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中國評論》2009年4月號(總第136期),作者為兩岸及國際問題研究專家,曾任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會長。本文認為「兩岸關係」已經成為台海雙方的一個習慣用語和專用辭彙。「兩岸關係」既是兩岸關係的定位,而不是甚麼兩國關係或兩個中國的關係。兩岸關係既為一個中國內部的關係,就理應為這種關係定位設計出相應的身分,雙方才能正常進行政治性接觸、協商、談判。在協商、簽訂和平協定直至未來開啟統一談判這漫長過程中,兩岸如何理解、控制、化解仍然不可避免的外交困局,需要大智慧、大手筆、大心胸。
2005年4月,胡錦濤與連戰會談新聞公報提出:「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同年5月,胡錦濤與宋楚瑜會談公報提出,「兩岸應通過協商談判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並期未來達成和平協定,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共同維護台海和平與安全,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2008年5月,馬英九宣示:「未來我們也將與大陸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胡錦濤於2008年12月31日再次鄭重提出「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目前,兩岸能否儘早達成「和平協議」,為世人關切。
和平協定與兩岸目前已達成的各項事務性協定均不同,一旦進入程式運作,即開啟了政治談判的大門。雙方先期在若干難點問題上預做研究,形成定見,求得共識,方能使政治談判的航船繞過阻礙,駛達彼岸。
兩岸關係需要定位
開始政治談判,首先涉及的就是雙方關係的定位問題。它包含三方面內容:
其一,談判地位是否對等。大陸始終堅持「平等談判」的政策,見諸於鄧小平談話和「江八點」、「胡四點」等若干歷史文獻。大陸方面早期的想法是,在國民黨在台灣具有絕對執政地位的前提下,通過國共兩黨第三次合作及國共雙方的對等談判解決問題。當台灣內部政治生態發生了根本變化之後,通過國共兩黨談判解決問題不現實了。此後,大陸方面的「平等談判」,已指台灣海峽兩岸。由一個中國內部的兩黨對等談,到由一個國家內部的海峽兩岸對等談,而不是由中央政府與一個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或省級政府不對等談,台灣方面應該從大陸對台政策的演化之中,體會到大陸方面的務實與誠意。
其二,是國際談判還是國內談判。大陸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言而喻,所進行的必須是一個中國內部的政治談判。
這個問題對台灣方面而言,非常複雜。1991年,國民黨主政下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提出「海峽兩岸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前提下……共同重建一個統一的中國」。如此主張,台灣海峽兩岸無疑同屬於一個中國。1999年,李登輝提出了「兩國論」,即大陸與台灣是「特殊國與國關係」。2002年,陳水扁更提出了海峽兩邊「一邊一國」的主張。兩位台灣最高執政者基於「台獨」立場,把兩岸關係定位為國際範疇的兩國關係,不但徹底違背了台灣方面所持一貫立場,使兩岸展開政治談判的前提喪失,而且造成兩岸關係持續緊張,進入可能引發衝突的高危期。2008年,馬英九主持台灣大政後,恢復了對兩岸關係定位的傳統表述,提出「國民黨執政的兩岸關係定位及法定用語,仍是『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實際堅持了台灣方面的傳統原則:兩岸關係是一個國家的內部關係。這個說法被民進黨罵為「賣台」,「喪失主權」、「矮化台灣」,馬英九也被譏諷為「馬區長」。
所以,台灣內部對兩岸關係性質存在兩種尖銳對立的表述:
A、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憲法所明定的歷史疆域包括整個中國大陸地區,只是中華民國的治權目前僅及於台、澎、金、馬地區,兩岸關係是一個國家框架內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這是國民黨的主張。
B、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的疆域為台、澎、金、馬,中國是海峽對岸的另外一個國家,兩岸關係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這是民進黨的主張。
國民黨的主張與中華民國憲法相符。民進黨的主張不符合歷史事實,亦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由於國民黨的主張被民進黨誣衊為「喪失主權」,扣上「賣台」的帽子,故國民黨雖「理直」,卻「氣不壯」,在闡述如此重要的政策宣示時常常處於被動地位,鮮見敢於明言和解釋者。馬英九主政後,勇敢地直言了一次,便立即遭到民進黨的圍攻,整個國民黨和執政當局依然處於防守態勢。無理者聲大,有理者噤聲,這是國民黨的無奈,亦是台灣的無奈。
長期以來,「兩岸關係」已經成為台海雙方的一個習慣用語和專用辭彙。既是「兩岸關係」,其實定位已在其中,這個定位就是這四個字:兩岸關係!而不是甚麼兩國關係或兩個中國的關係。未來的談判,不能是兩個主權國家在談,不能是這一個中國政府與另一個中國政府在談,也不能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談。民進黨攻擊這是「賣台」、將使台灣「喪失主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因為海峽兩岸開始了平等談判,大陸在將台灣當作彼岸對待的同時,自己也非以國家身分與其對話,難道大陸也在「出賣主權」?
