法最佳詮釋
於是在這樣的概念裡,它就和現在已經出台的所有兩岸論述(除了獨派的想法外)有了相容性與整合性。怎麼說呢?就相容性而言,大陸說一國兩制,如果這一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話,台灣當然無法接受,而一國說不通,自然也就無兩制之可能。但如果說一國是指「整個中國」的話,那就不一樣了,以兩岸的現狀,只要雙方都能接受整個中國的概念,則現狀事實上就是一國兩制,中國的主權並未分割,但治權則是分屬的狀況(亞中教授在〈芻議〉中特別只以「最高權威」來稱之,以避開任何主權的暗示),這狀況稱之為一國兩制可,稱之為一國兩府又何嘗不可?甚至稱之為一國兩區,兩岸一中,一中兩憲也都沒有甚麼困難。
也就是說,亞中教授的這個說法可以構成為一國兩制乃至台灣的許多不同說法的一種「調適上遂」的詮釋。它可以不改變任何既成的說法,但卻可以發揮將許多不同說法整合到一個架構裡去的功能。這不就證實了整個中國這個概念的重要性了嗎?然則我們還有甚麼可能找出另一個整合性的概念?所以我說這乃是亞中教授之構想的最具創意之處。
〈芻議〉的構想是一種預設由統合到統一的「非終局解決」方案
其次,針對我所提到的第二點,在芻議中,亞中教授開宗明義地即顯示其構想乃是奠基在兩個軸線上,一個是說它並不是一個「終局解決」的方案。這條軸線是極其重要也有魄力的,尤其是相對於現有的許多說法,都某種程度地意指、或是模糊暗示著終局解決的概念,而任何這種明示或暗示都無可避免地會挑起不同立場的疑慮,就可以看出這種非終局解決方案的重要性。
我相信,今天馬英九主張一中各表,其對大陸當局所產生的最大疑慮就是如果一中各表代表的是要將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固定化時,該怎麼辦?同樣的,一國兩制對台灣而言,其疑慮也是一致的。而且以兩岸的現況而論,坦白說,任何企圖作終局解決的思考都是不切實際的。
但是不做終局解決的思考,又會不會衍生其他問題呢?如所週知,美國的何漢理教授等人,曾有所謂的「中程協議」之提議,這想法並沒有得到多少附和,其最主要的原因,在我看來倒不是因為那是美國人的提議,而在於中程協議到底在終局解決的方向上,是採取開放的態度,還是某種目的論導向的態度上。
就大陸言,恐怕不太可能接受任何結局開放的中程協議,「和平統一」乃是大陸早就預設的目標。但在台灣,任何只要涉及終局概念的想法,其爭議性都將大到政治人物很難承受的地步。馬英九今天的困局便在於此,他既不能說不預設終局解決的可能,也不能說預設任何終局解決的方向,然則這不就又陷入了另一層次的尷尬了嗎?我們該怎樣才能解開這種既不可以涉及終局解決之安排,又必須含著某種特定終局導向之要求的矛盾呢?
於是這裡我們乃又看到了亞中教授的另一個創意所在,這也就是〈芻議〉之構想的另一條軸線,他將一種非終局解決但有終局導向的構想放到了一條由「統合」邁向「統一」之辯證性的軸線上,也就是一條由尊重現狀、維持現狀的道路出發,但是通過某種操作性的規範,經由「統合」作為仲介,最終朝向統一邁進的規劃。換言之,它本身不是終局解決,但預設著某種特定的終局解決;它只規範解決的過程,但又不設定任何時間表,所以我會說它乃是一條辯證性的軸線。
這樣的構想我認為是可行的。就其作為一種以統一為指向性的解決方案,大陸似乎沒有反對的理由,因為從反分裂法看來,大陸也的確並沒有非立刻解決兩岸問題不可的想法,只要從統合到統一的進程設計中並沒有矛盾,或是埋伏任何陷阱,大陸應該可以接受這樣的過渡性機制。
而對台灣言,如〈芻議〉中已然指出的,這條軸線原本就和國統綱領的中遠程設計具有相容性,只是它的規劃,就可操作性言,來得更具體而已,所以國民黨應該也沒有反對的理由。
至於它在可行性上最大的質疑,恐怕會是當這構想以統一作為導向,台灣的民意會接受嗎?對這問題,我也的確曾懷疑過,但在仔細考量之後,我以為這也未必有悲觀的理由。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台灣的確有一批鐵桿台獨,這批人只要提到統字,就會反對到底,但是大多數對統一有疑慮的人,其實主要是恐懼統一和併吞畫上等號。
如果有任何方式足以說服台灣,這段統合的進程,只會讓台灣消極上可以完全解除安全上的疑慮,積極上又可以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同時,這條由統合到統一的辯證性歷程,又的確不含著任何時間表的概念,而只能依據「共同體」的實際運作狀況來決定未來兩岸整合的進程。這就讓台灣民眾保留了相當的進退空間。
