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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魚與熊掌”兩者兼得 棋杆鎮既發展了經濟,也保護了耕地


  原載《廣東國土》  1993年第4期 P24

  **本文作者:陳朝輝、張衍柏

  踏進地處106國道要衝的從化縣棋杆鎮,看不見許多地方常見的黃泥蓋黑泥的連片“開發區”、“工業區”或“花園式別墅區”。然而,在綠樹掩映之中,卻可見到韓國、香港和臺灣等國家和地區投資創辦的陶瓷廠、首飾加工廠、珠寶廠、水泥廠等,鋼鐵製品廠和穗屏從化種雞場等較大型企業,則正在興建之中。近兩年來,棋杆鎮積極引進外資,大辦工業和鄉鎮企業。在興建工企業中,他們邊引進邊開發,引進一項,開發一項,成功一項。他們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保護耕地的關係,興辦工業企業盡可能少占耕地,尤其是少占良田。兩年多來,全鎮辦起了31家工業企業,計劃投資968萬美元,徵用土地1563畝,大部分是利用舊廠房、荒地和丘陵台坡地,僅佔用耕地326畝,其中265畝耕地(水田)是8間磚廠的徵用地,屬低產田改造項目。磚廠與農民簽署合同,用五年時間,由磚廠提供補償費(每年每畝400元)改造成高標準規格的魚塘,若除去這部分佔用水田,實際上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僅61畝。

  棋杆鎮對農民利用耕地建住房嚴格把關。要求建新房要充分利用舊宅基地、空閒地、荒坡地,的確需要佔用耕的,需經合作社集體討論,半數以上社員簽名,然後由村到鎮,層層把關,逐級審核,嚴格限制用地量。自1985年以來,全鎮農村85戶村民建房,其中60多戶基本利用舊宅基地、空閒地或台坡地,只有20多戶利用耕地,平均每戶也只占耕地60平方米。

  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農用土地鎮規定責任田、責任山的使用制度,規定水田丟荒一年每畝罰款200元,山地20元,還規定要外出做工的農戶,必須先落實承包耕地的轉移手續後,才准予辦理外出手續。由於村、鎮嚴格把關,該鎮至今尚無丟荒農田,山地造林種果也得到落實。

  棋杆鎮既認真保護耕地,又在抓好“節流”的同時抓好“開源”,他們積極開墾荒地,使該鎮近幾年耕地減少幅度小,農業用地則有增無減。1985年農業用地為26938畝,1992年達28330畝。

  由於棋杆鎮較好地處理“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關係,使工農業生產齊頭並進,去年全鎮工農業產值超億元,比1989年翻了三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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