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海、安徽、甘肅、珠海禁毒工作考察的啓示與思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已於2008年6月1日實施。爲探索我省禁吸戒毒工作新路子,去年下半年,我會同省禁毒辦、團省委、省禁毒基金會及廣州、深圳、珠海市禁毒辦有關負責人,對上海、甘肅、珠海禁毒工作進行了學習考察,大家感到他們聘請禁毒社工、推進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的做法值得學習借鑒。
上海市自2006年起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公開招聘禁毒社工,目前有466名禁毒社工在全市各社區開展工作,較好地解决了基層禁毒工作人手不足、吸毒人員底數不清、社區戒毒(康復)不落實的問題,吸毒人員戒毒鞏固率、就業率等明顯提高。上海市的做法得到社會贊譽和國家禁毒委肯定。甘肅省把禁毒社工作爲公益性崗位,優先招聘符合條件的下崗職工,省禁毒辦、省總工會聯合公開招聘了3700人,月薪800元,經費列入省、市兩級財政預算。珠海市從2006年開始,率先在我省招聘禁毒社工56名,每人幫教三、四十名吸毒人員,月薪1000元,列入市財政預算,生活補貼800元由所在鎮、街負責。調研考察情况表明,上海和珠海等地在禁吸戒毒領域引入禁毒社會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培育禁毒社工隊伍,是禁毒工作走社會化道路的可貴探索和實踐,是轉變政府職能,將過去禁吸戒毒工作“出人+出錢”轉變爲“只出錢,不出人”的重要突破。建議借鑒上海等地做法,在總結珠海市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省逐步建立禁毒社工隊伍,推進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爲構建和諧廣東作出努力。
一、建立禁毒社工隊伍的必要性
1.依靠禁毒社工開展禁吸戒毒工作是社會化發展的必然趨勢。社會工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組織部分。社工是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按照“助人自助”的原則,幫助有困難的人或群體走出困境的職業性活動,是一種非營利性的專業服務,它把服務他人、服務社會和實現個人價值有機結合起來,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在發達國家和地區,社工爲群衆喜聞樂見,並逐步成爲公民感受心靈快樂的自覺行動。禁毒社工作爲社工的一個組成部分,在亞洲“四小龍”已有廣泛的群衆基礎。資料顯示,在香港以幫助吸毒者和其他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爲宗旨的“善導會”有成員上千人,成爲香港禁吸戒毒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國内外經驗告訴我們,建立禁毒社工隊伍是受毒品危害地區深入推進禁吸戒毒工作的必然趨勢。
2.是繼承發揚中華民族濟困扶危優良傳統在新時期的具體表現。中華民族以勤勞智慧、樂善好施,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吸毒人員是受毒品危害的“受害者”,也是被毒品侵蝕腦部神經的“腦患者”,還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違法者”,是社會上的“高危人群”,往往容易被社會、家庭所歧視,成爲“弱者”,最需要施之援手。禁毒社工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對他們施之心理輔導、就業指導、法律諮詢、生活關心,幫助其走出“迷途”奔向“新生”,是濟困扶危的具體表現,也是落實“以人爲本”精神,營造社會公平、正義不可或缺的一項工作。
3.是構建“首善之省”、“和諧廣東”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决定》指出:“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員隊伍,造就一支結搆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黄華華省長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强調要推動建立社工職業制度。禁毒社工是社工職業的一個分支,他們擔負的任務更爲繁重,社會需求更高、更迫切。衆所周知,廣東是全國受毒品危害最爲嚴重的地區,有登記在册吸毒人員18.24萬名,占全國的1/6强。雖然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對他們實施“全員收戒、全員幫教”,但由於工作的極其艱巨性,尤其是缺乏“素質優良的社工”專門施教,復吸率仍在90%以上,成爲危害社會治安、影響“和諧廣東”建設的重大隱患。建立禁毒社工隊伍,既是響應黨中央“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員隊伍”的具體行動,也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促進廣東社會治安持續穩定和經濟建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的需要,是順民心、得民意的好事。
二、建立禁毒社工隊伍的可行性
1.有香港、上海和珠海經驗作借鑒。香港有主管全港禁毒工作的禁毒處(隸屬特區政府保安局),還有由禁毒處進行業務指導的民間組織禁毒基金(1995年成立,已募集資金3.5億港元,每年資助禁毒項目和禁毒社工上千萬元),還有非官方的志願社會福利機構“香港善導會”。“善導會”口號是“善導迷途歸社會”,由一批著名的法官及社會知名人士組成董事會進行指導和管理,爲受助對象提供全面的輔導,包括思想教育、心理矯正和職業發展服務等,重點是幫助曾有犯罪或違法行爲人士“康復”,獲得新生並預防犯罪。“善導會”接受政府資助。上海、珠海的禁毒社工基本上是參照香港的做法逐步建立起來的。