其三,誰與誰談。兩岸由雙方的執政黨對等談已經行不通了。台灣方面曾提出「對等政治實體」的概念。很顯然,這種提法也已過時,而且無法進行實際操作。因為「政治實體」如何解釋,達成的協訂能否由「政治實體」簽署都是繁瑣的難題。台灣方面還曾提出「一國兩府」的概念。這又會冒出對「兩府」如何解讀的問題。如果解釋為「兩個中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豈不又繞回到「兩國論」和「一邊一國」論的怪圈?!現在,馬英九先生明確提出了「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的概念,那麼,對等談判的應該是兩個「地區」的執政當局。大陸方面早有「台灣地區」、「台灣當局」、「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提法,對台各種文告、宣示一直在使用「祖國大陸」、「中國大陸」、「大陸方面」、「我國大陸地區」的表述。筆者認為,雙方可以循此思路繼續深入探討。
敵對狀態需要定性
談論結束敵對狀態,首先要明確兩岸為何敵對,即敵對狀態的性質。
兩岸敵對,始於20世紀國共兩黨之間的鬥爭。雙方在如何建設中國的問題上政見對立,以致兵戎相見。國民黨敗退台灣,內戰的表現形式演變為兩岸敵對。故兩岸敵對狀態所以形成、存在,根由中國內戰的延伸和繼續。
國共兩黨的黨爭與政爭,是一種早已形成卻在不斷弱化中的敵對狀態。戰爭、流血,曾使國共兩黨間的敵對、鬥爭達到巔峰。自1979年大陸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和1991年台灣「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以來,國共兩黨關係隨著兩岸人員交流、經貿往來的擴大亦在改善之中,直至2005年實現了歷史性的兩黨最高領導人會面。所以,雙方敵對關係雖未正式結束,實已為結束營造了充分條件和良好氛圍。國民黨在台灣重新掌控政權後,人們確實對兩岸早日結束敵對狀態寄予了很多期許。
當然,我們還應清醒看到,兩岸間還存在日益尖銳化的統、「獨」之爭。「台獨」思潮在台灣發端於上世紀50年代,氾濫於80年代。李登輝在台灣主政,其「台獨」意識和行為已是路人皆知。之後,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在台灣執政,欲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方面則堅決捍衛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近10餘年的兩岸關係持續緊張和面臨危機,非由傳統黨爭造成,而幾乎全由統、「獨」之爭引發。民進黨的「台獨」立場相當頑固,但他執政8年,也沒法完成「法理台獨」,兩岸間的統「獨」之爭,還沒有發展到必須戰爭解決的地步。民進黨又從未止步,尤其該黨執政期間,搞「去中國化」、「烽火外交」、「正名」、「修憲」、「一邊一國論」,步步向紅線逼近。2008年,民進黨敗選在野,作為仍有相當實力的政治力量,其訴「獨」言行更趨挑釁性。故兩岸間的統「獨」之爭還將長期延續,不會消除
民進黨基於「台獨」立場,一直在把兩岸敵對狀態闡釋為是「主權之爭」,造成大陸欲「武力犯台」、「併吞台灣」的印象。混淆兩岸敵對狀態的性質,是推行「台獨」的必要前提。
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12月31日的講話再次明確:「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終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如此認識,既是給敵對狀態準確定性,也是結束敵對狀態的政治基礎。
