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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逐步拓寬服務的範圍

  ——臺灣推動中小企業創業成長、昇級發展的調研報告

  2008年11月、2009年3月,我以國家教育部課題組專家的身份兩次到臺灣地區“經濟部”就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進行了調研。臺灣地區“經濟部”下屬的中小企業處從政策與服務方面,推動中小企業創業成長、轉型昇級,發揮了很大作用。研究其策略與經驗,對大陸内地經濟部門推動中小企業創業成長與昇級發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一、臺灣推動中小企業創業成長與昇級發展的經驗

  臺灣地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職能是:“中小企業創業成長的後盾,迅速有效整合資源,提昇競争力”。其具體業務服務部門爲政策規劃組、經營輔導組、創業育成組、知識資訊組、財務融通組。

  (一)分析經營環境,維護合法權益,營造發展環境

  中小企業處的第一個業務部門政策規劃組,設有企劃科與法務政策科。在調研分析方面,中小企業處通過經營活動統計分析來掌握中小企業經營動態訊息,每年編撰中小企業白皮書,同時通過統計調查研究,透過中小企業産業發展諮詢委員會、政策審議等程序凝聚共識,以提供政府相關單位辦理中小企業政策研擬,法規修正的參考。

  在適法維權方面,中小企業處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法規調適分析機制、“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制度”,在制定或修正法規時充分衡量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及特性,定期進行座談與交流研討,完善法規諮詢服務;並舉辦中小企業法規問題倡導説明會,收集問題並協調,運用“立法院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促使主管機關對需進一步協調解决的問題進行檢視。

  在綜合企劃方面,中小企業處根據内外部經貿環境變化及中小企業需求,規劃相關經濟發展策略、措施。此外,還匯編“中小企業成功案例叢書”,剖析企業發展歷程與成功關鍵因素,宣傳企業成功標杆供借鑒參考。同時還辦理民營機關質詢綜合答詢作業,溝通協調項目計劃的推動執行。

  (二)促進中小企業商機獲取,强化經營輔導功能

  中小企業處的第二個業務部門經營輔導組,設有産業輔導科與地方服務科,所實行的中小企業輔導體系(見圖1)共11個方面。爲加强輔導,每3年召開臺灣中小企業發展會議,每季召開中小企業輔導體系工作匯報。同時通過昇級轉型案例觀摩、新産業新産品發表來促進開發市場商機,並加强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診斷輔導,推動建立技術交流機制,鼓勵參與國際商務活動以建構全球化市場行銷網絡。此外,還開展國家磐石奬、小巨人奬、創新研究奬、績優輔導服務人員等選拔表揚活動,塑造中小企業發展之卓越品牌形象。

  圖1 “經濟部”11項中小企業輔導體系(图片略)

  其次是協助中小企業獲取政府采購商機。中小企業處提供適宜的采購法令諮詢服務,協助中小企業解决在參與政府采購過程中所遭遇的各項問題;同時匯編《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實務案例問答集》,建立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資訊網站,統計中小企業取得政府采購比例,以建立合理的采購環境。

  再次是協助業者利用既有資源配合休閒觀光活動發展産業特色,推動産業轉型與提昇産品附加價值,積極發展地方特色産業及社區小企業。中小企業處還協助企業加强開發産品生産技術及材料改良,以增加産品附加價值。提供經營標杆示範輔導,建立經營交流網絡及相關資料庫,促進小規模企業生存發展。

  此外,中小企業處還藉助組織力量擴大中小企業交流合作,共享各項經營資源,進而共同開發新産品或新技術,拓展新的市場商機;利用産業現有産業集群資源,輔導建立良好企業網絡,强化廠商間合作關係,以提昇經營管理能力。

  最後是有效整合及運用地方政府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各地工商業會、中小企業相關團體等單位服務資源。包括强化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功能,建構完整中小企業服務網絡機制,提供中小企業服務資訊與資源,掌握與反映中小企業問題與需求。

