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走出城市環境建設誤區


  原載《珠江環境報》  2000年5月31日 第3版

  自80年代以來,我省城市(鎮)迅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與此同時,城市生態環境也日趨惡化,而防治城市污染和搞好城市環境建設已越來越受重視,但是,包括廣州市在內的一些城市在環境建設中卻走入了誤區。

  誤區之一是到處大建廣場,有的縣市甚至提出要建比天安門廣場還要大的大廣場。如果象廣州市這樣有300多萬居民人口的特大城市,建設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廣場並不過分。但是如果象花都的新華、四會的會城這樣城鎮居民人口都只不過幾萬、城區實際範圍只幾平方公里的小城市,卻要建設什麼大廣場,實際是一種講排場,不但浪費大量耕地,更對環境建設無助。

  誤區之二是城市綠化一味建草坪,再種上幾株棕櫚科的樹木作為點綴。我省地處熱帶、亞熱帶濕潤氣候區,到處都可以種樹造林,如果把城市中寶貴的綠地用來種草,可以說是對土地資源的糟蹋。因為10畝草地的生態效益也抵不上一畝林地的生態效益,而且林地的景觀價值也較高,也容易養護,草地卻不易養護,有的草地還要施用農藥,又造成環境污染。

  誤區之三是在城市擴大的過程中,不注意對水域的保護,而是任意佔用水域搞建設。須知,水域環境也是自然界重要的生態系統,其生態效益和自然淨化作用並不亞于森林生態系統,把水面填塞掉,不但喪失水域環境的自然淨化力,同時,也減少了城市地下水的來源。

  隨著我省現代化的進程,城市化的步伐必將加快,搞好城市環境建設,應走出城市環境建設的誤區。首先應以建立具有良性循環的城鄉生態體系為原則搞好城市規劃,對於大城市,應當避免地毯式攤大餅地擴張,應以組團式發展,各組團之間應保留足夠面積的林地、園地、農田和水域,形成生態協調的城鄉土地利用結構。

  同時,在城市建設中應十分重視造林綠化。新城區要留足綠地,老城區應把保證綠化作為改造老城區規劃的重要內容,並充分利用我省有利的氣候條件。城區的綠地、河流兩岸、馬路兩側、公園和庭院等有條件的地方都應首先造林種樹。綠化樹種則應盡可能栽種冠大蔭濃、抗風能力強的喬木樹種,諸如小葉榕、大葉榕、印度榕、樟樹、木蘭、桃花心木等,以及一些高大的喬木果樹。棕櫚科的樹木由於其生態作用低,只能作為點綴,不能連片種植,以免浪費土地。如果能把寬闊的馬路都建成林蔭大道,把多數公園建成以樹木為主的城市森林,讓城市披上綠色屏障,而隱蔽於綠蔭之中,讓高層建築挺立在林蔭之上,可構成城市美麗的人文自然景觀。

  另一方面,在城市發展中,應十分注意保護好水域環境,這也是環境建設的重要一環。應改變以往把水面填塞、河流改道建設城市的做法,一些寬闊的水面可以改建成人工湖,同時,對河道進行整治和保護,不能把河道當作排汙渠,而是使河道與湖泊通暢,“流水不腐”,以保水流清澈。河流水域及其中的生物組成的水域生態系統其淨化能力及其對城市小氣候的調節作用比林木還要有效;

  這樣,把城市建成綠野環繞、綠蔭隱蔽、碧水穿流的宜人環境,將大大地提高城市的自然淨化力,促使人和自然的和諧、統一,這也是“山水城市”的概念。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