在這狀況下,我相信在足夠的信心建立機制之後,它是很可能為台灣大多數民意所接受的。這也就是說,亞中教授以兩條軸線來架構其論述的方式,其可行性理論上其實是比其他的說法要來得更高的。
當台灣已經實驗過,無論是李式獨台或是扁式台獨都是死路一條時,試問還有甚麼比這樣的構想有更高的可行性呢?反過來說,大陸若不假手於一種讓台灣有充分揮灑空間的過渡性機制,那除了以武力解決外,還可能有更好的辦法來推動一國兩制嗎?不過話雖如此,亞中教授的構想還是必須證明其「統合機制」的設計是否真具有可操作性,於是,我們乃必須進至上述第三個重點的申論上。
〈芻議〉參考歐盟設立「共同體」的方式來作為兩岸的「統合機制」
針對第三個重點,我以為亞中教授對統合機制的可操作性考慮的是兩方面,一個是應然層面的,這層面考量的是它的可欲求性。由於兩岸分隔已久,坦白說,長期以來兩個社會一直在不同的,甚至互斥的軌道上發展,這兩個社會如果沒有適當的機制來先行整合,則方枘圓鑿,它是不可能融合在一起的,這不只是政治上要求某種過度性的機制與過程,在社會、經濟乃至文化上亦復如此。這道理是很容易明白的。但這套統合機制的可欲求性該如何來證明呢?此其一。
另一個則是實然層面的,這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信心機制。這大致包括了兩個層面,一個是社會各層面的整合過程中會不會發生大吞掉小,或者是尾巴搖擺動的狀況,亦即會不會發生「和平演變」的問題。另一個則是在對外關係上,要如何顧及尊嚴的維繫,這點特別發生在小的一方。我們姑且不談所謂「國格」的問題,台灣的許多民眾確實會感受到在對外事務上,面臨了身分認同上的困擾,這問題是必須解決的。而這套統合機制又該如何在這兩個面向上來證明其可操作性呢?此其二。對於這兩道證明題,以本文的篇幅,當然不可能處理,但我認為還是可以作如下的說明。
首先,在芻議中,亞中教授對此一統合機制已經做了相當詳盡的說明。基本而言,此一機制乃是參考歐盟發展的歷史而定的,因此,歐盟的實踐經驗當然是我們很可以參考的基礎,我相信任何對此一統合機制可行性的證明,大概都不可能無視於歐盟的成功經驗。
不過,亞中教授當然也不是全盤照抄歐盟。就一個基本點而言,由於歐盟的參與者乃是各個主權國家,這點當然無法移植到兩岸關係上。因此,亞中教授的設計乃採取反其道而行的方式,先藉由此一《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對兩岸同屬整個中國這個問題,達成「建立互信」的機制,然後才進一步處理共同體的建立問題,與外交關係的新安排。
對於這樣的處理順序,我以為是絕對必要的,否則政治分歧這一關過不了,其他可欲求性與可操作性就也不必談了。但在這基礎上,我以為也並不如許多論者所說的,大陸將不可能接受任何歐盟的經驗,因為歐盟這一經驗的創意原本就在依照互相尊重與合作的精神,讓相關各造可以避開主權之類政治問題的干擾,來進行各造在各種公共事務的領域上的合作。就這層次而言,歐盟經驗對大陸言,我相信絕不會是洪水猛獸。因此,底下我想以「文化共同體」來做一個例子,以簡單說明我所認為的芻議構想的可欲求性與可操作性。
以「文化共同體」為例來說明〈芻議〉構想的可操作性
我之所以選擇文化共同體這一個課題,一方面是因為我自己的所學在此,另一方面則也是因為我深深覺得它在兩岸問題上的迫切性。
文化議題在高敏感性政治議題之前,常常是被忽略的一塊領域,可是對兩岸問題敏感的人,顯然都會注意到在李登輝與陳水扁執政期間,所曾徹底執行的去中國化的文化政策。這個政策在這十幾年間,固然在台灣內部引起了極大的爭議,但平心而論,其政策若從其背後的政治目的言,是成功的。
我們只要看這幾年來相關的民調,台灣民眾認同自己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的比例,逐年升高,而且早已突破半數,就可以知道了。而且藉著所謂的教育改革,也進行了一個相當徹底的意識形態工程。它特別透過文史課程的改造,相當程度的達成了新的國族認同,這實在是一個很難否認的嚴峻的形勢。這一形勢即使在馬政府上台後,由於台灣的特殊族群人口結構及選票的影響力,迫使馬英九也必須格外審慎應對,很難做大刀闊斧的扭轉。再加上兩岸分隔已經將近一甲子,四九年前後來台的所謂的外省人,也幾乎都已不在人世或是垂垂老矣。隨著時間的流逝,即使是外省人的第二代,對所謂祖國的情感,也已經大不如他們的父執輩,這就更不用說第三、四代了。這情形如果無法大力扭轉,顯然只會繼續惡化。
然則大陸會不會想,在這狀況下,即使兩岸依其方式統一了,會收回的將是一個怎麼樣的台灣呢?要知道,這和香港與澳門的回歸是不能類比的,港澳無論如何,它們可從來不曾進行過任何國族摶成的過程啊!然則請問,對於這樣的情形,大陸負責處理兩岸問題的人到底該怎麼辦?