  (三)建立創業創新支援機制,建構創業育成平臺

  中小企業處的第三個業務部門創新育成組,設有創業促進科與創新育成科。重點强化創新育成功能,建構創業知識資訊平臺,建構創新支援機制(見圖2)。中小企業處實行創業圓夢計劃。該計劃包括提供創業資訊、諮詢服務與建構創業知識庫網站,開辦創業創新養成學苑、創業家圓夢坊,設立新創事業奬,對創業者提供系統性、階段性的輔導,提高創業成功率。從强化企業創新育成功能來看,中小企業處通過多種渠道幫助新創企業獲得資金,將建構創業育成平臺作爲重點項目,促進育成中心的大力發展。對此將在下面部分討論。

  圖2 建構創業育成平臺(图片略)

  (四)推進知識管理,提昇資訊應用能力,强化品質管理

  中小企業處的第四個業務部門知識資訊組有以下作用:

  第一,强化資訊管理應用能力。針對中小規模弱勢企業,中小企業處透過服務團隊提供現場服務,促進個别企業e化並形成地區産業e化集群,協助中小企業聯結産業供應鏈進入目標市場。同時加强中小企業e化人才培訓,建置各産業網際網絡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運用電子商務創新營運模式。另外,還推廣中小企業運用電子化前瞻技術,設立“中小企業經營服務e網通”單一入口網站及CallCenter,協助中小企業獲取商機並解决問題。

  第二,推動中小企業知識管理運用。中小企業處建立“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推廣中小企業運用知識管理,提昇管理顧問能量與專業能力,强化知識社群經營與分享,協助中小企業建立學習型組織。

  第三,强化中小企業品質管理能力。中小企業處推動産業上下游集群品質輔導,輔導廠商通過TS16949、ISO14001、QC080000等標準驗证;實施TQM、5S、六標準差、流程管理與再造等品質管理輔導,提昇中小企業品質水準並取得國際供應商資格。

  (五)協助資金融通,整合財務融通機制。

  中小企業處的第五個業務部門財務融通組設有財務支援科與馬上解决問題中心。中小企業處結合信保基金、聯合輔導基金資源,加强融資宣傳與診斷,協助中小企業建立財務管理、内部控制、會計制度,提昇其經營管理能力,降低中小企業經營資金成本。同時積極協助中小企業取得各項專案貸款,解决經營所需資金問題。此外,設立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户,結合中小企業開發公司及工業銀行等創業投資資源,共同投資具有發展潜力的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處設置的馬上解决問題中心,强化馬上解决問題中心功能。中小企業處受理各項求助事宜並有專人回應中小企業,即時提供現場診斷輔導。同時,協助銀行瞭解中小企業特性,促進其順利取得融資。透過各地工商團體網路宣傳政府財務輔導措施,進行財務管理知識培訓,協助中小企業正確利用政府所提供的財務輔導資源。

  二、臺灣推動中小企業創業成長、昇級發展的重點項目

  (一)臺灣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中小企業處長期致力於推動育成中心(IncubationCenters)的發展。11年以來培育逾2500家育成企業,誘發投資額超過新臺幣400億元,有35家企業在育成後陸續上市。由中小企業處直屬管理和經營主要有南科育成中心、南港生技育成中心、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在營運上,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則委托給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經營,實際已經民營化運作了,目前的經營效益最好)。2006年起臺灣推動“育成中心知識服務環境建構計劃”,設置了2所創新育成支援中心,使全臺灣育成中心資源逐步導入及應用知識管理,形成育成産業集群。臺灣育成中心依據區域環境、企業類型以及母體資源實行差异化定位與發展,各地的育成中心着力於各自的專長領域與市場定位。

  總體來講,臺灣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的孵化項目主要由廠商需求推動,采取自負盈虧的運作模式。一方面利用研究機構、大專院校的品牌和設備、人才、場地等各類資源,向被輔導廠商收取服務費及租金;另一方面從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獲取一定支持和補助。

  目前臺灣育成中心總數爲98所,其中北部43所,南部27所,中部23所,東部4所,離島1所。從臺灣創新育成中心所涵括的核心領域分類來看,多元培育型(綜合型)爲33所,科技利基型爲32所,策略知識服務型爲16所,創新傳統型爲10所,地方特色型爲7所。其中多元培育型(綜合型)培育各種類型企業,主要集中在資訊電子(30.64%)、機械電機(17.66%)、生物科技(14.27%)等領域。具體如圖3所示。

  圖3 臺灣創新育成中心培育的産業領域分佈(图片略)