2.有“千人戒毒幫教工程”示範點作出的有益探索。2006年7月以來,省禁毒辦和省禁毒基金會在全省實施爲期三年的“千人戒毒幫教工程”。該工程在廣州、深圳、汕頭、梅州、湛江等17個市選擇22個鎮、街道或社區(居委會)作爲示範點,發動基層幹部、政法干警、“五老”,組建近千個2-3人組成的幫教小組,幫教近1000名吸毒人員。每幫教1名戒毒人員,省禁毒基金會資助1萬元。三年來已有75.3%被幫教人員没有發現復吸,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示範點的實踐表明,吸毒難戒,但不是不可以戒。只要有專門的力量,又有一定的經費保证,毒癮是能够被戒斷的。
3.有我省良好的人文環境和較雄厚的經濟基礎作支撑。我省有深厚的嶺南文化積澱,有“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氣度,幫教挽救吸毒人員和其他失足人員,有廣泛的群衆基礎。我省得風氣之先,經濟强省建設邁大步,爲各級政府“購買服務”提供了物質保障。
4.有慈善機構的積極支助和廣大志願者的積極參與。據廣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統計,我省有基金會等慈善機構130個,募集到資金30多億元,居各省市之首。近年來平均每年資助救危濟困事業近3億元,僅省禁毒基金會和廣州市禁毒基金會08年就資助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試點1000萬元。這些慈善機構,加上覆蓋城鄉的廣大志願者,是禁吸戒毒專門工作的有力補充,是禁毒社工廣泛的群衆基礎。
三、建立禁毒社工隊伍的基本構想
建立禁毒社工隊伍,由省禁毒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指導。禁毒社工的招聘、培訓、使用、管理、考核等,由省禁毒辦會同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指引或者辦法,予以規範。
(一)先抓試點,逐步鋪開。珠三角地區在珠海市試點的基礎上,廣州、深圳、佛山、中山先行,每市先招50名禁毒社工,集中在一個本地籍吸毒人員較多的地區;粤東的汕頭、粤西的湛江、粤北的清遠市,各先招20名禁毒社工,集中在一個本地籍吸毒人員多的城區;揭陽普寧、汕尾陸豐、茂名電白、陽江陽春、雲浮羅定、韶關南雄、河源源城、梅州梅縣等8個縣(區),各招收10名禁毒社工,集中在縣(區)政府所在的鎮(街道)。這些地區今年下半年開始招聘人員,先行試點。所招聘人員都放在一個地區,形成一個服務團隊,便於管理指導、形成合力,也便於學習借鑒、共同提高。試點工作一段時間後,省裏要及時總結經驗,適時召開會議予以推廣,點面結合、以點帶面在全省各地全面鋪開,按照國家禁毒辦20名實有吸毒人員配1名禁毒社工的比例招聘禁毒社工,建立和壯大禁毒社工隊伍。試點階段珠三角招聘禁毒社工200名,東西兩翼和粤北地區140名,全省共340名。
(二)公開招聘,集中培訓。禁毒社工,實行公開招聘,由該地禁毒辦結合實際,對省禁毒辦制定的招聘條件進行細化,向社會公佈並負責公開招聘禁毒社工(人員以本地爲主)。禁毒社工隊伍建立後,由省禁毒辦、省禁毒基金會組織禁毒社工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請境内外先行一步地區的社工及大專院校的專家進行授課,使他們掌握相關禁毒知識和具體工作方法等。
(三)政府出資,購買服務。借鑒上海、香港等地的做法,招聘禁毒社工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政府出資購買服務。鑒於我省的實際情况,建議:珠三角地區地級以上市招聘禁毒社工經費,由當地政府列支;其他地市招聘禁毒社工經費,基本工資由省財政補助(每月約1500元),生活補貼由所在地政府根據績效考核和當地財政狀况確定。
(四)屬地管理,奬優辭劣。禁毒社工,實行屬地管理,由所在縣(市、區)禁毒辦負責禁毒社工的招聘、使用、管理和績效考核以及日常的交流培訓。每季度對禁毒社工實行績效考核,建立績效考核檔案,對工作成績突出人員,省禁毒辦會同省禁毒基金會予以表彰奬勵,對難以勝任工作的人員,及時予以辭退。
四、建立禁毒社工隊伍的效益評估
據有關職能部門統計和一些專家分析,建立禁毒社工隊伍是一項“投入少,效益好”的民心工程:
1.可以减少犯罪損失。據廣東省公安廳統計,目前我省犯罪呈現兩個80%:不少地方80%的刑事案件由吸毒引起,80%吸毒人員的毒資通過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獲得。目前全省累計發現吸毒人員18.4萬名,人均每天要吸食海洛因0.3克,每克市場價500元,一年就要吸掉100億元,相當於2008年省財政總收入8400多億元的1.2%。其中至少80億元需通過違法犯罪籌集,給社會造成數倍於此的巨額財富損失,以及人身傷亡,並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如果能幫助他們停止吸食毒品,教育青少年“遠離毒品,珍愛生命”,犯罪損失和新滋生的吸毒人員都將逐步减少。
2.可以减少破案成本。據廣東省公安廳典型調查,84%的吸毒人員在吸毒期間曾參與過違法活動,而參與過一種違法活動的占37%,參與過兩種違法活動的占34%,參與過三種或以上違法活動的占13%,去年我省吸毒人員刑事作案高達16萬餘宗,參與治安違法案件10萬起以上。僅以刑事案件測算,破一宗刑事案件平均花費5000元,一年需財政支出8億元。如果能將其中三分之一吸毒人員改邪歸正,每年將少發案5.5萬宗,節省破案成本2.7億元。
以上兩項統計表明,每年吸毒人員直接吸掉的以及犯罪間接造成的社會財富損失加上破案花費的財政成本高達200億元。建立禁毒社工隊伍的資金投入,按照每名社工幫教20名吸毒人員計算,全省共招聘9000人,按人均一年3萬元統計,共投入27億元,不到吸毒人員造成損失的14%。試點階段招340人,一年投入1500萬元,僅占吸毒人員造成損失的萬分之五。
3.可以創造間接的社會財富。我省“千人戒毒幫教工程”示範點和珠海市經驗證明,有一半以上幫教對象迷途歸返,有的成了致富能人,有的入了黨,還有個别的當了村長或公司老闆。他們創造的財富難於用數字統計,更重要的是促進了當地治安穩定和家庭、社會的和諧。“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曾添貴)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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