結束敵對狀態,是結束一個中國內部兩岸間的敵對狀態,這無疑是對「台獨」的排除和打擊。可以預見,「台獨」勢力將對和平協議進行強烈抵制和攻訐。儘管如此,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兩岸簽訂和平協議將是一件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它會向台灣民眾表明,兩岸完全可以找到和平相處之道,國民黨能夠為台灣帶來和平。鑒於目前島內政治生態狀況,人們有理由擔心,如果一旦「台獨」勢力和人物再度執政,再次推動「法理台獨」,甚至廢除和平協定,使兩岸間因統、「獨」問題引發的對立重新彰顯,緊張和危機重新回來。當然,這種倒行逆施,必將引發兩岸同胞和國際社會的一致反對。而「台獨」人士也必須想清楚,違背歷史潮流,破壞台海和平,重啟兩岸敵對,將要背負起的歷史罪責。
結束敵對狀態,是事關兩岸同胞根本福祉的大好事,且時機業已成熟,條件大體具備,應該把握機遇,抓緊進行。已有台灣學只友人建議,簽訂和平協議難度很高,時間可能會拖很長,事情是否可循先易後難原則分為兩步驟進行:第一步,國共兩黨通過磋商,達成共識,於適當時機和方式宣佈正式結束敵對狀態。第二步,兩岸執政當局進行平等協商談判,達成和平協定。無論一步走還是兩步走,只要有利於最後達成目的,對各種建言都應持歡迎、開放態度,以備參考。
會談身分需要設計
議訂和平協議是政治談判。開始政治談判須先明確談判人和簽署人身分,此乃常識。過去,兩岸為事務性協商設計了可行的模式。現在,兩岸為將要開啟的政治談判身分進行設計已是繞不過的門檻。
由海協與海基會來會談顯然不合適。這兩個機構是官方授權的民間組織,可以互談事務性議題,而無法互談政治性議題。和平協議是事關兩岸關係前途發展的高度政治議題和重大歷史文獻,理應由兩岸當局及層峰人士簽署。海協與海基會層級和權威性不夠。
共產黨與國民黨談顯然也不合適。今天台灣的政治生態同二十年前相比,已發生很大變化。國民黨雖是執政黨,但已不能「以黨領政」。國民黨要面對兩岸問題,但兩岸事務已不能作為黨務處理。簡言之,和平協議必須是兩岸最高當局之間的法律性文件,而不能僅是兩個政黨之間的文件。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顯然更不合適。這等於承認和支持了「兩國論」、「一邊一國論」。此外,「中華民國」問題是一個比和平協議還要複雜和難解決的問題,如果堅持必須「中華民國」出來談,那麼就得先談「中華民國」的問題。難易倒置,最後的結局只能是甚麼也談不成。
政治談判的身分是個問題!此問題現實中已經在考問雙方的智慧了。
2008年5月,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率團隊訪大陸。因在大陸不方便稱「馬英九總統」,而說了一句「馬英九先生」,立刻在台灣掀起軒然大波。
同年11月,海協陳雲林會長率團訪台,在會見賴幸媛和馬英九時,也因不方便稱其台灣頭銜,只能用「你」、「您」稱呼。大陸媒體則使用統一稱謂:陳雲林會見的是「台灣大陸事務部門負責人」和「台灣當局領導人」。
馬、陳會之前,「雙方將如何稱謂對方」曾是台灣媒體猜測、關注的焦點。最終,雙方用各自理解、堪稱機敏的方式應對過去。但認真而論,此事只能作為個案來看,而難以作為慣例延用。因為,大陸代表可以拜會「台灣當局領導人」,而不方便拜會「中華民國總統」。這兩個身分之間,有嚴格的政治分只。在大陸代表面前,刻意強調「總統」身分,並不符合對兩岸關係作出的定位。此事換位處置亦然。大陸最高領導人在北京會見台灣代表,身分是黨的總書記,而不是「國家主席」。如若也刻意強調「國家主席」身分,在台灣豈不又要吵翻天?台灣友人可能會說:「馬總統」已經退無可退,如果大陸方面還要堅持較真,只有不見!當然了,馬、陳會如真的為此破局,那豈不是歷史遺憾?我只是想說明,身分問題確實是個重大而棘手的難題。
一次代表拜會,尚且為身分問題而煞費苦心。那麼,面對和平協議相向而坐的雙方究竟是何身分,簽署人是何頭銜,解決起來肯定不會輕鬆,更要費一番周章。