  (二)臺灣的“SBIR計劃”

  1999年臺灣啓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劃(SBIR,Small BusinessInnovationResearch)”,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産業技術與産品之創新研究,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

  進展及成果:截至2008年10月底,中小企業共提出了4550件研究計劃申請補助,目前已陸續通過2629件創新研發計劃,政府補助金額累計逾新臺幣53億元,投入直接研究人力26500餘人,帶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究經費近新臺幣108億元。臺灣經濟部2008年11月19日召開SBIR第117次及第118次指導會議,審議通過臺灣50項中小企業所提創新研發計劃,同時帶動受補助中小企業廠商同時投入新臺幣19605萬研發經費,以進行新世代技術創新研究,對臺灣包括電子、信息、機械、民生化工、生技制藥、創新服務等領域的中小企業研發能力,産生顯著的提昇效果。

  未來方向:SBIR計劃以鼓勵中小企業從事技術、産品等研發與創新來强化競争力爲主要方向。計劃執行以來,廠商申請踴躍,結案廠商數量日益增加,計劃運作愈趨順暢。爲進一步加强管理廠商計劃與彰顯推動本計劃的成果,將特别加强下列三項工作方向:一是進一步加强該計劃輔導廠商質量與廠商提案質量,特别是協助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全球布局與國際化經營,積極發揮計劃成效。二是在既有計劃審議、管考程序運作下,將視需要進行必要的管理制度調整,以靈活計劃運作機制。三是除持續密切與“經濟部”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聯繫、合作外,還與各地區工商聯誼會等組織建立合作關係,未來並希望加强與創投等建立聯繫機制,以進一步培育臺灣新興中小企業。

  (三)協助中小企業轉型昇級的中長期計劃

  1.“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劃”

  2005年臺灣地區“經濟部”根據“促進産業昇級條例”公佈了“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作爲“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劃”的依據。該計劃是政府通過部分補貼的方式推動企業自主從事研發、創新活動,引導新業態及業種的産生,提高臺灣服務業的核心競争力,促進轉型昇級,提高服務附加值。

  依據“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規定,政府主要針對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管理顧問、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會議展覽、廣告、商業設計、商業連鎖加盟服務或其相關業務的企業,以補助研究開發計劃經費的方式,鼓勵其投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營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的開發。1年補助額上限爲新臺幣250萬元,2年補助上限額爲新臺幣500萬元。

  自2006年開始推動“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劃”以來,截至2008年6月底,臺灣服務行業企業共提出了1163件研究計劃申請補助。目前已陸續通過405件創新研發計劃,政府補助金額累計逾新臺幣4.98億元,並帶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究經費近新臺幣10億元。通過這些創新研發,服務行業企業將投入直接研發人才近3000餘人,未來所帶動研究人才的培育、研發能力的累積,對提高臺灣服務業的競争力將有極大的幫助。

  2.“製造服務推動計劃”

  臺灣“經濟部”在2008年推出了“製造服務推動計劃”。該計劃旨在提高臺灣製造業的全球資源整合能力,利用製造優勢開發服務領域的業務,推動企業轉型昇級,爲顧客提供創新加值的服務。

  該計劃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客户價值深化:鼓勵廠商以服務客户角度出發,除提供客户“製造”的服務外,還提供客户多元化的附加服務,提高客户滿意度,强化客户關係,增加製造廠商主營業務的附加價值。例如將製造管理核心優勢,結合全球研發、設計或籌供體系,發展高附加值的製造服務,由代工製造轉型爲服務提供者;②製造價值延伸:鼓勵廠商將優勢製造的能力,延伸到發展商業服務,擴大新客户群,以創造企業最大化價值。例如將製造與工廠管理的經驗與能力,延伸發展爲顧問服務、整廠輸出服務;③新服務事業:鼓勵創新産品與服務,進而促成新服務事業或新的産業價值鏈的形成,例如整合軟硬件、系統服務平臺,發展新服務與商品,並成立新服務事業,負責後續商務運作與維護服務。

  3.“加强投資中小企業100億元計劃”

  爲協助中小企業解决權益資金取得的問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2003年10月成立“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户”。另外,臺灣在2007年9月撥款成立“加强投資中小企業100億元計劃”,陸續投資84家中小企業協助取得權益資金。

