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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關於規範廢品回收市場的建議

  廢品回收利用是减少固體廢棄物排放,實現資源再生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實行循環經濟的必須利用的途徑。隨着珠三角地區加工業的發展,鄉鎮的可回收利用的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塑料、紙張的量大大增加,黑勢力壟斷强買强賣的現象層出不窮,甚至影響到中小企業的生存。爲此,我們根據東莞的情况反映,專程去省供銷社、省再生資源辦瞭解情况,並一起到東莞市供銷社、再生資源辦調研。聽取意見後,我們感到供銷社作爲從事廢品回收的業務管理部門,長期以來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廣泛的回收網絡,尤其是對回收站建設“四統一”的要求、對收購人員實行“八統一、四規範、五不收、三堅决”的措施,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值得推廣。我們還瞭解他們正積極籌建廢舊物資交易市場的做法,很有啓發。

  我們感到,爲突破資源、環境的制約,走科學發展道路,必須走循環經濟的道路。對於企業的可回收利用資源,既是廢品回收的大頭,也是實現利潤的大頭。爲此,必須規範企業可回收廢料的廢品回收市場。我們建議:

  1.建立實體性的廢品交易市場。盡管廢品回收作爲特殊行業,但其市場準入條件却很低,即使有一些條件,也不能阻止獨霸一方、强買强賣的現象出現。只有建立實體性的廢品交易市場,在統一市場裏交易,纔可以規範市場:它可以隨行就市公佈價格防止壓價收購;它可以舉行拍賣,使廢料的價格得以充分實現,促進企業對廢料回收利用的積極性;它使廢品回收企業得到由企業出售的廢料的增值税發票,使廢品回收企業轉賣廢料時得以减少增值税,减輕廢品回收企業的負擔。這樣的交易市場就是生産性服務業,是符合發展的産業方向的。鑒於各級供銷社在廢品回收工作中的作用,建議將廢品交易市場納入政府城鄉建設統籌規劃、按市場經濟及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由供銷社建設和經營管理。

  2.鼓勵企業直接向有再加工能力的金屬加工企業進行回爐加工。他們簽訂的回爐加工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給雙方企業帶來極大優惠,也充分體現國家對企業實行“循環經濟”的支持。政府再生資源辦公室理應給予最大的支持,可以讓有再加工能力的金屬加工企業通過登記進入廢品交易市場,但絶不能借“廢品回收經營權”而排斥“回爐加工”業務,單方面强調“廢料必須出售”。成立廢品交易市場後,金屬加工企業通過登記進入廢品交易市場,廢料供應企業也通過登記進入廢品交易市場,在市場統一管理下簽訂回爐加工合同。而廢品交易市場可以根據企業的要求,按合同規定按時到企業運送廢料和供應加工好的原料。既爲企業服務,又可以强有力地對抗鎮鄉黑勢力壓價收購、下廠强買强賣,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3.供銷社長期以來作爲廢品回收的業務管理部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以爲再生資源産業的健康發展作更多的貢獻,希望各級政府能明確賦予供銷社再生資源相應的服務和管理職能,對其交易市場和示範園區建設給予立項,並在政策及資金方面給予支持。堅决貫徹“廢品回收經營權不得承包,不得接受他人掛靠,不得轉讓和出租”的規定,堅决取消鎮鄉廢品回收經營權的拍賣。

  近期,建議省政府有關部門對東莞市建立廢舊物資交易市場給予重視,指導工作,總結經驗,及時加以推廣;對於當前出現一些不規範的壓價强買現象,要求各部門各盡其責,加以糾正。

    (王則楚)
  200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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