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謝郁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對於兩岸關係有長期研究。本文為謝郁2009年11月出席「兩岸一甲子」研討會之論文。謝郁表示,兩岸和平協議是兩岸在尚未統一的情況下,為兩岸最終邁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的階段性協議,並非最終解決兩岸問題的「終極協議」。她表示,和平協議的基本原則為,1.一個中國;2.平等協商;3.求同存異、循序漸進;4.互惠雙贏;5.不受外力干涉。謝郁表示,本文為個人研究心得,不代表所屬單位之意見。
前言
兩岸關係歷經十餘年的波折和動盪,終於在2008年迎來了歷史性的轉折。一年多來,兩會協商走向制度化、大三通得以全面實現、國共交流成效顯著,兩岸在經貿、文教等眾多領域的交流交往速度之快、程度之深,前所未有,顯示兩岸關係已步入和平發展的軌道。但目前兩岸關係的發展基本上還屬於經濟及事務層面,兩岸間由來已久的諸多政治分歧越來越成為影響兩岸互信、阻礙兩岸關係發展的障礙。筆者認為,兩岸關係要取得更大突破、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就必須面對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積極開展對話商談,尋求有效的解決途徑,為兩岸關係的繼續前行清除障礙。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鄭重呼籲: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為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指明了方向。日前,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公開表示,兩岸要深化和平根基,就要討論和平協定。兩岸學術界也積極展開討論,提出各種思路與建議,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貢獻心力。本文擬就兩岸達成和平協定的若干問題發表一些淺見,就教于各位專家學者。
達成兩岸和平協議對兩岸關係具有重大意義
兩岸達成和平協定是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實現兩岸政治關係正常化、法律化的重要步驟,對於增進兩岸互信、保持兩岸和平發展勢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其一,可正式結束自1949年以來兩岸之間持續數十年的敵對狀態,實現兩岸關係正常化。其二,可以「兩岸共同協議」的形式將「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法制化,從而為今後進一步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法律與政治基礎。其三,可通過協商對話妥善解決長期存在兩岸間的諸多重大政治分歧。其四,可以構建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為台海局勢穩定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保障。其五,可使兩岸共同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的義務明確化。其六,將極大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深化發展,加強兩岸民眾的溝通與瞭解。
兩岸探討和平協定的條件漸趨成熟
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取得的進展及和平發展的趨勢,為兩岸就和平協定展開探討創造了諸多有利條件。
首先,2008年台灣局勢發生了重大而積極的變化,兩岸關係迅速緩和改善,出現了難得的歷史性機遇,這為兩岸展開對話協商、討論兩岸和平發展前景及架構提供了有利的環境和條件。
其二,推動和平協定是目前兩岸執政當局的共識。近幾年來,兩岸領導人都多次明確、公開表達了推動和平協定的意願。2005年國共兩黨達成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明確提出「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現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曾於2006年2月在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演講時表示,「兩岸和平發展的中程目標應在於:雙方協商出一個可行的和平協定,並以此作為指引未來數十年間兩岸和平互動的基本框架」。之後,在2008年選舉前馬英九又表示,「若執政,將和對岸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定」。2007年10月15日,中共十七大報告中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2008年12月31日,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時再次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這表明,兩岸執政黨領導人面對兩岸關係的客觀形勢,都有推動和平協議的意願
其三,兩岸兩會之間的接觸商談及政黨交流互動為兩岸協商和平協議累積了寶貴經驗。2005年以來開啟的兩岸政黨交流機制,多次就兩岸交流與協商等政經議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2008年6月至今,兩會在共建互信、求同存異、循序漸進、先易後難的原則下,成功舉行了三次會談,共達成九項協議、一項共識。這為下一步展開政治議題的對話協商建立了初步的互信,累積了成功對話協商經驗。
其四,日益密切的兩岸經貿與社會交流為兩岸協商和平協議提供了現實物質基礎。