  “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户”及“加强投資中小企業100億元計劃”除遴選共10家專業管理公司負責執行投資計劃外,同時也成立了專門的投資服務辦公室,負責項目的管理,輔助專業管理公司開發案源,提供中小企業投資相關的諮詢服務;並規劃辦理4場“營運計劃書撰寫及簡報技巧加值”的課程,協助有投資或融資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提昇撰寫能力及表達技巧,以期順利取得資金;此外,投資服務辦公室還會對被投資企業及專業管理公司進行追踪控管。通過以上的各項工作,該計劃得以更有效的實施。

  4.“協助傳統産業技術開發計劃”

  爲協助臺灣傳統産業昇級轉型,鼓勵其提昇自主研發能力,以達到持續發展的目標,推出了“協助傳統産業技術開發計劃”。該計劃通過提供研發補助經費方式,鼓勵傳統産業的企業開發新産品、新技術。該計劃從2001年開始實施,到2008年度補助經費已提高至新臺幣4億元,傳統産業的企業積極響應,共有716家企業參與,創歷年新高,較2007年的543家大幅增長30%。

  該項計劃在推動傳統産業計劃開發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以2007年爲例,政府投入補助款新臺幣3.67億元,帶動企業相對研發投入新臺幣4.05億元,核定補助271個項目,補助比率達50%,並已有225個項目順利完成,累計成果如下:

  ①企業産值增加新臺幣82億元,增加投資新臺幣36億元,降低成本新臺幣3.6億元。

  ②新産品産出3098項,衍生商品達8968件數。

  ③技術移轉、合作廠家數(含委外勞務)達530件次。

  2008年,“協助傳統産業技術開發計劃”在實施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除繼續提供“産品開發”經費補助外,另增列“聯合開發”及“産品設計”等兩種補助類别,目的是加强傳統産業的集群效應,增加産品的多元化、獨特性和差异化特徵,具體内容如下:

  ①聯合開發:配合産業發展政策,加强輔導傳統産業中的重點産業,推動産業上中下游體系或跨領域的企業,以“聯合開發”的形式,開展合作研究,共同開發研究項目。

  ②産品設計:鼓勵傳統産業運用設計服務業創意設計,導入産品設計美學,增進新産品的獨特性與差异化,以提高産品附加價值。另配合其開發期程(不超過6個月),規劃1年2次受理申請。

  2008年,該計劃第1階段共有643家企業(含産品開發、産品設計及聯合開發)申請研發補助,其中通過資格審查的一共有524家企業,經審議結果核定補助263家企業;其産業類别、地區分佈及企業規模分别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産業類别:金屬機電類59家(占22.4%)居首;其次是民生化工類41家(占15.6%);設計開發類36家(占13.7%)再次之,其它依次爲技術服務類31家(占11.8%)、金屬材料類27家(占10.3%)、民生紡織類24家(占9.1%)、電子信息類22家(占8.4%)、民生食品類16家(占6.1%)及民生醫療類7家(占2.7%)。

  ②地區分佈:北區約占39.9%、中南區約占58.2%及東區占1.9%。

  ③企業規模類别:中小企業所獲補助比率高達89%。該計劃幫助企業不斷的研發創新,效益得到較大的提昇,引領傳統産業昇級轉型,推動臺灣經濟發展。未來,臺灣政府還將推動傳統産業的知識化、科技化、高附加價值化,以期振興傳統産業鞏固臺灣經濟,提昇臺灣整體産業競争力。

  三、臺灣協助中小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的近期措施

  由於金融危機帶來的全球經濟增長速度放緩,臺灣經濟受到波及。爲了應對島内低迷的經濟狀况,臺灣地方政府制定了“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該方案涉及以下十個方面:照顧弱勢,鼓勵消費,促進就業,優惠房貸,加强公共建設,促進民間投資,穩定金融及股市,加强中小企業融資,拓展出口,推動賦税改革,如圖4所示。臺灣“經濟部”據此提出了2009-2012年的振興經濟措施。2009年臺灣政府總共將投入3477億新臺幣(包括政府支出及减税金額,下同),預計將對經濟增長率的貢獻達到2.77%;2009-2012年間臺灣政府將累計投入7180億新臺幣,占GDP總量的5.8%。

