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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正確引導“城市化” 保護好自然環境


  原載《珠江環境報》 1995年7月5日 第2版

  近幾年來“撤縣設市熱”形成“縣市化”的弊端,不但加深黨內的腐敗,進一步造成黨風問題和社會問題,而且,由於對“城市化”的誤導,還將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已基本實現“縣市化”的珠江三角洲地區環境問題尤為突出。

  許多縣改市之後,以為這就是農村城市化。有位市長說:“一縣之長行田基,一市之長走馬路。”由於實行“市、政合一”,而行政級別各異,各縣設市之後,都要爭取較高的行政級別,也為了搞房地產,於是,各市都不惜工本地進行大規模城市規劃,每個市都要建成大城市,甚至要建成國際大都市,城區規模動輒上百平方公里,形成處處是城市,這將成為嚴重的環境問題。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區廣州市區規模規劃面積為555平方公里,花都城區新華面積為120平方公里,番禺市橋180平方公里,增城荔城128平方公里,東莞莞城250平方公里,中山中心市區100平方公里……。各市鄉鎮也要上規模,起碼要建成中、小城市,規劃建成區多達15~30平方公里,象東莞清溪鎮規劃面積為60平方公里也大有其鎮;連鎮下的管理區也要建成市鎮,規模3~5平方公里。若按此“模式”進行規劃建設,粗略統計,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鎮規劃總面積將超過1萬平方公里,可居住1億多城鎮人口。另外,區內開發區和工業區面積也達1000多平方公里,加上交通用地和村莊占地3500多平方公里,以及30多個高爾夫球場和旅遊設施用地,全區非農建設用地將達15萬多平方公里,占全區土地總面積的近1/3,然而,本區陸地中平地面積僅18萬平方公里,也即70%以上的平地將成為建設用地,到時,將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

  1.全地區耕地將所剩無幾,農業生態系統的生態效益將大部分喪失,環境自然淨化力和環境容量將減少30~40%;

  2.15萬多平方公里土地失去水分滲透力和調節力,洪澇和乾旱災害將會加劇;

  3.在環境自然淨化力降低的同時。環境污染則增加,於是環境質量將大幅度下降;

  4.大量農副產品依靠區外調入,社會風險會增大。

  如果是這樣,珠江三角洲的環境問題將不堪設想! 

  “撤縣設市”並非就是城市化。城市化要達到的是城鄉一體化,也並不是到處都要建設成城市。區域城市化的主要特徵。從“硬件”上來說主要是:l.區域內人口結構以城鎮居民為主;2.農業高度商品化和生產高效化;3.區域內產業結構以第二、三產業為主;4.廣大農村腹地成為堅強的生態支柱,形成城鄉生態系統的協調。從“軟件”來說,則是人民的城市意識、生活水準、文化水平等的大幅度提高,適應城市化的要求和城鄉生活水平差異的減少或消失。

  為了實現現代化和城市化,必須提高生產力。首先要加強農業,為此,要發展和推廣應用農業科技,提高農業生產水平,並發展農業商品化、集約化生產,實現農業現代化生產。可以斷言,我國、我省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城市化只是空中樓閣,其他現代化也難以實現。同時,要大力發展第二、三產業和城鎮,加速農村人口向城鎮的轉移,但是發展城鎮並不是把所有農村都建成城鎮,使不但是“市長,連老百姓都走馬路”。列寧曾說“城市是經濟、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中心應該是小區域,農村應是大區域。因此,應進行城鎮佈局的科學規劃,建立合理的區域城鎮體系,並搞好農村的現代化建設,使廣大農村腹地具有發達農業,與本區域的城鎮形成協調的具有良性循環的經濟~生態體系,這樣才能保護好自然環境。這是實現城市化的正確途徑。

  為克服“縣市化”的弊端,應進行行政區域科學劃分的研究,並搞好行政區劃,根據占、今、中、外的成功經驗,應恢復我國原來省、地、縣分級管理的行政體系,撤消以縣稱市、 “市、政合一”的不科學行政劃分。“市應是做買賣的地方,是人口密集、行政中心或工商業、文化發達的地方”,這應是起碼的基本知識。為糾正把市分成各種行政級別的錯誤誘導,克服黨內的不正之風和有利於環境保護,應恢復城市的原來面目;行政首府或商業發達的地方才能稱“市”,因此,在地方應恢復以縣管市的傳統行政編制。根據市的含義,一個縣除縣府所在地外,其他有相當規模的商業集聚地都可稱市,比如中山市應恢復中山縣,縣以下;的可以設石岐市、小欖市等。其他市也同樣應恢復縣的名稱,下設市。但市不應有廳、局級等不同的行政級別,這樣也有利於“精官簡政”,更有利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在珠江三角洲地區除應該恢復地區行政區域外,還應合併成一個地區,實話統一管理。這樣建立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的願望才有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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