其五,最為重要的是,達成和平協定在兩岸都有強大的民意基礎,長期以來,「求和平、求穩定、求發展」一直是兩岸主流民意,兩岸同胞對簽訂兩岸和平協定普遍抱持較高期待。絕大多數台灣同胞樂見兩岸關係緩和與改善,2008年5月台灣《遠見》雜誌公佈的民調顯示,71.6%的民眾認為應該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大陸的民眾更是高度期待兩岸能通過和平協定實現兩岸關係長久的和平與穩定。兩岸黨、政、商、學各界也都在不同時期不同場合提出過兩岸達成和平協議的種種主張。因此,討論和平協議不僅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形勢所需,更是兩岸同胞的民心所向。
對和平協議的幾點思考
對於和平協定的定位及內涵,兩岸政商學界都有人士本著為兩岸和平謀求有效途徑的良好初衷,提出過多種建設性意見,發人深省,以下是筆者的幾點淺見。
(一)關於和平協定的性質
1.和平協定應是在兩岸尚未統一的情況下,為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兩岸最終邁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的階段性協議,並非最終解決兩岸問題的「終極協議」。
2.和平協定是將「兩岸同屬一中」法律化、固定化,並就兩岸間若干重大分歧性問題做出初步安排的基礎性協議。
3.和平協定應是針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整體架構及未來方向進行規劃的綜合性框架性協議。
4.和平協定並非國際間的條約或協定,是一國內部的協議。
(二)關於和平協定的基本原則
筆者認為,兩岸圍繞和平協定的商談及和平協定的最終達成,應體現和貫徹下列原則:
一是「兩岸同屬一中」原則,這是和平協議的核心與基礎。
二是平等協商原則,通過平等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確保協議的公正性及合理性。
三是求同存異、循序漸進原則,應該分步驟、分階段落實。
四是互惠雙贏原則,應在總體上兼顧兩岸利益,根據互惠雙贏原則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五是不受外力干涉原則,應體現兩岸事務由兩岸中國人平等協商解決的基本原則,排除外部勢力干涉中國內部事務。
(三)關於達成和平協定的途徑與進程
本人認為,由於兩岸長期存在諸多分歧,達成和平協定很難一步到位,必然要經過相對複雜和漸進的過程。
第一步:深化兩岸交流,增進兩岸互信。持續加強兩岸交流與合作,通過經濟、文化、人員交流等議題的對話協商,建立相應的合作交流機制,積累經驗、營造氣氛,增強互信,為展開政治協商與對話創造條件。這一階段,兩岸在堅持「九二共識」、共同維護「一個中國」上展現明確的態度與積極的作為,是建構兩岸政治互信的關鍵所在。
第二步:展開政治談判。在條件和時機成熟時,啟動兩岸政治談判,可首先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展開談判,達成共識。
第三步:達成和平協定。兩岸圍繞重大政治議題如兩岸政治定位、涉外事務、軍事安全等展開深入晤談,最終促成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達成和平協定,並對兩岸關係的未來走向和目標做出規劃。
(四)關於和平協定的內容
本人認為,作為基礎性、框架性、綜合性的協定,和平協定內容主要應包括:統一前的兩岸政治關係、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及兩岸涉外事務、經濟合作、文化交流等。主要是立足於從政治和法律角度確立兩岸關係現狀與未來走向的制度性框架。具體如下:
1.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尚未統一的狀況,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也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
2.兩岸正式結束長達六十餘年的敵對狀態,消除政治對立和軍事對峙,共同致力於維護台海地區的和平穩定。
3.海峽兩岸從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共同維護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謀求台灣「獨立」和分裂中國的行為。
4.海峽兩岸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通過協商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分歧。
5.兩岸同意本著和平與合作的精神,開展軍事對話與交流,建構軍事與安全互信機制。
6.兩岸通過務實協商,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對共同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做出妥善安排,並加強合作,共同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和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
7.兩岸在互利雙贏原則上,建立經濟合作機制,簽訂經濟合作協定,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並尋求兩岸共同參與地區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合理途徑。
8.兩岸共同攜手弘揚中華文化優秀傳統,增強民族精神,凝聚共同意志,擴大文教交流,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定。
9.加強兩岸各界交流、擴大人員往來,增進相互瞭解及互利,不斷完善兩岸交流機制。
結語
目前兩岸關係的良好勢頭,得來不易,進一步增進互信,化解分歧,推進兩岸關係向更高更深層次發展,是兩岸同胞的共同心願。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維持兩岸關係的長期保持和平發展,是歷史賦予兩岸中國人共同的責任和使命,時不我待,義不容辭。(本文不代表所屬單位之意見)
(謝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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