  具體來看,臺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針對中小企業特别出臺相關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其中,促進民間投資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實施短期(2008年7月至2009年底)新增投資五年免税奬勵措施(擴大至傳統産業);推動工業區土地‘789’折優惠促銷方案;提高公司購置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潔净能源設備或技術的投資扺减率;擴增“奬勵觀光産業昇級貸款”融資額度及延長貸款期限;積極推動4年4兆元新臺幣民間重大投資案落實執行,專人專責協助完成個案等;推動“新鄭和計劃”,即擴大出口融資和輸出保險優惠、加强拓展大陸内需市場、强力拓展新興市場,擴大外商對臺采購、争取政府采購商機等。

  加强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擴大中小企業信用保证基金保证成數及融資額度;“本島銀行加强對中小企業放款方案”,提供5至9成之融資保证成數,信保基金由50億增至60億;辦理購料周轉融資信用保证,新增額度之授權最高保证成數,由4至8成,提高爲5至9成;購置節能設備優惠貸款信用保证,提供中小企業最高9成保证成數;加强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與輔導”措施,協助中高齡民衆及婦女設立微型企業。在推動賦税改革方面,通過降低一般營利事業所得税、遺産税、贈與税來减輕企業負擔。應對現階段經濟刺激方案,如圖4所示。

  圖4 臺灣“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图片略)

  四、幾點建議

  在全球化及金融危機下,要采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而從長期看,則要建立和完善有利於中小企業昇級發展的良好環境與長效機制,着力加强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服務與指導的範圍與力度。具體而言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

  (一)實施專項計劃,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對於有市場前景的中小企業,政府要實施專項計劃,采取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例如,促進消費、協助中小企業獲得短期資金、减免税收和費用、提供出口擔保、提供一些臨時性的補貼、提供信息服務、協助中小企業獲得商機等。

  (二)改善中小企業財務融資環境,構建中小企業融資通道。結合金融體系的建設,制定系統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計劃”。逐步解决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包括開設中小企業銀行、信貸機構,提供中小企業各項融資診斷、信用保证,降低中小企業經營資金成本。設立中小企業創業信託投資基金,結合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及商業銀行等創業投資資源,共同投資具有發展潜力的中小企業。同時,爲中小企業提供有關財會融資、營運計劃等諮詢服務,協助銀行、風險投資基金瞭解中小企業特性,幫助中小企融資。

  (三)實施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劃項目,推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建議推出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劃(SBIR)項目,增撥科研專項經費,鼓勵中小企業從事技術、産品等研發與創新。依據未來産業規劃,擬定SBIR計劃扶持的企業類型、扶持階段、申請對象、申請資格及其他具體細項。嚴格制定SBIR計劃的審議、管理和考核制度與程序,確保計劃支持企業的質量與專項計劃的質量。具體而言,上述臺灣經濟部的“協助傳統産業技術開發計劃”、“製造服務推動計劃”、“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劃”,具有較大的參考價值。

  (四)加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資源共享,推進企業昇級。依靠政府主導作用,建立應用性公共技術研究機構,整合産業、科研機構力量,爲企業、特别是中小企業、OEM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服務;提供科技項目及公設研究機構最新科技信息。另外,向中小企業開放和共享一批實驗室,實行育成中心和科技創業園區的科技型租税優惠。區域應用性公共技術平臺建設初期應由政府主導、監督和管理,以後逐步以市場需求爲導向,引入企業化運作。

  (五)發揮政府與中介組織作用,强化對中小企業的綜合服務和輔導功能。充分提昇政府部門的服務網絡功能,有效整合及運用中介組織等相關團體等單位資源,爲中小企業提供全面的經營管理輔導。建立各産業網際網絡資料庫,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與提昇應用信息能力,協助中小企業聯結産業供應鏈進入目標市場。同時加强中小企業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推動中小企業利用參與國際商務活動機會,建構全球化市場行銷網絡。設置中小企業培訓機構,鼓勵企業員工終身學習。加强對地方特色産業及社區小企業輔導,協助中小企業建立學習型組織,提昇經營管理能力。

    (毛藴詩)
  200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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