這情勢對大陸固然嚴峻,對台灣而言,恐怕也好不到哪裡去。幾年教改下來,文史課程這個重災區,所達成的真正效果,大概可以用「認同模糊化」與「文化虛無化」來形容。不管台灣這幾年來,表像上的文化有些甚麼樣的發展,它基本上乃是「失根」的。然則一個失根的文化可能會有甚麼樣的創造力呢?如果我們說台灣社會的自由乃是文化發展的正數的話,那麼失根就會是台灣文化發展的一個噩夢。
在這狀況下,從可欲求性上說,兩岸其實都面臨一種文化上的迫切局面。對大陸言,相信沒有一個政權會希望納進一個疏離的分子,來給自己製造難題;對台灣言,就算在維繫中華民國法統的要求下,也必須從文化上來根本化解由獨的意識形態所帶來的麻煩,否則馬英九恐怕就必須擔當歷史罪人的譏評,這情形是很好理解的。而很顯然的,這問題的解決當然最好在終局解決之前完成,否則它必將形成任何終局解決的絕大障礙,這也是很容易可以推知的。
於是,我們要問的是,這問題要怎麼解決?由於這問題主要發生在台灣,如果照現行狀況,大陸無論多麼關心,顯然都是鞭長莫及。但若換就台灣的觀點來看,以現行的機制若能解決,則問題恐怕也就不會那麼嚴峻了。
所以,正是在這裡,我乃看到了「文化共同體」這樣一個新機制的可能好處。在我看來,解決台灣在文化上對中國的疏離,需要依憑兩個相關的力量:一個是文化的創造力,另一個則是文化市場的胃納量,而這兩者若兩岸分開來做,其力量必然分散,但若兩岸合作,則其影響將會有加乘的效果。
以最時髦的文化創意產業來說,如果兩岸能開發共同的文化創意產業市場,結合台灣的創意與行銷,大陸的市場規模,那將會產生甚麼樣的盛況呢?而這樣的合作如果只藉由兩岸政府來進行,則恐怕難以充分引進民間的力量。那如果能由兩岸具官方授權的身分所合組的「文化共同體」來進行,由之來整合兩岸的資源,以促進整個中華文化的發展,與文化市場的更擴大,進而解決台灣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問題,這不是更具可操作性嗎?
我以這個例子,簡略說明了亞中教授通過〈芻議〉一文所提供之構想的可操作性。這說明當然並非論證性的,而且共同體的建構,對兩岸而言也都是陌生的,因此我們當然不能將之想像得太過美好。而我之所以如此說明,僅只企圖表達一點,那就是我認為亞中教授的構想確實具有理論與實踐上的進步性與可行性,並且認為它已把握到了解決兩岸問題的所有基本要點。這是一個有充分競爭力的構想,我相信值得所有關切兩岸未來的朋友,投以最大的關注與思考。
結語
最後,我亦想指出,古話說「惟仁者能以大事小,惟智者能以小事大」,兩岸能否真正由統合邁向統一,中華民族能否在完整的版圖中再肇中興,實在端視兩岸主政者能否將解決問題的邏輯先想清楚,然後大的一方願意「優先」釋出善意,拋出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構想;而小的一方也能在恰當的時機點回應此一善意,如此,那卡住的關係方能逐步鬆開。
我必須坦白說,我覺得現在的問題仍在雙方都尚未想清楚邏輯,找不到框架的階段,但願亞中教授此一構想,能夠讓兩岸更接近那個解決問題的框架,然後我們才能真正期待那春暖花開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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