筆者智窮,給不出圓滿答案來。我只能直白地提出問題。而解決問題,需要進行政治設計。只要雙方有誠意,以中國人的聰明才智,一定可以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使和平協定偉大工程最終順利剪綵和落幕。胡錦濤已經提出:「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
兩岸學界、智庫諸多賢能之士已經注意到了政治談判的身分問題,進行了有益的研討。台灣和海外多位朋友試探性提出:可否各自設立一個能夠代表行政當局的機構,如,「台灣海峽兩岸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北京)」、「台灣海峽兩岸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台北)」,並由雙方最高行政領導人出任各自委員會的主席。這樣,談判人是雙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簽署者為雙方主席。學者們認為,如此設計,解決了談判身分問題,也可使兩岸交往中諸多難題迎刃而解。例如,大陸人士到台灣拜會領導人,避免了稱呼的尷尬。反之亦然,台灣代表到大陸,也不必再為身分和稱謂絞盡腦汁。
身分與定位緊密關聯。兩岸關係既為一個中國內部的關係,就理應為這種關係定位設計出相應的身分,雙方才能正常進行政治性接觸、協商、談判。學界朋友們的身分設計是否可行不妨再研議,他們的貢獻主要在提出了問題,並進行了前瞻性思考,為成熟穩妥的方案出台作了鋪墊。這完全符合胡錦濤總書記所宣導的「彙集兩岸專家學者智慧與經驗,集思廣益,研討兩岸關係發展的各項政策性建議」之精神。
化解外交糾紛需要智慧
和平協議談判過程中,無可回避會涉及外交領域。多年來,兩岸敵對狀態突出反映在國際場合和外交攻防上。所以,各方自然關注,結束敵對狀態、簽署和平協定之後,外交領域是否就此風平浪靜?如果外交領域仍有糾紛情事發生,難道雙方仍處於敵對狀態?
這個問題很重要,須預先闡釋清晰,否則,很容易授人以柄,成為「台獨」攻擊誣衊的靶的。
回答此問題仍然要回到兩岸關係定位上來。即所謂的結束敵對狀態,是要結束一個中國內部海峽兩岸之間的敵對狀態,將要締結的和平協定,是兩岸之間的協定。該協議所要解決的,是雙方不再敵視、人民可以正常往來的問題。雖然台灣對外稱「中華民國」,大陸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和平協議決不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或「兩個中國」之間的協議。鑒於中國事實存在的兩個國號的問題一時難以解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場合自然不可能相互承認和見面,雙方在外交領域的糾紛也不會因為簽訂了和平協議而自動消失。
台灣有些朋友原來的期望值較高,希望在和平協定的談判過程中,大陸能夠正視「中華民國」問題,以某種方式予以承認或加以解決的。
前文已述,「國號」問題是一道更為複雜的難題,如何解決那是其他雄文的任務。但必須說明,國號、外交問題恐無法與和平協議同步解決其實是台灣方面自己設限造成的。因為台灣方面已宣佈了「不統、不獨、不武」的方針,講明了「未來八年不會同大陸談統一」,「有生之年都可能看不到中國統一」。由於兩岸和平協定僅僅解決結束敵對狀態問題,只有中國統一協議才能解決國號、外交問題,故不談統一就無法涉及國號與外交問題,更遑論予以解決了。試想,如果兩岸一開始談的不是和平協定而是統一協定,那麼,談成簽署之日肯定便是國號問題完全解決、外交對立徹底化解之時。當然,這在目前是不現實和做不到的事情
我們還可以從「九二共識」的視角來看問題。「九二共識」是目前雙方達成的唯一政治共識,也是和平協議的依據和基石。台灣方面認為,「九二共識」即「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那麼,即便按此邏輯推演也可得出結論:因為是「一個中國」,所以雙方的敵對狀態可以結束了。又因為是「各自表述」,所以雙方在國際場合和外交領域的困擾仍會繼續。若要實現外交無糾紛,那首先要做到「一個中國,同一表述」(「一中同表」)。目前,還不具備實現「同一表述」的條件
