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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主權重疊、治權不完整

  本文係針對《聯合報》的「一中各表論」再提出不同觀點。本文贊同《聯合報》要求北京正視中華民國的呼籲,但是認為《聯合報》以「主權共生」做為兩岸的主權論述並不妥當,並且有遭政客操弄累積立論「兩國論」基礎的可能。本文強調,對於整個中國事務而言,兩岸目前的法理現狀是「憲法是主權重疊、治權不完整」。兩岸應該在這個「合(主權)中有分(治權)」的法理現狀上,相互尊重,以統合共同體的共同治理方式,推動「分中求合(治權)」。本文刊登於`《旺報》,2010年5月21日。

   

  聯合報在5月19日的社論,針對上海東亞所章念馳所長在《中國評論》發表〈創條件解「中華民國」難題〉的文章,以〈面對中華民國、北京應檢討「砍頭論」〉一文,再次提出其「一中各表」論,並呼籲北京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我們贊同聯合報要求北京正視中華民國的呼籲,但是我們的論述與解決辦法與聯合報完全不同。容我們坦率地說,聯合報的「一中各表」論述,有著邏輯上自相矛盾的盲點,它不僅不足以解決兩岸的政治定位問題;而且以聯合報的地位並如此堅持,治絲益棼事小,我們擔心它將帶來許多不可測的後果。

  我想從聯合報今年4月8日另一篇社論〈和平發展框架:一個中國的兩個版本〉 談起。在這篇社論中,聯合報提出了「主權共生/治權雙贏」的觀點,表示大陸應依據其「新版的一個中國」,接受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並讓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成為「一部分的中國」,如此乃能使台灣重新回到中國的認同之中。

  在學術上,很容易區分「主權與治權」、「國家與政府」等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是對於「分裂中國家」來說,這兩個概念很容易混淆。聯合報「一中各表」一系列的文章,正是犯了這個錯誤。例如,對於聯合報與國民黨而言,不會接受「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主張,因為這代表「台獨」,但是會同意「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可是,我們有沒有想過,在處理兩岸政治定位時,如果我們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領土又涵蓋整個中國大陸,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算是個甚麼?相反的,對方做主權獨立國家的主張,中華民國又算甚麼?這也正是分裂中國家在主權問題上的零合困境。精要的說,對於整個中國事務而言,兩岸的法理現狀應該是:主權重疊、治權不完整。

  「一中各表」的提出是為了解決主權零合困境所衍生的治權問題,它的邏輯是,你說你的主權獨立,我說我的主權獨立,雙方各說各話,然後在這個基礎下推動兩岸交流。說實在的,如果雙方不計較,把「主權」當成「治權」來看,並沒有不可以,但是這樣的表述方式,只能處理涉及治權的兩岸事務性低政治議題,不太容易碰觸涉及主權意涵的高階政治,例如在國際組織的參與、軍事互信機制、兩岸和平協定等議題。這也是北京重要學者許世銓所說,「一中各表」可以看成雙方善意的一步,可以在這個基礎上推動兩岸事務交流,但是一旦進入政治協商,沒有「一中同表」是不可能達成共識的。也就是說,在主權的論述上,北京幾乎不可能接受「各表」的「各說各話」。

  所謂「一中各表」,仍是需以「一中同表」為核心,即兩岸都是中國(兩岸一中),只是誰代表這個中國,有各自的表述而已。我們反覆提醒聯合報,「一中各表」真正存在的生命只有在1991-1994的三年時間,以後的「一中各表」已經沒有「一中同表」這個核心,只剩「各表」,「一中」已經變質了。

  從1994年李登輝將「一個中國」界定成「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而不再是中華民國開始,中華民國走上一條「獨台」的道路,這時候憲法雖然維持「一中」,但是透過增修條文的修訂,中華民國其實已經把主權限縮與治權合而為一了。簡單地說,李登輝塑造了一個兩岸定位的新結構,這個結構以「獨台」為基點,再進一步可以走向「台獨」,但是絕對不是以「統一」或「主權重疊」而設計。李登輝將這個結構稱之為「特殊國與國」,其法律本質是「主權互不隸屬」,政治的表述仍然維持「一中各表」。

  陳水扁選擇在這個結構基礎上往「台獨」滑動,在目標上沒有成功,但是卻為兩岸主權互不隸屬的認知累積了更多能量,相對地也強化了兩岸分離的「獨台」結構。

  馬英九上任以後,的確使「特殊國與國」的結構不再向「台獨」延伸,也以「一國兩區」來形容兩岸定位,但是馬英九自己的團隊也很清楚,在經歷十餘年來的「去中國化」政治教育後,沒有幾個人真正會相信兩岸是中華民國主權下的「兩區」。從馬英九上任的種種言論與行為來看,馬英九其實仍然被鎖死在李登輝所建構的「特殊國與國」結構中。

  聯合報雖然對於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曾有著強烈的批判,但是聯合報的「新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一部分的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其實正是掉進了李登輝所建構的「特殊國與國」結構。請問聯合報,如果貴報的第一句「一個中國」也只是個「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那麼,第二句的主張與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有何差別?依照貴報的第三句強調中國的主權不容分割,中華民國是否還應該宣稱自己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聯合報或許會說,我主張的「一個中國」是「主權共生」,而不是個「虛」的「歷史、地理、文化、血緣」概念,也就是「由虛入實」的「共生」過程,是個「未來的中國」。那麼我們必須再指出「主權共生」與我們主張的兩岸目前「主權重疊」兩個概念是不同的。國際法上並沒有「主權共生」這個術語。如果理解沒有錯,聯合報主張的「主權共生」是一個兩岸共同建構主權的過程,「未來的中國」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共同建構。

  聯合報迄今可能還是誤讀了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締造論」,因此也可能誤解了章念馳先生的「為解決中華民國難題創造條件說」。聯合報的「一中各表」邏輯,有可能已經落入了「一族兩國」、「先獨後統」的陷阱中去了。聯合報所稱的「屋頂」是由兩個主權獨立國家共同搭建,這樣的看法既不是當時西德的兩德定位理論,反而可能成為「兩國論」或「獨台論」的落實。

  聯合報想表達的,應該是呼籲北京重視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也就是重視中華民國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但是聯合報卻是用「主權共生」、「新新三句」等表述方式,以「一中各表」為論述基礎。我們不願意說,聯合報的論述其實是助長了兩岸分離的「兩國論」,如此很難解決兩岸定位難題。

  我們主張的兩岸定位包括兩個重要內涵,一是兩岸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亦即雙方互相確保主權重疊,整個中國的主權不是經由「共生」而成,而是要確定目前宣示重疊的整個中國主權由兩岸「共有與共享」;二是在治理層次上,兩岸是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並透過統合共同體機制累積共同治理。我們因而認為,只有「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才能為兩岸政治難題找到解決之道。

  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締造論」是在兩岸主權重疊的框架內透過共同治理,共同締造一個治權也重疊的中國,是「合(主權)中有分(治權)、分中求合(治權)」。章念馳先生的「為解決中華民國難題創造條件說」也是在探討北京是否可以為接受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創造條件。汪老已經仙逝,但是我不認為他是「先獨後統」主張的「共同締造論」者,我沒辦法替章念馳先生回答,但是我不認為,他即使呼籲創造條件接受中華民國,也不會是接受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應是個憲政秩序的政府。

  (張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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