和平協議只是兩岸政治談判的第一階段,它並沒有解決兩岸間的全部問題,特別是統一問題;雙方在外交領域仍然存在問題是必然的和正常的,沒有問題反倒是非常態和不可思議的。兩岸正常交往與涉台外交是不同的事務,國際間早就有了既定的遊戲規則,人們對此應有充分的認識和必要的心理準備,不要以為和平協議解決了所有問題,從而有超越實際的預期。如此認識,甚或以某種文字表述寫入協定,反而可能使和平協議的會談過程順利,並對「台獨」陣營註定發起的攻擊預先設防。
簽訂並遵守和平協定,兩岸將進入和平發展新時期,不再有衝突和戰爭之虞,交流交往亦將全面正常化,雙方均收益無限。但「中華民國」或「台灣」仍不能正式加入聯合國和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仍不能與大陸建交國搞雙重承認。這可能就是兩岸關係未來時的狀況。當然了,人們有理由期待外交麻煩盡可能不要激化和尖銳化,不要衝擊來之不易的和平發展大局。台灣方面提出了「外交休兵」的概念。大陸方面亦在積極思維大勢、審慎處理個案。
總之,在協商、簽訂和平協定直至未來開啟統一談判這漫長過程中,兩岸如何理解、控制、化解仍然不可避免的外交困局,需要大智慧、大手筆、大心胸。正如胡錦濤所說:「我們瞭解台灣同胞對參與國際活動問題的感受,重視解決與之相關的問題。兩岸在涉外事務中避免不必要的內耗,有利於增進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對於台灣同外國開展民間性經濟文化往來的前景,可以視需要進一步協商。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這一段講話,已經展現出大陸方面的善意和未來處理具體問題時存在的彈性空間。只要台灣參與國際活動符合一個中國原則,雙方通過協商,相信可以做出合乎情理的安排。
永久和平需要確立方向
促成兩岸開始政治談判,達成和平協議的原動力是,雙方都需要和平,都企盼避免危機、衝突和戰爭。但也無法否認,雙方的想法和心態並不完全一致,存在微妙、複雜、明顯的差異。
大陸方面當然希望和平協議能夠促進兩岸的交往和融合,最終走到和平統一的終點站。台灣執政當局考慮更多的則是「做不到相互承認也不要相互否認」,長期「維持現狀」,和平共存。
和平協議的發展方向是甚麼?畢竟,「和平統一」與「和平不統」、「和平分立」是不同的路線。
我們暫且不論是否能將「和平統一」這個辭彙寫進協議,但心中不應迷失方向。位於統、「獨」之間的中間路線目前在台灣的確得到了很多認同,有其存在的客觀性,但它畢竟是兩岸關係中的一種不確定狀態、待抉擇狀態和易變化狀態。我們有理由期待這種狀態不要無限期、無方向發展,使來之不易的和平局面橫生枝節。
1979年元旦,大陸方面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提出了兩岸實現通郵、通商、通航「三通」的主張。在歷經種種曲折、坎坷之後,30年過去,人們終於迎來了全面「三通」的曙光。現在,雖然兩岸都表達了「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的意願,但可預見,前行的道路仍不會平坦。沒有人懷疑台灣方面的誠意,但人們確有擔心,在目前島內政治、經濟大環境下,基於選票和繼續執政的考量,台灣執政者是否真的有決心、有魄力推動兩岸政治談判邁出實質性步伐。希望兩岸和平發展的所有中國人不怕「拖」,也會耐心「等」,他們的心情和願望大概可以套用一句詩語來表述:30年太久,只爭朝夕!
(沈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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